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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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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牧仁的住处位置偏远,一些民生物质,除了长澍村或半山腰部落能供给的生鲜食品外,其他的大部分是由他和山下的商家订货后,再委由一星期上山两次的邮差送达收款,或者等他必须下山办事,再一次购足。

后来她才知道,有一条产业道路可以由山下直通半山腰的部落,以及山顶的长澍村,车程约莫两个半小时,在言牧仁房子的后面就停着一辆四轮驱动的休旅车,这是他往返山下和部落的交通工具。唐佳妮意外发现之后,呕个半死。

厚,早知道这么简单,她就包台车杀上来找人,根本没必要气喘如牛地爬一天的山路!

而山上的饮食就更简单了,村里自种的水果蔬菜和母鸡下的蛋,部落提供的肉品,和自己偶尔钓来的鱼,炒两个菜,配上白馒头或饭,就是一餐。

她的身体正在迅速复原中,所以,之前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日子就得稍做调整。早餐,他准备了白馒头夹蛋和玉米浓汤,餐后随即出门。今天是他山林巡守的值班日,唐佳妮一个人在家,自告奋勇地要帮他打扫房子。

房客也总要有些贡献,才比较自在,只是言牧仁就是言牧仁,做事有条不紊,所以,他的房子干净又整齐,没有随便乱丢的臭衣服,也没有吃剩、摆到发酸的食物,他爱惜每样资源,绝不浪费,果皮、厨余绝对在固定时间亲自送到长澍村内有养猪的拽。

他简直就是个完美先生,唐佳妮英雄无用武之地,只好在家里瞎晃闲晃,好不容易等到日正当中,她才兴冲冲地冲进厨房,卷起衣袖料理今天的午餐。嗯,这样说好了,她是个时髦的上班族,又是自己租屋在外的单身女郎,三餐老是在外的结果,就是她并没有很多机会练习厨艺。但烧菜煮饭又不难,只要拿起锅铲,谁都嘛会炒菜!

“好吃吗?”她问,清亮的眸子像夜空中的星子一样闪亮。

言牧仁回到家,就让唐佳妮催着洗手吃饭。他才刚坐下,盛好饭的碗和筷子随即送到他面前。

桌上有两道炒过头的蔬菜、一条煎过头的鱼,和一碗公看来还没煮透的红白萝卜肉片汤,唯一好像符合“正常标准”的只有大同电锅煮出来的白饭,但米粒也太分明了。

言牧仁扒了口饭,吃了口菜,停了两秒,然后沉着声说:“不错。”

没看过猪,总该吃过猪肉吧!唐佳妮看过别人烧出来的菜,知道自己的成品和别人家的外观上好像不太相同,但没关系,好吃就好,卖相不重要啦!

“不会觉得菜太烂了?”

言牧仁挟着焦到挟不起来的鱼肉。“这样好消化。”

她嘟起嘴。“唉,鱼好像也太焦了一点点……”

他抬头,黑眸中有惊愕。只有一点点?他埋头扒了口很硬的饭。“溪里的鱼体型较小,原本就很难控制火候。”

唐佳妮拿空碗,盛了碗汤。“喝汤好了,这可是我的自信作喔!”

言牧仁接过她的汤,筷子挟了一块还很“新鲜”的红萝卜送进口中,用力咬下去。嗯……自信作?他的表情很复杂。

“怎么?”她焦急地问:“味道还够吧?”

“很新鲜。”他只能这么说。

唐佳妮望着一桌成绩不亮眼的作品,原本以为只要拿起锅铲,谁都嘛会炒菜,只是……美味程度的不同罢了……

言牧仁将她的失落看在眼底,他清清喉咙,不自在地安慰。“这样很好,常常等我忙回来,还要准备饭菜,等我能吃饭时,早就饿到头昏眼花。回来之后,能立即吃到热饭热菜,是件很幸福的事。”

“真的吗?你真的这么觉得?”

“真的。”

唐佳妮感动得泪眼汪汪。他虽然长得一脸不苟言笑的冷酷样,她发现他其实内心很柔软,只是不太会表达出来。“你真是好人,像你这么好的人,一定会跟我下山拯救一群即将失业的可怜虫对不对?”

言牧仁大笑。“我不会。”

唐佳妮失落地拿着筷子挟了口空心菜。“唉,你这人也真是的,这对你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说不定你只要回公司一天,就能解决一切。我上山来找你之前,看过你的作品,我知道你就是故宫要的人!”

