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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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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什么?若以照相来形容,镜头是代表缘分开始,两人的交往像是光圈与快门的配合运用,喀擦一声得到的照片就是婚姻的结果,好与坏,完全取决于双方的互动关系——冷燕湖。

爱情是什么?若以理化来形容,原子碰撞是个开始,就好比水需要氢与氧二比一的比例才能完美呈现,无论多一个氧或一个氢原子,结果都会失败,是一种不可改变的结合——程又齐。

“冷燕湖!”

在一群人当中他轻易就发现她修长纤细的身影,一眼便认出她。喊出记忆中始终不曾遗忘的名字,嗓音明朗清澈,又带着浓浓的欣喜,穿越人群直透入她的耳膜内。

“是。”侧着身的女人听见自己的名字,嘴里叼着烟,转过头来一派冷漠,眼底没有半点温度。

他热情,显然他是认得她;她冷淡,因为她没有丝毫印象。

“我喜欢你。”

男人走近几步,神情激动,毫不避讳地表达自己的心情,就在众人面前。想了她好久,没想到重逢的日子竟如此偶然。

他背上背着登山背包,看起来挺重的,从他身上穿的衣服可以看得出来应该是刚下山,因为杂草泥土满身,身材颇高却不会显得很壮硕。他走路的时候身上的登山背包仿佛不是个压力,步伐沉稳毫无累赘之嫌,这家伙应该是很灵巧的人,可惜满脸落腮胡,头上还戴了顶帽子,看不清他的五官。

围着他们的其他人在看见有只……不,是有个像熊一样的男人居然胆敢跟他们的冷大姐求爱后不禁一脸惊讶,这家伙真是有够——伟大。

任何一个认识冷大姐的人都晓得她对爱情很排斥,只喜欢工作,敢对她有兴趣的男人不是被她整得死去活来,就是被她比男人还更热爱工作的态度给吓得回家面壁思过,从此不敢再出现。

这男人实在太不了解冷大姐的性格,肯定不想活了。

在白烟袅袅之下,冷燕湖也将对方打量完毕,随即呼出一口气,又缓缓吸了口烟。

“再说一遍。”她仍旧是不冷不热的声音。怕自己听错,她再给对方一次机会。

“我、喜、欢、你!”

很好,确定没耳背,这四个字她听得清清楚楚。

男人张开双手作势要抱住冷燕湖。

她动也不动,一个弹指道:“叫警察。”

叫警察?!眼看这个像熊一样的男人就要扑向冷大姐,应该要先解决这个“熊男”再叫警察吧?

几个大男人随即挡住“熊男”的行进方向,好保护他们重要的“资产”,冷大姐可是他们这组的头头,伤不得。

不过男人动作灵敏,几个旋身就闪躲过去,然后直奔冷燕湖的方向。

冷燕湖依旧冷冷淡淡的,面无表情地双手抱胸嘴角叼着烟,眼里不见一丝波澜。

直到男人冲到面前,她纤细的身子才迅速换个方向,一手抓住男人,反手扭转,男人似乎早知道她会有这一手,随即改变姿势,但冷燕湖的动作快了他一步,转个身,借力使力,让男人重重趴在地上,她跟着一脚踩在他的屁股上,展现她胜利的英姿。

漂亮!

男人没喊疼,倒是其他人替他觉得痛了。

冷大姐练过空手道、柔道、跆拳道,跟她一起工作过、又不相信一个女人能厉害到哪去的男人统统见识过她的厉害,不是疼得哇哇叫,就是得躺在床上休息个三、五天,最后再也没有一个男人敢小看她的武术底子。

冷大姐不歧视男人却对男人向来不留情,这是众所周知,只除了眼前这“熊男”大概是不清楚才会傻傻地往前冲。

“痛吗?”冷燕湖一手钳制住男人,另一只手甚至可以继续抽烟,游刃有余。

“只要是你动手,我就不痛。”这叫打是情,骂是爱,他是甘愿受。

神经病!“我不认识你。”她睐了他一眼。

“我是你心底的那个人,你怎能把我忘了?”他将她牢牢刻在心版上,她却忘了他,真让他心痛。“为了你,我披荆斩棘、翻山越岭而来。”

