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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张锤子三敬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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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寻了几日,叶天歌仍旧寻觅不到方淮的影踪。

他沮丧地回到了俗世坊,盯着那古朴的大门瞧了许久,终还是没有推门进去。

他想了想,往斜对面的雁北客栈而去。

雁北客栈里依旧没什么客人,老板趴在桌子上打瞌睡。他似乎梦见了什么愉快的事情,嘴巴直从嘴角咧到耳根。

叶天歌“嘭”地一声,拳头砸到了桌面上,他收回拳头时,掌柜也抬起头来,“你怎么在这儿,来送银子吗?”

叶天歌觑他,“送个屁,陪我喝酒!”

“年纪轻轻的喝什么酒啊,”掌柜睡意去了大半,他笑眯眯地问,“给钱吗,给钱我就给你取我珍藏了好多年的酒。”

叶天歌摸出怀里的银票直接扔了过去。

掌柜接过银票,简直比之前做梦时笑得还要愉快,他将银票放进怀里,声色都欢快几分,“你等着啊,我去后院给你取过来。”

叶天歌闷闷地点了点头。

掌柜走了以后,他打量这周遭一切,忍不住叹息。

这里——他与方淮也曾一起来过。

而今……他找不到方淮。

掌柜很快取了酒回来,那酒似乎是刚挖出来,上面还带着些湿润的泥土,只是不太深,总让人觉得有什么地方是不对的。

“这两坛女儿红是我妹子七个月的时候,我与我母亲一同埋下的,只是后来……唉,也是我命贱,这一生也没能见到我妹子出阁。”

叶天歌皱眉,“你妹子为什么没有出阁?”

“因为我妹子死了,她性子刚烈,刚好发生了一件她不能接受的事,她就……”掌柜叹息一声,“也怪我当时不在他身边,要是我在她身边的话……”

掌柜说到这里,脸色突然变得极其古怪。

叶天歌本来还在为他伤心,一见他这表情,不禁有些纳闷,“你怎么了?”

掌柜一本正经地回答:“我仔细想了想,若是发生那件事的时候,我在我妹子身边,我妹子……”

“嗯?”

“我妹子还是会死。”

“……”叶天歌默然,还是老老实实问出心中疑惑,“为什么?”

“因为我叫锤子。”掌柜突然羞涩地笑了笑,“你可能不知道,我妹子叫做盘子,你想想啊,那锤子碰上盘子,盘子肯定得碎,对吧?”

“所以不管怎么样,我妹子都会死的。”掌柜将其中一坛酒的封口拍开,往桌上摊了两只瓷碗,将酒倒入其中,他递了一碗给叶天歌,“这一杯我敬……嗯,敬我妹子,敬她是自己死的,而不是被锤子砸烂的。”

“……”这是什么理由啊。

叶天歌本来还十分伤感,却被这没个正形的掌柜逗乐,他与掌柜撞了撞碗沿,各自饮尽了碗中酒。

掌柜便将酒又满上,“这第二杯嘛,还是得敬我妹子。”

“哦?”

“若不是我妹子死了没出嫁,我们俩哪能在这里对饮为她而埋的女儿红?”

叶天歌复又与掌柜一同饮尽。

掌柜又将酒满上。

“这第三杯……”掌柜想了想,“还是敬我妹子。”

“为什么?”

掌柜想了更久,忽然捧着碗一饮而尽,“管他为什么呢,喝了再说!”

叶天歌被掌柜这一反应唬得瞠目结舌。

他皱了皱眉,仔细思索一会儿,忽地也一饮而尽,捧着空碗,他道:“你说得对,浮生难求一醉,哪还要什么理由,喝了便是!”

“对极,对极,”掌柜直接捧起坛子喝了起来,简直是喝得个淋漓尽致,痛快无比,他仰天大笑,“想不到我张大锤子也有一天能想得开n着真是个好东西!”

眼见他就要发表长篇大论,叶天歌打断他,“活着怎么会是东西?”

掌柜仍旧大笑,“说得对,活着真他奶奶的不是东西!”

叶天歌启开另一坛酒的封口,也捧着坛子,往嘴里倒了一口。

“噗——呸呸呸!”叶天歌扔了坛子,连忙抓过桌上的茶灌进嘴里一大口,漱了淑嘴,“不是埋的女儿红吗,这是什么玩意儿!”

“哈哈哈,那个啊……”掌柜拼命一般,将自己捧着的坛中的酒通通灌进肺腑,他打了一个酒嗝,酒意朦胧地道,“嘻嘻,我跟我母亲埋酒的前一天,我偷着把其中的一壶酒换成水了,反正她也不知道,哈哈哈哈哈。”

叶天歌简直要被这人气死!

“地底下封了几十年的水,你拿出来给我喝?”

“怎么是我拿出来给你喝的呢?明明是你自己要喝。”掌柜又灌一口酒,醉眼熏熏地看着叶天歌,“后生,你这脾气可不太好啊!”

