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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惊梦尴尬地摸摸鼻子,“我这不是急吗?这姑娘一上来就说要我砍胳膊,不然不给治,我要砍了胳膊,以后……”他凑到叶天歌耳边,似乎颇不好意思,“不就得你师兄在上面了吗……”
方淮因修炼的内功特殊的缘故,耳力十分好,将这句话听得清清楚楚,心头也是为这人绝倒,他抬手引出一点内息,化了气刃,就将缠着李慕的绳子割开,投给李慕一个眼神,示意他给杜月解开绳子,他便走几步到叶、苏二人身边,问道:“是什么病?”
“不是病,是毒。”
一人自院门走进来,从声音可听出他是十分虚弱,再看向他的脸,眼眶乌青,愈衬得他脸色惨白,却无法盖住他身上天然而生的那股贵气,隐隐还能瞧出那刻意藏了的一抹霸气。
方淮心中有了一个猜测。
便听苏惊梦慌不迭地去迎他,“皇……兄长,你怎的从轿子中出来了?”
苏情微微一笑,“我来看粽子。”
苏惊梦闹了个大红脸。
这厢俩粽子刚刚挣脱了“粽子皮”没多久,却是又杠上了,这个说“我从没见过鸟毛粽子”,那个答“你以为我见过红烧翅膀粽子吗”,眼见又要没完,方淮眼角抽了一下,紧了声线,道:“闭嘴。”
又俯身,冲着苏情就跪下去,“草民拜见皇上。”
皇皇皇……皇上!那个拿扇子的刚才叫他兄长……那他不就是个王爷吗?怪不得不让砍呢……俩粽子一释然,恍地又愣了。
啊,他们俩刚才要砍王爷的胳膊!
苏情的“毋须多礼”才说了“毋须”两个字,方淮就被叶天歌拽了起来,“不给他跪。”
“嗯?”
“他们苏家的没一个好东西。”
苏惊梦:“……”
苏情:“……”
苏惊梦上前一步,“逐月啊,话不是这么说的,你看,事关国运,有可能会天下大……”
叶天歌打断他,“我要那套鎏玉的棋子,不然免谈。”
苏惊梦瞬间面如菜色。
那套玲珑鎏玉棋是他派了二十个高手,在民间搜罗了三年才搜到的上古珍品,乃是他平日里最爱的一样宝物,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就快赶上楚新的高度了。而这会儿叶天歌却要他拿这个来换。
苏情站在他旁边,轻轻吐出一个口型——楚新,苏惊梦立刻冲着叶天歌点头答应。
叶天歌指着杜月,“儿媳妇,交给你了!”说完拉着方淮就想回去,却发现拽不动他。
方淮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唇角略略勾起一丝弧度,似乎在笑,又似乎全浸满了冷意,阳光打在他身上,让他沾了些星的温暖,又使他远离了人间一般,他开口,声调淡淡的,听不出有什么起伏,“我没必要给你跪,刚才我是为了印证一下我的揣测。”
说完他抬手,勾掉脸上那一层人皮面具,露出一张美艳绝伦的脸来。
他继续用那声调说:“我本不打算救你的,不过这样倒显得我心怀怨怼了似的。杜月这儿的规矩是我定下的,改了也不值事儿,只是,”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凌厉,“若二十年前那些事再发生,我绝不会姑息。”
苏情看到那张脸,已出了一身冷汗,再听见这番言语,他镇镇心神,道:“不会,我保证不会。我没有先帝的野心,你可以放心。”
方淮这才随着叶天歌回去。
叶天歌问:“你认识他?”
方淮答:“不认识。”
“那你跟他说那么多废话?”
“我唬他呢。”
叶天歌心道你是唬我呢吧,也不拆穿他,沉默了老半天,直到到了前院的方淮的房间,他才开口,用了十足认真的语气,“等以后能告诉我的时候,再告诉我吧。”
“好。”方淮应声,不由感叹,之前他觉出这人唯一的弱点是应对真心时没辙,怎么这么快就反应过来了?竟然学会了……以真心对真心。
若到最后非是平局,那可真是会,两败俱伤啊。
方淮觉得自己想得太多,清了清思绪,他突然想起来无拘殿的医书上记载的内容,“离夜雪,伏埋三日而发,发时无知无觉,中毒者心智将如稚子,肤将偏凉,质如微雪,或而入夜,有笛相控,可使之为傀儡。是以名离夜雪。”
之前在桐花社,叶天歌便表现出了他稚子的一面,后来却是又不太像,他昏聩之前,也表现出稚子模样,而方才,却又是不像了。
方淮疑惑,莫非是叶天歌中的这离夜雪不成火候,所以时灵时不灵?