打哪来的疯子?“这里不适合爬山,你是不是迷路了?”见男人没有丝毫反抗的动作,冷燕湖的力道也稍微放松。

“有一段时间的确是迷路了,原本规画好的路程可能是因为我不小心感冒的关系,所以才会走错路,不过也幸好走错路才能见到你,所以这个路是注定要迷的,迷得好,只要能再见到你,一切都值得。燕湖,我是为你而来。”帽子掉了,露出男人的五官,他的眸子闪着熠熠光芒。

前半段话,冷燕湖听不懂,其他人也一脸呆怔;后半段话则是在一般八点档连续剧里就可以听见,千篇一律的台词,了无新意……不,事实上还挺有新意的,至少从没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听过。

这位“熊男”先生大概是直接从山顶摔到山脚下才摔坏脑子了吧?可怜哪!众人一迳地认定他的遭遇必定凄惨无比,不禁同情起他来。

“你叫什么名字?”冷燕湖抽了口烟,顺便问个基本问题。如果他答不出来,不排除他已经丧失记忆,如果答得出来,那就表示他是个彻彻底底的疯子。

“你真的忘记我了吗?燕湖,你的声音仍然如记忆中那样冷冽如冬雪;你的个性是开在寒冬中的白梅,傲然挺立绝不随波逐流;容貌似是空谷幽兰,清丽又冷艳,让人甘愿冒着恐有一步踏错便会摔下山谷的危险也要贪恋你一眼,只希望迷恋你的人从此只剩我一人。”即使还有其他爱花人,他也不会手下留情,定会一一斩草除根,这就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冷燕湖皱皱眉心,这家伙在胡说八道什么?

哇,好厉害!“熊男”先生居然可以说出那么漂亮的话,令人听了为之动容,他们都忍不住拍手叫好。这男人能够叫得出冷大姐的名字就表示他认识她,说不定更暗恋许久,才会追到这儿来,就为了见心爱的人一面。

真是好甜蜜的爱情故事哪!没想到冷大姐也有如此恋慕她的男人。

正当众人都陷入男人这席感人肺腑的告白之中时,两道犹如极地寒冰般的视线淡淡扫过他们,冷燕湖的视线如冰刀,刺得他们个个低头不敢再胡思乱想。

“我终于知道你是谁了。”这麻烦挺不小的,先解决了再说。

“真的吗?你真的想起我是谁?”男人好感动。

“嗯。”把烟顺手一抛,用脚踩熄,冷燕湖回头下指示,“快点打电话叫救护车,把他送回医院。”肯定是从医院逃出来的。

“大姐,真的要叫救护车?”这位“熊男”先生看起来挺正常的,不像是撞坏脑子的家伙耶。

“打。”耽误她工作的进度,就得要自行负担下场。

“燕湖,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他很失落。

“很抱歉,这一年内我没进过医院,所以没看过你……电话到底打了没?”她的耐性有限。

“别打!别打!燕湖,我是你的高中同学程又齐,你真的不记得了?”

正要打电话叫救护车的人听见“熊男”的话,连忙停下动作。

冷燕湖脑子迅速转动,一会儿后,她冷冰冰的开口,“更抱歉了,我对这个名字一点印象也没有。”

她负责的事情多且杂,大脑的记忆容量又有限,只能追溯半年内发生的事情。

半年内所发生的事情无论大大小小她都会记得清清楚楚,时间超过半年以上,除非是特别重要到令人印象深刻,或是举凡“第一次”之类的,又或者是纪念日等诸如此类的日子,她才有可能腾出空间记忆,要不然一律删删删。

高中时代的事情当然是一点都不留,就算他真的是她高中同学又如何,妨碍她工作就是找她麻烦,找她麻烦就准备死得难看。

程又齐很伤心,趁着冷燕湖不注意时,一把将她圈在怀里;她想逃走,却因为慢了一步失去先机,整个人被他紧紧搂住动弹不得,他终于取得胜利者的地位,有些小得意。

“燕湖,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他还以为自己会成为她心底最特别的人物。

“请问我为什么需要记得一个疯子?”又不是闲着无聊。

被一个陌生男人抱在怀里,她应该会要挣扎逃走,但不知是否因为男人的手臂很有力量她不该贸然行动,或是因为他让她产生一股熟悉感才会忘记反击,无论是哪一种理由,当下她的的确确被个男人抱满怀。

