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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要杀谁,红叶山庄的二小姐杜春晓?”
这……这笔买卖似乎不划算。
“不是杀,是让她带点伤,并告诉她,她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若不立即交出便要直取她的小命。”这是他们杜家欠他的,绝对要索回。
“不会有问题吗?红叶山庄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们“影子”组织可不想成为武林公敌。
“这点你倒是可以放心,她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煞星,杜家两老早就不在乎她的死活,就算有个失手,也不会算在你、我头上,他们只会当她命中犯煞冲到自己,死于非命。”
隐身在暗处的男子戴着狐狸面具,提到“煞星”两字时,特别咬牙切齿,似乎对杜春晓早已怀恨在心,巴不得老天收了她。
“真有那么简单,为何你不自己出手,非得聘杀手买凶?”事出必有因,谨慎为上。
男子冷笑一嗤。“我有不能出面的理由,你只管拿钱办事就是。”
“因为你们两家是旧识,你是怕狙击不成,反而让她认出你是谁?”无毒不丈夫,最亲近的人往往是最狠辣的敌人,下手不留情。
闻言,他愤然起身。“你不用管我们是什么关系,我只要看到结果。”
“瞧瞧,你倒是挺激动的,看来她真的让你恨之入骨。”他低笑,不追问两人的过节。
“你管太多了。”他手杖一敲,装满元宝的箱子顿然一开。
看到白花花的银子,他反而不笑了。“你说的东西是什么?总要给我个谱。”
“一张纸。”
“纸?”
“正确说法是我祖父留下的手稿,做为信物给了杜家二千金。”那是一笔巨大的宝藏,足以买下半个金乌皇朝。
“喔!是当初的定……”
“闭嘴,我跟她早无瓜葛。”男子抚着发疼的左脚,眼露恨意。
“好吧!我这就派出门下弟子截杀,你静候佳音。”他只管收钱,执行任务。
杀手首领带着一箱银子离去,墙边的烛台稍微椅了下,火光暗了暗又重燃,照出一双绣着鲤跃龙门的大鞋,鞋子的主人缓缓走出暗处。
外面下着雨,他的腿也因湿气泛着疼,走起路来出现微跛,一拐一拐的不太自然。
“董虎,百花楼那边的事处理得怎么样,没被人发现吧?”人无横财不富,要越有钱才越有势力。
“禀二爷,一切顺利,很快地就能把货送出去。”回话的大汉正是百花楼的保镖虎哥。
“小心点,可不要出错,似乎有人在追查人口失踪一案。”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多点防范就少些损失。
“查得到吗?百花楼做的是啥营生,别的没有,就女人最多。”把“货”藏在里头万无一失。
“别太天真,我可不希望事迹败露,惹来不必要的麻烦。”男子似想到什么的又补上一点。“跟你家表少爷说一声,上一次的货我不太满意,叫他多弄点上等货,我这边的买家可是挑剔得很。”
贵一点无妨,要货好,要是脱不了手,给再多的次等货也没用。
戴着狐狸面具的男子露出阴沉的笑,眼眸锐利的射出森寒厉光,虽看不见其容貌却让人不寒而栗,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
他抬头望了无月的夜空,冷笑,再拄着手杖走回阴暗处,一双葱白的手抚向他脸庞,轻轻取下狐狸面具,娇软身躯偎向他。
她叫雪艳,是他众多女人之一,不认同一夫一妻制的他,私底下以赚来的暴利豢养不少“金丝雀”,而且一只比一只娇艳美丽。
拥着她,他吻上她娇嫩红唇,两手忙碌地游移在凝脂般的娇胴上。
同一时间,百花楼里传出令人一震的惊吼。
“接客?!”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教,痛失了三把被弹坏的名琴,脸颊遭桌角撞出个肿包的沈芸娘痛下决心,要将白吃白喝的食客推出去赚钱。
想当然耳,为了找线索救人才混入百花楼的杜春晓,哪有可能乖乖地往火坑里跳,坏了红叶山庄的名声。
于是她想了个办法,让客人待不住,另找别的花娘寻乐。
“想要我伺候,就先跟我拼酒吧!谁的酒量好就算赢,我愿赌服输。”
此言一出,听说有新货来捧场的客人一阵哗然,包括老鸨沈芸娘在内,都差点被她这番宣言吓到撞到柱子。
而曲天时自是不赞同她的馊主意,一个姑娘家跟人家拼什么酒量,她不用三杯就醉倒了,到时她该如何脱身,岂不是任人狎玩。
原本杜春晓计划以大坛酒为赌注好好吓退客人,谁知她的好酒量反而招来更多客人,个个摩拳擦掌地等着跟一较高下。
男人赌的是一口气,什么都能输,喝酒怎能拼输一位弱质女流呢!
