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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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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草长,九月鹰飞。

低幽的浅叶谷气候宜人,丝毫不受夏日金乌的炎火。而今年的草谷,不仅多了些丝管之音,甚至多了些孩童气恼的哀叫。身为人人闻之色变的杀手之主,叶晨沙不但没有剁了他们做草肥,倒越发纵容起来。究其因,心情绝佳尔。

幽静的浅叶苑内,白袍男子席地而坐,腿上放着一张七弦琴。修长的指尖弹出宫音,缓缓慢起,黄钟起舞如行云,勾起滴水之音。和着缓慢的琴声,男子轻轻吟道:“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轻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之——偕臧。”

偕臧呢!他的草妖正用明亮的绿眸看着他,正趴在腿边柔若轻风地抚着他,轻侬软语地说……爱他。

她会爱他?妖本无心哪!

十年了,他由年少轻狂长成男子模样,而她,丝毫看不到岁月在脸上流逝。迷蒙的妖眸总带着好奇看着世间,神情轻巧如不谙世事的稚童,性格散漫,对认定的事物却万分执着。认定要做散妖,所以不热衷修行,脚踩西瓜皮能滑到哪儿便是哪儿。人拥在怀中,心却不知飞在何处。

他以为她不会爱他,也放弃了。只要在这一生中能拥有她,让自己的身影能映在深邃的绿眸中,即便岁月短暂他也愿意。可她说爱他,她可知,这一句听得他心都痛了。

琴音戛然而止,“浅浅。”

有事?闭目听曲的浅叶睁开眼,不解他为何止住。

“这些日子你好像没什么精神?”自回谷的头几天活泼了些,现在又变回懒散的模样了。

“我要修炼嘛。”她偶尔也会勤奋一点点呀!轻应着,顽皮的手攀上琴弦,勾出杂乱的丝竹声,绿眸映出他温柔的笑。

他偶尔仍会出谷,仍会命人捉麻雀,仍会找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送给她,甚至让那些冷心冷面的杀手画花了脸在谷里唱关汉卿的《窦娥冤》,整得那些人黑口黑面了十多天。据庄舟说,那段日子里士气高昂,金单完成额达到新高,全是他这个主子的功劳。他呀,总能在无意中让人热血沸腾。

扬起痞痞的笑,浅叶推开弦琴,让自己直接坐回他怀里,透明的耳垂染上酡红,欲言又止:“叶晨沙……”

任她在怀中坐得舒服,他伸出单指勾动琴弦,听她叫唤后低头。

“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挑动琴弦的指轻轻滞凝。

“是在崖边我救你的时候?”

“不。”他的脑子里绝对不会有救过一命便要非卿不娶的报恩念头。

“那是什么时候?”她似乎只见了他一次,接着就被他挖到谷里来了。

“是……在很久很久之后。”挑起她的脸伏唇吻了吻,他不太好的记性里似乎飘出了一些东西,一些遥远却令他满足的东西。

这世间,是她令他有了生存下去的欲望,也是她让他觉得……他是人!

印象中没有母亲。让他学会懂事的是五岁那年,父亲将他送入战乱后流民中磨炼。在那段日子里,他亲眼目睹了蒙古兵杀人,甚至吃人的血腥。不杀人,就必定被人所杀——他懂了,也变得越来越嗜血冷情。人是什么?不过是一堆依附着白骨的浑血腥肉,强者生弱者死,多简单的道理!在遇到她之前,他真是如此认为的。

十七岁那年,父亲命他以一人之力血洗江浙一带的武林世家,是……呵,记不得是哪个武林世家,而他做到了,一人血洗七十八人。最后得到的是全身的伤痕和折断的臂骨。睡在草地上,他只想着别再醒来,永远永远睡去了最好。但,她救了他。

别以为他会感恩铭记,杀手绝对没有这种自觉。只是……她说“喜欢就好”。轻柔慢语,恣意羁狂——呵,喜欢就好吗?此四字并不足以震撼,让他豁然开怀的,是她语中的恣情和狂傲。他的妖儿看似散漫寂然,实则独傲黠美。有美如斯,让他怎能不心动,又怎会不心动?

“有美一人,与之偕臧。浅浅,我爱你!”

