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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总管,清……呃,我是说庄主的皮肤是不是天生敏感,一旦被蚊虫叮咬,便会发炎,严重时还会高烧不断,甚至昏迷不醒?”
蔡总管见钱小福急冲冲的从外面闯了进来,本想斥责她无礼,可转念一想,这丫头怎么会知道庄主自幼的体质与常人不同?
看着主子的神智始终恍惚,有时好像醒了,可意识混沌,开口说些别人所听不懂的胡话,让人见了,好不担心。
“庄主的皮肤的确很敏感,我还记得他五岁那年,同老爷出门几日,回来后,却浑身发热,隔天一看,全身上下竟起满水泡。
据老爷说,他们住的那家客栈不干净,夜里被虫子咬到,结果回来后越来越严重,许多大夫登门诊治都无效。
最后还是一个路过家门口的老和尚看到庄主的情况,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可当时只有老爷、夫人见过老和尚治疗的过程,如今老爷夫人都已离世……”
说到这里,蔡总管忍不住老泪纵横,一脸哀戚。
钱小福忙上前安慰,“蔡总管莫要悲伤,虽然我不是大夫,可自幼在乡下长大,曾见过我们村里的邻家小弟弟和庄主的体质有些雷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种症状想要治好,并非不可能。”
说着,她便奔到南宫桀的床边,上下打量他狼狈的俊容,又轻轻碰了碰他脸上肿胀的红色脓疹,这才发现,他不但脸上和手臂上受到了感染,就连脖颈也无一幸免。
“蔡总管,庄主身上这疹子发得不轻,若不尽快用药,恐怕会窜至全身;我们乡下人穷,就算患了病,也没钱到城里治,所以老一辈的人便传了许多治怪病的土方。若蔡总管信得过我,给我两天时间,我尽快赶路到绝顶山采些药草。在我没回来之前,请蔡总管一定要让庄主的身子保持干燥,若他发汗,定要及时拭去……”
众人见她说得头头是道,虽说心底仍旧有些质疑,可眼下也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便答应她。
钱小福不敢耽搁,只简单收拾了一些细软干粮。
为缩短时间,本来蔡总管想为她准备车马,但绝顶山路途崎岖,而且如果坐车,便一定要走大路,这样一来,恐怕会更耽误时间,所以她当下决定徙步前去。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治疗那种红疹的药草名叫仙乐草。
这种草在绝顶山上随处可见,她曾见过同村的人用仙乐草给人砝疹,效果奇佳。
由于害怕耽误治疗的最佳时机,钱小福整整一日没命的赶路。
到了绝顶山时,太阳已经西落,趁着最后一抹夕阳余晖,她努力寻找仙乐草的踪影。
它与杂草长得极像,但草叶略显宽大,而且叶上还有一道浅浅的白线,据老一辈人的说法,这白线里的汁叶,是上等良药,可治百病。
幸亏她小时候常来这里玩,对于哪里长仙乐草极为熟悉,只用了半个时辰,便采了半箩筐。
此时天色已黑,虽然她对绝顶山的地形十分了解,可今夜多云,天空中竟连半颗星子也寻找不到。
但因一心挂念着生病的南宫桀,钱小福不敢多做停留,只能摸着黑,一步步往山下走。
也不知踩到了什么,脚下一滑,突然她整个人就这样顺势滚了下去。直到小小的身子被一块大石挡住,才停止了这骇人的下坠。
身上好痛,事实上每一处都痛,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可她却倔强的不肯流下一滴。
脑海中一边浮现出往日自己与清离,在这绝顶山上相处的每一幕,那时他为了救她而被大石砸伤,当时的痛,是不是也像此刻的她这般难以忍受?
