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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天雪山夏季牧场已开始降霜,今年霜期稍晚,牧人们正准备迁徙牛羊群到山下过冬,羊儿马儿牛儿纷纷对这块土地上的草根报以留恋的嘶鸣。
谷口,一匹快马飞驰而至,报信的牧人远远便高呼起来:「阿思朗!你有访客!」
正躺在结霜的草原上看着羊群的年轻男人一跃而起,顺手拍去身上的草屑,回应道:「就来。」随即往报信人的方向走去,发现是沃萨克家的人,他的一位表兄。「咦?罕木夏,你不是在冬季牧场那里修补栅栏?怎么上山来了?」
罕木夏道:「山下来了一个客人,说是来找你的。」
「找我?」年轻男人笑道:「该不会又是其他部族的女财主吧。」
这半年来,又有不少人去向穆伦提亲。笑话!穆伦哪里能代他决定终身大事。天雪山上的人们可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大事绝不能儿戏,要慎重考量才行。
「想得美。真搞不懂那些姑娘是看上你哪一点?要胸没胸,要膀没膀的。」罕木夏摇头。「不过这回不是那些水姑娘,是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说是从山那边过来的,走了一千多里才到咱高原这边。」
山那边?年轻男人瞬间眯起了眼。这是北夷人对天朝所在之地的称呼。两国以天雪山为界,而北夷疆界大部分都位在高原中。
一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走了一千多里?有可能吗?
穆伦日前才启程到盛京去传达天朝珐玉皇子的「死讯」,他人也才刚刚回来而已,有可能那么快……是她吗?
罕木夏没留意到阿思朗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他开拉大嗓门说:「呼伦要我来催你下山,他说你可能会想看看那个小姑娘。」
那么,应该就是她了。阿思朗眼中有一闪而逝的激动,他将马鞭收进腰带里,回头看向羊群。「我再个把月就会回去了,你其实不用特地跑这一趟。」
高原地形崎岖,光是单马来回夏季与冬季牧场两地,就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更不用说要赶着羊群下山时,时间得花上双倍。呼伦让罕木夏特地上来这一趟,有点太过焦急了。
罕木夏终于发现阿思朗似乎没有很高兴的样子。他皱着眉问:「你不打算先下山吗?呼伦特别要我好好看一看你听到这消息时的表情,他说你会开心到在地上打滚。呃,可是我还没看到……」
阿思朗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呼伦年纪大了,他喜欢开玩笑。」
「我怀疑。」穆伦不知何时来到他们身边,双手插在挺拔的腰后,带着笑意的碧眼闪烁好奇的光芒,直勾勾地看着身穿北夷皮毛服装的阿思朗。「如果来的人就是那位姑娘,照理来说,你现在应该已经抢上了马背,冲下山去才对。」
一定是因为血缘关系作祟,不然穆伦不会这么清楚他的想法。「听罕木夏的形容,我想是她没错。」
话才说完,他就发现罕木夏和穆伦纷纷期待地看着他,似乎真的很想看他在地上打滚。可惜他们要失望了。
「我不能现在就下山去。」不待询问,他自己招了。「万一她只是来看我死了没有,那看到我以后,她就会走了。」他不能让她走。
罕木夏完全不了解这是哪一国的想法。他搔搔头,偏着脸道:「可是你不去见她的话,万一她等得不耐烦想走了,可来不及留住她。」
穆伦赞许地瞥了罕木夏一眼。说得好。
阿思朗沉声道:「那我就更不需要提早下山了。」他早已说过,这一次,如果她要他,那么她得自己来找他。给出全部,他才会接受,否则他宁可思念至死。
穆伦若有领悟地告诉罕木夏说:「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高原上的姑娘都爱他了。」
罕木夏非常有求知意愿。「为什么?」也教教他吧,他到现在还娶不到老婆呢。
穆伦咧嘴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罕木夏可不欣赏这种方式。「可是我想被人得到。」
阿思朗爆出一声笑声。那不再怀有幽愤的清朗笑声在秋季雪原上,响彻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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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拜访沃萨克家冬季牧场的姑娘,确实是福气。
北风将她送到临穹后,历经多方的打听,才找到沃萨克家的营区。
时值深秋,她单薄的身子骨很难适应这极北的高原气候,更不用说那较平地稀薄的空气使她无法上山寻找隐秀,只好与北风暂居好客的沃萨克家族的冬季牧场,等待隐秀归来。
起初,当她表明她要寻找的人是隐秀时,所有人都一致咬定那位天朝皇子已经死亡。然而北风早已得到消息,在这高原上,有个人的形貌和特色恰如隐秀,他们猜测那就是他,一个叫做阿思朗沃萨克的年轻男人。
北风闲不住,早早启程拜访沃萨克家族和其他雪原上的部族,做起了边境史料的搜集工作。
福气苦于身体不够强健,坐困冰天雪地。当她听说那个阿思朗不打算提早下山时,她立即明白,她不能坐在这里光是等待。她得找些事情来做。
比方说,她不会骑马,于是她开始学、努力地学。
又比方说,她不会在天寒地冻的高原上生火煮饭,于是她虚心求教,努力把食物炊熟。她不能去想,万一阿思朗沃萨克不是隐秀,她下一步该怎么办?
