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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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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骑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苏味道〈正月十五夜〉

李唐,开元二年元月十六

正月,一年里节庆活动最频繁、热闹的月份。

正旦除了元日、新正的说法,另有岁之元、时之元、月之元的称法,因此又有“三元节”这个别称。

这一天,从皇家到寻常百姓都要庆祝饮宴一番。

不过更令人热血沸腾的,是元月十五、十六、十七,连三日撤除宵禁的上元节。

这三日的长安,寺观街道灯火如昼,更造百余尺高的大棚,张灯结彩供人游观,全城百姓空巷而出,车马拥挤,徒步行走之人甚至能双脚不着地被人流带着走上几尺远。

诗人苏味道在“正月十五夜”诗中,栩栩如生地描写出万民欢腾的热闹景象,也使这首诗被誉为绝唱。

今天睁开眼时,已经是十六了。

睡眼惺忪地看着床梁,廉欺世的脑海一片混乱,合眼前最后的画面还停留在满街宫女、歌妓和许许多多城内少女们尽情歌舞的景象,以及……头痛欲裂的感觉。

“老天……狂欢三日果然不是我这个年纪该做的事,今晚还是乖乖待在家里好了……”一手压着额际,她感叹岁月催人老,跟着发现露出棉被外的手臂上没有半点布料,瑟缩了下,把手收回棉被底下,咕哝:“唔,有点冷啊。”

她打了个呵欠,翻了个身,考虑再睡个回笼觉,或是这样躺在床上发懒一整天,反正外头还飘着细雪,很冷,很不想动。

“反正到月晦前长安都洋溢着过节的气氛,大家都懒洋洋的,我也懒洋洋的就好──”懒散到一个不行的声音在她睁开眼时猛地停顿。

近在咫尺,有张苍白的脸。

连睡着也很傲慢强悍的苍白男性脸庞。

伸出两指掐着眉心,廉欺世登时陷入思绪的五里迷雾中,搞不清楚为何每晚睡觉的床上会多了一个人?

昨晚,她先是到了朱雀大街,考虑要到哪坊去看花灯,然后想起笙歌说今年平康坊的花灯不负“花”之名,全都以花的姿态呈现,尤其平康坊是许多达官显贵宅邸的聚集地,虽然同样热闹,但相较起其它坊里多了些高尚宁静的气氛。

这确实很吸引她,于是本来想到大存福寺讨个吉祥的,最后她选择到平康坊。

果如笙歌所言,平康坊别有一番风情,适合诗人和贵族前往。她先到某某不能宣扬的大人为笙歌租的僦舍去找她,两个人结伴赏花灯,途中那不能声张的某某大人派人来找笙歌一同到安善坊游观,她便和笙歌道别。在路上买了些吃食,继续闲晃,经过妓女巷时有人发送水酒,吃了许多东西的她也感到口渴,于是讨了几杯来喝。

妓女巷比其它街巷还热闹,她忍不住逗留了一阵,多喝了些水酒。也许是因为上元节人人都很兴奋的缘故,许许多多的妓院门户大开,不只欢迎男人,连女人也能进去逛逛。

嗯……也许她进过其中一间……不,其中几间吧!印象中有放肆的欢笑声,有红通通的笑脸,有不断送进口中的好菜,有不会干的酒杯,之后的事,她怎么也想不起来,醒来后身边就多了一个男人。

重新将视线调回身旁那张比鬼还要苍白的脸,未几,廉欺世别开眼,无神的眸光无意识盯着男人露出来的单薄肩膀,喃喃低语。

“唉,糟糕了……”