轻轻的声音随着草尖起舞,飘进浅叶耳中,成功让她开怀。他对她很温柔呢!满足了,她好满足!细吻跃掠在光滑的颊上,盯着他俊美含笑的眼,她呆了。

“唉!”小嘴吐出无奈——她是妖耶,活了六百年哦,竟在看到他的笑后,妖心悸乱?罪过呀罪过,她得多修炼才是,可——

那张笑脸真的很漂亮,细长的黑色眼瞳像风中轻摇的兰草叶,笑得她……“咚咚……”心跳加快,微醺如醉,仿佛品尝着和风中苏醒的懒洋洋。

“你的笑真漂亮!”她娇软的声音赞美着。

漂亮?他自认长得不算瘦弱,也非前后六寸宽。在她眼中竟毫无震慑之势?但,无妨,只要她认为好,就好。

“你笑起来很温柔。”她娇软的声音继续赞美着。

温柔?真的吗?但,无妨,只好她觉得好,就好。摸着脸,叶晨沙无所谓地忖着。

可,就因为她的赞美,以至于后来,他常没事抓来庄舟秋氏兄弟问:“你们觉得我笑起来温柔吗?”而庄舟和秋氏兄弟对此,只能在心底大叹,“带着杀机的阴寒之笑也能叫温柔,那他们岂不是活佛在世了?”当然,只敢暗叹……这,是后话了。

十月。

秋风起兮枯草飞扬,雁儿落兮滚滚……灰尘。

灰尘?谷里什么时候积了这么多灰?

正低声与叶晨沙说着谷中事务的庄舟,偶一抬眼便看到两道浑黄的灰雾卷动袭来,犹如老鼠打洞。蓦地,空中传来轻忽的杀气。

“五少!”只听到两声清脆的叫唤,眼前一花——“噼啪!噼啪!”趁着庄舟愣神、叶晨沙回头的千钧一发之际,尘土中跃出两道黑影,极快地,左右开弓挂在了叶晨沙的腿上。

“你们干、什、么?”庄舟拍着衣上的尘土,轻轻吐出五字,轻得让人以为他只是随便叹了口气。

四肢攀着修健的长腿,两人叫道:“抓住五少了。嘿!接招!”说时迟那时快,小爪子飞快地击上叶晨沙胸口,留下两个鲜红的朱纱掌芋,打洞的黄老鼠功成身退。

“有事?”盯着突然钻地而来,却又跃草而去的两兄弟,叶晨沙看了看庄舟,笑,非常之温柔。

拍打尘土的动作定住,庄舟全身僵硬,“想是……可能……”

“你什么时候变结巴了?”

呼!主子的笑好温柔啊,温柔得令他阴气聚顶,从头皮直降脚板心。总不能直言“主子啊,大衅花讥笑无响数百次偷袭不成,打赌自己一定能偷袭成功”吧。他只有一颗脑袋,万一惹火了温柔的主子,阎王离他就不远了。

“庄舟?”哑了?他今天穿的可是件新袍子,袍角上的兰草是浅浅亲自绣的,虽然针法有些乱,草的模样有些丑,他可喜欢得狂呢。如今印了两只爪,呵呵,还是鲜红鲜红……如血。

“属下失职。”本以为只是口中闹着玩,这两小子居然当了真。教不严师之惰,他要反省。

“你刚才说哪儿了?哪里有人顶着浅叶组的名杀人?”

“庆元城。”叶晨沙的不予追究,令庄舟暗暗称奇,不及多想,他急答。

“浅叶组真那么的……名震天下?”他特地窝在这北方草谷中,奈何东南小城出了冒名者?

“想是以为隔得远,咱们追查不便。”

“唔?你看着办吧!”思量片刻,叶晨沙再道,“要不,我去看看,顺便游……”

“不劳主人费心!”庄舟慌忙打断他的心血来潮,怕极了他又会去游山玩水两三番,“属下一定揪出冒名者,杀、无、赦!”

“不要我帮忙?”叶晨沙睨他。

“不敢。”他可不想少年华发。

“那……可还有其他事?”

“没了!”看他意欲离去,有也不敢说。

为他的聪明满意,叶晨沙足下轻点,白影在草上翻飞忽闪,往浅叶苑奔去。

刚进苑——“浅浅,我受伤了,好痛!”

这便是他不予计较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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