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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写小说,而且一写就是好几万字的长篇。
灵晶是个老资格的言情迷了,从小学时期看琼瑶、岑凯伦,到中学时期看绢子大人,到大学时期迎来言情界的百花齐放,灵晶看过的书,真可以说是“汗牛充栋”了。
只是,一路看过来,好的小说不少,真正能让人满意的却不多。很多时都会觉得——怎么这个女主角那么白痴呀!或者——我靠!这样都叫爱情,这个男猪真该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
在某一天灵晶又发出类似咒骂时,同室的室友终于受不了,她抛过来一句:看得不爽,不会自己写呀!
是喔是喔,反正灵某人文笔不差嘛!小学时的作文也经常得奖呀!(听清楚,是小学时!)于是,自鸣得意的灵晶,这就下海了。
开始下笔之后才知道,原来看小说和写小说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平时看书像吃大白菜的灵晶,五十分钟就能搞定一本言情小说,可是——可是这篇可恶的东西,却硬是花了灵晶足足两个月的时光!而且中间还一度想过放弃,因为觉得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实在是太差了,根本表达不出想要的那种感觉!
现在想想,幸好当时坚持下去了,不然就不会有收到编辑大人的电话时的欣喜了。辛苦写出来的作品获得肯定,那种满足感真不是任何东西能替代的。
感谢花雨的编辑给了我这个机会,也感谢你们耐心地看完了这本书。灵晶会继续努力的,希望下一本书,能让自己——及你们更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