慢半拍地,她注意到棉被的颜色和花纹不对,再往床榻外看,房间的摆设也不一样,这里根本不是她的房间,而是笙歌的僦舍。

“哦,不妙啦……”难怪床梁看起来有点不同,房间也暖了许多。

不知该庆幸自己是回到好友的住处撒野,没给任何人添麻烦,还是怨叹和不知名的陌生男人睡了一晚──

突地,脑海中闪过一道白光,廉欺世飞快掀开棉被,又不敢掀太开,把头凑进被窝里一看,停了好一阵,缓缓抬起头,又慢慢将被子重新盖回两人身上,而且拉得比刚才还高。

“嗯,真的是完蛋了,还以为只是睡个觉,没想到什么都做了……”翻过身面对床外,她继续低喃。

难怪她一直觉得双腿间有些酸麻,才想说喝酒不可能喝到筋骨酸痛,原来啊……

蓦地,细微的开门声打断了廉欺世的思绪,一抹窈窕的身影走进屋内,然后,她和身影的主人对上眼。

笙歌略感意外地眨眨眼,廉欺世则是一脸尴尬地对她笑了笑。

“你──”

“嘘、嘘!”怕好友太大声会吵醒身后熟睡的男人,廉欺世连忙示意她轻声些。

折腾了一夜,原本想换件衣裳倒头就睡的笙歌,这下慢吞吞地踱到廉欺世面前,瞄了眼她背后仍睡着未醒的男人,脸上表情闪过一抹讶异、忧心,随即又想到了什么,表情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露出了兴味盎然的笑。她蹲了下来,注视着廉欺世的眼,吐气如兰的说:“小世,不是我在说,谁不挑,你偏偏挑了个长安赫赫有名的男人。”

“他不是哪家的达官显贵吧?”廉欺世小小声问。

“官秩是不大,名声倒是挺响亮的,再说光看那诡异的容貌和银白的发色,很难不认识吧。”

“他当真那么有名?”廉欺世的表情少了紧张,多了些好奇。

毕竟是同床共枕了一夜的人,关心一下是基本礼貌。

笙歌拔下头上惊鹤髻上的步摇玉搔头,脸上有着一丝疲倦。“至少在我们这条巷子的女人间很有名──讨厌女人出了名。据说他非常忌讳女人,巷头的翠晶曾在路上遇过他,对他送了记秋波而已,即被他的亲随狠狠教训了一顿,更别说是让女人碰了,真不晓得你是怎么搭上他的。”

“这个嘛……我也不记得了。”廉欺世很老实地回答。

如果有记忆的话,就有理智,有理智的话,便不可能铸成大错啦。

“不要告诉我什么都做了。”笙歌闪亮亮的眸光和话意相反。

廉欺世只能苦笑。

“这下好了,哪天接到你横死街头的消息,我也不会太惊讶。”这下笙歌的声音已经像在唱歌了。

“我怎么觉得你很开心?”

“总之,你完蛋了。”笙歌站起身。

“真有那么糟?”廉欺世跟着想起身,随即想起自己未着片缕,连忙躲回被窝里。

“拿去。”笙歌从橱柜里拿了件干净的衣裳给她。

望向一地凌乱的衣裳,除了自己的衣服外,另外还有几件明显不是女人的衣裳和奇怪的面具,不用想也知道是躺在隔壁那位的,现在再拿起来穿有点奇怪吧!不过要记得带回去洗干净,还可以继续穿──等到她看见这套衣裳也不会想起这件事之后再穿。

无暇顾及全身隐隐酸疼的肌肉,匆匆套上笙歌的石榴裙和半透明的大袖衫,廉欺世不忘替他把被子盖紧一点。这个男人连睡着了都看起来很严肃,但同样看起来一身病弱的模样。

“红色还真不适合你。”笙歌纯粹说出事实。

“我也这么觉得……”廉欺世拉拉身上不甚合身的衣裳,暂时也只能将就了。“十四,现在该怎么办?”

笙歌本名万十四,因在家中排行十四得名。

笙歌一把捏起廉欺世的脸颊,露出狰狞的可怕笑容,威胁道:“我不是说了不准叫那个名字的吗?难道非要我把这句话用刀刻进你烂掉的脑袋里,才记得住吗?”