她将空心菜送进口中,味蕾一接触到熟烂的空心菜,立即将讯息发送到大脑,唐佳妮大惊失色,抽了张卫生纸,立刻将咸到像裹着一层盐巴的空心菜吐在卫生纸上。她哇哇叫,立刻动手抢走那盘他吃了好多口的空心菜。“老师,这不能吃啦,太咸了!不能吃!”

言牧仁无所谓地耸肩,端回那盘空心菜。“饭吃多一点就好。”

唐佳妮又抢了过去。“我知道你爱惜资源,但这个东西不是多吃饭就好,它太咸了,吃了对身体不好啦!”

“不是的,”他笑看着她。“只是觉得,有人煮饭给我吃,我就很满足了,好不好吃都不是问题。”

唐佳妮动作卡在半空中。谁说他冷酷无情的?他此刻的表情好温柔,他的眼神好温柔,他的心意好温柔,他让她好感动。

“你真的是好人……”

言牧仁扬起笑。“这四年来,除了部落有婚宴或丰年祭,我都是自己煮饭给自己吃,难得有人准备,我很感动也很满足。”

她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一桌的菜,太烂太焦、萝卜还没熟,居然还能让他觉得满足和感动……

“那,我去过个水,把盐洗掉好了。”

她起身,端了空心菜和炒黑的茄子往厨房走去,转身之际,言牧仁清楚地看见她眼眶中的泪。他皱起眉,黑眸一闇,也端起那碗汤,随着她的脚步走进厨房。

唐佳妮匆匆忙忙抹掉脸颊上的泪,尴尬地笑看着他。“你别进来,我很快就好……”她回避着他的目光,垂着眼帘,掩饰红通通的眼睛。

言牧仁轻笑。“萝卜熟软才好吃,汤头也会更甜美,这个秘诀就在闷的时间。”他拿了锅子,将大碗里的汤倒进去,再放上瓦斯炉,盖上锅盖开中火。

他又拿起炒菜锅热锅,再将空心菜过水,倒进去重炒。“我第一次烧菜,情况只能用‘惨’字来形容,差点烧了这间厨房。我煮汤时,以为水永远都是这么满,就让它一直煮,还跑去外面种树,后果你应该想像得到吧?整个房子都是烟,我还担心有居民看到飘散的烟会以为是森林火灾。”

唐佳妮瞪大眼,无法置信。“水当然会蒸发啊。”

他笑。“是啊,但我以为一整锅的水不会蒸发。”

她破涕为笑。“这一点我比较厉害,我煮东西绝对不敢离开厨房。”

“所以你还有进步空间。想想,我都可以从差点烧了厨房到现在可以煮一桌菜,你一定没问题的。”

唐佳妮终于明白他进厨房的目的,他想安慰她,所以教她做菜,所以故意拿从前自己的糗事来安慰她并不是那么糟糕,这个男人哪……她望着他的笑容,感觉整个人都暖暖的。

她俏皮地扬起下颚。“也对,要不然以后三餐都由我负责,我相信经过这样的练习,我一定会进步的!”

言牧仁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意,看她由原本的沮丧中恢复精神,就像在雨过天晴时看到天边的那道彩虹,特别觉得舒畅。

他望着她的笑容,心也跟着柔软起来,又忍不住想逗逗她了。

“我以为你明天就要下山了。”他故作惊讶。

她眨着眼,假装无辜地问:“你要和我下山吗?”

“不会。”

“为什么呢?”

“这里很好。”

“如果只有一天呢?”

“一天是做不完的。”

可惜,他没那么好拐骗,咳!她头一甩。“好吧,那我也不会离开这里,就和言老师长期抗战下去!反正,我什么没有,有的就是厚脸皮,况且我会煮三餐,会打扫家里,会洗衣晒衣,所以不算是白吃白住,对吧!”

“你真的这么坚持?”

“没错。”

言牧仁作势叹了口气。“看来,我现在就得把累积四年的厨艺全部传授给你才行,不然下一次的采购清单上,我要加买胃肠药。”

唐佳妮抗议地辩解。“喂,人家我只是欠练习而已!不过——”她忽然笑眯了眼。“如果你愿意教我,我也愿意接受,我可是个很好学的学生!”

