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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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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仆仆回到台湾那天,时间是晚上十点半。

两天前,姜太太和袁母跟几个朋友随团到花东玩,此时家中只袁小悦一人;昨晚通电话时,她说要准备他爱吃的胡椒饼给他当消夜。

许久没见,电话中空泛的对谈早已不足解相思,他迫不及待驱车回家。下飞机后致电报过平安,离家还有二十分钟车程,手机响了,他微微一笑,理所当然以为是她,是以拿起电话在萤幕上见到意料外的名字,他非常惊讶。

路雪莎?怎么会是她?那次在国外拍mV,大伙儿交换了电话以备有突发状况时能互相照应,但她从没打给他过,现在是为什么?

按下通话键,他带点狐疑地说:「喂?」

「姜……姜颂钦吗?」她的声音有点模糊。「我……我是路雪莎。」

「有什么事吗?」他尽量让声音显得礼貌。

「你……你今天巡回演唱结束对吗?」她有点吞吞吐吐,像是不知该说什么好。「对不起,香港那场我忽然不能出任嘉宾,一定造成你们的困扰……」

他皱一下眉,还是不明白她来电的用意,只能温和地说:「你不用担心,好好养病就好,一切都很顺利。」

「啊,恭喜。那你很快就能回台湾了吧?」

「我刚下飞机,现在正开车回家。」

「喔,这样啊……」她沉默很久,久到他以为她挂断了,才听她轻轻问道:「其实我一直很想问你,你记不记得……我们以前在美国见过面?」

他一愣,没想到她会提这个。「不记得,什么时候?」索性装傻。

「你果然忘了。」她涩然笑道:「我看你好像对我很陌生,就不敢跟你提,怕有人说我在借故搭讪……我很怕那些记者的笔。」她突然改用英语说话,仿佛那能使她比较自在。「如果……如果你现在没有其它的事,能不能来我这里陪我讲讲话?随便讲些以前在美国的事,什么都可以,我好想听。」

什么?他一头雾水,搞不懂她到底想干嘛?「你还好吗?」

「拜托,别拒绝我……」她声音颤抖,下一秒变得哽咽。「我……我真的快不行了……我不喜欢台湾,我想回美国,那边才是我家。在这里我一个朋友也没有,大家都在等着看我出糗,公司的人也嫌我烦。可是我已经很努力了啊……为什么永远不够好?我实在没别人可以说……我想你一定懂的,对不对?」

不妙!怎么会是这种状况?终于明白她正在崩溃边缘,他连忙将车停在路边,对着话筒试图安抚她:「你冷静点。试着深呼吸,什么都不要想……」

「可是我一个人好怕!我……我很想死……」她泣不成声。

「你在哪里?告诉我你的地址。」得到她的地址,他说:「你哪都别去,我现在就去找你。」还能叫她干嘛?这种时候无论叫她做什么好像都不对。

他切断通话,改朝她家驶去,边急电自己的经纪人,告诉他有紧急事故,要他立刻通知路雪莎的经纪人到她家一趟。

花了十五分钟到她家,他请楼下的管理员通报,顺利入内,在电梯内,他略感宽心,心想她既能回应对讲机,至少代表意识清醒。

到她门前按电铃,五声之后,内门打开,路雪莎苍白的脸出现眼前。

见她没事,他这才放下心来。虽然两人没什么太深交情,至少有工作上的情谊,乍然接到她的求救电话难免担心。

她默默开门让他进屋,他问道:「你还好吗?」话刚出口,就见到鲜红血滴自她左腕上婉蜒沿掌淌下,沿路地板上点点落红,他遽然变色。

「你搞什么鬼?!」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失态大吼。

「我想死,可是一想到我爸妈就割不深……」她眼泪上涌,失控大哭。

他飞奔到浴室先拿毛巾压在她伤口上替她止血,再找出医药箱,察看她的伤势,幸好受创不深,不至于有生命危险。

期间,她抽抽噎噎地说:「其实我说谎……我是怕痛所以割不下去,我根本一点也不坚强,我也不是什么玉女……我从八年级就开始交男友,可是我多的是朋友比我还早的,这又没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我假装纯情?为什么?」

