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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周日的早晨,活泼的小鸟在窗台上下跳动,晨曦中都夹杂着清脆悦耳的鸟鸣。
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勤劳的小主妇,同样在顶楼温室怀抱着喜悦,摆弄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
种花是个细心活,她在花市买来种子,拿着小铲子将它们播种在松软的泥土里,替它们浇水、施肥,还要学习如何治虫和防治拨,哪像这屋里的那位先生,搞不好连自家温室种的那些花的名字都说不出来。
花嘛,还是自己亲手种的好,顾沁朵老早就猜到,这些花不可能是原圣成种的,他终日在金融界里打滚,哪里肯浪费多余的时间用来搞莳花养草这等雅事?
「呼,好了!」穿着碎花围裙的顾沁朵,一手提着粉红色的桶子,一手拿着小铲子,直起腰,骄傲地看着自己的耕作地。
天气逐渐暖和起来,连续几日阳光明媚后,植物们团簇的嫩叶和新发的蔓条,就如雨后春笋一般涌出,小小的温室里,酝酿出一庭春意,大有「一时之盛」的景致。
她刚刚才种好的两个小盆栽,就放在那些开得正盛的风信子的边上,光秃秃的只有松软的红褐色泥土,她凝视着它们,好像看到小幼芽从土里钻出来,再开出一朵朵小小的太阳花。
「你今天有没有事要做?」身后,传来男人特有的低沉嗓音。
「啊,没有。」顾沁朵速度极快地收起刚刚伸展出的懒腰,转过身,两手拎着桶子,模样乖乖地望着还穿着睡袍的原圣成。
他看着她太过刻意的动作和表情,没说什么,视线盯上那两只光秃秃的小盆栽看了看,然后转身进了屋子。
顾沁朵在原圣成背后吐吐舌头,手脚利落地收拾好工具,「咚咚咚」地下楼,又跑进厨房里忙去了。
从登记结婚那天算起,到今天已经快一个月了,她一直和他住在这里,一来这里离学校很近,二来工厂的事她也帮不上忙,但又觉得不能让那位先生觉得自己娶了个游手好闲的「米虫」,思来想去,只能拎着自己的行李,打包上门到这里「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练习如何称职地当一名「黄脸婆」了。
练习之余还不忘跟自己洗脑,只有卖力将金主伺侯好,人家才会尽心尽力地挽救工厂,普渡众生。
原圣成似乎十分乐意看到这一幕,因此手一挥,干脆连每日从主宅锦澜苑来此打扫做饭的佣人都不让来了,家里大小事务全交给了顾沁朵。
原圣成其实……是故意在整她的吧?
成功转型为「小女佣」的顾沁朵一开始难免在心里暗骂,可是后来……
思及此,她小脸一下子红了,忿忿不平地将手里的锅铲冲着空气挥了好几下。
不让佣人过来,其实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下流心思吧!
其实她早该看出,那男人表面上一本正经、不苟言笑,其实欲望强烈着呢,不仅在床第间为所欲为,现在又遣走佣人,还不是为了方便对她耍流氓?
譬如昨天,她勤快地做起了卫生大扫除,拆下床单、被套、枕巾一股脑地丢进洗衣机里,又把书房收拾干净,拎着吸尘器清洁完窗帘和沙发,最后拿着抹布跪在地板上,打算将原木地板檫得晶亮。
那时正值中午,明媚的阳光透过一大盆悬挂在窗上的黄金葛洒进来,明晃晃的,那些密密层叠着的茂密心型叶子和长长的藤蔓被照透,宛如碧玉,微风过处,不停地轻摆……一切都显得很美好。
谁知就在顾沁朵努力地忙活着时,忘了自己半撅着的小屁股,对男人有着多大的诱惑力。于是一直坐在沙发上看文件的男人。突然从身后将她一把拦腰抱起,不由分说地压在沙发上,热呼呼的嘴巴在她颈肩处不断轻啃。
…………
顾沁朵被弄得欲哭无泪,她怎么也不明白,自己只是擦了擦地板,什么都没做,原先生,原总裁……为什么就发情了呢?
可是这么强势的男人,做任何事应该都是随心所欲,没有任何原因的吧!要不怎么还莫名其妙地娶了她呢?