不知为何,笙歌特别讨厌自己的名字。

“笙歌,对不起,我错了……”即使痛得要死也不能喊疼,廉欺世识相地道歉。

“只要你记住的话,我也犯不着发这么大脾气。”笙歌放开手,拢了拢放下的长发。

“是的,笙歌大人。”廉欺世揉揉脸颊,故作姿态的恭维她。

“好啦。现在该怎么办?我累了一晚,回来正想好好睡一觉,就发现床被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占据。”

“欸,我以为我们还称得上是儿时玩伴的。”

“没用的废话别说那么多,快点想想该怎么办,我要睡了。”

“既然你说他很有名,那我们应该能把他送回去吧。”廉欺世纤手掐着下颚,有点怀疑他还有没有气。

她们说话的声音虽不算响亮,但也讲了好一会儿了,他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伸手探探他的鼻息,确定虽然微弱但还是有气息后,她才放心。

“怎么送?”笙歌双手抱在胸前,姿态优雅地问。

廉欺世维持严肃的神情,站姿却能看出随意轻佻的个性,也难怪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这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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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观月在夜幕低垂时醒来。

持续三日的上元节,在十六日这天可是延续前一天的欢腾,像是要榨干长安人的每一滴精力,也像所有人都约定好或被制约一般,放肆狂欢下去。

“爷,您醒了。”严长风在送来晚膳时,发现主子正好醒来。

“我……是怎么回来的?”他记得昨晚听从了严长风的建议,戴上面具,盘起头发,戴上帷帽后到平康坊去赏游。

“爷一点记忆也没有?”严长风一边摆好晚膳,一边问。

“我喝醉了。”他说出最后的印象。

他确实去了平康坊,在那里被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女人搭讪。

想当然耳,他立刻推开那个女人,那女人却一点也不识相,不断贴上来,完全是个醉到不行的家伙。

无论他用瞪的、骂的,或是全身散发出抗拒的寒意都没用,赶也赶不走。在彼此相隔一段距离的情况下,他们似乎一道走了一段路,他也被迫喝了不少难喝的水酒,还是各种酒都混杂着喝,会醉了也是当然的。

其余的就……

“今早爷被人用马车送了回来。”严长风据实以告。

“女人?”想来他最后应该是和那个女人在一起才对,也许她良心发现自己欺人太甚,才送他回来。

这么说来……他的面具和帷帽都摘了?那个女人也见到他的“真面目”了?

真是令人不悦的“可能性”。

“车夫是男的。”

最后他不是跟那个女人在一起?

不,他虽然醉,也没醉到分不清楚自己和谁在一起,不记得的是更后头的部分。

话又说回来,那女人果然跑了。

想想也是,有哪个女人见到他这副模样会不在意的?

“爷昨晚是和女人在一起吗?”

“自顾自缠上来的女人。”

“过了一夜?”

“应该。”雷观月厌烦的撩了撩发。

早知道自己的外貌惹人嫌,他也不寄望那个喝醉了还猛打酒嗝的女人不会害怕,也不断告诉自己不用在意,却还是不中用的受到影响。

“咦──”严长风故意拉长音,在瞥见主子不悦的瞪视后,才说:“老夫人知道的话会很开心。”

“我说过,不准用随便的语气提起祖母。”雷观月凌厉的眸光扫向他。

“属下失言。”严长风欠身。

“我全身都是酒味,先洗澡。”试图转移烦躁的思绪,雷观月说。

“爷是否先用晚膳?正好赶上,属下可不想再煮一次。”严长风可有个性了。

身为雷观月的亲随,整个雷府唯一的下人,他一天要做的工作可是堆积如山,时间当然得有效利用,同一件事没必要重复做。

“有时候我真怀疑谁是主子。”雷观月挺直身躯,讪道。

“当然是你……您了。”

“你刚才说了‘你’吧,说了吧。”下了床,雷观月步履稳健地朝桌边走去,同时揶揄。

替雷观月添饭时,严长风突道:“爷一整晚都和女人在一起吗?”

“我不回答同样的问题。”接过饭碗,雷观月嗤哼。

停顿片刻,严长风又问:“睡在一起吗?”

换雷观月闷不吭声了。

“如果睡在一起的话,那么有发生什么事吗?”

