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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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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门被推开的声音打破了短暂的沉寂,高挑的身影站在门边,在看清了房间内的人后,咆哮声陡然迸发——“童依依!”

被炮轰绝对不是一件好事,被一个耐心奇差无比的男人炮轰就更不是一件好事了!

“这是你这个月第几次迟到了?我记得前天你还给过我保证,说下次绝对不会迟到,结果呢,两天都不到,你竟然又迟到了!”噼里啪啦的吼声,从刚才到现在还没停过。

“那个……李Sir,我……”现在好像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吧,难道他没看到她正被人捏着脸吗?

“我什么我,你难道不知道你的迟到记录已经足以构成你被炒鱿鱼的原因吗?”口水继续狂喷着。

“这……这……”她也不想的啊。

“每次让你办事,总是会出问题,真不明白我当初怎么会选你进了广告部。”来应征的人多如牛毛,偏偏他选了根烂草。李世辉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桌上的茶喝着,以补充着自己流失的水分。碰上这样的员工,不知道是不是合该算他倒霉。

不过……

“……你怎么会在这里?”转头看向了正一边一手捏住某女脸颊的男人,他奇怪地问道。平日只会窝在47楼的男人,现在居然主动出现在了他的办公室里,实在让人有点……呃,受惊吓。

更让他诧异的是,兰卿和童依依此刻的暧昧姿态,虽然算不上唯美,但是也足以让人想入非非了。

“来找你。”松开了双手,莫兰卿淡淡道。

呼!她的脸总算暂时得救了。童依依抚着自己的双颊,长长地喘了口气。

“找我?”李世辉一愣。

“我记得你曾说过你养过狗,应该知道狗要如何养吧?”他说明了来意,毕竟他从来不曾养过任何的东西,听取别人的经验是必要的——虽然世辉养狗似乎是七八年前的事了。

“养狗?!”诧异的声音立刻提高到了八度以上,李世辉不敢置信地瞪着好友,“别说你要养狗!”两个人认识到现在也快十年了,他自然知道兰卿的喜好。

“汪!”像是在回应李世辉的诧异,窝在角落的汹吠了一声,成功地让对方发现了它的存在。

“真的……是狗!”两只眼珠几乎快瞪出了眼眶,若非亲眼所见,恐怕打死他都难以相信,“你……你要养这只狗?”

“只养三个月。”莫兰卿弹了弹手指。

“真难得,我真没想到你这辈子居然会养宠物。”某人还沉浸在震惊之中。

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不想养这只笨狗,莫兰卿没好气地皱眉。汹每每看了他,除了发抖还是发抖,连狗食都吃不下,才短短几日,便消瘦了一圈。使得他不得不怀疑,三个月后,这条狗是否还有命在。

这里应该没她的事了吧,童依依眼珠转了一圈,抬起脚步向着办公室的门边移动。现在她最需要做的,就是拿镜子研究一下自己脸上的伤势。

小步的移动,距离门边还有五步、四步……

“童依依!”咆哮的声音又再次响起,李世辉眼角的余光,很“巧合”地看见那正准备溜出房间的身影,“我还没说完呢,你居然敢溜!”

“哎?”她眨眨眼,她只是不想“打扰”他们的谈话而已吧。

“过来,我还有事要……”一只大手拿着文件夹才准备敲上这个不长进女人的脑袋,却被另一只手在半空中挡住。

“兰卿?!”李世辉疑惑地瞅了瞅好友,除了公司的事情,对其他事物向来只当空气的兰卿,居然会……

该不会是——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发生了?

他挑挑眉,有些好笑似的看着好友,而莫兰卿,诧异地看了看自己的手,随即撇撇嘴,把目光转向了窗外。

“李Sir。”这下换成童依依不明所以了。两个男人,一个看着窗外,似乎在欣赏着无限风光,而另一个,则像研究白老鼠一样的眼光,来来回回地在她和这个名叫兰卿的男人身上打量。

“对了,我要你去拿的照片呢?”终于,李世辉研究结束,清了清喉咙问道。

差点忘了,她来办公室找李Sir的目的就是交照片,“在这里,在这里!”童依依赶紧从包包里拿出了一叠照片交给上司。这些是她从经纪公司那里取来的艺人照片,以供上司选择下一季度公司广告中的人员。

“暂时没事了,你先出去吧。”接过照片,他挥了挥手道。

这么说可以远离炮轰了!一得到允许,童依依赶紧蹿出了办公室。

“哇,依依,你总算出来了啊!”一见生还者出现,同事们纷纷围了上来。

“没出什么事吧?据说莫经理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打扰。”一旦触犯禁忌,下场绝对会很惨。