这感觉不只令她怀念,甚至让她产生一种已经很久没有过的安全感,记忆中似乎曾经也有过……

“因为我是那个喜欢你的疯子。”他的心底始终只有她一个人。

众人见冷燕湖动也不动似是呆住了,不禁吓了一大跳,尤其是她的助理艾青苑。

打从她跟着冷燕湖之后,从没见过她败在哪一个男人手上,或者该说她从没看过有哪个男人可以靠冷燕湖这么近而不被她打成猪头,这个“熊男”厉害喔!

冷燕湖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只因她满头雾水,如果这种感觉令她怀念,那就表示她应该记得这个人才对,为什么她却对他的名字一点印象也没有?

突然,程又齐朗朗一笑,“我知道了!”

众人竖起耳朵仔细聆听接下来的精采发展。

“因为在我离开之前都没有跟你提过我的名字,难怪你不记得我。”那时候她冷冰冰的,他心知即使报上姓名,她照样会忘记,反正天天见面,也就不急着说了,才会造成今日的误会。“不过我相信你一定会记得这个。”

“哪个?”她自然地脱口问出。

程又齐扳过她的下颚,布满胡子的嘴对准她的樱桃小口,结结实实的给她一记深吻。

这个吻犹如一颗深水炸弹,在冷燕湖的心湖里炸出一个大洞,连带她搁在内心深处的记忆也一并被翻了出来——

是他!

她想起来了。

“燕湖,这是我第二个初吻,同样献给了你。”他咧嘴一笑。

这个吻仍旧如同第一次那样美好。

冷燕湖神情瞬变,脑子里逐渐浮现他年轻却又欠揍的身影,她切切实实想起他这个人了。

“你这混蛋!”在所有人的惊呼声中,冷燕湖赏了他一记右勾拳。

“很好……你终于想起来了。”又是一吻换一拳,非常值得。

哇!天哪!真有人敢亲吻冷大姐?!这男人——了得啊!

来宾请掌声鼓励鼓励。

***凤鸣轩独家制作******

程又齐爱情故事的版本——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男孩刚升上高一,在校园里,他遇见一个对人十分冷漠的女孩。

女孩长得像是童话里写的公主,却始终把自己关在城塔中,美丽又孤独的她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总是远离人群,不接受任何人的关怀,仿佛她此生都会这般无趣地活下去,因此男孩决定要当名骑士拯救这位公王,立志要让她的人生由黑白变成彩色。

不管女孩多么冷血无情、没心没肝、没血没泪,男孩天天接近她,挖空心思要讨她欢心,费尽一切就为了让她露出灿烂笑靥。

无奈女孩的心房始终紧闭,对他的所作所为毫不感动,幸好男孩也非省油的灯,他不屈不挠,坚持自己是吴刚,总有天会把桃树给砍断——

“那个……吴刚伐桂不是伐桃。”有人指正。

故事暂停,奉送一记冷瞥。

总之……无论女孩多么没心没肝、没血没泪,男孩每天都会抽空去找她,就算女孩都不理他,他也风雨无阻。

然后,一天一天过去了,男孩发觉自己逐渐喜欢上女孩,她的一切看在他眼底都是那么美好,即使她性格有点扭曲,他依旧喜欢她,想要霸占她的念头愈来愈强烈,正当他要跟女孩表白之时,他的父亲却从中阻挠——

“是罗密欧与茱丽叶吗?”好兴奋。

“还是粱山伯与祝英台?”真紧张。

“都不是。是我爸要调到旧金山工作,我们必须举家迁移。”谁教他当时年纪小,当然要听父母的话。

唉……失望,还以为有什么大风大浪的阻挠呢。

之后,男孩无奈被迫离开,只好在得到女孩的首肯之后将她的初吻带走,并相约未来再见。从此,他的心留在女孩身上。然而,不知这一走竟是分别的开始,即使到现在,男孩始终后悔那时为何没有坚持要留下来,要不然他与女孩早就组成一个家庭,过着幸福又快乐的日子了。

