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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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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的人群里响起了喝彩声,响亮的口哨此起彼伏,快乐是能够传染给每一个人的,于是,当一只后爪人立、前爪作揖打拱的滑稽逗人的猫咪叼着那顶破帽子走来时,人们愉快地笑着,纷纷慷慨解囊,硬币、纸币雨点般落下,两人一猫的晚餐终于有了着落。

“嗨,女人!看不出来呀,你的街舞跳得很高竿,我好像看到了狂野森林里奔出来的一匹野马,黑亮的马鬃飞扬得老高!”人群散去,开始清点帽子里零零碎碎的money的玄远不忘夸奖舞伴,“和你一起跳舞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爽!”

“小鬼,你跳街舞的火爆程度和损人的舌功一样厉害!”

流了一身汗,叶翌娉只觉痛快,利落地盘起长发,神采焕发。肩上没了那只装满文件夹的半肩包,她感觉前所未有的轻松,笑声朗朗,快乐无边!

玄远看着她那青春洋溢的灿烂笑脸,亮亮地吹了一声口哨,“现在,我们该去找个地方共进烛光晚餐了!”

烛光晚餐?

叶翌娉神思恍惚了一下,曾经,无数次地和文轩共进烛光晚餐,在烛光、鲜花、红酒中感受着他的绅士加浓情的浪漫情怀,而今想来,却是梦境一般的模糊了。

“贝比,带路!上回咱们去过的那家馄饨店风味还不错,有鱼丸……”

紫眸少年的话再次传入耳中,她不禁哑然失笑。馄饨店?鱼丸?在那种地方点几根蜡烛,旁人看了,那不叫浪漫,叫搞怪!不过,她确实好久好久没去过馄饨店了,总是高跟鞋、晚礼服地打扮了自己,坐在红茶馆或西式餐厅里举着高脚酒杯,剥了那份成年人的虚荣与奢华,余下的只有高档次诚中所谓的用餐礼仪,那种持了锋利的刀叉偏还斯文做作的可笑模样!比较起馄饨店里的轻松就餐的氛围,她已然迫不及待了!

贝比无比兴奋地翘着尾巴往前领路,还没走出去多远,突然倒蹿了回来。跟在它后面的主人脚步也是一顿,紫眸眯了眯,极是警惕地盯着前方。

前方路口,电线杆下,站着几个毛头酗,嘴里或是叼着牙签或是嚼着口香糖,手插裤兜,吊儿郎当地站在那里,一双双不怀好意的眼睛盯着远远走来的两人一猫。看到来的人在路口停了脚步,这帮街头混混立刻围了上来。领头的一个,流里流气地咬烂了嘴里的牙签,冲人一吐,哼哼着问:“小子,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吗?”

叶翌娉听得一愣。敢情这是遇上了拦路勒索劫财的徐混?

“瘪三!”玄远居然把这个极度藐视人的称呼送给了这几个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流氓混混,还不忘喷出毒舌里的毒汁来狠狠损人一通,“是不是港片看多了,模仿能力蛮强的嘛,还划地盘哪?小子,撑开眼皮看仔细咯,这是人民的地盘、群众的马路!再不懂,回去问爹妈!”

叶翌娉轻轻叹了口气,闭了眼不敢去看。果然,“啪”的一声过后,再睁开眼看时,她不出意料地看到适才言语逞强的玄远半边面颊上多了一个巴掌印,高高肿了起来。

“敢在老子面前耍风头,胆子不小嘛!”嘴上无毛的徐混摆狠地耍着流氓腔,骂粗口,“识相的,乖乖交出刚才在老子地盘上赚的那几个小钱,买几条烟孝敬老子和手下一帮兄弟们……”

一旁几个徐混抡起手里的棍棒,敲击地面,作势威吓。

舌头顶了顶落着巴掌印的半边腮帮子,玄远痞子样的表情一敛,骤然眯紧的紫眸里闪过一道冰棱,默然把手中清点折叠整齐的纸币交到叶翌娉手中,推开她。盯着赏了他一个巴掌的流氓头领,他先是默不吭声地上前两步,而后冲人龇牙咧嘴一笑,在对方愕然闪神时,砰然一记迅猛凌厉的拳风挥出,一拳头放倒了这银样蜡枪头的徐混,然后迎向惊怒呼喝着围攻而上的其余几个人渣。