他正揣测着,却发觉叶天歌一脸不爽快地站在桌边,因而问道:“怎了?”
“饭菜都凉了!都怪苏惊梦,早知道就多要点东西了!”
瞧着叶天歌那一脸悲愤欲绝的样子,方淮失笑。
沙漠相见时的故作示弱,阁楼边的哭声,深夜里的依偎,初见李慕时的天真,之前的蛮横,如今的气愤……虽然有离夜雪之效,但大多还是他自己的本相。
只是十年未见,叶天歌似乎就变得让他摸不清到底哪个是真正的叶天歌了。
也许,每个都是他?
如今的叶天歌与他记忆里那个跌跌撞撞向他跑来的稚童不同,与那个软绵绵地喊他“小师兄”的少年不同,却与那些印象奇异地融合,融成同一个人。
面容精绝艳致,孤傲而又不离世,当如美玉,而美玉无瑕。
方淮温温地笑:“饭菜可以再热。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为你寻来。”
叶天歌到他肩膀上蹭了蹭,软软地说:“其实我就只想要你而已。”
想孤独的行程能有个人陪,敲你来了,这就够了。
他看着方淮,眼睛亮亮的,继续软软地开口:“不用热了,只要你喂我,我就吃。”
方淮无言,一时摸不清这到底是因为离夜雪,还是叶天歌的本性就是如此。
他拾起筷箸,自己先吃了一口,脸色遽变。
这也没凉啊,难道肤将偏凉的意思是……不太能感受到热?
一大串疑问在他头上裹了一圈,而疑问的答案却与他擦了个边,于是方淮便对这些疑问完全没头绪。
叶天歌蹦哒蹦哒地坐到他旁边,张开嘴,看着方淮,目光中只透露一个意思——请喂食。
方淮就把这些疑问统统扫到了一边。
午后的阳光浓炽,像是太阳无处寄存它的热情,只好一股脑儿地全投注在大地上。
叶天歌眯着眼,这一刻他把什么烦心事都忘了,只是想着:有方淮在身边可真幸福啊。
恍然之间,他仿佛触动了某个机关,所以进入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面前一片空白,身后一片空白,四际皆是一片空白。
他仰头,就看见一把剑,一把白雾凝成的剑。
分明与四际是同样的白色,叶天歌就是能分辨出那把剑的形状。
他看着那把剑,从剑刃到剑镡,再从剑镡到剑刃,甚至是剑上的旋纹,都与他那把侵光一模一样。
不,还是不一样的。
侵光虽利,却是器,是死的,而这把剑却是活的,它有锋利的剑气,却又温和柔软,叫人敬畏,又不至于疏离。
这把剑,应是有了自己的剑心。
而那剑心,是怎样的?叶天歌问自己。
朦胧间,他又想起自己在沙漠中随意哼的那段荒腔走板的野调子,“世人皆醉,世人皆浊。凡生庸庸,我为一客。”
凡生庸庸,我为一客。
虽人生有岁,而天地无垠。既然凡生庸庸,我便为一客。我既为客,又何须拘于浮名,又何须囿己尘世。
漂泊者,惟歌于自由。
天地四方,人间岁月。岁月静于流逝,惟有人络绎不绝,一代一代,赏得山河永慕,观得走兽飞禽。
最是自得,最是不羁。
最堪停落,最可蹈步。
既如此,又何必给自己强加禁锢,束缚了本该“天高任鸟飞”的灵魂?
活着便是活着了。
在尘世,而不在蛛网。
既已生而为人,便该是人的模样。
这样想着,竟是思绪恍地通畅,猛听得一声剑鸣,叶天歌睁开眼睛,就发觉自己停滞十年的剑境,就在方才突然突破了。
方淮就坐在他身边,当叶天歌睁开眼睛时,方淮那双勾人的丹凤眼也转向叶天歌,他的语气十分平静,却能叫人一下子听出其中的喜悦:“结绿、清光,一心剑一人剑,人剑已数百年未出一人,今日因你而成,恭喜。”
叶天歌捕捉到那一词儿,拔出一直在自己背上的长剑,疑惑道:“清光?”
“和风明月,微雨清歌。清光是人剑,以和为尊,哪里会有‘侵’这一字的戾气呢?”方淮叹一声,“不过是无人炼得清光剑境,停在那之前的杀戮之中,而后便谣传成侵光罢了。”
他拿过叶天歌手中的长剑,在剑镡上寻觅良久,终于寻到一个细小的缝隙,自袖中的针袋中取出一支极细极细的银针,将那银针插进缝隙中,听得一声细小的声响,方淮拔出银针,一扭剑镡,剑镡便落下一层外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