“以上……就是我喜欢上她的故事。”说来仍是句句辛酸哪。

整整十年不见她,他却悬着心想念她。

程又齐在说完自己单恋坎坷史后立刻博得听众满堂彩,一方面觉得故事凄美,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冷燕湖也有过如此青春岁月而感到有意思。

“程老大,你好死心塌地喔,令人动容耶。”冷大姐的男人当然要叫“程老大”罗,这叫门当户对。

十年未变的情感,何其真挚。

有人开始浪漫,便有人讲求现实。

“不对啊!程老大,你既然这么爱冷大姐,怎么这十年都没有回来找她?肯定是有了新欢忘记旧爱,结果被新欢抛弃,现在遇到旧爱才改口说很爱很爱对不对?”哼!男人全都一个样,天下乌鸦一般黑。

程又齐立刻辩解,“我当然有回来找人,还写了信给她,可是你们那个无情的大姐居然给我假的地址跟电话。”尽管他有心,仍旧败给她的无心。

原来是错怪了。

“程老大,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冷大姐啊?”

虽说冷大姐长得不错、身材很好、工作效率高,但个性冷漠、身手不凡、不喜欢男人更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很难想像有个男人会默默喜欢冷大姐那么久,甚至还远渡重洋回来找人,真是有点给他小感动。

“爱情是没有道理的。”想到心上人,程又齐连眼睛都会笑。喜欢就喜欢了,他才没空去追寻什么爱情的理由,现在首要目标就是要让她也爱上他。

“那为什么冷大姐要打你的脸?”冷大姐那一拳毫不留情的打在程又齐的右眼上,应该很痛吧。“其实根本是你抛弃过冷大姐让她伤透心,现在才想回头乞求原谅,对吧?”负心汉。

小妹妹,你是电视剧看太多了吗?

“我喜欢她都来不及了,怎么会舍得抛弃她,对吗?”程又齐说完并附上一抹深情的笑容,只盼心上人能明白自己的心意,他对她的感情矢志不渝,天可明监。

程老大是在问谁啊?

众人转头,赫然发现冷燕湖就站在他们身后,个个连忙正襟危坐。

轻轻吐出一口烟,冷燕湖脸上没有太大的表情,俨然一副主随客便的闲适。

“干嘛那么拘束?大家都是来听故事的不是吗?继续听啊。不过别忘记明天三点要起床,哪一个敢赖床就等着被我踢回台北。”

她的语气淡淡的、温温的,如水面上的涟漪,却造成在场每个人内心极大的震撼,一听见明天三点就要起床,立刻做鸟兽散。

不到三十秒时间,房间里只剩下程又齐还赖着不走。

“有没有很感动?”

“有——感动得想打人。谁人格扭曲啊?”听他胡乱掰一通,但她也懒得澄清。

“打是情,骂是爱,我只准你打我。那么说只是为了增加故事的有趣性加油添醋的……你身上真香!”

程又齐的话令她忍不住按住额际浮动的青筋。“你怎么会在我房里?还有地上那个行李是怎么回事?”

今早因为程又齐的关系耽搁了时间拍不到她想要的日出,只好明天继续,结果这个厚脸皮的家伙就一路跟着他们回饭店,甚至还跟她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像是失散多年的好兄弟。

“饭店说没多余的房间,他们不忍心让我睡在外头,就建议我可以跟你同房,反正你一个人睡双人房也太浪费。要委屈你了。”

外出拍摄期间,大伙都是两人一间,这次是因为人数是奇数,冷燕湖理所当然一间房。

程又齐掀开被子,拍拍身边的空位,示意她赶快就寝。“如果你很累,我可以帮你按摩喔。”双手还比了比按摩的动作。

一整天的劳累下来身体很僵硬,冷燕湖不禁有点心动,却得忍住。“我一点也不委屈,自己去找住的地方,别来烦我。”

当年给他假电话地址就是想逃开这家伙的紧迫盯人,哪知多年之后,他竟然又回到她生命里,是孽缘未断吗?

“燕湖,你真的忍心?”

“我没有什么不忍心的,快点给我滚出去!”她压根不想继续浪费时间在他身上。

“真的?”

“滚。”

“好吧。”程又齐也很阿沙力,拎着自己的登山背包就出去,关上门前还不忘叮咛,“那你早点睡,晚安。”

冷燕湖愣在原地眨了眨眼,有点诧异他居然会这么配合,以前的他脸皮堪称子弹都穿不透,怎么现在却这么好打发?