“没问题。”他拿筷子挟了一口空心菜。“试试看。”

这是一个很亲密的动作,但她没多想什么,大方地接受他的喂食。和言牧仁的相处模式,在她生病的这段时间,逐渐演变成一种好朋友般的自在,两人的关系从一开始的对峙,到因为照顾生病的她而变得放松,如今,就算挤在这个窄小的厨房,他高大的身形几乎笼罩住她,她也“完全”不觉得不自在……

呃,倒也不是说很自在啦,她毕竟是女生,一个她不讨厌的男人站在自己旁边,耐心地教她做菜,他好闻的气息笼罩着他,连呼吸间都有他清新干净的味道,太亲近了,她也会害羞、不好意思,就算嘴巴上都说两人的相处就像好朋友一般,但心头小鹿爱乱跳也是控制不住的啊……

原本咸到无法入口的空心菜,经过他重新烹调后,总算恢复该有的味道,只是当然算不上美味,毕竟原本就已熟烂,再炒过口感只是更软。

她愉快地点头。“可以吃了。”

“炒空心菜的秘诀,就是加点拍碎的蒜头,然后大火快炒,不用一分钟,就可以起锅了。而且长澍村的空心菜品质较嫩,不用炒太久。”

唐佳妮立正站好。“是的,言老师,来,盘子请给我。”

她克尽二厨的职责,负责端菜,才一转身,就看到吴医生站在厨房门口笑得贼兮兮地看着他们。

“哇,你们真像新婚夫妻,恩恩爱爱、鹣鲽情深,看得我都感动得想哭了!妹子啊,你就是我同学的春天,只有你可以解救这位帅气有为的大帅哥,脱离黯淡无光、毫无乐趣的光棍生活啊!”

唐佳妮毕竟是女生,脸皮薄,被吴医生这么一调侃,脸红得像要冒火一样,羞得变成一根木头。

言牧仁冷眼瞪着吴医生。每次见到他这位爱瞎起哄的同学,他就只有这一号表情。“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恩恩爱爱、鹣鲽情深了?”

吴医生挥挥手。“我又不是外人,干么怕我知道?我有看到你喂她吃东西喔!”

言牧仁拿起筷子挟了一大口空心菜。“你要吗?我也可以喂你!”

好大的一口空心菜。“我才不要!”吴医生拚命摇头。“我不想被空心菜噎死!”

“不想被噎死就少说点。”

“我关心你啊!”

“是吗?”

正当两个男人的口水战就要开打之际,唐佳妮听到自己的手机在卧室里大声唱着电影“K歌情人”的主题曲(Waybackintolove)。她指指卧室的方向。“我去接个电话,两位慢聊。”

她端着空心菜速速冲出厨房,放在餐桌上,再冲回卧室接电话。

“喂?”

“佳妮,情况如何?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回台北啊?大家都在等你们啊,说个时间,我派车去车站接你们!”

是老板,而且用的是肯定句,天真地以为她一定能“使命必达”。

唐佳妮深吸口气。“老板,言先生并没答应要上台北——”

没听她说完话,李正旭噼哩啪啦地接着说:“唉呀,他就是那个样子,你不要理他啦,直接把他带回台北就可以了!没时间了,还要赶提案呢,佳妮,你不要拖拖拉拉的!”

唐佳妮差点没晕倒,言牧仁是成年人了,有自己的意见,哪有可能让她“直接带回台北”?莫非要她把身高足足高了自己二十多公分,身形还不错的言牧仁打昏带走?

她忽然一肚子火无处发。说到底,是老板的设计被业主否决,如果真的要请学弟帮忙,他自己是不是应该亲自上山,诚诚恳恳地邀约?而不是只会在台北嚷嚷,还指责她拖拖拉拉……

这次,她决定说个清楚。“老板,你是不是应该亲自——”

李正旭再度打断她的话。“就这样,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把我学弟带回台北就对了!我要出门了,你看什么时候要派车去接人,再打电话告诉我!”说完,他迅速结束通话。

唐佳妮不可置信地看着手机,接着叹了口气。

李先生应该找DHL或Fedex才对,它们才能使命必达!

