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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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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拿手的是煎荷包蛋。

“君子远庖厨。”女子拿着锅铲,轻哼。

“你不是君子,你是女子。”

“那……女子远庖厨。”帅气地敲破鸡蛋,“哧——”油烟吱吱直响。

倚在门边的男人左手拿着瓷碟,右手夹着根未燃的烟。夹烟不抽已经成了他的习惯。看她倒油撒盐煎得很快乐,感染似的,他也快乐起来,甚至忘了白天发生的小插曲。

“温,你不问我为什么用果皮砸你?”

“你会给我答案吗?”他软软地问,声音缓慢而愉快。

“当然会。”起锅、装碟,两个荷包蛋轻松松被移到厅桌。他们在外吃过,煎蛋是一时兴起,他想吃,她就煎啰。

意外的爽快令他小讶,扫扫煎蛋,有些惊奇她的好手艺,“煎得很漂亮。”

“谢谢。”跳到他身后,她轻巧地倚在他肩上,道,“我砸你,因为我吃醋。我吃醋,因为我把你当成爱人。温,你说我们可以来一段对未来必须负责的恋情,是吗?”

“嗯。”

“我当时只说考虑考虑,对不对?”

他点头,咬一口煎蛋。

“现在呢,还是这么想吗?”

“你想说什么,佑佑?”放下筷,他侧身搂过她。

俏脸一扬,她转动大眼凝着他,“我的意思就是,答案肯定。我愿意和你有一段对未来负责任的爱情,然后无限延长延长再延长,长到你爱我我也爱你,长到……也许我们的皮肤变成腌菜的那一天。”

“佑佑?”睁大眼,他叫,声音染上一丝激动,“你的意思……”

“笨!若真要找人过一生,我想,我选你。因为……”一丝忸怩闪过眼,她颊面微酡,如水晕般化开,“因为,我对你自动聚焦,你好像在我的心上曝光了耶。”

自动聚焦?

曝光?

这是专业术语吧。司马温没空多想,大掌轻轻拉扯她脑后的长发,迫她昂头对上自己,“你……爱我吗?”

他有些难以置信,觉得问得有点傻。阿拉真神,数理可是他最擅长的,别让他的脑袋像一锅粥似的。

“你认为呢?”一记歪嘴邪笑。

左边的唇角不动,仅是让右边的唇角勾出笑弧,看上去可恶又可爱,却也要命地吸引他。

这个女人是在说爱他吗?这个偏激狂傲、极度自我的女人说爱他?呵,如此,算是他捕获成功吧。爱情。谁说又不是一种“捕获”呢,她看似傲然,其实固执。在她未能认定的范围内,逼她太近反而引起反弹,倒不如给她自由的空间,让她随风起舞.让她狂着、飞着,最终,她会累,会休息,而他,将是她永远的最后归宿。

爱上这种女人,虽然辛苦,他却不悔。

“狂妄的女人。”点点她的鼻尖,他低语,“好,让你选。”一锤定音。四个字,司马温决定把自己卖掉。

“我狂?”她侧首。

“你不狂?”他含笑。

手臂绕过他的脖子,她眼中闪过不解,“为什么总是有人说我狂妄?很多摄影师也这么说,温,你告诉我,我哪里狂啦?是性格乖张不讨人喜欢?还是脾气暴躁?”

他摇头,“不。你在意别人的看法吗?”

“不。”

“瞧,这就是狂妄。不过……”见她嘟嘴,他顿了顿,再道,“可我就是爱你这种狂妄,那么地自我逍遥。”

他的话很中听,她收回可以吊油瓶的嘴,吻上他的眼。

“佑佑,你怎么会喜欢摄影?做摄影师很有趣吧?”他有些好奇。

抿唇想了想,她点头,“是很有趣,不过有时也很危险,特别是外出拍摄,为了拍海水变化,我曾经被鲨鱼包围三小时;在非洲条件比较差的国家,我得顾忌是否被细菌感染;若是撞上某些小国的法律,说不定因为踩了一只猫尾巴就被丢进看守所,还得浪费一堆票子把自己弄出来。嘻,不是我,别用这么吃惊的眼神看我,我可没兴趣踩一只猫的尾巴。”亲吻他的唇,她笑出白牙,“是《摄色》的另一位摄影师,因为他主责动物拍摄。”

而他,由吃惊转为担忧,开始觉得她从事着很糟糕的职业。

“太危险了,估佑。”

“还好啦,我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肌肉的紧张昭告着他的忧惶,她安慰,“没事。我侧重于风景拍摄。我喜欢摄影,因为我想看这个世界。没有目的,只是想看而已。你喜欢我发的那些图片吗?”她指的是电邮传给他的那些。

“喜欢。”搂紧她,他开始考虑说服她转行的可能性。但,估算成功率不大。突地,他脑中闪过很久以前埋于心底的疑问,“估佑,你的作品中,我很少见到有中国的风景。”

“哦?”眯眼,在他脑后玩着手指,她倾头笑,“你注意到啦?想知道为什么?”

