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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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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上高二,秦绯云基本上也大概适应了高中生活。

有时候更满不在乎地说一句,是适应平民的高中生活。就像她堂妹说的,迎合别人的眼光有什么意义?无论怎么做都会有人不满,那就目空一切地做自己吧!觉得不满的人说穿了恐怕连给她大小姐提行李都不配,她这个千金小姐只花了一年就混在平民之中,连她都佩服起自己了呢哦呵呵呵……

高二开学,最热闹的莫过于迎新会与社团嘉年华了——当然比不上大学生的规模,不过学校也规画了一天,让各大社团摆摊向新生展示社团内容。

从暑假秦绯云就和学姊为这天忙着。上学期她们多了个新社员,也是个酷酷的女生,不怎么喜欢说话,更不曾主动打招呼,不过这位新社员倒也主动帮忙起摆摊的事,几天下来也和大家聊开了。

原来这位新成员,本来是去年新成立的cosplayer社团——专门玩角色扮演,算是近年新兴流行的次文化,但就因为太新了,在当代其实算是冷僻的活动,成员只招收到三人——学姊曾说,如果不是秦绯云入社,三人社团在第二学期开学就会面临解散的命运。而这位新社员更是她们的甘霖,因为随着三年级的社长毕业,新学期开始她们同样也剩三个人,如果招不到新生,恐怕也要步上cosplayer社团的后尘了。

新社员觉得她对摄影算有点兴趣虽然也只会用数位相机随便拍但秦绯云看着她拿出玩偶和公仔,自行设计出有故事又有画面的场景,拍出来的照片还可以加对白和旁白,觉得实在有趣得很。

原来摄影也有这种玩法啊。

早在去年的运动会,秦绯云就知道女校办活动,简直像一场炫耀大会,谁谁谁的男友又高又帅,谁谁谁的男友送了一百朵玫瑰,教官通常这时也会睁只眼闭只眼。

这大概是她少数觉得没有念圣罗兰有点遗憾的地方。比起来,男女合校的学校举办活动就注重在如何狂欢。听兄长说过,圣罗兰每次办活动,开头都像嘉年华,结尾都像暴动,但是总也一年一年地办下去,成了百年传统。

当然啦,女校要疯起来,也是很可怕的,但至少没到砸车或酒醉闹事打群架的地步,这大概要成为圣罗兰的特产了——据说家族长辈对这点不满已久,一直想换掉校长,可总是因为各种状况而让步,圣罗兰开放的校风才能保留至今。当然话说回来,她自己跑回台湾念高中,比较这个已经没什么意义。

但是也许哪天绿风有活动时,她可以去凑凑热闹?她跟绿风长得并不像,否则说不定偶尔能玩玩交换身分游戏呢。真可惜。

上学期运动会那时,她正对自己被排挤一事耿耿于怀,所以不让云峥过来。幸好去年运动会,C女中和XX高工的运动会正好撞期。一般来说有交情的学校都会避开,可能方便大人物赶场,也可能方便学生交流,但XX高工一向不是C女的同学们选择男友的第一目标……顶多排在第三。第一当然是同样为男生第一志愿的C中啦,第二是宁缺勿滥,所以抗议声就少啦,学联会就不会特别请学校错开日期,她也没能去云峥的学校看他就是了。

而且那次她的大队接力与障碍赛,为班上扳回不少面子,也帮忙赢了两面奖旗,一定程度地抒解了她的窘境,群体中较活泼、大而化之的那一群人开始接受她……至少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小心眼啊。

不过是场迎新,大把大把的玫瑰又上场了,连晚一天开学的C中学生也混进来凑热闹。

C女中的开学总是比别人早一天,其实说穿了还是学校为了不让家长抗议,为什么这种课外活动要占掉上课时间,因此直接从假期里扣,学生也不敢抗议,要抗议就回家跟爸妈抗议吧。

所以除了少数人数危险的迷你社团,很多大型社团都只有干部出动。

「你们看,她们又在玩玫瑰大比拚了。」摊子冷清到只能打蚊子,学姊只好看热闹,「本台独家战况报告,目前三年级已经退出战场,二年仁班的林英华九十九朵;二年信班的肖……笑话……不,校呼皑……」学姊一副想吐槽的口吻。基本上女中学生没事不会自己选校花,倒是别校学生,尤其男校,有自己的芳名册,网罗县内各校美女。

不是她爱吐槽,她们家绯云明明就是榜上第一,真不知道是谁这么厚脸皮,老是到处宣传自己才是C女中第一。

「肖花杨美女有三束九十九,我没带计算机,不过目前是暂时领先。」

「学姊,你很闲哦?」秦绯云挥着扇子努力驱赶暑气。虽然她不介意敬老尊贤,让「老人家」轻松一些,但她喊到喉咙快沙哑了,学姊竟然在看热闹,亏她还是新任社长耶!

