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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洛甫一下船,便发觉站在码头边的那名少女。
她有着他所见过最美丽的蜂蜜色肌肤,一双幽黑宝石般,深夜寒星的眼,定定地望着他。
——摘自兰斯洛伯爵系列四《苑香之港》初稿
那一夜,大概是张玮慈这一生当中,最富神秘与冒险色彩的一夜。不过老实说,实在出自不得已。
她坐在诺因屋子的懒骨头里,忍着头皮发麻以及阵阵的鸡皮疙瘩,瞠大眼睛看着那只美丽的女鬼四处飘栘,与公寓其他住客们有说有笑——这些男人的胆子实在是大!
正常人一日一说到鬼,不是应该惊声尖叫吗?怎么他们可以这么泰然自若,仿佛这只女鬼也不过是个人似的……
“来来,可爱的人类小姐,伸出你的左爪来让我看看。”
布雷克鼻子上贴着一块大大纱布,白色纱布在那张有着深刻五官的俊脸上,怎么看都有几分好笑。
“什么左爪?左脚吧。”诺因提醒他,“你喝多了吧?”
“哎,随便啦,”布雷克看着张玮慈,一脸无奈,“我还没跟你算昨晚你扁我鼻子一拳的帐呢!”
“我扁你一拳?”
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昨晚殴伤布雷克?如果硬要说她有打到什么,就是楼梯间那只迎面飞来的蝙蝠……
“不记得就算啦。”布雷克笑笑,低头检视张玮慈的脚踝。
那一瞬间,她发誓她见到布雷克与诺因交换一个秘密似的、彼此心知肚明的眼光。
“亲爱的,”浑身银光的美女踩着轻俏的脚步,如一朵会旋转的玫瑰般移动到张玮慈身边。“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张玮慈惊讶的发觉眼前美人与自己认知的鬼不同,有嚏嚏的脚步声耶!“张玮慈……”
“我叫佩卓,”美人用羽毛扇子遮住嘴,眼睛半眯,“很高兴我终于有个室友来作伴,不然我好无聊啊!”
鬼也会无聊?
“你们不都是……昼伏夜出,专以吓人为乐……”
张玮慈用手指比画着,再度发觉布雷克与诺因及佩卓,三人交换一个奇异的眼神——
“失礼,亲爱的玮慈,您真是太失礼了。”佩卓摇摇头,一脸惊惶失措,随时要昏倒的样子。
“佩卓不是那样的人。”诺因朗声大笑,对眼前这情况感到有趣——一个货真价实且满头雾水的人类与一群非人的友善对话,或者他可以把这段情景加入小说里。
布雷克哼了一声,放下张玮慈的脚踝,非常不以为然。“鬼!鬼有什么好怕?人类才是最可怕的。”
就某方面来说,没错,人的确比鬼更加恐怖。
“总之,不要被好莱坞那些B级恐怖片给洗脑了,”诺因笑着递给她一杯香槟。“佩卓没什么可怕。”
“但愿我能令人害怕。”清脆如铃的声音咯咯娇笑,“叫酒吧里的那些讨厌的臭男人离我远一点。”
“你还去酒吧玩?”张玮慈挑高了眉头。鬼耶!应当跟灰暗阴郁沉闷这些形容词汇连在一起的女鬼耶!没想到还会去那种地方。
“偶尔,不常去。”
她还想再发问,但是佩卓已在自己身边坐下,打断了她卡在喉咙里的问句。
见诺因与布雷克转身离开,佩卓才用一种钦羡的口吻对她说道:“真羡慕你与诺因,除了他的工作伙伴,他没带过任何一个女人回来公寓,更别说是借住。”
这话好像在暗示着些什么?玮慈连忙摇头,“不不,我跟诺因其实……”
其实只是认识了不到一礼拜的陌生人?张玮慈忽然静默。
“其实怎么样?”佩卓催促她继续说下去。
“我们其实……认识不久。”
佩卓不信的挑高眉头,“认识不久,诺因就带你回来?”
