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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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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伤隐隐作痛,这几天何丝丝为了排遣孤寂,下班後都会多绕些路去温婉媚和朱彦嵩经营的「媚力CD音乐行」走走逛逛。

虽然他们新婚夫妇俩渡蜜月还没回来,但他们的员工都认识何丝丝,从来没怠慢过,而且侧面得知她与交往多年、霸气又粗线条的男友分手,还特别为她保留一个相当幽静的舒适角落让她试听音乐。

何丝丝带着耳机,被里面播放的音乐抓住感伤的情绪,眼眶里不禁浮泪。

悲泪在分手那天黄昏哭完了,继之而来的是相思泪。

思念昼伏夜出,完全像个白天安静、夜晚不睡的任性小婴儿,不但不能控制,还任凭它要闯要撞。

明知这样下去不行的!她还是随波逐流,沉浸在忧伤的乐曲中……

不知不觉泪已满腮,她却觉得自己这样很可笑又羞耻。

或许她该听轻松一点的音乐来调剂调剂。

才这样想,抓下耳机,就有个笑容可掬的先生递来另外一副,邀请她试听。

「这曲子你听听看,心情会变好喔!」石明彬望着何丝丝闪闪泪光,他相当确定,她就是他在街上见过的那位「忽然起跑」的小姐。

何丝丝的泪在遇见陌生人之後,知耻的躲回去,留在颊边的则被主人给抹得乾净无踪。

「谢谢。」何丝丝绽开一抹羞赧却友好的笑。「是什麽音乐?」

「你听。」石明彬将耳机举到她眼前,示意她戴上。「如果这音乐不能让你笑,我扮小丑让你笑。」

何丝丝再度灿烂一笑,不想拒绝一个好看又温文有礼的男人,她下过决心要给任何「还不错」的男人机会。

何况她还没听音乐,他也还没扮小丑,她就已经给足面子,笑了一堆。

她接过耳机,聆听了一会,果然笑得更开心。

他听卡通歌曲!不知是他故意逗她笑,还是他原本就童心未泯?

「很赞吧?」石明彬笑容很爽朗,虽不比元敬淮的帅气,但绝对出自真心。

「嗯。超赞的。」何丝丝拿下耳机,回以巧笑。

但前一秒还笑着,这一秒不知想起了什麽,下一秒就坠海了。

明知道不应该再拿元敬淮来跟任何人比,在她眼里他比谁都好,但也比谁都伤她的心,她还在念念不忘什么呢?

落寞的影子突然窜入她的眼瞳之中,石明彬不禁猜测起这女孩心中到底承载着多少情愁?街上的奔跑又是怎麽回事?

她善变的眼神和凄迷的笑容,紧紧捉住石明彬的好奇心。

「你是我第一个见到听无敌铁金钢听到发呆的人。」石明彬勾了一下嘴角,好无奈的样子。

「是吗?不好意思。」何丝丝歉然说道,又是一个笑。

「若真觉得不好意思,那麽答应我请你喝杯……咖啡还是茶?」石明彬大胆提出邀请,他为人随和但不随便,搭讪女孩今天还是头一遭。

何丝丝摇头。

「我受伤了。」被拒绝的石明彬好生尴尬和失望。

「我还没吃饭,请我吃饭如何?」

「是这样吗?那太好了。」石明彬受的伤立即痊愈,尴尬也瞬间不见。

何丝丝暂时拨开愁云,与陌生人并肩而行,说说笑笑的离开音乐行。

************

这天,元敬淮下班後本来想直接去球馆打球,可手中的方向盘好像会自行辨认方向似的,一路带他回家。

当他开到家门口时,他着实被自己的失神吓了一跳!

天是黑了,但才七点,何丝丝在时,他都极少这麽早回来,现在她不在了,他倒回来得早。

爱上孤独吗?享受孤独上瘾吗?

不,他只是急於回来看看何丝丝是否「倦鸟知返」,已漾着迷人笑脸在等待他入门来?

但看着屋里一片黑暗,可想而知,佳人未归。

他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屋里走,很希望何丝丝是在与他玩躲猫猫的游戏,当他进门时她会突然扑向他,大叫一声吓死他也好,将他抱个满怀更好。

十几二十天过去了,何丝丝成了他脑中疯狂想念的幻影,真实人儿不曾出现在眼前,他为摸不着她的躯体、亲吻不到她的芳唇而深觉痛苦。

丝丝,真要玩得这麽狠?这麽绝?