因为那是公司的策略。她早就知道,也同意了不是吗?这句话他当然没说出口,因为现阶段不宜再给她刺激,何况她必也心知肚明,只是在发泄。

替她的伤口做好紧急处理,他拉她起身。「我送你去医院。」

她没有抗拒,两人走到门边,一打开门,意外见到一个女人站在门前。

认出她是路雪莎的经纪人,他松了口气,感谢她来得正是时候。

她焦急地上前问道:「雪莎,你怎么了?」

姜颂钦低声道:「她割腕自杀。」

她倒抽一口气,失声道:「割腕自杀?!」

「你不用担心,幸好伤口不深,我正要送她去医院。」

想不到她面色大变,连连摇头。「医院?不行,不能去医院!」

「你说什么?」他惊诧地不觉扬声,以为自己听错了。

她伸臂把他们推回门内,关门落锁,确定阻绝一切隔墙耳。「这种事传出去怎么得了!我看看……已经止血了,干嘛去医院?只要小心别留疤就好。」

他强忍怒气,沉声道:「出了这种事当然要去医院!」伤口虽不深,但流了不少血,何况她精神状况明显欠佳,怎能不接受诊断?

「不行!雪莎的负面新闻已经很多了,最近因为参加公益活动表现得好,好不容易形象回升,不能功亏一篑。」她转向路雪莎,说道:「雪莎,想想你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这种时候怎能出状况?前天你弟不是还从美国打电话回来恭喜你唱片大卖?而且要是上新闻,你在南部的爸妈也会担心,对不对?」

路雪莎睁圆哭红的双眼,像是被她催眠,又像是这才从梦中醒来,神情慢慢冷却下来,最后缓缓点头,语气坚定地哑声道:「对。」

她松了口气,露出欣慰的笑容,温柔地拍拍路雪莎的肩膀。「那你先回房休息,我帮你上药。放心,一切都会没事的,天大的事有我顶着。」

姜颂钦站在原地,完全被晾在一旁,没有插嘴的余地。

两个女人回到房内。过了一会儿,路雪莎的经纪人走出来,歉然对他说:「对不起,还让你跑一趟。她前阵子一直收到恐吓信,情绪太紧绷,精神不稳定,我才安排她暂时休息几天。你别担心,她没有外表那么脆弱,没事的。」

见他默然,她叹了口气,很诚恳地说:「也许你觉得我没人性,但我这是在为她着想。她的路没你走得顺,我最清楚她付出多少牺牲多少,所以我必须尽力帮她预防所有不利的情况,希望你可以体谅。」

所以这是她们之间的默契,他一个外人不该多管,是吗?

然而当她为了让他跑一趟而道歉时,有没有想过路雪莎根本不信任她这个只会柔性施压的经纪人,才宁愿找他这个不相干的人求救?

算了,这么鸡婆干嘛!连当事人都认可了她的做法,他何必自讨没趣。

「那我先走了。」他说,并由她送到门口。

「今天真是谢谢你了。」她对他一颔首,关上了那个他无权干涉的世界。

下楼回到车上,他趴在方向盘上,盯着漆黑夜幕,久久不动。

近乎恶心的郁闷在胸口翻腾不息,使他几欲作呕。

这样的情绪以往也曾出现,只是从没这么深刻过。

不完全为路雪莎,或许也为自己。踏入这行以后,身体如同被绑上了控线,很多时候都是不由自主的傀儡。这就是待在这圈子里得有的牺牲,他知道、他明白,然而有时他真的觉得他们这些人不但没有自由,更没有尊严。那种紧急情况之下,被顾虑的不是生命,而是名声——多荒谬!明明连三岁孝都知道该怎么做,她们却表现得好像那样才是对的。究竟是她们太冷静,还是他不够麻痹?