她也觉得奇怪。张玮慈先是摇头,又是点头,她本以为诺因也许对每个人都很好,然而从先前佩卓的说法中,他又不像是会随便捡人带回家。
只见佩卓不知在思索什么,低声咕哝几句,张玮慈发誓绝对不是自己耳朵有问题,她的的确确从佩卓的口中听到一个“狼”字。
“我想,”佩卓再度抬起头,对着她微笑,“我很信任诺因,也信任他带回来的朋友,毕竟狼……诺因的直觉一向很准确的。”
这次,张玮慈十分确定她含在嘴里的话是个狼字。“狼?什么狼?”
“喔?我刚刚有说这个字吗?”佩卓打开扇子,一双大眼躲在扇子后头,睐呀睐地,“你听错了吧。”
“可是你刚刚分明有说到狼这个字。”
“耳力真好,我是指诺因有狼的直觉,他带回来的人,绝对没有问题,不会危害到我们的。”
危害?
张玮慈还想问清楚点,佩卓已经站起身,翩然离去。
那夜,张玮慈睡得十分不安稳。
她的梦境中出现了那只在中央公园乱跑的大白狼,只是白狼旋即变化成人身,转过头,竟见那一脸浓密胡子的诺因,对着她微微一笑……醒转后,她满身是汗。
一边讶异于自己为何老是想起那只狼,一边又惊讶自己把大白狼与和善可亲的大胡子联在一起。
现在她回想起来,突然发觉那时那只白狼用不疾不徐的脚步紧追着她,并非是要吃掉自己……
她怎么迟钝得到现在才感觉到?
可是,怎么想也觉得不可能……
张玮慈为自己的想像力之丰富哑然失笑,她是怎么了她,狼跟人怎么可能画上等号,又不是欧洲中世纪时期,有狩猎女巫、信仰撒旦的传说,还有狼人呢……
当张玮慈醒来时,已经早上九点多了。她一打开房门,就见门前放着一只托盘,里面有三明治、牛奶咖啡和水果,还有一张佩卓写的纸条——
尝尝小女子的手艺吧。一手漂亮的花体字,十分优雅。
她用手戳戳那些食物,怀疑的左看右看。应该不是从墓地回收的吧?
饥饿战胜了理智,三明治看起来是那么的好吃,不管了,先吃再说。
她一边吃着爱心早餐,心想,原来,跟鬼同居也还不错嘛……
吃过早餐收拾好,她走下楼,没忘记答应诺因与布雷克的事情——她得帮忙打理诺因家中。
张玮慈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那团混乱不像是一天两天就能收拾好的,加上屋子那么大,想必有得她累的。
正当她举起手,想按下门铃,却见大门微微露出一条缝,他居然忘了锁门!
忍不住摇摇头,对大胡子的健忘程度不敢恭维。走进门里后,她顺手把门带上。
一进门,只见那设计得应该非常简洁俐落现代感的大厅,依旧是满满的垃圾与书报,现在又多了几件乱丢的衣服,有衬衫也有大衣,还有没洗过的T恤——怎么看,都是一个乱字。
她一边拨开垃圾走进房间,一边叫唤,“诺因?诺因?”
诺因闻声,没多想的叼着烟、打着赤膊,只穿着条牛仔裤从工作室走出来。
两人一打照面,他看看眼前的东方女孩,摸摸自己赤裸的胸膛,忽然院了起来,“抱歉,我去穿件衣服——”连忙的退回工作室里。
张玮慈还呆在原地,张大嘴,感觉脸颊火烫,心头小鹿乱撞。
大胡子看起来虎背熊腰,十分魁梧,没想到胸膛也结实得叫女性同胞心跳加速,甚至连胸膛上面的胸毛……
从小看日本美型漫画长大的她,第一次发觉,原来,长在身上的毛发也可以这么性感!
呼哇,或者因为是诺因,所以感觉特别的心跳不已?
或者该说她运气不错,看到这么好的风景。
躲回房里的诺因,忍不住为自己莫名其妙的举动感到疑惑。
只不过是打个赤赙,怎么一看到那东方女孩,他人就慌得像第一次谈恋爱?
无意识地嘴一张,烟直直落下,还在燃烧的烟头烫到他脚背上,他吃痛的脚一抬,又踩到地上不知啥尖锐物品——
“狗屎!”痛!
