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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人家笑话你啊?那你为什么不把自己打扮得漂亮点?”碧吟霜眼珠子随意一转,心中就有了法子。
莫灵韵还不知道要被人算计,还傻乎乎的道,“我只这点模样,打扮打扮难道还能成天仙吗?”
“没试过怎么知道。”碧吟霜定定的看着眼前,伸手到一旁,“翡翠,拿剪刀来,我给莫姑娘裁个新发型。”
翡翠半张着嘴想说话,莫灵韵也忽然变得很害怕。
碧吟霜眉头微皱,问翡翠,“怎么了?”心中还道:我的动机有那么明显吗,似乎这就让人看穿了?
翡翠压低声音凑在她耳边说,“小姐,女子未出嫁之前头发是剪不得的。这不吉利啊,莫小姐怕是不肯吧。”
“你倒迷信这些,她也是因为此吗?”碧吟霜回看莫灵韵,舒展眉头冲她笑说,“不怕的,我从小到大头发剪了十七八次,现在不还活得好好的,现在肚里都有了呢。留住男人的心,可比信这些歪道理好多了。”
莫灵韵满脸羡慕的看了看碧吟霜隆起的肚子,垂首道,“那就全凭嫂子编排了。”
碧吟霜爽朗的笑道,“这么快我又多了个弟妹啊!”
莫灵韵害羞的道,“嫂……嫂子不要取笑,我……我还是叫你姐姐好了。”
碧吟霜蔚然一笑,心想:那就随便人怎么叫了,称呼亲不亲的跟是否是我妹妹无关,“姐姐”这个称号自始至终都还是独孤梦叫着好听。
她这时边想着独孤梦,一边已拿起剪刀在莫灵韵脑袋上划拉。
莫灵韵不知头上剪得如何,倒也罢了,翡翠却是看得心惊胆战,她感觉小姐不太会为人打理头发,有好几刀险些划出血来。
翡翠立时挤到碧吟霜身前,以手语底述,“小姐,还是我帮忙来剪吧,由您做主用什么发型,我照着动手就好。小姐您的手是杀人的手,我怕什么时候您一着急就把莫小姐的脸开了。”
这句话全不发出声音,底下的莫灵韵是听不到的,不然她脸上的肉可就要齐齐抖三抖了。
“好你个丫头。”碧吟霜并不说话,以真气直接传音到翡翠耳中,“记住,在剪的时候把她头上的那枚簪子取下,要不落痕迹的,最好别让她发现。”
她交了剪子给翡翠,翡翠又是用哑语说,“小姐就为了这枚簪子才跟莫小姐亲近的吗?看来,我压力不小。”
“是啊,办砸了剁手。”碧吟霜半开玩笑的道,“好好伺候着。”
莫灵韵看到为自己理发的换了人,也不见怪,只是一口口问着是不是弄好了。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在曼声低吟。
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
这地方的杏花村是在远山前的近山脚下,是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是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没有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
可是这酒家的确就叫做杏花村。
杏花村是个小小的酒家,外面有小小的栏杆、小小的庭院,里面是小小的门户、小小的厅堂,当炉卖酒的,是个眼睛小小、鼻子小小、嘴巴小小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你到处都可以看得见。
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象一只依人“老”小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邓定侯看得呆住了,直到丁喜替他介绍:“这就是这里的老板娘红杏花。”
邓定侯才勉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
他忽然发现这“聪明的丁喜”在选择女人这方面,实在一点也不聪明。
丁喜道:“你听说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
邓定侯道:“没有。”
他不是不会说谎,也不是不会在女人面前说谎,他不肯说谎,只不过因为这女人实在太老。
丁喜笑道:“你没有听说过这名字,也许只有两个原因。”
邓定侯道:“哦。”
丁喜道:“若不是因为你太老实,就是因为你太年青。”
邓定侯道:“我……我并不太老实。”他又说了实话。
因为在这女人面前,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还很年青。近二十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丁喜道:“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
邓定侯只有苦笑。
他实在不敢相信面前这老太婆,以前也曾经是个颠倒众生的名女人。
这位“名女人”居然还在朝他抛媚眼,居然还像个小姑娘般嘻嘻地笑。
邓定侯忍不住问道:“这位红杏花姑娘,是你的老朋友?”
丁喜道:“不能算老朋友。”
邓定侯道:“是你的老相好?”
丁喜道:“更不能算是老相好。”
邓定侯道:“那么她究竟是你什么人?”
丁喜道:“她是我的祖母。”
邓定侯怔住。
他若骑在马上,一定会一个筋斗从马上栽下去,他若正在喝酒,这口酒一定会立刻呛进他的喉咙里。
现在他虽然并没有喝酒,也不是骑在马上,可是他脸上的表情,却好象已跌了七八十个筋斗,喉咙里还呛进了七八十斤酒。
“红杏花”用一双手捧着肚子上,已笑得直不起腰。
她哈哈的笑着,指着邓定侯,道:“这个人是什么人?”
丁喜道:“他叫做神拳小诸葛。”
红杏花道:“就是五犬开花里面的一个?”
丁喜道:“嗯。”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
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是一个耳光掴了过去,大声道:“你几时肯认这种人做朋友的?”
丁喜道:“我从来也没有认过。”
红杏花道:“他不是你的朋友?”
丁喜道:“我也不是他的朋友。”
红香花道:“你是他的什么人?”
丁喜道:“犯人。”
红杏花上上下下看了他几眼,道:“你也有被人抓住的时候?”
丁喜叹了口气,苦笑道:“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红杏花“哼”了一声,忽然一拳打在他肚子,怒骂道:“你这小王八蛋真没出息。”
丁喜只有笑。
红杏花道:“你既然已做了他的犯人,还到这里来干什么?”
丁喜道:“来喝酒。”
红杏花道:“滚!”
丁喜道:“我们是来照顾你生意的,就算你是我祖母,也不能叫我滚。”
红杏花道:“我叫你滚,只因为你是我孙子。”
丁喜道:“为什么?”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我叫你滚,你最好就是赶快滚。”
丁喜眼珠子转了转,道:“难道里面有个人是我见不得的?”
红杏花道:“不是人。”
丁喜道:“不是人?”
红杏花道:“里面连一个人都没有。”
丁喜道:“里面有什么?”
红杏花道:“有一杆枪。”
丁喜道:“枪?一杆什么枪?”
红杏花道:“霸王枪。”
霸王。
力拔山河兮气盖世。
枪。
百兵之祖是为枪。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有双枪、还有练子枪。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现在,这杆霸王枪就摆在丁喜面前的桌子上。
杏花村虽然又叫做不醉无归小酒家,地方却并不小,靠墙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丁喜走过去,摸了摸柔软的红毯和锦墩,嗅了嗅新摘下的花香,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这杆枪日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它也比我有用?”
红杏花道:“哼。”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
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她笑的时候,一双远山般迷朦的眼睛,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青。
在这一瞬间,连邓定侯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
丁喜拍了拍光滑的枪杆,道:“无论你日子过得多么舒服,我也不羡慕你。”
他走回来自己替自己倒了杯酒,一口喝下去,微笑着道:“你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自己倒杯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