要按照剧本演给别人看,逢场作戏,这戏作到后来,取悦了大众,但会不会从此忘记了自己?电视上,海报上,广告上,杂志上,唱片封面上,处处都是自己的身影,有时蓦然回首,却赫然发现每一个竟都陌生。

他只是由一堆观众内心投射出的理想碎片所拼凑而成的假象。

这是他自己选择的方式,他没有埋怨;只是,此时此刻,他强烈渴望自这片深不见底的冰冷海底探出头来喘一口气,他想飞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有一个了解他的人,可以给予他所渴望的光明与温暖。

小悦小悦小悦小悦。反复在心中呼唤,他有生以来如此强烈思念一个人。

想要她用她温柔的声音喊他的名字,想从她口中明白自己是真实存在。

下一秒,他毫不犹豫地发动引擎踩下油门,再次朝家出发,朝她出发。

☆☆☆

经这一番折腾,回到家时,时间已过午夜十二点。

开启家门,见到屋内一片漆黑,他的心顿时直直下沉。

想必她回家睡觉了吧。空虚和失落比黑暗更阴森,在他胸内流窜。

心情糟得连叹气都叹不出来。他颓然垂下肩,甩掉鞋,关上门,打开大厅的灯,在看清沙发上躺着的熟悉身影时,他整个人瞬间像被定身符定住,无法动弹。

愣站了约一分钟之久,他关上客厅灯,改为打开玄关的小灯,然后慢慢跨近沙发边,连呼吸都小心翼翼,深怕这是个稍一用力就会破灭的幻象。

她睡得安稳,手边放着遥控器,想是看电视看累了就在沙发上入眠。

她在等他。这认知使他的心瞬间被滚烫的感动满溢,喉头紧缩发不出声。

他轻手轻脚爬上沙发,将她轻轻揽入怀中——这就是他此刻唯一想做的事,即使下一秒会天崩地裂世界毁灭也不能拦阻。

她动了一下,迷迷糊糊睁眼,见到他呆了一下。「咦,你回来啦?」

他将脸埋在她发间,「嗯」了一声。

她打个呵欠,不很清醒,很快脑袋垂下,眼睛又慢慢合上,含糊交代:「胡椒饼在微波炉里,饿的话可以热来吃。」

他再度以一声「嗯」作答。

她极自然地环抱住他,更偎紧了他,满足地叹了口气,再度入睡之前,像在梦呓一般咕哝了句:「我好想你。」

——就这么一句简单到了极点的话,神奇地在刹那间融化了他的心。

那些郁结难受,那些着恼不快,那些像锐利碎片一样扎心的情绪,仿佛都被她细心地、一片一片地挑拣掉,什么也不剩,只留下她温柔的痕迹。

什么都不再重要,只要她在这里,在自己怀里。

他想紧紧抱住她,但他只是轻轻吻了她的额头,无比珍惜地。

闭上眼睛,他在心中留了一句话,没跟睡梦中的她说。

我也想你……很想很想。

☆☆☆

袁小悦醒来睁开眼时,见到眼前那张近距离的脸,思绪呆滞了五秒左右。

啊,是他。他怎么会跟自己一起……睡在沙发上?注视他们紧密靠在一起的睡姿,她浑浑噩噩忆起,昨晚他回来时自己好像有醒来过。

撑起身体,她端详他的睡脸,见他眼下有淡淡的黑眼圈,想必这次巡回演唱到处表演一定累坏了,这几天应该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了吧?这是他回家的第一天,她决定帮他做一顿丰盛早餐好慰劳他的辛劳。放轻动作爬下沙发,幸好没惊动熟睡的他,她蹑手蹑脚走到浴室梳洗过后,到厨房翻冰箱找可供使用的材料。

生菜色拉、培根薯泥加荷包蛋。决定好菜色,她立刻开始准备。色拉最快做好放入冰箱,等待马铃薯煮透的同时,她架起平底锅准备煎培根……一转身,不意见到一个高大身影站在厨房门口,她吃了一惊,锅子差点脱手落地。

「赫!」她将锅子搁在炉台上,拍拍胸口。「你吓了我一跳。」

见他只是瞪着自己,脸色很臭,为什么?起床气吗?