对于这问题她并没有想太久,三点要起床,只剩下五个小时可以睡,当然要好好把握时间。

关了灯她躺在床上,恰巧是程又齐刚才躺过的地方,暖暖的,还残留他的气息,她不反感却也不太喜欢,那种感觉就好像是靠在他怀里,她连忙换到另一边,冰冰凉凉的刚刚好。

算算他们已经十年没见了,他的外表改变又颇大,若不是那一吻……

想到那个吻,火气又冲了上来,可恨的程又齐。总之,若不是那一吻带给他的冲击太大,她根本想不起他,但他又怎能一眼就认出她?

她想若是跑去问他,他必定会回答“因为我喜欢你”这种没意义的话,所以问了也是白问。

从以前她就没有了解过程又齐,原本认定他会跟其他人一样很快就投降在她的冷漠下转身离开,谁知他竟是愈挫愈勇,即使前一天在她这里受到冷漠对待,隔天还是会来找她。

他说喜欢她,她却不明白他究竟喜欢她哪里,再说,都事隔那么久了,他为什么仍然对她念念不忘?

冷燕湖翻了个身,还是没有睡意,过去的记忆却随着他的出现慢慢涌上心头——

程又齐一直是个麻烦,围绕在她身旁赶也赶不走,她生平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自以为是,以为可以帮助世界上所有人的蠢蛋,而她身边正好也有一个。

他……真的那么喜欢她吗?

真有十年都不变的情感……

她不懂。

想着想着,睡意渐浓,就在她意识不清之际,突然被电话铃声吵醒。

“请问是2013号房吗?”

“是。”

“这里是一楼的服务台。刚才有位客人打电话来说您让男友站在房门口,这样会妨碍到其他客人,请您处理一下好吗?”

男友?!她哪有……

冷燕湖挂断电话,翻身跳下床,火大地打开门,果不其然就看见程又齐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壁。

“嗨!”他笑着朝她打招呼。

嗨个头!可恶的程又齐,每回遇上他,总能勾出她情绪里最直接、火爆的一面。

“我不是叫你去找别家旅馆?”

“好不容易找到你,我可不想再和你分开。”他的意志比她更坚定,打定主意非跟到底不可。

原来他依旧固执。

当然了,她可以和他比耐性,什么都不管,任由他坐在走廊上,只是她还有一丁点良知,在看见他这副狼狈样后,还真不忍心将他赶走。

“进来吧。”扔下话,冷燕湖迳自往房里走去,听到关门的声音,才又开口,“睡哪里随你便,就是不准睡我的床。”

没听到程又齐的回答却听见他轻笑一声,但她懒得管他会怎么想,明天三点要起床,她下想再与他周旋。

其实,她大可以叫程又齐去跟其他男性工作人员窝在一起,但不知怎地,她却让他进来她的房间,或许是因为习惯他跟在她身边了吧?应该吧……入睡前,这个认知淡淡地席卷着她的心。

洗过澡的程又齐步出浴室,已经刮去胡子的他露出俊朗的脸庞,他轻轻走近床边,房间暗暗的,只能透过窗外的月光看着冷燕湖姣好的睡颜。

阔别这么久,她的五官愈渐成熟美丽,他对她的印象始终停留在过去那张冷冷的、从不微笑的脸蛋,但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他便认出她了。

纵使相隔多年,在他记忆中那份熟悉始终没有消逝,他也清楚这代表他们缘分尚未结束。

他真的很想念她。

“跟一个许久不见的男人同住一间房间,你竟然还能睡得这么熟,是因为你真的太累了,还是……对我很放心呢?”

一直心心念念着她,从来都没有忘记她,她却轻易将他遗忘,还真教人伤心。程又齐忍不住叹口气。

“如果不是你给我错误的电话地址,我早就找到你了。不过就算你给我出了个难题,我还不是回到你身边来,所以……你也别想再逃了,我的燕湖。”

他轻轻俯身,在她额上印了一吻。

他的心因为重逢而酝酿出前所未有的骚动,只为了她。

夜深了,昔日的记忆悄悄浮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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