明亮整洁的厨房里,汤锅里「咕嘟咕嘟」直冒着热气,里面的红豆紫米粥熬得又稠又香甜,是从锦澜苑那边专程送来的,放在平底锅里的,是她在小区里的便利商店买来的冷冻葱油饼,用热油煎一煎,再拌上两个清爽可口的开胃小菜,原圣成的早饭就准备妥当了。
「中午不用做饭了,我们出去吃。」才用完早餐放下筷子,原圣成又开始对顾沁朵交代有关中午的事宜了。
「哦,好。」顾沁朵见他吃完了,也赶紧放下筷子,点头如小鸡啄米,一脸的恭敬却又像只被大灰狼囚禁的小白兔。
原圣成忍不住拢了眉头,忍了忍,什么也没说,转身朝二楼书房走去。
临上楼前,他悄悄回头,果然看到小女孩开始埋头狼吞虎咽了,一手端着碗,另一手捏着块葱油饼,吃相豪迈,不亦乐乎,甚至没穿袜子的两只白嫩嫩的小脚丫,也欢快地离开了拖鞋,四处不安分地踢动着。
小家伙这副神情多生动有趣!
平时总是一副毕恭毕敬、唯唯诺诺的模样,连在床上也不敢反抗,任他为所欲为还一脸的忍辱负重。
虽然她只字不提,但一举一动都在清楚明白地提醒他,生怕他忘了她同意当「原太太」是出于何种原因。
也只有这女孩有这个能耐,什么都无须做,就能将他气得额头暴青筋,只不过他掩饰得好,没被她看出来罢了。
他心中轻叹,手握成拳抵在唇边,轻轻地咳嗽一声,脑海里想象着餐桌上的小家伙,此刻那犹如惊弓之鸟的举动,心情不由大好,迈开脚步,轻松地上楼去了。
临近中午。两人准备出门了。
出发前,一身西装革履的男人盯住顾沁朵,「你……就穿这样?」
柠檬黄的连帽运动外套、蓝色修身牛仔裤、红色的雪靴,青春无敌,再加上一张脂粉不施的小脸蛋、齐刘海、长马尾……这怎么看,都像是原圣成诱拐了天真无知的小女生。
「那要穿什么样的?」顾沁朵被问得一愣,他从来不挑剔她的穿着,衣柜里有她自己买的衣服,也有他替她买的,款式不仅各异,风格也绝对大相径庭,价格更是天差地别。
也不知道是不是嫌弃她的品味,好几次他带她逛百货公司和精品店时,都会亲自替她挑选一大堆精品服饰。那些衣物吊牌上的价格看得顾沁朵直咋舌。
有钱就是大爷呀!这话还真没讲错,看着精品店里美丽的柜姐们看原圣成的表情,再转头看向自己的表情,哪张脸上不明明白白写着「羡慕、嫉妒、恨」?
顾沁朵虽然家境也不差,可是从小就在乡下跟阿嬷长大,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到了台北也始终保持着淳朴本色,哪里看过这种一掷千金的败家男人呢?
心里正嘀咕着,耳中听到原圣成说:「我还约了客人跟我们一起吃饭,穿得还是……不要太随便了。」
是这样啊!顾沁朵点头,乖乖地上楼换装,等下来时,已经换上一身他为她挑的衣服。
中长款的玫瑰色外套,领口、袖口和下摆都缀着精致的蕾丝,再配着珍珠黑的轻纱连身裙,深棕色的踝靴,小嘴上还抹了樱粉色的唇彩,整个人都散发着娇艳的贵气。
原圣成盯着她看了好一会,直到顾沁朵窘迫地考虑是不是要再上楼换一套,他才伸手替她松开了束着马尾的橡皮筋,让一头黑亮的秀发整齐地披散在肩上。
这样就差不多了。男人心满意足地领着小娇妻出门了。
一路上,顾沁朵都在忐忑不安。她不知道他要带自己去见谁。
当初见他提出登记结婚,又露出商量婚礼细节的架势,她便踌躇着对他说父亲刚过世,婚礼可不可以延期,原圣成想必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听了觉得有些道理,便点点头同意了,因此两人的关系并不为人知。
那现在他又要专程带她去见谁呢?
两人驱车来到一家极有名的川菜馆,店里常常人满为患,果然一进去,等位置的客人已经排起了长龙。
跟着原圣成来到一早预订好的包厢,里面已有人在候着,那是他的下属和学弟,在英华银行高层任职的聂明哲。
聂明哲是个开朗活泼的年轻帅哥,幽默又爱耍嘴皮子,但又很能逗人开心,很快就跟顾沁朵熟悉起来,聊了几句,聂明哲的手机就震动起来,他一边礼貌地朝顾沁朵表示歉意,一边快步走到外面接听电话。
等他再进来后,人就变得愁眉苦脸了,无奈地对原圣成道:「boss,之橘小姐就在外面。」顾沁朵正想这之橘小姐是何人,就见原圣成一笑,不以为意地道:「既然来了,就叫她进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