一个月后,她终于稍稍适应了高原的生活。北风则到了另一个部族去,仿佛非常放心她一个人待在这里,接受呼伦的指导。
「你得多摆几块石头在锅子里,肉才煮得熟。」呼伦是上一代的族长兼首领,虽然年事已高,须发尽白,但是身体仍然十分强健。
福气照着他的话在大锅子里放下洗净的圆卵石,再赶紧把锅盖盖好。这里虽是地势较低的天雪山下,但还是位在高原区,食物不容易煮熟。
「把柴火再烧旺些,就这么丁点火,东西只会煮烂,可熟不了。」
呼伦边说,福气边添火,直到双颊被柴火给烘热,水滚了,她捞出肉块。「这样可以了吗?」
呼伦拧着眉头看着那半生不熟的肉。「姑娘,你以前没煮过饭吗?」
福气倏地胀红了脸。「当然煮过啊,我当过三年的宫女耶。」呼伦的表情使她惭愧地低下头。「是说……也没有煮得很好啦。」
「这样下去可不行喔,姑娘。」呼伦很实际地说:「沃萨克家的阿思朗在高原上很有名气,每个女人都想要他,如果你不加把劲,恐怕只好将他拱手让人。」
那怎么可以!绝对不行。福气坚定地说:「如果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我不会把他让给别人的。」
呼伦正想开口说些什么,忽地,他远远地看见一群肥壮的牛羊从山上的坡道往牧场的栅栏奔去,后头有一群驱赶着牛羊的牧人。
「啊,羊儿都回来了。」他转过头,咧嘴笑道:「姑娘啊,快去把脸上的煤灰洗掉,沃萨克家的阿思朗回来了,你可以去看看他是不是——」
福气早已拔腿狂奔,但不是跑去洗脸,而是奔向羊群所在的地方。
当男人们正协力将牛羊分别赶到不同栅栏里时,福气就在远远的一旁看着。
等到所有的牛羊都安顿好了,马儿也喂饱了,男人们都跑进主屋里洗脸吃饭了,福气才真正走向他们。
她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隐秀。
因为所有的男人都穿着类似的衣着——毛皮衣领、窄袖紧腰的皮制上衣、长裤、长靴以及腰间赶牛用的马鞭,头发则隐藏在毛帽底下,看不清楚谁是谁。
直到那群男人注意到她的存在。想必经过罕木夏的大肆宣扬,她千里寻人的事情已经传扬开来,不然这群牧人们不会用那种「原来就是你」的眼光放肆地打量起她来。
「你们看,我就说这姑娘干巴巴的。」瘦小得不象话。山那边的姑娘如果每个都这么娇小,那还是高原上的姑娘们比较高挑美丽。
干巴巴?是在说她吗?福气横眉竖眼起来,正待反驳,孰料已有人见义勇为。
「她没有干巴巴,起码,我不觉得。」
这声音……她飞快地望去,果然在人群中找到了他。
是隐秀没有错!她就知道他没有死!