「我说你啊,不要学菜市场叫卖的俗气方式好吗?摄影是一门需要热情与自发性的艺术,找一些阿里不达的门外汉,不如学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那也要有鱼不小心迷路游到这里来才行啊!」秦绯云没好气。

虽然自从上任社长毕业,上任社长与上任校刊社社长多年的鸟屎冤渐渐成了过往,但是她怀疑她们摄影社大概风水有问题,这届新社长竟然又和学联会主席是从小斗到大的对手!

当然她绝对不是暗示学联会公报私仇,只是要抽到这么偏僻的摊位,还真是挺不容易的呐!从早上八点到现在,飞过来的蚊子不少,走过来的学生一只手数都嫌多!她不喊卖力点,谁知道这里有摄影社的摊位?

「我说小绯,你为什么不收了那个C中新诗社社长的玫瑰,人家还为你写了一首诗耶!这一首诗可以抵一百朵玫瑰啦!再加上那个华中篮球社主将和你男友,你就赢杨美女了。」

秦绯云扯了扯嘴角,「我不喜欢处理花的尸体,麻烦。」她又不是林黛玉,没兴趣葬花。

「什么花的尸体,你这女人有没有一点浪漫细胞?怎么能拍出好照片?你真的是永恒之光的拍摄者吗?」永恒之光是秦绯云在国际摄影比赛得奖的作品,名字虽然不怎么样,但秦绯云自己很满意。

因为这是云峥临时取的啊,他取什么她都喜欢!

「我就是太有浪漫细胞,才不喜欢花的尸体啊。花活着的时候是有灵魂的,死了它的灵魂升了天,我们要怎么捕捉尸体的灵气?又不是立志当遗照摄影师。」

「你去死啦!这什么谬论?」

秦绯云朝学姊扮鬼脸。

说真的,她当然不能收那个C中学生的花啊,她已经伤害人家一次了……说起来还是她的错,那时她在等公车,一边拿国文课本死背,有人递了方方正正的东西给她,她只分散了十分之一的注意力,下意识就接过了,随手塞进书包里,继续背她的书。

她以为那是工读生发DM啊!

结果回到家,她跑到云峥房间跟他一起念书时,那张「DM」夹在书里一起掉了出来,她才发现,原来那是一封情书。

她很汗颜的想把情书还回去,但根本不记得那人的长相。云峥虽然没说什么,但是那阵子闹了一点小别扭哩。

后来对方等不到她的回信,总算现身,原来还是C中的大才子呢。他觉得她不只漂亮,而且充满文学气息,和时下那些狂背英文单字与化学程式的学生不同——这让秦绯云差点喷笑,难道是因为她总是在看国文或古文观止之类的国文指定教材吗?但那是因为她国文每次考试都不及格,所以只好连等车时也在恶补啊。

「不对啊,两百九十七朵玫瑰算什么?」另一个埋头看BL小说的学姊头也没抬,继续翻下一页,「三年级的上届校花,刚刚可是让男友开着保时捷送到校门口呢。保时捷可以买几朵玫瑰了?塞满我们学校都绰绰有余了吧。」

「你这市侩女,搞不好那是租的。」

「人家的男朋友是小开欸。」

「绯云还是大开哩,小开算什么?」越有钱的人越低调,懂不懂啊?

「比这干嘛啦?」秦绯云快绝望了,为什么摄影社仅存的两个老人是这副德性?摄影社该不会明年就成为历史了吧?