「呃,我吵醒你了吗?」她还特地移师较远的这个厨房作业,照说应该不会啊。

他大踏步上前,二话不说抱住她,不悦地说:「不要随便离开。」

啊?她愣住。他……是还没睡醒吗?不然怎么会这么孩子气。越想越好笑,她嘴上笑个不停,心里又很甜蜜。「不离开难道要把你一起叫醒?」

「不会陪我多睡一下。」他说得理直气壮,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话瞹昧。

「可是我想帮你做早餐。」

「……好吧。」他一脸「算你有理」的不甘愿。

她忍不住又噗哧笑了。奇怪,他今天好像特别黏人?「啊,水扑出来了!」她连忙上前处理,背对他说:「你先去梳洗一下,早餐还要等一下。」

他耙耙一头蓬乱的发,走出厨房,待洗完澡回来,桌上已摆满丰盛食物。

刚在桌边坐定,她一手抓着锅铲,一手拿着牛奶盒,倒满他面前的空杯,同时不时回望炉台处,急促说道:「等一下喔,还差荷包蛋,马上就好!」

他没有自行开动,只拿起牛奶有一口没一口地慢慢喝,目光对着那在炉台前忙碌的身影,一种名为幸福的感觉随血液的流动蔓延全身。

多奇怪,人生明明还没走到一半,竟已觉得此生无憾。

没过多久,她端来盘子,有点神气地放在桌上展示成品。「嘿嘿,酷吧。」虽然形状有点不规则,还是看得出是个爱心。

原来花那么多工夫为这个?他失笑。她脱下围裙,他支着下巴凝望,脱口问道:「你觉不觉得我们这样很像新婚夫妻?」

「为什么?」她不解。「难道是老夫老妻,妻子就不肯帮丈夫做早餐了吗?」

见她问得认真,他无言地埋头吃饭,碰到这情调杀手只能认命。山不转路转,他状似不经意地改问:「那我老了以后,你会不会帮我做早餐?」

「你想吃的话,当然会啊。」她笑道:「你的问题都好怪喔。」

那是她完全没有多想的答案,最为纯真,他因此笑了。

阳光透窗,暖洋洋洒在身上,心仪的女人坐在身边跟自己一起谈笑用餐,心情怎能不愉快?舀一瓢薯泥,他随口问:「等下要干嘛?」

今天星期六,她不用上班,家里没人,是两人世界。

「喔,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的相声工坊吗?我弄到几部他们的剧场DVD,我们一起来看吧,我保证你也会喜欢!」她双眼晶亮。「听说那工坊的老板也住我们这栋大厦,不知是哪一层楼……我们这栋大厦好像住了不少知名人物。」

「他很有名?」

她笑着点头。「有听相声的人应该都知道。不过当然没你有名啦。」

他没搭话。出名有出名的代价,他不知她是怎么想的,但对于自己不能毫无顾忌地牵手带她上街,他总是于心有愧。能给她的已经不多,该给她的偏又办不到,他或许是个成功的明星,却注定是个失职的男友。

午后,相声开播,两人在沙发上笑得东倒西歪,不知不觉已是傍晚。

她说:「肚子好饿,晚餐吃什么?」

「叫外卖?」

她想了想。「不要好了,我想吃巷口那家面摊的刀削面。」

他听了嘴馋,立刻说好,见她站起身来,准备出门。

她总是体贴,知他诸多不便,理所当然每次跑腿。

蓦然一股气闷淤积胸中,不上不下难以排解。这一次,他忽然强烈地不想要这样的理所当然,于是冲动地拉住了她。「等等,一起去吧。」

「咦!」她讶异。「这样好吗?」

「为什么不好?」他口吻轻松。「我又不是通缉犯。」

「说的也是喔。」她赧笑,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小题大作了。

「放心,现在天暗,我再戴顶帽子,没人认得出来。」

她认真提议:「墨镜要不要?」不过现在这种天色戴墨镜出门好像有点怪?

他状似沉思。「干脆加个口罩,穿黑色风衣,双手插口袋。」

「好懊啊!」她哈哈笑,给他鼓掌。

到最后,他当然还是只戴了帽子,免得更引人注目。

出了大厦,他感叹心想,上次像这样跟她肩并肩走在大街上,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太难记得,因为每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都尽量以车代步。