对上他调侃目光的那一瞬间,她突然啜泣出声,仿佛已等候千年。
不待催促,她冲上前抱住他,没注意到他迟迟没有回应,双手也垂在身体两侧,像是在等待些什么。
直到她说出:「隐秀,我不能没有你。你要我来,我来了!」
之后,他脸上的冰雪开始崩落。
她又说:「你说我爱你不若你爱我的多,你错了。我可以不当女史,但我不能失去你。」
冰雪溶化,他眼中闪过一瞬间的激狂,双手扶上她的腰。「福气——」
「唷,阿思朗,这听来好像是在向你求亲呢。」人群中,一名红发碧眸、蓄着大胡的男子调侃地道。不是谁,就是穆伦。
其他男人纷纷鼓噪起来,笑声不绝。
隐秀正想制止这些亲戚的捣乱,福气脸皮不够厚,他不想让她害臊。
但穆伦先发制人。「这位姑娘,你可能不知道,在这片高原上,沃萨克家的阿思朗人人抢着要,身价极好。身为沃萨克家的族长兼高原十三个部族的首领,我有权利向提亲的人收取聘金,因此我得先了解一下,你有多少财产?」
福气傻眼。她是听说高原上的富有女子可以招婿入幕,但是她没想到……要带聘金来?女子招婿,在天朝可是惊世骇俗的事。
隐秀全然不理穆伦的玩笑。「福气,你不用理会他。」
穆伦火大了。「谁说的!我可是北夷首领,这块土地上的所有人都得听我的。」他难得露出蛮横的霸气来。
福气皱着眉道;「那个……我没有聘金,不然我写封信让我兄长——」福家不是最富裕的家族,但也不穷,起码过去她从来没烦恼过钱的问题,所以也不知道家里的收支状况到底怎么样。而在宫里,凡事俱足,也花不了什么钱……
「什么,你没有聘金?!」罕木夏很夸张地大喊道:「没有财产怎能成家!」
福气小脸眼红。
又听见罕木夏问:「那你会牧羊吗?」
福气摇头。
罕木夏玩出兴致来,又问:「你会采矿吗?」
福气仍然摇头。
隐秀蹙起眉。「福气,你不用回答这些问题。」
穆伦再度介入,不理会隐秀明显的护短。「没财产、又没能力养家活口,我不能答应你的提亲,否则部族里的姑娘们会不平的。她们个个家财万贯,畜牧能力一流,又会持家,是高原上不可多得的好帮手,然而阿思朗却不要她们,这叫她们的颜面要摆到哪里去?」
「穆伦。」隐秀警告出声。
但穆伦全然不理会隐秀的警告,他有义务仲裁高原上的纷争,于是他咧开嘴说:「为了公平起见,避免不必的纷争,维护高原上的和谐,身为头儿,我决定这高原上将举办一场招亲大会。至于你,阿思朗,我以首领的身分命令你,在招亲大会以前,不准再跟这个姑娘见面——嘿,大伙儿逮住他!」
罕木夏和其他男人纷纷涌上前去,将隐秀与福气分开。
「而你,姑娘,」穆伦笑道:「我建议你好好想一想,要怎么在大会上夺魁。」
福气傻眼。她看着被几个大男人困住手脚的隐秀,忍不住抱着肚子笑了起来。如果北风在这里,他也会跟她一样觉得事情发展得很好笑吧。
「隐秀,没关系,我不会把你让给别人的。」她转身跑开,去找呼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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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沃萨克家冬季牧场里涌入了大量的人群。一车车的篷车搭载着高原之人的家当,往沃萨克家的领地而来。
一场招亲大会即将展开,参赛者多是历年来向阿思朗提亲却遭到拒绝的女财主们。她们在牧场上扎营,准备在这次的盛会里抱得美男归。
空地上搭起了一个个穹庐状的帐篷,福气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盛装打扮的北夷美女齐现一处。这些女子个个身材高挑、容貌秀丽,有着浓密的眉、丰满的唇与窈窕的身材,以及色泽美丽的头发和眼睛。她们穿上最华丽的服饰,戴上闪亮的金银珠宝,尽情展现所拥有的财富。
无数的牛羊、矿脉与上地,是高原财富的象征。
这些人到底有钱到什么程度?连福气也看得瞠目结舌。
反观自己,她穿着呼伦送给她的冬季服装——因为她所带来的衣服不够保暖,偏她又怕冷——身上毫无缀饰,乌黑的长发编成长辫垂在背后,不适应高原气候的脸庞因干冷而脱皮,在厚重衣物包裹下的身材更看不出什么曲线。
一站出去与人相比,她就输了。
可是为了隐秀,她不能那么轻易认输。
一大早,回到牧场的北风一边惬意的与呼伦聊天,一边对她挥手,祝她好运。
因为今天她们将以抽签决定要用哪些方式来一决胜负,抱得郎归。
