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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落的夕阳如同绵延的火一半,渐渐烧红整个天空。远处飞来一群大雁,一会儿排成“一”字,一会儿排成“人”字,是要去到更远的地方,去寻觅,或者去驻扎。
“天要黑了,这群大雁不休息么?”
篝火亮极了,方淮把拾掇干净的野鸡和野兔架在火上烤,听见叶天歌这话,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小东西,你可真可爱。”
叶天歌忍不住反驳,“什么可爱,我可是在很认真地问问题!”
方淮把野鸡翻了个面,也“很认真地”想了想,“也许它们比较傻吧。”
叶天歌哼哼,“你太敷衍了。”
方淮又“很认真地”想了想,道:“都是因为你太聪明了。”
叶天歌这才满意,往旁边挪几步,搂住方淮的腰,将下巴抵在他肩上,“这还差不多。”
方淮只是笑。
过一会儿,野鸡烤好了,方淮找出一块绸布,铺到了地上,他将野鸡撕成小块,放到绸布上,温柔地看了一眼叶天歌,“小东西,可以吃了。”
叶天歌大剌剌地坐到绸布边上吃起来。
“阿淮,你这手艺真棒!”虽然烤野鸡并没有放什么佐味料,吃起来却有一股子天然的醇香,叶天歌吃得开心,愉悦地看向方淮,却发现方淮并没有动手,于是问道,“你怎么不吃?”
方淮又将野兔翻个面,“我还不饿,等会儿再吃,你先吃。”
叶天歌哼了一声,看起来似乎是极其生气,他挪了挪位置,背过身去,故意不看方淮。
方淮无奈,将野兔架好,走到叶天歌身后,正打算哄他,却瞧见叶天歌突然转过头来,紧接着一块鸡肉便被填进了他的嘴里。
叶天歌声音软糯,“好不好吃?”
方淮看见他这乖巧模样,只觉得一颗心都被融进了蜜糖里,简直是要将人溺死。
“好吃。”他开口,眉眼弯弯。
他想让叶天歌先吃个尽兴,叶天歌却舍不得叫他饿着。
这仅仅是一件微小的事情,却足以叫二人更看清对方的情意。
秋蝉哀戚,秋叶萎黄。
天已经很凉了。
两人吃饱喝足,就在篝火旁抵肩睡了一晚。到天亮之时,方淮醒转,将叶天歌也喊起来,两人到河边洗了把脸,就接着往南边走。
小白被方淮留在了雁北客栈,方淮道:“此去多险,并不知能不能回来,带了它也不好。”
叶天歌知道方淮的意思,他并非是嫌弃将小白带在身边累赘、麻烦,而是害怕,害怕一个不慎,将小白的命也赔进去。
方淮是个心软的人。
叶天歌早将这点看出来。他知道,方淮除了他以外,并不能全心全意地信赖别人,却也知道,方淮虽不能给予他人全部的信任,却是给他们足够的看重的。
他虽然不敞开心扉,却又何尝吝啬过友谊?
这样的方淮,不知道该有多累。叶天歌心里忍不住一叹,他轻轻握住方淮的手,他手心的温度便传递到了方淮的手中。
方淮突然开口:“我们后来见面之时,你对我说,‘你长得这么好看,我以前竟然从没听说过你的名字’。”
方淮模仿叶天歌的语气,似乎也沾上了叶天歌当时的那份羞涩,气氛一时旖旎起来。叶天歌之前的想法已经抛了干净,他的手心冒出些虚汗,忽然十分紧张,他忐忑地看着方淮,面颊上已经染了红晕颜色,“我……”
“那时候我就觉得你是个特别有趣的人。”方淮蓦地笑了,“明明心里有怀疑,却偏偏用个风流轻佻的缘由打发我,这一步走得不精巧,却很是妙。”
叶天歌胡搅蛮缠,忽然冷哼一声,道:“你肯定是因为我夸你好看你才不质问下去的。”
“不,”方淮摇头,“我是因为你长得好看才不问下去的。”
“啊!阿淮你竟然是个色胚子!”叶天歌作出一脸惊讶的样子,自己却忍不住大笑起来,“我以前真地特别傻。”
“嗯,”方淮点头,“是傻。”
叶天歌觑他。
“只晓得用外在表现掩饰自己的内心,一点也不快乐,不是傻又是什么?”