“诺因,你还好吗?”张玮慈听到门板后传来一声低低的咒骂,关心的出声询问。
“……很好,”痛得半死。
“没什么。”诺因胡乱捞起身边一件T恤,套上之后才打开门。
“我不知道是你,”他抱歉的笑笑,“通常会进来的不是布雷克就是法蓝他们,所以……”
“我看门没关,就自己进来了。”
张玮慈也满脸通红,脑海里的画面还停留在那宽阔结实的胸膛。“我说过要帮你整理房子的……”
“我都忘了。”他在拟下一本书的大纲,根本忘记这档事。“可是你的脚踝不是扭伤了吗?要不要再多休息几天?”
“今天好多了,”没那么痛了,“我想我可以开始帮忙。”
“不用了吧!”诺因环视左右环境,老实说,这样脏乱的环境叫他有种安心感。“我看你就多休息一阵子,等好一点再收拾也无所谓。”
“可是这样的环境……”
到处是乱七八糟叠放的书、外套衣服T恤,她踮高脚,想看看诺因背后的工作室,想必里头的情况一定更加恐怖。
没想到她左脚一施力,一阵剧痛立刻袭上,她受不住的又跪倒下去,若不是诺因强而有力的臂膀及时抱住她,她已经倒在地板上了。
“你现在这个情况,哪能做事呢?”他赶紧把她抱进工作室里,放在椅子上,“现在还痛吗?”
看样子伤势比她以为的还严重一点。张玮慈只能点点头。
诺因轻柔地执起她的脚踝,不赞同地啧啧出声。
“我很感谢你要帮我收拾这一地狼藉,但是你现在的状况根本不适合做事,我看你还是好好休息吧。”
“可是……”
倔强的她还想说些什么,他抬头望她一眼,像是知悉她的牛脾气。“如果你很坚持一定要帮我做点什么,不如帮我做点东西吃。L
他肚子传来一阵配合的咕噜声,张玮慈一听,噗地笑了开来。
“好,我帮你弄点什么吃吃。”确定她的脚踝可以移动不会再引发疼痛,诺因才让她离开。
“厨房在后面,冰箱里的东西随你用。”他指指方向,调皮的对她合掌鞠躬,“拜托了,我从昨晚到现在都还没吃东西。”
她点点头,来到厨房中,大胡子家里到处都乱,只有厨房整齐光洁如新——可见他鲜少使用。
原以为打开那对开式的大冰箱会看到一堆食物,没想到满冰箱都是——番茄。
番茄番茄番茄,除了清一色的红番茄,没别的食物。诺因只吃番茄吗?张玮慈疑惑的看看蛋架,心想若有个蛋还可以做番茄炒蛋,却发现那里也只放着小番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番茄,她实在做不出什么料理来。张玮慈只好回到诺因的工作室。
“诺因?”这次她知道敲门。
“嗯?”诺因从荧幕前抬起头,“怎么了?”
她对他抱歉的笑笑,指指厨房的方向,“你的冰箱……”
“冰箱?”他记得上礼拜才去采买过一次食物,“怎么了吗?”
“冰箱里除了番茄,还是只有番茄,你只吃番茄过活吗?”
布雷克这家伙!
“该死的吸血鬼!”
“吸血鬼?”
诺因马上意识到自己说溜了嘴,“布雷克只吃红色食物,我们都开玩笑称呼他是吸血鬼……”
“喔。”
张玮慈心想,这个公寓里面有鬼,就算再多一只吸血鬼,她也不会怕了,蓦地又想起那天那只蝙蝠……她脑海中莫名地出现一幅画面——蝙蝠与布雷克那张俊脸画上等号。哈,如果佩卓是鬼,布雷克是吸血鬼,那诺因呢?……狼?奇怪,为什么她总觉得那只狼与诺因脱不了关系,就像梦中的画面那样?
“这样好了,”诺因手掌一拍,唤回了她神游的思绪,“我们先去买食物吧!不然冰箱老是一堆可怕的番茄,实在是受不了。”
她甩甩头,对诺因的提议点头微笑,一边要自己忘记方才的胡思乱想。
她看着诺因的坚实臂膀,想起他宽阔性感的胸膛……还有那匹步履徐缓的狼……她怎么又把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与动物画上等号呢?她一定发疯了,脑袋烧坏了……
两人躲进车里,今天下雪,外面的气温十分低,张玮慈虽然用羽绒外套把自己包个死紧,但仍忍不住一连打了几个喷嚏。
亚热带的台湾鼻子。她再度为过敏的呼吸器官叹气。
没想到,诺因从后座拉来一件大衣,扔给她,“你穿这样根本不够嘛!”