“我的脾气一直不好。”叶天歌瞪了瞪他,迅疾地伸手,试图夺过掌柜手里的酒坛来。

掌柜如同窥破叶天歌的心思,就恰恰在此时,他将酒坛反转,酒坛里滴下最后几滴酒,悉数洇到了地面上。只听掌柜“嘿嘿”地笑一声,“没了!”

他恍然之间好像想起来很多年以前。

那时一天傍晚很温柔,云很温柔,月也很温柔。大地上的一切都是温柔的,甚至是已经发冷发硬的脏馒头,也是极其温柔。

盘娘那时候还不是盘娘,她还没养成那么暴躁的脾性,她那时候有个难听的名字,叫做盘子,是因为母亲生下她的时候,他刚好打碎了家里唯一的盘子。

就好像他出生的时候,父亲的锤子不小心掉到了悬崖底下,他们的名字,或者说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代替某些东西。

月亮在晚上悄悄上来,在日出之时又悄然下去。

他很喜欢这样的现象。在月亮出现在天边的时候,他总是可以暂时忘了父亲与母亲的争吵与厮打,总是可以让自己的心得到片刻的安闲。

贫穷是一切争吵的罪魁祸首。是一切矛盾的起源。

他仍旧记得那一天,那时一天傍晚很温柔,云很温柔,月也很温柔。大地上的一切都是温柔的,甚至是已经发冷发硬的脏馒头,也是极其温柔。

他终于忍不住拿起那把已经生锈了的刀,砍向自己的父亲母亲。

他看见他们惊讶地倒在地上,再也没能起来。

妹妹盘子的眼睛里尽是不可置信,她恍地闭上眼睛,似乎在等待自己这位杀父弑母的哥哥也对她做最后的判决。

他心里慌乱、害怕极了,眼泪登时从他的眼眶里流出来,怎么都无法止住。他扔了刀,用破烂的袖子揩了揩眼泪,对着已经放弃挣扎的妹妹说了句“对不起”,继而便匆匆地离开了。

月光冷冷清清,他向来是喜欢那样的月光的,只是那一天却似乎是怕极了一般的,他慌不择路地奔跑,只希望能躲开些什么,而到底是要躲开什么,他却从来也没能弄明白。

他一直一直往前跑,直到、直到撞进那少年的领域之中。

方季一身白衣,风度翩翩,他拉住了拼命奔跑的他,“你怎么了?”

他不说话。

方季又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片林子里乱跑?你的家人呢?”

他恍若身体里忽然住进另一个人,那一个人替他装作无辜无害,“我的家人……他们、他们都死了……刀、刀!”

那一个人替他演得十分逼真,只那一刻就将他演成一个受到强盗或者土匪拦道的家庭里,拼命逃出来的最后一个希望。

这样的希望让他有了一层无辜的假皮。

他也是在那一天喝到了人生第一口酒。

方季温柔地抚了抚他的头,“小家伙,喝过酒没?”

他摇摇头。

方季指着身畔那两个酒坛子,“酒可是能让人忘记忧愁的好东西。”方季笑了笑,开启了其中一坛的封口,“陪我喝两杯吧。”

他鬼使神差地点头。

说是杯——其实却是碗,白玉做的碗看起来晶莹剔透,和方季这个人一样夺人眼目。至少他这样觉得。

他并非天生对酒精不过敏的人,所以新学喝酒,两杯还没饮完,他已经醉了个透。

天与地一片昏暗,他陷入沉睡。

再醒来天已经大亮,眼睛睁开一条缝,他就看见方季收集树叶上的露水,往坛子里倒去。

他不禁问:“你收集这些露水做什么?”

方季笑了笑,笑意十分温暖:“我喝了小叶的酒,总要还给他一壶不是?”

又忙碌一个半时辰,方季终于收集满一整个酒坛的露水。他选了棵看起来十分硬朗的梅树,在树下挖了两个小坑,刚好够得上埋两个坛子。

他又问:“小叶是谁?”

方季笑得更加温暖,思索半天,他道:“小叶是我……最好的朋友。”

将酒坛随手往地板上一扔,掌柜站起来,“我喝了你的酒,也早就还给你了酒,如今却是连还的酒都被我喝完了……”

他正伤感着,就听叶天歌在他身后跳脚,“我终于想明白了,我说怎么觉得那女儿红味道那么熟悉呢!那不过就是街头王二大爷卖的泸沽花雕!”

掌柜回过头,眯眼笑了笑,“客官,您已经给过钱了。”

叶天歌倒吸一口凉气,“你这个无良店家,你快将我的钱还给我!”

“既然已经送出,就别再想收回的事情。”掌柜又嘿嘿地笑起来,“况且,你不是也喝了吗!”

“整整一坛我就喝了三杯!”

“你可是喝了整整三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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