而奖品,此刻正被人关在屋子里,不能见客。
看着覆盖着皑皑的天雪山头,福气不觉得她会好运到哪里去。
总之,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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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穆伦的主导下,招亲大会如期展开。
共有八名竞争者,包含身无家产的福气。
为求公平,八支签里,有三支是可以决定竞赛内容的主签,谁抽到主签,就可以决定比赛的项目。当然,可以挑选自己的专长。
福气没有抽到主签,因此比赛的项目分别是——赛马、赶羊、以及采药。分三场举行。
第一天的赛马,福气不仅殿后,还摔得鼻青脸肿。
第二天赶羊时,其他人都俐落地将走失的羊赶回栅栏里,只有福气跟着羊一起迷路,到了天黑比赛时间结束时,才被人找回来。
到了第三天,福气已经几乎没希望了。因为夺魁呼声最高的两位竞争者已经出炉,分别是夺得赛马第一的隆赛尔家的丝珈丽,以及赶羊第一的特纳家的菲娜。
福气背着药篓上山采药时,已经忍不住一边哭泣、一边抹泪了。
最后一项采药的比赛,不是比速度,而是比所采回药材的珍贵。
天雪山群中有不少珍贵药材,然而福气完全不懂药理。她出发前一晚,才拜托呼伦告诉她,在哪个山区里可以采到哪些药。
北风怕她迷路,让她带着恒指北的磁石针和多日的粮食,因为不知道要在山里待多久。这是一项考验体力、耐力的挑战,因为冬日的高原上常有觅食的雪狼出现,因此也得懂得防身。
在众人担忧的目光中,她启程去采药。
两天之后,丝珈丽带回一朵老灵芝,暂居第一。
两天半后,菲娜也带着难得一见的雪心莲回来,与灵芝几乎同样珍贵。
五天之内,参赛者陆续返回,但都没有人可以胜过丝珈丽和菲娜。
到了第七天,福气还没有回来。被限制行动、只能在牧场看着竞赛进行的隐秀已经担心得吃不下饭,他无法再继续忍耐而不行动了。
虽然穆伦打凉地说:「聪明的男人要懂得哄抬自己的价值,偶尔也得让女人等待一下才行。」
可已经七天了。福气从来没有到过这么偏远的地方,更不用说进入地势险要的高原地带采药了。她哪里会懂得这些事!她从小养在深宫中。
先前看她被马儿摔下地,幸亏地面上覆着厚厚积雪才没有受伤。又看她在寻羊时迷路,当大伙儿出动去找她,她怀里抱着一头小羊,眼泪涟涟,已看得他心痛不已,恨不得一把抄起她远走高飞。
若非她眼中的坚持告诉他,她还没放弃,他会比她更早放弃这项竞赛。
已经不需要再证明她的心意,他只在乎她的平安。
到了中午,还不见福气踪影。她身上只带了七日粮食步行上山,可能已经撑不下去了。
不待穆伦终于下令组队找人,隐秀早已准备出发。他焦急得没注意到其他人在做些什么,但突然间,他听见了他们逐渐吵杂起来的声音。
「看哪,在那儿,姑娘回来了!」人群中,不知谁先喊出。
隐秀倏地往山隘口望去,只见一名娇小的身影缓慢地涉过积雪三寸的地面踽行而来。
心上一块大石落了地,隐秀想冲上前去,但穆伦阻止他。他说:「阿思朗,这是比赛。」
「去他的比赛!」他粗声道。但仍强迫自己留在原地。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那小小身影终于艰难地走向人群中心时,喧闹的人群逐渐安静下来,待看清楚她狼狈的模样时,每个人都说不出话来。她四肢伤痕累累,好像跌进山沟里过。
只见她拿出空空如也的药篓后便颓坐在地,掩着脸孩子般嚎啕起来。
她失败了。她没有采回珍贵的药材。
所有人还是说不出话来,只有隐秀温柔地将她拥进怀里安慰着。
好半晌,穆伦终于找回声音。他清了清喉咙,对众人道:「既然这是比赛,一切还是要照规矩来……」
隐秀根本不理他,很明显地涉嫌图利特定对象。他轻轻抹着福气脸上的刮伤,怕她痛,温温地替她呼着气。
「隐秀……」福气担忧她将失去他。
但隐秀轻声耳语:「没关系,我们私奔吧。」去他的比赛。
穆伦好笑地看着隐秀,无奈笑道:「作啥私奔?你的姑娘已经带回无比珍贵的药材,足够当你的聘金了。」
福气眨了眨眼,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穆伦来到她身边,从她乱糟糟的头发里取下一坨被冻结住的东西。「这是雪鹰石,价值连城,足够买下好几座牧场了。」
「呃?」福气整个人呆掉。什么雪鹰石?那是鸟粪吧?