“因为那些风景入不了你的眼?”以她的狂放性子,这样的答案听来不算稀奇。

“不!”眉梢仍是淡笑,窝进他怀里,找个舒服的姿势,她歪嘴邪笑,“茜儿也说过,因为世界美景太多,我只会拍他人拍不到的东西;而国内的景物被人拍烂拍坏,以我的性子绝对看不上眼的。你也这么认为?”

是的,他的确这么认为。

干净的唇在他脸上啄了啄,他听到吃吃的笑声,极为愉快的,犹如诡计得逞的猫,“珍惜。你不认为我是在珍惜某件东西吗?有人把珍爱的东西成天挂在口上带在身上,一刻不见就像世界末日,我可没那么多心思。对于我喜欢的,我会把它们放在记忆的最底层,虽然看上去像在遗忘,其实它永远在那儿,丢不掉,也被我永远地宝贝着。不想拍,是因为我舍不得,舍不得将自己的宝贝展现给外人。”

盯着她的头顶,他心中泛起阵阵软触。

她是那么的得意,那么的……狂放不羁!他,竟然捕获了她的心?

“我呢?”

“嗯?”

“你愿意拍我吗?愿意把我展现给其他人看吗?”

“当然……”

微微的停顿让他心头一窒。

“会拍。”双臂圈过他的颈,盯着他的眸子,她一字一句地说,“我会把你拍得最好,拍得最到位。然后,每年打包一份塞在最下面,压压压,压到完全不记得。可能过上二三十年,在整理记忆的时候,才发现,哎呀,原来脑子的最下面还塞了这么多男人,说不定我会拿出来分享给我的儿子女子,或者小孙孙。”

“……那么多男人?”除了他,还有谁在她脑子里?突来的想法令他皱眉。

“是呀,皱眉头的你、吃饭出糗的你、刷牙的你、看报的你、工作的你,还有……最原始的你。”

稚气的话让他笑了起来,“你见过我……嗯,最原始的样子?”

儿时被老妈捉拍的“女相”版照片,自十二岁和弟弟合伙“毁尸”后,应该没人能看到。至于襁褓中的猴子模样,也一并销毁殆尽。

“见过。”笑容中藏住一丝狡黠。

哦?他挑眉,想听她如何解释。

“你最原始的样子、最不设防的样子……”红唇缓缓贴近他,软软地在耳畔吹气,她的声音夹上沙哑,“你……赤裸的样子。”

“……”

“温?!”

“你现在想看吗?”

“……”

勾起红脸,他邪笑。他可是非常非常乐意让她看到“原始的”自己,NOW!

☆☆☆

原来,石油浓于水是这样来的呀。

自从一周前决定延长他们的恋情,关佑珥直接搬到司马温家,从两周来的半同居变为全同居。她的东西不多,除了衣物外全是摄影器材。以往的作品仍留在家中,让妹妹全权代理。虽然徐玢玢追着她念了两天,对未来姐夫倒是满意得很。

两人共同生活,经由一些琐琐碎碎的小事磨合是必然阶段,在关佑珥看来不值得提大多。又因两年前司马温就将她定位在妻子位置,忠贞得不得了,两年的私生活干净又清白,害得想喝口醋都没机会。当然,她没兴趣翻他的旧账,珍惜眼前人嘛。

玢玢总说她什么都舍得,把感情看得太轻。事实证明,她是很重感情的。

然而,她不翻旧账,康娜那洋妞似乎怀恨在心,因为那大的水果皮砸在她后脑勺上。周四去找司马温,正巧撞上康娜,也正因为康娜出言讥讽,让她们有机会聊天,聊着聊着竞聊到他们手头的实验上,这让她既新鲜又好奇——石油在不同条件下的结晶和分离物。也因此,她有了新决定。

入夜——

将自己一身清爽地丢进软被,她滚啊滚,滚到男人腿边,枕上。

“温,听说你十月中旬要去美国。”

“对。我正打算告诉你,谁先通知你了?”

