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杜绍杰在躺椅上翻了个身,露出古铜色的背部和线条分明的肌肉,舒舒服服、悠哉地在自个儿家里的游泳池畔享受日光浴。
趴靠在躺椅上的头露出半边脸,帅气的墨镜挡住他的灵魂之窗,让人暂时无法看透他。不过性感的两瓣薄唇正延伸开来,构成一个十分惬意的微笑,证明他的心情不错,他喜欢独自偷闲,暂且忘却身边仍有许多杂事未处理。
轻风徐徐吹来,将他从方才那段少时记忆中吹出来,提醒他现实的存在。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只要一闪神,他的脑海就会被年少轻狂的记忆所占满,令他胸腔充斥着思念故乡的情怀。
奇哉、怪哉,离乡背井十四载的他从来没有如此念旧过,也不曾泛起一丝乡愁。是不是因为归期越近,引发了被他埋藏多年的记忆,由那些记忆而引发成为思念?
他是个念旧的人?很难令人相信。也许他太常换女伴了,一个接一个,而且从不吃回头草,所以导致他常接收到一句恭维:“喜新厌旧。”而不曾和“念旧”沾上边。
十四年来,他曾想过儿时的玩伴吗?有,而且常常。
那段和阿浩、阿庭及妹妹相处的记忆无法磨灭,就像是空气般环绕着他,平时好像无足轻重,但三不五时轻爽的凉意会爬上他的心头,让他再度留恋那一切。
这些年来,每回过中国新年他都会固定打通电话给他们。和阿浩通电话的内容总是——
“你好吗?”
“好,你呢?”
“可以。”
“保重。”
“保重。”
然后挂断电话。这就是阿浩——很简单却扼要。
和阿庭说话呢,大概要维持半小时左右。大都谈一些学校课业、家里父母,和一堆事不关己的国内外新闻。阿庭这个小妹很“辣”、很有主见,喜欢有建设性、有意义的谈话内容,不爱拉里拉杂嚼舌根的妇人行为。她这种人基本上很“八面玲珑”。面对阿浩那种冷脾气,她可以和他对看上一整天,不用说一句话。面对阿杰的热情,她又可以拉些共通话题来讨论。面对小妹缠人又惹人怜的性子,她可以成功的扮演起大姊大。
而他和妹妹通电话通常要两个小时以上,非得说得电话线烧掉、或喉咙沙哑才肯挂。他们谈些什么话题?多得都记不清了。大半时间都在闲聊,没什么话题可言,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搭,时而损损对方,时而开些没营养的玩笑。套句阿庭的话,他们是“拉里拉杂大嚼舌根的妇人行为”。时光总很容易在捉弄妹妹和哄她中流逝……
一年只通一次电话,会不会太冷淡?唉!他也很无奈呀。时间久了,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要常常腻在一起很难。
问他为什么十四年不曾回台湾?
起先是因为兵役问题,后来取得外国国籍后,又忙着吃喝玩乐,参加摄影研习营、比赛……到现在忙着工作、泡妞的。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规律,自然就忘了该回台湾看看。
“叩、叩、叩……”
恼人的高跟鞋声很不识相地人侵杜绍杰优闲的乐园。
杜绍杰收回笑容,不管来人是谁,他都懒得理睬。
“Darling——”没多久,一双手不要命地滑上他健硕的背,来回游移,似乎爱恋着抚摸他的感觉。
“elisa?”被摸的人非但不爱恋那种细嫩的触感,反而觉得非常、非常烦。他慵懒地翻身,透过墨镜望着金发美女。
金发美女十指又滑上杜绍杰的胸肌,轻柔无比地挑逗着,“我想你。”魅声缠绕,红唇热烈地吻上他。
杜绍杰两手滑上美女腰际,没将她揽近些,却出乎人意料地推远她,心神半点也不荡漾。
elisa很迷人没错,可是说过的,他从来不吃回头草,这是他的原则之一。
“你——”本来想问她如何进来的,但白痴也知道,又是门口浇水的花匠伯做的好事。“我以为我们昨天已经说清楚,做了了断的。”
明白说,他们昨天已经分手了。“分手”一词代表没瓜葛、没情分、互不相找。这女人难道不懂吗?