“好像是。”咕哝着道了声谢,披上大衣感觉终于好多了,至少那冷空气不再丝丝留进衣服的空隙,窜进骨子里。
大衣上残留着一股不刺鼻的男性古龙水味,清爽简单,相当好闻舒服,就像诺因给人的感觉——温和好亲近,在彪悍壮硕外型之下,是个温柔的男人。
见她用大衣把自己裹得紧密后,他才摇下车窗。
“诺因,你不冷吗?”外面气温少说也有零下十度,他还摇下车窗?
“我……”只见他喉头动了一动,脸色有点紧张的,“我不大喜欢待在完全密闭的空间……”
“幽闭恐惧症?”她想起她一个高中同学也有这样的症状。
“好像是,虽然不大严重,”再度紧张的咽口口水,“可是还是不喜欢。”
张玮慈见他这样紧张,也就由得他去,反正裹在大衣里,倒也不会冷。诺因一路开车来到超市,撑起伞与她一块进去。不过见她穿着那件过大的大衣,那模样实在引人发噱。
“我怕冷,”她低头看看过长的衣摆,尴尬的解释,“真的很怕——你穿这样不会冷?”
他只穿着件套头高领毛衣与牛仔裤,简单的衣着更衬托他的好身材。“冷?”
狼人天性中根本没有这个字。“不会冷啊。”
好吧,她双手抱着衣摆,随着他走进超市——幸好里头温暖多了。她看看周围人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连忙把大衣脱下放在推车里。
“不怕感冒?”诺因关心的问,虽然她穿着那件不合身大衣的样子实在有趣,但是他也不希望再见到她病恹恹的样子。
“没关系,里面比较暖和。”
她推着推车的模样,不知怎地老让他想起迪士尼卡通中那两只花栗鼠——奇奇与蒂蒂的滑稽画面。
接过推车,诺因微笑道:“让我来吧。”
接下来的画面,让张玮慈睁大了眼。
他们来到肉品区,诺因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她眼睛所能见到的带骨牛肉与带着鲜血的肉块扫进推车里,至于蔬果区则是完全无视。
“诺因,”她出神地看着满推车的鲜红肉块,“你不考虑买点蔬菜吗?”
“我讨厌蔬菜。”像个偏食的小男孩一样,他咕哝地应了声。
一个肉食动物!
“你能健康的活到现在,没有得高血压、胆固醇过高等疾病,真是老天保佑。”她夺过推车掌控权,放回一些肉品清出空间,把车子推到蔬果区,拿了菠菜、莴苣、水梨、桃子等青菜水果。
狼怎么会喜欢吃草呢?它们只有在生病时才会去找草药吃,而且狼的世界里也没有高血压、胆固醇这些鬼东西。
诺因苦着脸看她放进一样又一样的植物。“我实在不喜欢吃这些……”
“你试试看,我会料理得很好吃的。”她拿起一袋马铃薯,接着是青椒。
他突然觉得此刻蜂蜜女孩变成女暴君。没办法的他只好皱着眉,看她豪迈的把蔬果放进推车里,另外她还拿了面包牛奶之类的食物以及一袋米。
“我不会煮饭。”看她拿起那袋米,他连忙表态,“我唯一会做的就是煎牛排……”
“没关系,我会,你等着吃就好。”
自从跟父亲闹翻后,张玮慈便搬出家中,在外面赁屋居住。为了省钱,她学料
理煮三餐,没想到这一煮煮出兴趣来,不但煎煮炒炸样样精通,甚至还会做义大利、泰式等料理。
他见她胸有成竹,也就乖乖让她搬回一样样的食材。可想想不对,他的手又举了起来,“还有,我只吃肉,不吃蔬菜水果。”
这个挑剔的家伙!她翻了翻白眼,拍胸脯保证,“我绝对会让你吃不出来我在里面加了蔬菜,这样可以吗?”
“好——吧——”可怜兮兮,外加心不甘情不愿的回答。
结完帐,两人把大包小包的食物放到后车箱,诺因准备发动引擎回家时,张玮慈终于忍不住问——
“大胡子,你都吃些什么?”这样偏食真的没有问题吗?