“康娜。”指尖绕着半湿的发,任由他取过毛巾拭干,“温,我想去。”

他以目询疑。

“实验室有超高倍显微镜头,可以看到物质的分子排列,对不对?”爬上他的胸膛趴着,她直接说出目的,“我想拍,温。以前我总是拍宏观的景物,从没接触过微观分子。我知道有这种东西,但没有真实地接触过它们,就像‘纳米’,广告牌上打了很多,我却弄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东西。温,你有实验室,可以不可以让我拍一些微观分子的图片,我想把它作为今年冬展的作品。”

“这是你和康娜聊了一下午的原因?”两个女人一聊就是三四个小时,还中英法三语混聊,他真是佩服。

“嗯。答应我吧!”从胸爬到脖子,她撒娇,知道他不会拒绝,“我想知道石油为什么浓于水。”

他闻言一僵,“是因为比重。”

不自然的神态让她有所联想,下意识地问道:“你怎么会想出这么个口号?”

他的神色变得更可怕,“不是我。”

咦?

“是……老爸。”

想当初公司初创,老父大笔一挥,意欲将一曲变调的“石油之水天上来”挂在他的办公室,若不是抵死不从,公司的口号就不是“石油浓于水”,而是“有油自美洲来,不亦乐乎”了。细细将缘由说出,到最后,他的牙已紧紧咬在一起。

呵,好可爱的表情!捧着牙骨抽搐的脸,她轻笑,“真厉害。温,你会让我拍吧?”

“拍是没问题。我会在美国待到十一月,你呢?陪我一起?”

她点头,“当然陪你,我有假。”仔细算算,她今年才休了五十多天,还有二十多天可以用。

深深看她一眼,挑动缕缕乌发,他叹气,与她五指交握,撑在她上方,轻声问:“佑佑,我们结婚好吗?”

她静默,随即问:“我们结婚,和拍分子照片有什么关系?”

“……”

“不结婚,你就不让我去实验室拍摄?”她指控。

懊恼在眼底闪过,他动了动唇,“不,你明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求婚。”

亏他头脑精明,碰上她铁定锈脑。

将他的懊恼看在眼里,小脸扬起浅笑,给他一声响亮的回答:“好呀!”

既然决定了这份有未来的爱恋,她就一定会坚持下去并成为习惯。

清亮回答却令他有短暂的怔愣,皱眉,“佑佑,你说……好,是答应嫁给我的意思?”

叩着他的头,她睁大眼,一字一句地说:“我爱你,所以我要嫁给你,成为你的妻子,再生一个像你或像我的孩子,不要多,我们只生一个,然后将全部的爱都给这个孩子,教育他,让他健康成长,快乐生活,好不好,温?”

很美好,不是吗?他没想过如此遥远的事,她却已经计划好了。这个偏狂独傲的女人,已经这么地爱他了呀。

至此,司马温衷心地感谢老天爷(如果有的话)——在爱情这条道路上,他捕获的,究竟是怎样一个可爱的宝贝啊,值得他用一生去呵护。

“好。”以吻卦缄,将小手移到跳动的心腔上,他低语,“我爱你,佑佑。真高兴我们能相遇。”

她柔柔一笑,展现旁人无以得见的绝艳。

“在去美国前,找个机会见见我爸妈好吗?”她提过自幼父母双亡,除了心疼,他更庆幸她能安然长大。

“嗯。”她点头,放开插入他黑发的五指,展开掌心伸到他面前,“拿来。”

“什么?”

“求婚戒指。”

呆——将头埋进香发,他低叹,懊恼十足。

“怎么?忘了买?”细细的笑音在他耳畔吹气。

“不。”吻着她的耳垂,他哑声,“我订造了两枚,忘了去取。”

“呵呵……”安慰的笑。

“嘻嘻……”戏谑的笑。

十分钟后——

“什么样的戒指?”

“铂金。”

“钻戒吗?”

“不,红宝石。戒面是一片枫叶图案。”

咦?他竟然如此浪漫?她的眼中满是惊异。

“最真实的,从你送我的那本枫叶标本中取图,”男人的手开始不老实。

“温,你说的标本……是我当年夹在书里送你的?”那种东西,他还留着啊。

男人点头,心神已不在对话上。

游走在肌肤的手成功挑起她的热情,在沉醉之中,令她的心涨满称之眷恋和悸动的东西。

这个男人,她已经爱上了;这段恋情,她一定会无底限地延长下去。

夜,已深。

情人们在缱绻深情中互述着彼此的爱恋——

爱,其实很轻,犹如九月的红枫——

在轻风中翻飞,旋旋落于你悄然展开的掌心——

你,收藏了我,也收藏着爱恋——

如此,就让我——

让我——在你的掌中轻舞——

只因,你那无尽的包容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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