只见隐秀进一步解释道:「雪鹰终年只在人无法到达的地方栖息,只吃一种仅能生长在天雪山壁间的龙珠果,龙珠果的籽据传有回春之妙,但因为稀少珍贵,再加上无法采集,因此只能透过雪鹰粪石来获得这种珍贵的药材。」揉着她的发,他笑了出来。「福气,你果真福气!」
「所以,现在有三位姑娘胜出。」穆伦宣布:「阿思朗你可以——」
「不,只剩下一位了。」丝珈丽和菲娜同声道:「我们退出这场比赛。」
「呃?」穆伦顿时哑口无言。真搞不懂这些姑娘的心思啊。
只见有着一头金发的丝珈丽嘲讽地道:「这场比赛从头到尾都不公平。」
高姚的菲娜也说:「没错。打一开始就很明显了。」她指向福气说:「这个平地姑娘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在高原上几乎是个废物。」
福气肩膀一缩。她的确很废,不过她有别的才能啊。谁料得到她这辈子会有来到高原的一天,她本来是要当女史的哩。
丝珈丽说:「像她这样的姑娘,除了阿思朗以外,大概没人敢要。」
「连赶个羊也会迷路的露露儿塔玛非,还是生平仅见。所以我们决定——」菲娜故意停顿了下。「大发慈悲,阿思朗就让给她了。」
当两名姑娘落落大方地退出时,所有人一致为她们喝采。
隐秀颔首向姑娘们致意,随即不再理会众人,径自抱起他脸儿红红的姑娘往主屋走去。她需要洗个澡,还要上药。
「隐秀……什么是露露儿塔玛非?」福气疑惑地问。
「北夷话。」他简单地说。
「我知道。我是问这话的意思是?」
隐秀扬起唇。「愚人之妻。」
「愚人?」指谁?
「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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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依旧是冬日,他们在高原上举行了盛大的高原婚礼。
这位「愚人之妻」终于在高原上混熟了一些,也交了不少其他部族的女性朋友。虽然她还是很拙于家务,但她总算知道「露露儿塔玛非」是什么意思了。
北风将在婚礼后离开,再度浪迹民间,写他的野史去。许多年后,民间开始流传着一部与官方正史不同的边境史,署名福字,有人怀疑是福北风所着。然而他却否认。
新婚之夜,福气对丈夫道:「你骗我。」
她的丈夫——阿思朗沃萨克——停止亲吻她的脸颊。「我骗你什么?」
「露露儿塔玛非不是愚人之妻的意思。」
「哦,那是什么意思?」装傻。
「意思是……你别脱我的衣服!我话还没讲完……」
隐秀才不理她,继续努力地完成丈夫的责任。毕竟,他可是她以重金聘入的夫婿,必须让妻子觉得有价值才行。
「那意思是……」唔,要被吻住了,她喘息地道:「为爱痴狂的女子……」
隐秀没有回应她。他早已知道,她为他痴狂。就像他为她痴狂一样。
漫漫久、季即将要结束了,从寂寥宫廷到这极北的高原,他的心终于自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