“我想你嘛!”又是这句话,这女人除此之外没啥可说的吗?
“别这样为难我,嗯?”他轻巧地勾起她的下巴,软语劝告。虽然心中很不欣赏这种缠人的女人,但超级情圣拿出超多的耐心,不愿撕破脸。
“我……”招架不住他的温柔,她泪水泛滥,“我到底哪里做错了?你告诉我,我会改进的……”
杜绍杰撇撇嘴,天才,又想以眼泪淹没他了!自从他被封为“情圣”之后,就失去哄女人的心情了。
“我说过不是你的错。”状似怜爱地拭去她的泪痕,好个虚情假意的情圣!他深知适时的温柔能控制住女人即将爆发的怒气。
“是不是因为我是金头发,而不是伯母想要的台湾女孩?”elisa开始控诉了。
“你明明知道不是这样的。”不能将罪名冠在老妈头上,否则她会气炸的。
摘下墨镜,露出英挺剑眉下那双澈眸,它们幽暗且深邃,融搅着十万情丝,像无底的黑洞,令人冷不防地被卷人,从此无法自拔。
勾魂、盗心的黑眸沉稳地睇凝美女,性感双唇低低倾诉:“别为难我,elisa,你知道离开你有多难办到吗?”
“那就别分手。”美女感动地眨眨眼,双眸蒙上水气。谁能比他更温柔?
凄惨地扯着笑,“你以为我不想吗?但是多在一起一天,只会教我们再深陷一寸。你知道是我不好,我很想全心爱你,但却无法永远专一。牵绊在你百分之百的爱中,令我有罪恶感,用我残缺不全的爱回报你,对你太不公平了。”
“可是我不在乎呀!”美女已经完全晕眩在他低迷的呢喃中。
“我不能这么自私,明知道你能找到比我更好的男人,却依然将你绑在身边。”哀叹一口气,“忘了我好吗?别再眷恋我,去找真正能疼你的男人,这样我才能安心,才能不因为愧对你而夜夜心痛……答应我,好吗?”
美女怔怔地望着哀愁的他,眨眼挤下更多泪珠。他说得对,他们应该好聚好散。
纤指刷过他诱惑人的唇,“我会的,你……你好好保重。”
她消失在杜家宅院中,依恋仍旧,但气愤、不甘全被他沉重的告白化去。
杜绍杰站立起来,悠哉地伸个懒腰。听说纠结眉头对身体不好,所以他真真切切地绽开一个比炙阳更烈的笑容,笑得春风得意。
天!他爱死自己了!
他捏捏自己的嘴,唉!他真是个坏男人,成天说些半真半假的话来哄骗女人。作孽哟!
“太崇拜你了!”杜绍杰对自己喊着。这自恋情结真要不得。
说穿了,他哄人、使坏似乎也不是什么罪过。比起大家撕破脸、闹成一团,这种分手方式不是很和平、很令人眷恋吗?
他满足地向老天爷比个V字手势,解决elisa这件事令他精神畅快。
站在池畔,他拱背一跃,经由完美的弧度坠人池水中,身手矫健地畅游起来。
“叩、叩、叩……”
又一阵脚步声人侵他的地盘。
“阿杰——”中年妇人扯开嗓门叫着。
正以仰式畅游的杜绍杰连忙翻身,以自由式速速抵达岸边。
“妈,有事吗?”爬上池畔,他咧着一排白牙对母亲笑,顺手接过母亲丢来的浴巾和苹果。
啃口苹果,用厚大的浴巾擦掉身上的水滴,再随手将浴巾横披在肩上,动作一气呵成,潇洒自如、倜傥无比,再次教杜母看呆了。
“Itsawonderfullife!你说是不是呀?”杜绍杰再咬口苹果,赞叹着人生的美好。
“你受了什么刺激?”杜母则是这么反问他,“又解决掉一个女孩了?”回想起刚才踱出门外的金发美女,心中自然有了答案。
杜绍杰漫步到妈妈身边,香了香她左右两颊。
“别那么不屑嘛,好歹我也是你儿子也!”