“‘你老板’又强人所难了?”言牧仁倚在卧室门框问。

她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他是‘你学长’。”

她的表情很沮丧。学长的一通电话,让她原本的愉快不见了。“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不是只针对你。”

唐佳妮踱步到他身边,倚着门板,她仰望他。“谢谢你的安慰,你不晓得,这两年我被他磨得有多惨。”

他挑眉。“听你的口气,显然上山找我并不是最辛苦的任务。”

唐佳妮沮丧地叹口气。“上山还好啦,最惨的是有一回老板家里的外佣居留期限到了,必须先回去等手续申请完成,才能再来台湾,那二十一天绝对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每天早上要赶着去老板家里接孝去上课,下班时又赶着去安亲班接孝回家,还要去买晚餐,还要盯孝功课,活像是突然多了两个孩子的单亲妈妈,而老板从头到尾都不觉得这样是强人所难,反倒是李太太还比较客气,会尽量早点下班,让我能够早点回家。”

言牧仁皱起眉头。“你的耐受力很高。”

她耸耸肩。“唉,不过,我不该跟你抱怨这些的,这都是过去的事了,要气也只能气自己为什么不能潇洒地丢辞呈走人!”

他看着她。“为什么?你还年轻,况且,业界的工作室也不只‘牧人’而已。”

她叹气。“我想成为一位优秀的平面设计师,而老板是业界首届一指的大师,我以为只要在他身旁,一定能够学到许多宝贵的经验。”

她抬头笑看着他,他的大胡子遮住他大半的脸,她忽然好想看看他没有胡子是什么模样?

“但搞到最后,原来你才是大师……那我宁愿在山上和你作伴,也不要当老板的跑腿小妹。”她突然想到。“你是不是也是受不了老板常常强人所难,才跑来山上求个清闲?”

言牧仁大笑。“一部分吧,不过最主要是都市空气太污浊。”

这段时间的相处让她明白,以言牧仁的个性,的确不会喜欢商场上的阿谀奉承或明争暗斗,他也不适合。

唐佳妮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吴医生呢?”

“回去了。”

她大惊。“你把吴医生赶走了?”

“没错。”他可没半点犹豫。

唐佳妮作势捧胸。“喔,你伤了老同学的心。”

“不会,他的心是铁做的,伤不了。”

“你不该把他赶走的,我们那条连肉都挟不起来的‘石头鱼’总是要有人吃完,免得浪费!”

言牧仁拿出手机。“赞成,我马上call他回来。”

“好!”

他们互看一眼,快乐地大笑。

***凤鸣轩独家制作******

料理三餐和打扫家里之后,空余的时间还是太多,让唐佳妮觉得无事可做,所以她又变成跟屁虫,整天绕着言牧仁打转,无论巡守、上课、种树,有他就有她。三天跟下来,长澍村的人都知道她的存在,她大方地接受村民的热情,和老人话家常,和孝玩在一起,受欢迎的程度绝对不逊于村民尊重的言老师。

她抱着两根大萝卜、一篓鸡蛋由一户人家跑出来,言牧仁正和一群孝在说话。

“言老师!”

言牧仁抬头,以浅笑回应她开朗的笑容。

“买鸡蛋送萝卜。”她献宝地将萝卜拿给他看。“晚上煮萝卜汤,这些萝卜一定超甜!”

言牧仁像摸小狗一样揉着她头顶的发,她的长发绑成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活像个清纯高中生。“料理进步了,连买菜功夫都跟着进步了。”

唐佳妮很得意。“当然喽,我说过我是很好学的学生,这些都是言老师指导有方。”

“客气。”他接过她怀里的萝卜和鸡蛋,放进菜篮里。“走吧,早上部落有课。”

“嗯。”

他将买好的食材放进休旅车的后座,两人和一旁的孝说再见后,随即上车启程。今天言牧仁开车,他们要去部落小学上课。

她将电动车窗降了下来,闭上眼迎向清爽干净的空气。现在是早上八点,群山环绕,山岚飘渺,山上还有点朝露的味道,她发现自己愈来愈喜欢这里的生活,人们亲切热情,生活简单有秩序,更喜欢这里的空气,每片云,每棵树,每朵花。

“会不会变成我把你留在山上了?”

她睁开眼,望向他,俏皮地开玩笑。“如果是呢?我想留下来,你会不会很头大?”

他看着她,浅浅地笑,眼神温柔。“不会,我习惯了,反正你做的菜愈来愈上道,其他的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她大笑。“你怎么没说我还是个不错的美术小老师?”