然而新社员带着一位害羞的学妹出现,总算让她看见一丝曙光。

「这位学妹想入社。」

「楔,还是你可靠!」秦绯云都想抱住她痛哭了。指望那两个只会看BL小说跟拿相机变焦镜当望远镜偷窥的家伙,真不如指望铁树开花啊。

接近中午时,云峥带了便当和饮料来探班。因为暑假时来帮忙过,所以他一点也不困难地找到只有鬼能找到的摊位。

吃着麦当劳的学姊看了一眼她的家常菜便当,取笑道,「爱心便当哦?」

云峥有些尴尬,「我有多做一点,学姊们可以一起吃。」

「真的是爱心便当哦?」她本来只是开玩笑耶。虽然暑假时云峥也是天天带便当来探女朋友的班,不过那时她们也没多想,今天完全是受到「玫瑰争霸战」的刺激才突然意识到,她们家小绯天天都吃男朋友的爱心哦?

「有几样菜不是我炒的。」家里平常的伙食都是姜婶负责,不过姜婶年纪大了,最近楚素弦让她只需要帮忙打扫和煮晚餐,午餐两个年轻人大多在学校吃,楚素弦自己则厚着脸皮去让白河喂食,所以就不需要让老人家在中午时挥汗忙碌,休假时中午则大家轮流作饭-不过轮到秦绯云时,基本上都是云峥代劳。

云峥把三层便当盒分别放好,坐下来陪秦绯云一起吃。

「啧啧啧……」学姊摸着下巴,「爱心便当,抵得过一千朵玫瑰,小绯你赢了。」

「也是啦,玫瑰不能吃,便当能吃。」另一个学姊又换了本BL漫画,咬着薯条道。

够了哦。秦绯云好气又好笑地翻白眼。

一千朵玫瑰?云峥很识相地不多嘴,女生们的话题,男孩子不懂的话,最好还是别自作聪明。不过他确实忍不住想,小绯喜欢玫瑰吗?他发现自己似乎不太解风情,从没送过花给女朋友。

见秦绯云吃得差不多了,他把保温水壶里的桂圆红枣茶倒出来退冰,让秦绯云等一下能喝,接着又拿了纸杯给其他人各倒一杯。

学姊嘿嘿笑,老实不客气地接过了。小绯这男友超级上道的,而且难得的是,他的礼貌与友好并不会让人感觉到那只是虚有其表的狗腿跟巴结。暑假布置摊位那几天,他每天都来帮忙搞定些粗活——果然是猛男,超好用的。而且他会带上一大壶自己熬的桂圆红枣茶或红豆汤。

真难想像这年头有男生每天帮女朋友煮红枣茶和红豆汤耶!难怪这女人不羡慕人家有保时捷接送啊!这杯男朋友流着汗在厨房里熬的红枣茶抵得过一台保时捷啦!

****

秦绯云洗完澡,又溜到云峥房间。

某人暗示他们血气方刚,两人待在房间里时最好把门开着,彼此也有一点顾忌。本来秦绯云想吐槽,这位某人是见不得人家情侣要好,但是云峥依然告戒她不该随便曲解长辈的好意。她身为女孩子,确实以后到哪里都要养成这种习惯,而且秦绯云想了想,某人也挺可怜的,就不再有意见啦。

她进房间时,云峥拿了衣服要下楼洗澡,桌上则已经放了一碗退了冰的红豆汤,当然是要给她喝的。

有时她觉得云峥好像她的保母哦。秦绯云乖乖坐下来喝红豆汤,红豆熬到又松又绵软,而因为她是个甜食控,云峥这个爱操心的奶妈总是故意把糖量减到最低。

虽然他会用最好的红豆来熬煮出食物原味,不过刚开始秦绯云真的不太买帐,还忍不住心里哀怨,自己怎么交了个这么像老头的男友啦?这个也要管,那个也要念,每个礼拜吃一支棉花糖是他最大的容许范围了,他说现在她还年轻,怕她老了之后年轻时的不知节制就会累积成病痛。

不过对甜味的敏锐度,确实会随着糖分越吃越重而变钝。现在的她很难一次吃上两支棉花糖,通常吃了一支,还要让云峥帮她解决几口。至于这半糖的红豆汤,现在她吃起来竟然是味道刚刚好。

想想也真妙,她以前最讨厌家族里牛毛似的家规,不让任何人管,谁念她她就摆脸色,想不到她倒给自己找了个专门管她的男朋友,而且好像中了魔咒一样,他每次管她,她都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秦绯云吃得脸颊鼓鼓地——她一向喜欢先把红豆吃光,再一口气喝掉汤——嚼啊嚼,越想越觉得这情况有点诡异,最诡异的是,她竟然还觉得被云峥管到老也没关系……

她不会有M倾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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