“……”雷观月闭口不言,似乎在回想。

即使醉得一塌胡涂,身体的感觉或许变得迟钝,却没那么容易遗忘。他的反应是后知后觉了些,但要回想起过程,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就是发生了又能怎样?别说你忘了大夫说过的话。”红铜色的眼眸盈满了自嘲。

十几年前,雷观月突然得了一种病,一种不仅无药可医,连病名都不知晓的病。

可笑的是,纵然没有病史可循,但凭着现行的医术,也诊断出他注定无法延续香火的事实。

有多少男人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为了怕被人知道这件事,他开始不和任何女人来往,抗拒那些温香软玉的触碰,疏离莺莺燕燕的娇啼,不知不觉间却被人传为他痛恨女人,再加上整个雷府里只有他和严长风两个大男人,时不时地,也能听见他有龙阳之癖的传言。

严长风不答反问:“那女人也喝醉了?还是清醒?”

“喝醉或清醒有何关系?”雷观月嗤了声。

“只是意图上的区别而已。”喝醉前称有意,喝醉后可能是无心。

“你是指她可能故意这么做?不,我确定她喝醉了。”他还没喝醉前,那个女人已经醉得东倒西歪了。

“对烟花女子来说,逢场作戏不是什么高段的花招,而是生存的手段。”

雷观月顿了顿,道:“即使如此也无妨。”反正不可能有女人能怀有他的子嗣。

严长风沉默的思索了片刻,才道:“倘若那女人哪天带着不知哪里来的野种,硬是栽在爷的头上,该怎么办?”

衣,日常之必需品。

在这个时代对织造品的需求量相当大,“租庸调”里更明定,丁男庸调出绢,成为府方相当重要的收入,盛产丝的州县必须上贡规定数量的丝织品,织造品亦成为一种能代替货币的交换物。

雷观月在任官职之前,已是民间赫赫有名的富裕染布商,制作出的花纹和染色令太平公主极为赞赏,于是将他延揽进朝廷,先从内作使绫匠开始,直到现在成为织染署署令。

是以,雷观月官职虽小,却富可敌国,易招来觊觎。

“哼。”雷观月轻哼了声,眉宇间尽是嘲弄,“如果她有胆子把别人的孩子赖在我头上,到时候也不是没方法验证。”

“是没错,但是爷最害怕别人知道的隐情,恐怕会禁不起这么一闹,而露了馅。”严长风强调。

想要不暴露雷观月“无后”,却又能令对方死心的方法不是没有,只是有不小的风险。

闻言,雷观月无话可说。

“倘若滴血验亲,找叶大夫应该没问题,毕竟爷也只信任他。”严长风口中的叶大夫是个眼瞎耳聋且哑巴的大夫。

“哼。”雷观月冷哼了声。

他确实无法轻易相信任何人,那位叶大夫是严长风替他找来的,医术高明与否不在讨论的范围内,只知道他也是经过一段风浪之人,身体的缺陷也是因此而来,于是更加谨言慎行,才让他看病。

但是疑心还在,幸好叶大夫的居所远离长安,往来长安需要花上一段时间,当然他给予的诊金也很丰厚。

只要对自己有利的人,他向来不吝啬。

“把叶大夫叫来要多久时间?”雷观月突问。

“日前叶大夫出外行医,我们派人请他过来的往返时间来说,至少要三个月后吧。”严长风想了下,“或者爷想找其它大夫?反正看的不是您,只要在其它地方碰面的话──”

“你活不过二十岁……”雷观月突然喃喃低语,继而炯亮的眸光射向严长风,脸上的神情介于疯狂与恶意的理性间,“最先替我看病的那个大夫曾经这么说过。可如今,说我命硬也好,阎王爷施舍也好,我还是活下来了,这个秘密也保守了这么多年,且在我有生之年,除了你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是吧?”

即使是待在雷观月身边多年的严长风,每每见到他这副神情,仍是胆寒。

好吧,他的主子已经表明除了还能信任的叶大夫外,其它人都不行。

“爷打算怎么做?”

雷观月用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翻动着桌上的菜肴,没了食欲。

“找到她,把叶大夫叫来,证明她的肚子里即使有孩子也不可能是我的,然后要她滚。”

没错,不是证明给自己看,而是证明给那女人看,彻底打消她的任何歹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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