“你哟……就是这么乱七八糟,老是伤人家女孩子的心,你——”
“我知道,”杜绍杰抢白,“你想问我什么时候会定下心,对吗?”这个问题妈已经轰炸他上百次了。
“知道就好。”狠狠地捏了一把儿子俊朗的脸颊,却狠不下心使重力,只是百般宠溺地作作样子。
这种儿子!杜母白了他一眼。就算看多了阿杰花心的作为,她这个做母亲的永远都无法习惯。对哟,他何时会定下心来?她还等着抱孙子呢!
“不知道,等我找到自己看不腻的女孩,自然就会定下心啦!”多笼统的说法。
“废话。”恐怕那一天是许多、许多年以后,也许是永远不可能来临。
“别那么哀怨嘛,笑一个!”杜绍杰赖在妈妈身上,就是知道妈妈会忍不住地想宠他。
“笑你的头啦,皮痒!”还是忍不住浮现出一个微笑,“你再乱搞——”
“漂亮的妈咪,别凶巴巴地威胁人,有失你迷人的风姿,”他开始大灌迷汤了。“你也不希望我随便找个女人进门吧?”
“我没这样说,我只希望你别那么花心,认真地找你的另一半。”
杜绍杰闷闷地躺在躺椅上,“我有在找呀,而且我每次都很认真。”他若有所思地望着天上的云,“可是每次久了,那种感觉就过了。”没新鲜感后,自然没热情,然后又开始物色下一个目标……他“很不小心”地坠人这种花心的日子。
如果他没在寻找,他大可优闲地工作、回家,不用理会那些烦人的约会和分手杂事。
他在找一种完美、而不是一味追求那种醉生梦死的生活,虽然……有时候那种生活挺快活的。
“别皱眉皱成这样,小心眉毛打结。”用手抚平阿杰的眉线,杜母有些心疼地戏言。“这回又是谁了?marian?”
“不是,是elisa。marian是红头发的,她是上星期的,我们还一起去吃过饭,记得吗?”
“上星期的不是一个台北来的女孩,叫aIison的吗?”
“不是,aIison是上、上个星期,她是大陆人。”
“那台北来的又是哪一个?”
“那是adrian,我们在摄影展认识的,交往三天就吹了,大概是一个月前的事。”
“是吗?”她满腹疑问,“我还以为韩国来的是叫adrian呢!”
“韩国来的是ellen,上星期四陪我去参加爸的慈善晚会,她是在多伦多土生土长的,完全没腔调的那个,笑起来嘴巴满大的。”杜绍杰努力替母亲寻回记忆。
“好像是吧……可是你刚才不是说上星期和你在一起的是marian吗?”
“对,可是她星期四刚好生病,所以我找ellen陪我去——”
“好啦!够了!”杜母捂住儿子的嘴巴,“我头痛死啦,我宁可不知道你过去的丰功伟业。从今以后别再带女朋友回来烦我了,真的有心,把你的未婚妻带回来给我看就好。”她再也不想参与儿子选伴的事,以前她多多少少会坚持要个台湾媳妇,但现在……只要是女的就可以。老天爷,她真的不挑了……
“这么绝情?”他替妈妈马杀鸡着。
“我太老了,禁不起那种折磨。”再多记几个人名,包准她的白头发会增多。“行李准备好了没?”她扯开话题。
“大概吧。”
“大概?!飞机不是九点半起飞吗?”
“别操心,明天早上再塞一塞就好。”他这个人就是一向老神在在,从不为未来担忧,标准“把握这一刻”的人。
“哼!不知道你明天赖床会赖到几点。”
“我赖床也是因为舍不得离开你呀!”大眼眨动,猛下大量迷魂药。
“贫嘴。”杜母对于儿子的迷魂大法尚无克服良方,“这次为什么决定应柳叔叔之约?以前柳叔叔找你回去,你不是都拒绝了吗?”哟,语气中那种怪怪的调儿莫非就是离情依依?
“因为‘她’。”他伸手从桌上捞来一本杂志,摆在妈妈面前,“柳叔说这次目录中有几组是由她来担任模特儿的。”
“那对你来说是桩很重要的消息吗?”看看杂志上的倩影数眼。配阿杰会不会太年轻啦?不,说好不挑的!