“还有,刚才李Sir的吼声好大,我们在办公室外都听到了……”

七嘴八舌,尚不足以形容喧哗之声。

“我……”童依依舔了舔唇。

“对了,你的脸怎么了?好大两个红印啊。”小田眼尖,最先发现了童依依脸上的异样。

丢脸啊!她都不好意思说出这是被狗踩的狗爪印。

“佳惠,有镜子没?”她问的是同事佳惠。

“有,有,你等等。”佳惠赶紧从抽屉里拿出了一面小的梳妆镜递给童依依,同时不忘补上一句,“依依,你该不会是被莫经理给……打了吧?”不过这两个红印,怎么看也不像是巴掌印啊。

没回答佳惠的问话,童依依只是一个劲地盯着镜中自己的脸颊,嫩白的双颊,两个红印正赫然醒目地印着,甚至还有几丝轻微的破皮之处。

真的是……刺眼得很!

可恶的恶犬,下次别再让她看见了,否则她绝对会把它煮了吃!

“你很奇怪!”办公室里,李世辉沉默了半晌,终于开口道。

“什么意思?”身子重新坐回到了沙发上,莫兰卿右手枕着下颌反问道。

“因为很少看到你会理睬女人。”至少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兰卿的手距离女人的脸是如此之近。

“只是没兴趣罢了。”莫兰卿懒懒地回道。

“是严重的兴趣匮乏吧。”李世辉挤眉弄眼道,“你知道吗?我甚至还一度以为你是玻璃圈中的一员呢。”

“哦?”眉眼一抬,他瞪了对方一眼。玻璃,真亏他想得出。

“呵呵,当我没说。”干笑两声,李世辉很识趣地转移话题道,“对了,你怎么会和依依撞在一起?”

“她似乎是来办公室找你吧。”莫兰卿想了想道,“而之前我正躺在沙发上小睡。”

“你在睡觉?”李世辉咋咋舌。

“是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只不过被人搅了清梦,兰卿居然没有发火,着实出乎了他的意料。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可能。

“兰卿!”李世辉走近好友身旁,拍了拍莫兰卿的肩膀,“难得看到你对女人有点兴趣,身为朋友的我真是高兴啊。”他说得激动万分。

自初中开始,倒追兰卿的女人就不计其数,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以至于活了20多年,莫兰卿的恋爱经验几尽于零。

可以想象,若是莫家上下知道这事,八成会放鞭炮庆祝一番。

“虽然童依依平时老是迟到,办事又容易出错,不过人还算淳朴,为人也没什么心机。”而唯一“重大”点的缺点,则是太过“好色”,但凡是有点姿色的,都难逃脱被她揩油的危机。

不过任何事情都是一体两面的,另一方面来说,这也能算是兰卿的优势。起码兰卿的“美貌”,当年可是风靡全校啊。

他对她有兴趣吗?长长的睫毛盖住了眼帘,莫兰卿垂下眼眸,瞥向了自己的膝盖。

有兴趣,又是否就代表着喜欢呢?一个急惊风一般的女人,也是第一个对着他大吼大叫的女人。

“若是我说,我对她没兴趣呢?”眼眸微抬,他看着好友道。

“你是吗?”李世辉挑眉反问道。

莫兰卿抿了抿唇,“她很像某种动物。”俏丽的短发,圆滚滚的眸子,还有那变化迅速的表情,真的是很像某种动物,“而我,对动物一向都没耐心。”

“可若是碰到自己喜欢的动物呢?”

“我不会那么轻易就喜欢上动物的。”

“很多事情都是很难预料的。”李世辉意有所指,又瞥了一眼正缩在角落的汹,“这狗似乎很怕你。”

“嗯,它是挺怕我的。”莫兰卿点头道。

李世辉指了指正缩在角落里的汹道:“怎么会想到养狗?”他很好奇。

“是白蝶的。”如果不是为了两个月的假期,这只狗早就被他扔出窗户了。

原来是莫姐的宠物狗,“其实狗狗很好养的,只要你有耐心驯服它,那么它自然会对你忠心不二了。”李世辉开始发表自己的养狗心经,“不要恐吓它,也不要威胁它,更不要对它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要用耐心去培养它,当然,偶尔也得摆出一些主人的威严……”

碎碎念的声音,开始滔滔不绝,压根不在意身旁的人一脸鄙夷的神色。

看来兰卿是到了养宠物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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