惊叫、痛呼、哀号声响成一片。被推到角落里的叶翌娉瞪大了眼,吃惊地看着一个个徐混在紫眸少年的拳风下,如纸片般飞出,纷纷倒下。一直被她称作“小鬼”的他,竟是如此的强悍,完全收敛了痞痞的坏笑,此刻挥拳的少年矫健的身姿隐隐透出一股挺吸引人的英武之气。看惯了前男友总是西装革履、文质彬彬的模样,在这场痛快淋漓的惩恶战斗中,她猛然发现了另一种真正的男儿气质,有别于那些在女子面前摆出的大男人嘴脸的表相,这种骨子里透出来的英武矫健,真正吸住了她的目光,心旌荡漾,再难移开视线。

街头打斗的场面只持续了短短几分钟,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一帮流氓混混哭爹喊娘地四散奔逃。

残渣清理完毕,玄远松开拳头后,竟冲狼狈而逃的那帮人比了比中指,又来了痞子样的哼笑,“孬种!蹩脚!猪头三!”得,他这是损人损上瘾了。

“小鬼,你这打架的功夫不赖嘛,也是从这流氓堆里混出来的?”叶翌娉上前,拍了拍他的后脑勺,故意板着个脸说教,“不良少年!不思进取!不可救药!”

“嗨、嗨!”痞小子抱头躲着她猛拍来的手,坚持好男不跟女斗的原则,匆忙打出暂停的手势,“女人!你忘了我是做什么行当的?当侦探的,没有好身手怎么行?我这可是正宗的擒拿格斗技巧,部队里学的,好歹咱十八岁也参过军受过训!”只是受不了那些铁一般的规矩,他可是懒散随性惯了的人,不服约束、不服管教的结果自然是被军校三振出局,试想,一个改不了这不正经的痞子样表情的小子穿上军装,再竖起中指,不气坏指导员或吓跑群众——才怪!

“侦探?!”叶翌娉忍着笑,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侦探都是打架能手,看来,触摸到狂野生灵的那个人,应该是我!”

“女人,怕了?”难得听她好心情地与人逗趣,痞小子也顺着她的兴致磨起嘴皮子来。

“不!”她轻点这小鬼的鼻尖,口吻甚是亲昵,“知道吗,小鬼,你刚才简直帅呆了!”

“那是!”拨了拨刘海,扬起头来耍酷的小子不经夸,又襥上了。

看着他那神气显摆的模样,她“扑哧”一笑,眼中隐隐闪过一丝异彩,突然低头在小鬼的脸上啄了一下,趁他一愣神时,笑着跳着跑开了。跑到马路对面,回过身来,她抬手在嘴边拢出个喇叭状,远远地冲他喊话:“今天晚上我过得很愉快,谢谢你!”

他一愣之后,也笑开了,隔着一条马路,扯开了嗓门喊:“美眉,你今天晚上很有朝气,年轻了足足十岁,正好和一个小鬼相配!”

她笑,大笑,“是的,我的紫眸精灵!”

“不!”他一本正经地反驳,“叫我王子吧!”

王子?!那她岂不是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叶翌娉怔了一怔,作为一个成年人,本该对此报以嗤笑,但,不知为什么,童话里最真最美的色彩仍执着地收藏在心灵深处,一经触及,那缤纷的色彩就如同七彩的气球,放飞在空中,跳跃出心动的旋律,无比美妙!一瞬间,她的神采飞扬了,笑声像快乐的鸟儿在阳光中歌唱:“好吧!我的流浪王子,请告诉我,你忠诚的黑猫仆人去了哪里?”

王子低头看了看,抓了抓头皮,干笑。

口袋里的钱币少了几枚,而他的黑猫仆人,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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