因为比酒擂台反应热烈,每晚来的客人多到应接不暇,最后竟大打出手,每个客人都抢着要跟酒国女英豪晓晓姑娘拼酒量。
短短数日,姿色一般的杜春晓,居然一跃成为百花楼的花魁,这真是始料未及,蜂拥而来的客人也吓得她想逃,唯恐遇到熟人。
就在屋顶快被掀了的时候,曲天时跳了出来,他提了一个看似折衷的法子摆平所有的客人。
“晓晓姑娘酒量再好也禁不起你们连番上阵,若把娇弱的身子搞垮,你们找谁拼酒,不如让她一晚上接一位客人,一次一时辰,价高者得。”
价高者得,这句话说进沈芸娘的心坎里了。
既不得罪客人,又能哄抬晓晓的身价,另一方面楼里的姑娘也没闲着,照样接待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客人,一举三得,何乐不为。
从那夜起,杜春晓不用再学习魅惑男人的伎俩,她只管将美酒一杯接一杯地灌下肚,让目瞪口呆的贵客掏出银子付酒钱。
以前在红叶山庄时碍于不受宠,好杯中物的她只能躲起来偷喝,如今可以光明正大的喝个痛快,她当然是乐此不疲了,把工作当是玩乐,反正客人们又碰不到她。
不过她这厢喝得愉快,却有人非常在意,不时在门口走动,探头探脑,行迹可疑又让人捧腹。
“晓晓姑娘的酒量真是惊人,在下着实佩服,甘拜下风。”若非他们喝的是同一坛酒,他真要以为她作假,偷天换日以茶代酒。
“徐少爷何必客套,你的酒量也不差,这坛酒你也喝得不少。”比她差一点,她才喝得顺口,他已红光满面,小有醉意。
“汗颜、汗颜,江河岂可比拟大海,羞人呐!”跟她一比,他是惭愧万分。
“你过谦了,很少有人喝了三杯美人醉还能保持清醒,你可以撑到这会,我相当敬佩。”他再能喝也撑不过一刻钟,到底了。
为了防止酒客酒后造次,杜春晓与每晚贵客隔着一片珠帘,中间再摆上横过半间房子的长桌,桌上堆满各式各样的好酒,由客人挑选其中之一再开封,然后一人一大碗公对饮。
如果一坛饮未尽兴,那就由她指定一坛烈酒,同样的斟满瓷碗,看谁先饮尽。
通常饮完一坛者少,不到半个时辰悉数醉倒,到目前为止,还没人能撑过一个时辰。
“呵呵……其实我已经醉了,只是贪看晓晓姑娘娇颜,舍不得太早离开。”他打了个酒嗝,似乎有些不胜酒力。
“醉了才更要喝一杯,小香,倒酒。”言语轻薄,该罚。
小香原是厨房打杂的丫头,比酒擂台捧红杜春晓后,容貌尚可的她便被沈芸娘调上来,专责听候杜春晓的差遣。
不过多个人跟在身边会妨碍自己的寻人行动,通常客人一走,杜春晓就会马上摒退她。
“是的,姑娘。”小香听命地倒满两碗酒,一碗递给客人,一碗送至她面前。
“徐少爷,多喝点,晓晓敬你一杯。”她举起碗,涓滴不剩地喝得碗底见空。
想趁酒后乱性的徐少爷一见她豪迈喝法,被吓得酒醒了一半。“哎呀!别喝这么猛,我看得心疼,你若是我的女人,我铁定舍不得你大口豪饮,要是喝坏了身子,该如何是好……”
“喝!”她大喝一声,将空碗倒扣。
“好好好,我喝……”他双手捧碗就口,正犹豫该不该一干而尽,有道身影走了进来。
“晓晓姑娘,嬷嬷怕你酒喝多了腻胃,特意命我送来水梨。”
砰的一声,重重放下。
徐少爷一惊,插足的酒洒得一身。