「你不曾如此对待我的!」扭开了灯,一掌敲在桌面上,元敬淮发泄苦闷的巨吼回荡在空旷的屋宅中。

好,事实证明,没有何丝丝他元敬淮日子也过得下去!

只是……过得不好,非常不好,酸楚像疯狗,咬住他的心魂不放!他想,他是害了严重的相思病。

好!他承认,他承认了。

他不能没有何丝丝!

但是,他依然不相信,他的丝丝会就此抛他而去、再也不回来!

骄傲的男人,面对失去时,仍倔强的不肯低头。

************

元敬淮改变服装造型了,自从何丝丝离去的第一天开始,他就再也没打过领带,时常敞开的胸口,有点放荡的颓废,但看起来更有男性魅力。

「总经理,有一个小道消息,不知你想不想听?」杨伊菁是他的贴身秘书,她太清楚他发生什麽窝囊事。

何丝丝总算在丢尽女人的脸之前回头是岸了。这男人嘛,是该像嚼完的口香糖一样,往垃圾桶一吐就算了。

想吃就再来一片,口味多种,任君选择,也可接受推荐。

「什麽时候你也八卦起来了?这不是好现象。」元敬淮毫不热衷她所谓的小道消息。

「总经理,那你到底想不想听?」

「好吧!说来听听。不让你说你好像也很难过,不是吗?」元敬淮冷着脸,但总算是抬眼看着她。

「我昨天看到何小姐。」杨伊菁眼睛明亮却有狡狯之光。

「嗯。」元敬淮声色微动,视线直直定在她脸上,这杨伊菁是个很刁钻的女人,是和何丝丝全然不同的类型,她势必会将芝麻绿豆大的小道消息说得惊天动地。

「总经理,何小姐还算是你的女朋友吗?」

「如果她回来我身边,就是。如果不回来,就不是。」

「喔,那依目前的情况来说,何小姐不是你女朋友,那她跟别的男人约会就没什麽关系了……」杨伊菁一副替谁「好佳在」的模样。

其实她本来是很不屑何丝丝这麽软弱无当、被男人欺负得那么累还高兴的拍拍手的女人,但看她毅然离开元敬淮又很快展开新恋情,杨伊菁真是觉得大快人心。

而今天她是故意跟元敬淮放话的。看这比天还高傲的大男人会有什麽反应?

「你说丝丝跟别的男人约会?」果然元敬淮在听到这样的事情时,表情和口气都起了变化,有点激动了喔!

「一男一女有说有笑,并肩而行,一起吃饭,这不该称作约会吗?总经理?」看元敬淮一脸错愕之後变得很茫然,杨伊菁不禁露出得意的笑。

她最喜欢看男人在感情路上遭受打击的蠢样子。

「你没看错吗?」何丝丝可以不回来,但她移情别恋……这是元敬淮认为最不可能发生的事!

「怎麽可能看错?那绝对是何小姐。我没有看错,再告诉你她约会的对象是谁好了,那人也算是非常有名,他就是名满补教界的数学老师石明彬先生,我弟在他那边补半学期而已,数学成绩马上起死回生,目前更是步步高升……」

元敬淮才不管杨伊菁弟弟的数学有没有起死回生,他现在脑中一片混乱,顶上绿云朵朵,两眼昏花,全身发痒……

「总经理,你忙,我先出去了!」杨伊菁眼见元敬淮脸色铁青,若她不快闪避,说不定会吃他一顿拳头,赶快告退好了。

元敬淮咬牙切齿,被背叛的感觉就犹如过敏斑块,使得他整个人快崩溃!

「何丝丝!你想变心,还得问我肯不肯!」

他耐心等她回头,她竟然还流连在外勾搭野男人,他不再纵容这个女人了!

琵琶别抱?不,他不会眼睁睁看着她投入别的男人怀抱!

把他当什麽了?他是她此生唯一的依恋耶!她自己搞不清楚,他可明白而胸有成竹得很!

迷途不知返!他就来给她指点指点迷津,让她知道他元敬淮的臂弯才是她永远的栖息地!

何丝丝永远是他元敬淮的,谁怀疑、谁去撞墙!