杜绍杰旋回杂志,凝望着已经两年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身穿那年的新款套装,火红色的套装包住她曼妙、性感的曲线,短发似乱不乱地飞扬着,唇儿半笑半抿地扯开,全然迷情撩拨。不过清澈瞳眸却透露出稚嫩,看起来顶多二十岁。眼波中泄漏的是些许娇憨、柔媚、任性和活泼……再怎么看都令人爱怜。
“想认识她。”杜绍杰失神地低喃,算是回答母亲大人的问题。女孩身上弥漫的气质令他有种似曾相识的熟稔感,他万万没注意到自己的低喃声中含带着少有的渴望。她是谁?“风格服饰”的人都有问不答,而柳叔则笑得很神秘又奸诈,只撂下一句:“来到台湾,柳叔自然会替你介绍。”
为了她,他暂时关闭自己的工作室。她会不会是他要的完美?很难说。
“希望你能认识她‘久一点’。”杜母又哀声叹气着,唉!什么时候才能有孙子呀?
***
她恨情人节。
柳茵在心中决定,她真的很恨情人节。
为什么?这还用问吗?没有情人的她当然讨厌这种浪漫的节日。
“茵茵呀,别那么没精打彩的,今天是情人节也!”好友阿玲围绕着她转,想振奋她的士气,无奈阿玲手上的玫瑰花漂亮得太刺眼,惹得她心烦气躁。
“把那堆臭花拿离我远些。情人节,情你的大头鬼啦!”俏脸鼓涨起来。“克难兄还真阔,一出手就是九十九朵玫瑰。”
“他的名字不是‘克难’,是‘克强’!”提到男朋友,阿玲就是满脸三八,不,说“春风”比较好听。
“我的阿呆也不错呀,九十九朵金莎花也!”另一名死党菲儿挥挥手上那束金莎,映上街头路灯,顿时金光折射,刺得柳茵眼花*乱。
“小心肥死。”她酸酸地丢下一句。
为什么就她没有男朋友?大四了也,还没谈过恋爱。她条件很好呀,一定是那些男生太不好!
气愤地甩甩挑染成深红的短发,层次分明的发丝飞扬,粉雕玉琢的小脸像完美的瓷娃娃,无论嗔羞娇喜都一样美丽。
太不公平了!她来回走动着,皮靴在校门口的水泥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的自然美别说,她身上总是穿着名家服饰,像今天的水蓝色棉质上衣和可爱的窄裙,都是名设计师老爸柳哲昆的大作,世上只有一套,专为她设计,不对外销售的。
菲儿、阿玲两人呆呆地望着柳茵的身影,身为女人都会为茵茵痴迷,她的美无需再说,连生气走路都那么婀娜多姿、媚态百生……
“你别那么酸,行不行?”菲儿力劝美女。
“行,”茵茵任性地点头,“只要你们令晚取消约会,陪我去看电影。”
阿玲、菲儿相觑一眼,一个想着“克难兄”,一个念着“阿呆”,这……
“做不到,是不是?”用不着苦等回答,茵茵心里有数,“见色忘友的女人!”
“茵,其实你条件比我们都好大多,也有许多人在暗恋你,只是……”
“只是什么?”灵眸一瞪,逼问着支支吾吾的阿玲。
“原因之一是你条件真的太好,没有三两三的人不敢高攀你。之二,有时候是你不屑人家,看不上大部分的追求者。”菲儿勇敢道出两大原因,“这第三个原因嘛,也是最大的原因,就是……听说……那个……”勇气用完,没胆再说,急急丢个救命眼神给阿玲。
“就是什么?听说什么?那个什么?”茵茵万万想不到自己“滞销”还有三大原因,她不放松地追问阿玲。
“就是听说沈浩曾拿刀威胁一些想追你的男生,所以大家以为沈浩是你的男朋友,都没胆碰你。”一口气吐出这串话,阿玲静待火山爆发。
沈哥……她最敬爱的大哥竟然会如此对她?!
“为什么都没人告诉我这些事?”小脸果然发青了,狰狞得令人害怕。
“谁敢背地里说沈浩的闲言闲语呀?又不是疯了。”菲儿嘀咕。
“多久以前的事?”