在他为小朋友上课时,她就是小老师,会帮着他指导学生;巡守时,她就变成好学的学生,询问他每一处珍贵难得的生态。如果是植树,只要不要让她看到蠕动的蚯蚓,她也算是尽责的帮手。反正有他就有她,这样的生活惬意得让人想就这么继续下去,什么也不想。

“是还不错,唐老师。”

“当然。”

她望着窗外,注意力再度让山上的景物给吸引过去,清雅白皙的脸庞满是沉醉。

他看着她,不自觉地笑了。自从她出现以后,他变得爱笑了,笑容出现的次数甚至超过他上山的这四年。

一直以来,言牧仁知道自己最大的问题是对人际关系的不信任,或许是从小养成独立自主的个性,也或许是过去在工作上的尔虞我诈,不自觉地造成他的戒心,他不容易接近人,更不容易敞开心胸。

但是遇上她之后,两人变得像朋友,她对他总是带着笑,轻轻柔柔地说话,无论是和他抬杠的调皮样子,和孩子嬉戏的大笑,和学生讨论的认真,看到蚯蚓时的惊恐大叫,她所有的模样,都逐渐唤醒他沉寂许久的心,让他爱笑,对生活开始有热情,这不曾有过的感觉让他越来越想更亲近她,越来越想更宠爱她一点……

他放慢车速,让她尽情观赏大自然的风景。

她轻易发现他的小动作。他一向如此,冷淡的外表,却有颗细腻温柔的心。她回头看他,美丽地漾开了笑。“谢谢。”

“别客气。”

四十分钟后抵达学校,刚停好车,就看到校长兴高采烈地走了过来。“言老师,唐老师,你们来得正好,我正要打电话给言老师呢!”

他们下车,言牧仁问:“校长有事?”

校长好开心。“有有有,是大事!明天星期六,我儿子娶媳妇,晚上想请两位老师来家里吃个喜酒,热闹热闹!”

部落婚礼!唐佳妮眼睛亮了起来,她激动地扯着身旁男人的手臂,脸上的表情好开心。

言牧仁宠溺地轻轻搂住她的肩,好似习惯了这样亲昵的动作,习惯了这样与她相处。他对着校长说:“谢谢校长的邀请,我们一定准时出席。”

“好的好的,我还要去邀请其他老师,就不多聊了,再见。”

“校长再见!”唐佳妮开心地挥舞着手。

两人目送校长离开后,朝上课的班级移动,她还沉浸在受邀参加部落婚礼的兴奋当中,没注意到他的大掌还护卫般地放在她肩上。

“部落婚礼耶,一定很好玩!”

“你想不想看迎娶的过程?”

“想啊,可是你明天不是有排巡守的班?”

“没关系,我先送你去校长家,请朋友照顾你,等巡守回来,我再去找你。”

他安排得很好,但唐佳妮由自己那一瞬间的失望心情发觉,让她激动、开心的并不是婚礼本身,而是和他在一起的感觉。

和他一起参观迎娶过程,可以随时分享一切,那份两人相依、相知的感觉才是她渴望的。

所以她摇摇头。“不了,我们一起去巡守,再一起参加晚上的婚宴。没办法,我是你的跟屁虫,不可以独自行动的。”

他停住脚步,俯看着她,深邃的黑眸温柔似水。“没关系,我会加快脚步,缩短巡逻的时间,你先去校长家,我很快就会赶到。”

她还是摇头。“不要,我要跟你在一起。”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这么坚持。

“部落婚礼是平地见不到的喔?”

“没关系。”

“这样很可惜。”

她笑着看他,他背对着太阳,像山一样在她身边保护她,温柔地照顾她、看着她。“我都不知道你的年龄。”

“三十五。”

“哇,看不出来耶,老板四十岁,我想你是学弟,应该是三十八或三十九,原来是你的胡子害你变老。”

他放声大笑。

“我有机会看到你没有胡子的模样吗?”她笑着问。

“如果是我喜欢的人要求,我会把胡子剃掉。”

她愣了,而后眸心一黯。这是很傻的念头,可她怎么开始有点嫉妒能看到言牧仁真面目的女人……

她在想什么?

笨。

“那……真让人期待。”她轻声说。

“你呢?”

“啊?”她怔怔地看着他。

“我说,如果你是我的女朋友,你想不想看我把胡子剃掉?”

她呆望着他,像吞了一颗卤蛋似的,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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