叶天歌心底一阵暖流涌过。
他从前总演。
世人喜欢什么模样,他就演个什么模样。
世人个个都有城府,却极怕旁人有心机,那他便演个天真善良的人出来。
迎合旁人,也不过叫自己的日子更舒心点。
而与方淮在一起后,他才发现,真正舒心的日子不是演出来的。真正舒心的日子是自己袒露本真,对待生活充满热情,不用作虚伪的表现,该哭时哭,该笑时笑,不用非得做一个名满江湖的好人公子,他只是他自己罢了。
叶天歌得意地扬扬嘴角,“反正我不是傻就对了。”
“嗯,傻是你。”
叶天歌转头瞪着方淮,“你才傻!”
方淮以柔克刚,“我陪你一起傻。”
“……”叶天歌无话可说,只好转移话题,“现在是七月二十九,武林大会九月二十七才开始,不如我们先去徐谨那儿坐坐?”
“去他那儿干什么,莫非——”方淮目光里带了审查与肃穆,“你看上了他?”
“你才看上了他呢!不对,你不准看上他!”
方淮笑了,复又问:“上次他算是违背原则帮了我们个忙,你不是已飞鸽差人将银两与他送去了,又为何还要再去拜访他呢?”
“就是我将银两给他送去了,我才要去拜访他,”叶天歌揪了揪自己的手指头,嘟嘟囔囔地说,“那么多银两就那么拱手送给他了,我觉得不甘心。”
“所以?”
“所以我要去他府里住两天,最起码吃他几顿饭,也算吃回来点。”
“你这性子,真是太可爱了。”方淮笑起来。
他这弟弟,虽有侠情,实际上却是小心眼得很——最讨厌的便是拱手让人。不争来些什么,便不会放手。
他也喜欢极了叶天歌这性格。这打算好了就绝不放手的性格简直是再好不过了。省得像方季一样,事事为人,连累多少条人命,到头来却还是只落个黄土枯埋的下场。
叶翡夜,方遮月……他曾在《术》的残页里翻到过这两个人名。
他起先只以为是撰写这本书的工匠大师的名字,后来才知道……只是知道了也没什么用。
回忆有时候是件很美好的东西,有时候也能成为一种偏执。
叶效方太过偏执,所以非要搅动江湖这一江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碧水,在他的这偏执里,也许方季是个主要的火引,却终究被他的贪婪和野心给吞噬。
火从始起,一发而不可收拾。
只是,这火终究是不能一直燃烧的。
方淮便是要做那一个灭火人。
亦或是作悲情基调,他是要做一个扑火的飞蛾,被熊熊烈焰吞噬,死无葬身之地。
“我明明是帅气。”
叶天歌的话打断他的思绪,他回应一声,两人一路闹将,在天黑之前勉强赶到了雪花楼。
雪花楼离江阴不远,离淮南也不远,它处于江阴与淮南的中心位置笼水城,笼水城有城主,乃是雪花楼于朝廷之后盾,同时雪花楼也为笼水城带来诸多收益。
“雪花楼线人遍布天下,也多亏了这笼水城城主百里临溪。”
“临溪而渔,”叶天歌皱皱眉,“这城主为什么不叫百里而渔,偏偏要叫百里临溪?”
他这句话还没出口多久,就听见一阵快意的笑声。
仰头望去,就见到城楼之上,抱着暖炉的徐谨正兀自笑得酣畅,他身旁一位不苟言笑的男子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眼睛里却像是藏着某种宠溺似的。
徐谨并没有藏着掖着,方淮与叶天歌的听力又都很不错,是以二人便都听见了城楼之上徐谨与那男子的对话。
徐谨道:“听见没有,大冰块,人家问你为什么不叫而渔?”
他喊的那“大冰块”没搭理他。
徐谨便又道:“我觉得百里而渔比百里临溪好听多了,大冰块,你要不要考虑改一下名?”
那“大冰块”依旧没搭理他。
徐谨皱眉,一张脸忽然显得过分妖异,他瞳孔发散,似乎要做些什么,就被他所说那“大冰块”一下子捂住眼睛,“楼主又忘了,摄魂术对我是不起作用的。”
徐谨冷哼一声。
那“大冰块”便叹了一下,道:“楼主忘了么?而渔是百里的字。百里名临溪,字而渔。”
“……我不知道还不行吗!”
“哈哈哈哈哈……”叶天歌笑得肚子疼,他从没见过徐谨这副吃瘪的模样,虽然他统共也没见过徐谨几次,只是徐谨前两次给他留下的印象太过高贵冷艳,让他根本无法与眼前这位笑点诡异的人联系到一处,而当真见识到这一幕时,又充满了莫名的喜感。
徐谨听见他的笑,便从城楼之上向声源处看,一眼扫到了笑得癫狂的叶天歌,他挑挑眉,没显露出过多情绪。随后他从城楼上跃下去,如同一支羽毛飘飘然然,最终稳稳地停落到地面。
“好久不见,不知两位前来,有何贵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