忍着刺骨的酸痛,她用尽最后一口气力爬了起来,她不能倒下,因为她的清离还在等着她的药草。
虽然……虽然现在的她在他眼中已经变成陌生人,但至少那个男人曾经给过她太多美好的回忆。
咬紧牙关,她忍着身上的剧痛,就这样一跛一跛的赶路,只是这绝顶山夜里太黑,每走几步,她便会被东西绊住摔倒。
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也不知这样摔了多少回,当她终于赶到南宫府的时候,天已经放晴大亮。
蔡总管没想到她说两天的时候,她却一天便赶了回来。
瞧她一身狼狈模样,头发乱了,小脸脏了,衣服也被划裂了,甚至还有几处沾染着血的伤口,没有处理的展现在众人面前。
钱小福也顾不得自己身上的伤,急着将自己辛苦休来的仙乐草拿去清洗。
洗完后又取来一只捣药的碗,在众人的诧异下,抓起一把仙乐草便用力捣起来,这样折腾了将近一个时辰,才捣出一碗汁液。
此刻,她面容十分苍白,一天一夜没有休息的赶路,纵使是铁打的人,也体力不支了。
她将盛满了草汁的小碗递给守在一边的蔡总管手中,“用干净的布醮着这药汁,慢慢涂到庄主的红疹上,涂完后,若无意外,十二个时辰后,那些红疹便会消失。”一说完,钱小福便直挺挺的摔倒在桌下,整个人就这么昏死过去。
蔡总管按照钱小福昏迷前的交代,将药汁涂到庄主的身上,果然,过了一夜,南宫桀身上肿大的脓疹便开始慢慢消肿。
到了第二天,那些可怕的脓疹不但彻底消失,而且一丝印记疤痕也不曾留下。
蔡总管以及众对于这神奇的疗效皆感到不可思议,而南宫桀的高烧也因为脓疹的消失,而慢慢退掉。
就这样在房里休养个三五日,原本病恹恹的南宫桀变得神清气爽,对于前些日子发生的事情,他只剩下模糊的印象。
事后,当他听蔡总管的叙述,才得知府上竟有这么个奇人,当下便吩咐他将人叫来房里。
南宫桀优雅的坐在紫檀大椅内,惊讶的发现,眼前这个长得瘦弱矮小的丫头,不正是那日在凉亭中看到的那个姑娘吗?就近打量,他发现她长得满可爱的。
大大的双眼,闪着热诚天真,粉嫩的嘴巴微微噘着,圆润的双颊有着浅浅的梨窝,皮肤水嫩光滑,让人很想捏她几下。
只是下巴和耳朵上,还残留着几处伤口。听蔡总管说,为了给他寻找治红疹的草药,她徙步上山,没有休息的赶了一天一夜,拼着最后一口气回到府里,最后才体力不支的昏倒在地。
想到这里,南宫桀骜打心底泛起一丝不舍和疼惜,一个与自己非亲非故的丫头,何以如此尽心尽力的为他卖命?
钱小福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痴迷的盯着那再熟悉不过的俊容。
两人曾牵手共同漫步在花前月下,他文采极好,会把她比喻成月下仙子,而他就是仙子的守护之神。
他曾说他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来保护自己,可此时此刻,他对她竟如此陌生,虽然他就坐在面前,却感觉他离她好遥远。
容颜依旧,但人事全非,现在的他,是她的主子,而她,只是他的个人。
南宫桀惊讶她如此坦荡却又执着的眼神。他深知自己的容貌,也习惯了府上新来的丫头,会时不时用种含羞带怯的目光偷偷打量他。
可眼前这丫头,看他的眼神中,没有崇拜、没有羞怯,反而带着几分心痛和复杂,还有一种,连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指控。
“听说我的病之所以会好得这么快,都是你一人的功劳。”
钱小福很快回神,向他投去真诚的一笑,“只是巧合罢了,我也是突然想起咱们乡下有治这种脓疹的药方,所以才斗胆一试。”
见她如此谦虚,南宫桀对她的印象不由得再加几分。“这次你了救我,受了不少罪,我向来不喜欢欠别人人情,所以如果你有什么要求和心愿,我会尽全力为你办到。”
心中虽对她万分感激,可自幼性格孤冷,喜怒鲜少形于色。
这个世上有太多事情是金钱可以收买的,而他南宫桀,最不缺的便是银子,如今她救自己一命,奉送千金万两,又有何难?
“我……我不要赏赐,只想问你一些问题。”
“噢?”这倒是出乎他的预料。“什么事情?”
“我想知道,在今年农历三月上旬到五朋下旬这段时间,你在哪里?都做了些什么?”南宫桀不解。这是什么奇怪的问题?蹙眉细细思索了片刻,三月到五月……
“我在宜昌忙着打点生意,直到六月才回到永安。”虽然去宜昌的记忆有些模糊,可他不会记错,一年中,他总要抽出几个月的时候去宜昌打点一番。
当钱小福听他亲口说出那段时间并非在兰山村的时候,整颗心随着他的答案彻底绝望了。原来……原来他果然不想认她。
她笑自己太痴太傻,竟天真的以为只要他看到自己,一定会记起往日的情份,就算不再续情缘,至少也该告诉她,他有什么苦衷,不得不舍下她。
没想到在他心里,钱小福这个名字,从来不曾存在过。
见他回得理直气壮,一口恶气冲上她心头,真的很想狠狠揍他一拳!可是,不值得。像这种忘恩负义、到处留情的臭男人,根本不值得她发脾气揍人。
她在心中告诉自己,不管他是清离也好,南宫桀也罢,他们之间的关系从此一刀两断吧。
“我要问的问题已经问完成了,既然庄主您大病初愈,就该躺在床上好生休息,我们这些做下人的,平日是不准随便踏进主人房的,所以如果您没事的话,我告退了。”
连珠炮似的一口气说完话,也不理会身后南宫桀的低唤,钱小福气急败坏的转身小跑离开。
南宫桀对她的行为大为不解。这丫头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还有话想说,她怎么就跑了呢?
还有,刚刚是不是他看错了,她眼底那晶莹湿润的水意,是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