“好像大一那年就传出这种‘案例’了。”
四年了……这怎么可能?讨厌的沈哥,他凭什么这么做?亏她每次都对他掏心挖肺,什么事都说。
柳茵吸吸夜风,好想大哭一场以泄恨。
“说真的,茵,沈浩是不是对你有意思?你们……”
“才没有,别乱想。沈哥是我的大哥,他只是出于关心而已。”说到最后开始咬牙切齿,老是爱保护她,她被“关心”得都有点烦。
“要不然你去追沈浩好了,他那么酷,又那么迷人。”损友灵机一动地鼓吹。
“不行,沈哥就是沈哥,我和他不来电。”
谈到这里,两辆摩托车到来,是“克难”和“阿呆”来接他们的女朋友。
阿玲、菲儿分别跳上车,很守法地戴上安全帽,就要狠心地丢下柳茵一个人。
“不然你去追新转来的酷哥刘善淳好了。”菲儿临走前奉送这一句。
刘善淳……那个瘦削冷淡的帅哥?也许喔。
柳茵“含泪”送走两位好友,踱步离开校门口。等她走到“炽狂夜色”时,她一定要大哭一场,看沈哥如何是好。
气死人了!
***
柳茵独自散步在街头,爸、妈今晚相约去饭店享用烛光晚餐,放她一个人在家。
唉!心情真孤独。
想不到多年的悲哀就是因为沈哥而起的,她的幸福都断送在他手上了啦!
沉重的步伐来到一条热闹的街头,她孤单的身影穿过一家旧书摊,擦身而过时,不小心撞落一本书。
她弯腰拾起书皮泛黄的书,陈旧的封面印着四个烫金大字“连锁情咒”。
“连锁情咒……”她蹙眉低喃。
也许她需要施些情咒来挽救她悲惨的生活。
“阿桑,这本书卖多少?”
“二十元。”打盹中的老妇迷迷糊糊地丢下这三个宇,又回去向周公报到了。
柳茵丢下二十元硬币,将书塞进包包中,脸庞露出一丝顽皮的笑容。
不对,什么时候她柳茵变得那么可悲啦?
笑容顿失,她找个公共电话,拨去庭姊工作的PuB——炽狂夜色。
“喂,庭姊,是我。”
“妹妹,你人在哪里?不是约好到这里一起吃晚餐的吗?沈哥刚才还在担心你。”一连串悦耳的声音难掩席岱庭的精明。
沈哥,讨厌的沈哥!“庭姊,我不去了啦,我想回家。”闷闷的哭腔哭调传出。
“妹,你没在哭吧?”席岱庭慌了。
“还没。”这句话代表想哭,但是时候未到。
“你又怎么了?”
“心情不好。”
“为什么?”才刚问完,店里的客人又在召唤她,席岱庭连忙喊着:“我叫沈哥来和你讲——”
“不要!”柳茵对着听筒大叫,她就是心情太糟才不要到炽狂夜色发飙的。
太迟了,沈哥已经来了。“妹,你跑到哪儿了?有什么事?”机器人似的没温度声调。
“没有。在学校附近,我不去PuB了,我想回家。”
“又在闹什么脾气?”他的口气好像很不耐烦。
“没事,想哭而已。改天再告诉你。”等我控制好情绪,再去找你算总帐。她在心中补充道。
“要哭明天再哭,明天阿杰就会回来。”这就是沈浩的幽默,他可没闲情哄妹妹。“要不要我去载你回家?”虽然他从来没有接送女人的习惯,但他可以“勉强”为妹妹破例。
“不用。”多谢鸡婆喔!“我叫部计程车回去。”
“不行!”沈浩沉下声音,坚决反对。台湾治安太差,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单独搭车?“不要我载就叫司机去接你。”下了命令,他的决定是不容争议的。
柳茵在电话那头扮个鬼脸,心不甘情不愿地回答:“知道了啦,我叫司机来载我。”
“别敷衍我。”连再见也不多说,沈浩挂掉电话,谅妹妹也不敢对他扯谎。
“老是把我当三岁孝看。”柳茵对着“嘟嘟”大响的电话筒抱怨着。
在电话亭内挣扎许久,她还是打电话叫司机来。皱皱鼻,大骂自己没志气,没胆顶撞沈哥。
真郁闷!
讨厌的情人节,害她觉得异常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