到了面摊,时间比晚餐时间早些,因此客人并不多。他们故意在一个偏僻角落找位置,她到摊前跟老板点菜,没一会儿就端着面碗回来。

灯光有些昏暗,折叠式的简陋桌椅坐起来远没有家中的舒适,可是像这样跟她在晚风中享用烫口小吃,竟比高级餐厅的烛光晚餐还令他满足。

他渴望的就是这么平凡的幸福,对他而言却是一种奢侈。

对座的她闲不下来,边吃面边自桌上的牙签筒中抽出几根牙签,拼出一颗五芒星,然后拈起它,笑吟吟递给他瞧。

他伸手接过,却不小心触到脆弱的关节处,哗啦解体散落一桌。

「哎呀。」她搔搔头。「没固紧,一下就散了。」

他皱了下眉,不知为何,隐约有种不安情绪在胸口浮动。

回家路上,他主动牵起她的手。

她回望他,街灯下,他的表情隐蔽在帽檐下看不清楚,唯独他的手握得好紧,好像怕她会跑掉一样。她低头微笑,伸手回握他的温暖。

回家的路不远,但若能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那也不错。

她轻轻哼起歌:「天多黑也没关系,像这样手牵着手,就不会再迷路……」

他听了扬笑,因为那是他的歌,出自她口中,令他心怦动。此时此刻,他不想顾忌诚,只想紧紧、紧紧将她握住,绝不让任何事物拆散。

那是他难得一次挥霍任性,却没过多久就尝到苦果。

☆☆☆

事情的爆发让人措手不及。

某家以腥膻闻名的知名八卦周刊,最新一期的封面,出现了这样的鲜艳头条——「优质王子姜颂钦,惊传劈腿?!」封面上印有两张模糊照片,一张是一个男人夜里自某栋大厦走出,一张是昏暗街头一男一女手牵手并肩走在一起。

报导先是描述姜颂钦深夜出入绯闻女友路雪莎居处,隔天傍晚竟又跟一女子亲密外出,而且据观察,这名神秘女子似是他的同居密友。

一切并未到此结束,追踪报导下去,「实情」被逐步揭露。

路雪莎外出时被记者追踪,有人眼尖发现她左腕上总戴着腕带,而且还跟拍到腕带下露出疑似绷带的白色一角。这张照片立刻被公开,伴随的标题是:「玉女遭甩,为情割腕」、「三角关系错综复杂,雪之恋惨融」。

而最新一期的头条则是:横刀夺爱!姜颂钦的另一个她,小他七岁?!

报导内容似有意又似无意强调起二人相差七岁的事实,并暗示姜颂钦的某张个人专辑命名《Lucky7》就出自这原因。另外也洋洋洒洒写出此女生平,钜细靡遗得犹如作过贴身专访,说她是姜颂钦的忠实歌迷,为追随偶像而千方百计与他搬入同栋大楼,终于如愿跟他认识,即使知道他跟路雪莎「关系匪浅」仍痴情不悔苦苦守候,成为他的地下恋人……

「放他妈的屁!」随着一声怒吼,一本杂志啪啦一声飞到墙上。

姜颂钦坐在床上,瞪着那本软软从墙上滑下的杂志,还觉得不够,怒火中烧上前捡起它,狠狠撕烂!什么忠实歌迷!她连他一张唱片都没买过!什么千方百计与他搬入同栋大楼!他比她还晚多少年才搬来这!更别提什么他妈的地下恋人!他气得发抖,出道至今,从来没有一次抹黑让他如此震怒!

经纪人打电话给他,着急跟他商讨对策,听说公司那方也正焦头烂额。

「事到如今,一定要召开记者会出面说明。」经纪人说。

「说明什么?」

「说明你跟她们两个都关系清白。」

哈,男女朋友的关系原来是污浊?「我跟她手牵手走在街上,怎么清白?」

「照实说,说她住你楼下,是你的邻居,你妈收她当干女儿,她小你七岁,你只把她当亲妹妹一样。」对方早已设想周到。

「她确实是我女朋友。」

「颂钦,这关系你的演艺生命。」经纪人苦劝。「这次巡回演唱空前成功,你事业正在高峰,丑闻是大忌。」

「交女友是丑闻?」

「闹成现在这样就是丑闻。」而且他们年纪差了七岁,不能算少,虽然现在社会开放,只怕这样的差距还是会引起不必要的非议和臆测。

「我跟路雪莎本就清白,是公司故意作假。」他难掩愠意。

「你该明白,当艺人很多时候必须身不由己。」经纪人长长叹息。「况且你这样做也是保护她。她一个圈外人,何苦承受这种是非。」

这句话正好戳中他的痛处,心顿时被苦涩灌满,说不出话来。

是啊,若非因为他,她何需承受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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