诺因很自然的回答,“肉啊,我喜欢吃新鲜的牛肉,牛排最好五分或三分熟……”妈呀!大胡子不但是肉食主义者,还是个野蛮民族未进化!她眉头挑得高高约,“你不觉得五分熟的牛肉还鲜血淋漓的……”
“这样味道才甜美嘛!”
想起美好的五分熟牛肉,他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你一定得试试看,吃过三分熟,你才知道什么叫做肉的极致美味。”
玮慈挫败的按着前额。她知道吃东西是个人口味,她也不想改变他的饮食习惯,但是三分熟——好吧!他如果不生病,那么她也不反对。
“我只要求一件事。”
“什么?”
“你吃你的带血牛肉,我吃我的,你千万别想我也吃那种东西。”
“真是!你真是太不懂事了!”诺因瞪大眼,倒抽口气,夸张的说着,“那可是天下美味啊!”
“对你而言的天下美味。”她咕哝地回应。
诺因看她那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笑了开来,“好好,那你要负责帮我煮饭。”
“一言为定!”
看样子小矮人不像他,视下厨为畏途。
他们中国人怎么说来着?
君子远庖厨?
还有什么?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转头看看身边的东方女孩,集女子与小人于一身,果真很难养。
中国古老的智慧啊……
“你在看什么?不看路?”张玮慈接触到他打量的眼光,赶紧用双手捧起他的胡子脸,转向前方,“看路,别看我。”
她的手柔软但并非相当细致,感觉得出来是一双熟于家事的手,可是留在他肌肤上的触感却十分十分的好。
很温柔,很实在的一双手,抚摸着他的下颚,几乎令他舒服得想从喉咙里呼噜起来。
当她抽回双手,他几乎要哀叫了。
“诺因,我怎么觉得你快要睡着了?”
她见他半眯着眼,露出一脸像是狗儿在享受主人抚摸的满足表情,她连忙推推他,“看路,快开车吧。”
只见他扁着嘴,一脸不悦的踩下油门。
这种感觉好熟悉……
她想起小时候家里养了只哈士奇——最接近狼的血统的狗。每当她轻轻抚摸它的下巴时,它也会露出类似方才诺因那种享受的表情,而她一抽回手,狗儿便会以埋怨的眼神看着她。
诺因的行为怎么会跟哈上奇那么相似?
是错觉吧?不过她怎么老是把他跟一些犬类生物联想在一起?真是太奇怪,也太莫名其妙了。
这种古怪又失礼的念头,可千万别叫他知道。
毕竟有哪个人喜欢自己被比喻成狼啊狗的,也许某些男人喜欢被比喻成黑豹,但狗?免了。
狼?可能好一点。
一匹狡猾冷静,埋伏在草丛里,闪烁一双金黄色眼睛,身形巨大壮硕,行动矫健的狼。
不过,这种形容用在诺因身上也不大对。
虽然他身材巨大结实,但是他并不狡猾,至少,他给她的感觉是如此。
“换你在看着我了。”诺因低沉的笑声传来。“你在看什么?我的胡子吗?”
“不,不是。”她怎么样都无法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但被他这么一问,她也好奇起来,掩盖在大胡子底下的他,是长得什么样子呢?
他有着高挺如同罗马神只雕像的鼻子,银灰色的发略显得有些长,浓眉下是一双温和的灰色眼眸。
如果他刮掉胡子,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她真是越看越好奇,忍不住笑了起来。
前方就是公寓了,诺因将车子停好便熄火了,转头见她笑得那样开怀,不明所以地问:“怎么了?”
“我在想你刮掉胡子后会是什么样子。”
“就是跟你们一样啊。”他拉开车门,却发现怎么也推不开。
张玮慈觉得他的话有点怪,摇摇头,“不一样吧!”想像中,他刹去胡子,应该有个方正的下颚,英俊的脸孔。
“玮慈。”低沉的声音唤回她纷飞的思绪。
“嗯?”
“你推推看你那边的车门。”她依言照做,接着发觉车门无论怎么推就是文风不动。
“打不开!”诺因闻言,试着发动车子,但车子就是不动。
而回来的路上怕冷风太强,他只把窗户打开了约三分之一……
“老天。”诺因转过头看着她,面色如土地说道:“我们被困在车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