杜春晓看着送梨的人,嘴角扬得高高的。“小曲哥,梨没削皮怎么吃?至少还得切片去籽,咱们徐少爷才好入口。”
“切片去籽?”神色不佳的曲天时挑起眉,直接取梨,张口一咬。“何必费事,这么吃才有趣味,梨一切开代表分离,不吉利。”
“喔!你说的还有几分道理。”她忍俊不禁,清眸含笑地目送他走远。
这不是他第一次进来打岔,只要她一有客人,他总是找尽各种理由来闹一下,然后如没事人的走开,好像他真的来递递茶水、送上巾帕,甚至是替屋里的兰花浇水。
总之,他的身影无所不在,教人既好笑又窝心,往往口中的酒尚未咽下,刚离开的他又出现,手拿拂尘要拂净酒坛上的灰尘。
“徐少爷,要不要吃梨……”
“啊!我忘了说,梨子长虫,最好不要吃,我拿去换盘现送的猕猴桃。”想吃梨,别做梦。
杜春晓话说到一半,去而复返的曲天时无视他人错愕的眼神,宽厚大掌一把端走水梨,大摇大摆的进出款待贵客的厢房。
“徐少爷,龟奴无状,请勿见怪,晓晓在此赔礼,先干为敬。”仰着头,澄黄酒液顺喉而下。
不会吧!又干?瞠大双眼的徐少爷真的骇住了,头皮开始发麻。“我……我也干。”
为了不让人看扁,他忍着欲呕的反胃感,硬是干完一碗酒。
但是,他也醉了,酒精冲脑,浑浑噩噩,眼前出现了一个、两个、三个……叠影,两眼昏花的觉得脑袋特别沉重,一直往下掉。
“徐少爷,再来干三杯,感谢你对晓晓的照顾。”再不倒,她就服了他。
“什……什么?!再三杯,我……”不行了,他看到酒坛在飞……
咚!
“晓晓姑娘,漱个口吧!嘴里残留酒气容易麻了舌。”一杯蜂蜜水送到面前。
杜春晓斜眸一瞄正经八百的脸,忍不住放声大笑。“得了吧!小曲哥,你没瞧见人都趴下了,你还摆着阎王脸吓谁呀!”
黑眸一眯,曲天时望向一醉不起的徐少爷,绷了一夜的脸皮才缓缓放松。“你喝太多酒了,伤身。”
她俏皮的扮了个鬼脸,粉嫩面颊染上绯红色。“你下回要送什么,尿壶吗?”
“我会考虑。”扣在客人的猪脑袋上。
“咯咯……我开玩笑的,尿壶能做什么……”表情蓦地一怔,一阵恶臭传来,她掩鼻笑得开怀。“如果有个尿壶就能装徐少爷的呕吐物了。”
醉得糊涂的徐少爷吐了一地积物,一吐完又倒头一睡,浑然不察酒后失态。
而曲天时则拧起鼻,一室的恶臭令人难以忍受,他不问她愿不愿意,一把捞起人就走,威仪面容让小香不敢拦阻。
在此时,他不知道等待在眼前的是一场杀机,兀自皱着眉,凝视醉意醺然的小女人,心里有了深深的觉悟,堂堂的一国之君,黎民百姓景仰的天顺帝,竟然栽在小小的花娘手中。
“你醉了。”
“才没有,你看我能放开手走得平稳,不用人扶。”杜春晓将纤臂打平,踩着月光下的影子往前走。
“我是说你醉了,但还没醉到不省人事的地步,你抬头瞧瞧,现在的月亮是圆是缺?”他指着半圆的月,要她瞧个清楚。
“唔!月亮会跑……它是圆……不对,好像有个缺角,今天是初几?”她不经意一问。
曲天时闻言,眼底微露娇宠神色。“你还没醉得糊涂,狡黠地用话套我。”
一说是初九,不就知晓月的圆缺了,何必再问,她确实聪慧,即使满身酒味仍不失机敏,反应之快教人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