************

营业所前车道上,石明彬已等候佳人多时。

何丝丝面带微笑走出来与他点头打招呼,正想伸手打开石明彬的车门,只见他比她快一步,开门请她人座。

望着他温和的笑容和眼神,她有一会儿的怔仲,他的举动是元敬淮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的,甚至连洪威保都没他这般细心。

备受礼遇的感觉实在很棒,何丝丝笑得很含蓄,心里却是万分喜悦。

她终於摆脱元敬淮催促的喇叭声,也许她该想些什么办法,更进一步摆脱他在夜梦里的纠缠,如此她可真正接受新的恋情。

「怎麽了?忘了拿什麽吗?」石明彬不明白她的注视和迟不上车有河涵义。

「没有。」何丝丝轻摇一下头颅,柔声的说:「只想跟你说声谢谢。」

石明彬闻言,则连点了好几下头。「为你服务,是我的荣幸。」

荣幸?为她服务是他的荣幸耶!那麽,多年来她为元敬淮任劳任怨的服务一切,是什麽呢?她的荣幸?还是不幸?

何丝丝想起他,只能摇摇头,自己好傻,傻了那麽久,是不是该学聪明了?

「何小姐很容易恍神喔!如果你是我的学生,我二话不说,粉笔和板擦早就齐飞过去啰!」短短相识没多久,石明彬已经发现这眉宇间藏着情愁的女人,很爱发呆。但她发呆的样子又好迷人,神智远离她,美丽却从不背弃。

「石老师,对不起,下次我会改进。」何丝丝又被他逗笑了。

「那麽,上车吧。」何丝丝在他为她护头的动作下,备感尊荣的坐进车里。

她想,如果在她努力遗忘元敬淮仍不成的情况下,她还是会昧着良心带着还爱他的心,去接受石明彬的追求。

不要骂她卑鄙,她渴望被捧在手掌心上呵护,她需要被小心的爱呀!

石明彬的车子已渐行远去,元敬淮目睹女友上了别的男人的车,顷刻间,他觉得自己像「浩劫馀生」电影里的那颗球威尔森,被卷入波涛汹涌的海水里,载浮载沉,离生死相依的主人远去,再也没有重逢的一天……

不!他不当威尔森,他是船只,营救佳人伤心、挽回佳人信心的船只!

「咦?你是元总经理!你现身了?!」小刘是今天营业所里最晚下班的人,当他走出所里时,看见难得一见的元敬淮,他又惊又喜的指着他怪叫。

元敬淮已经被头上沉重的绿帽压得抬不起头,根本没心思理会小刘。

「元总经理,不是我爱讲你,你这个人真正歹斗阵,吃阮何大小姐够够不打紧,还害我输得e头e面、被老婆骂得半死、举板凳罚跪……

阮何大小姐伤心流目屎免你赔,我失去查甫人的尊严嘛免提起,虽然一切拢是你害的,但是这次我可不可以拜托你,让我赢一次好不好!我求你!咸鱼翻不翻得了身,全靠你了!」小刘国台语夹杂,先发了一顿牢骚,然後出其不意双手合起,很用力的膜拜元敬淮,只差没下跪亲他的脚趾头!

「你在干什麽?」元敬准被小刘搞得满头雾水,失恋落魄人还碰到疯子,他真是快衰到想乾脆被吸进宇宙大黑洞,从此不见人!

「我对头ㄍ丫你讲起,你就会了解,走,咱边走边讲。」小刘以他矮胖的身躯与高大的元敬淮勾肩搭背,他准备给这个吃了甜又嫌渴、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男人好好上一课。

如果元敬淮看见他家中母夜叉般的老婆大人是没人性到什麽地步,他就会知道被何丝丝那种女人爱上,是多麽多麽的好命。

元敬淮不明所以被小刘搭着走,但他也懒得争辩,因为现在的他,心思情绪全乱成一团,於是就随便小刘了。

************

「丝丝。」

何丝丝从石明彬的车出来,与他挥手道别,当车灯在秋风夜色中逐渐变小而看不清以後,她就被热得不能再熟的呼唤声给撼住了。

回首望去,只见元敬淮站在她家铁门旁,两届微蹙,两眼发着不怀善意的光芒。

尽管他是如此傲慢,何丝丝见着他,仍是一阵心酸和心软,有那么一股冲动,想飞奔入他怀里。

但是,她迅速摧毁了那股冲动。发过誓的,即使还爱着他,她也不再跟他在一起。宁愿将爱藏起,也不愿再续前缘。

「他就是补教界的名师石明彬先生吗?你数学不好早就无药可救了,现在找个数学名师也一样回天乏术吧?」见面就冷嘲热讽,那不是他来此的本意和目的,只是看见女友为别人笑,对别人叮咛嘱咐开车要小心,他就一肚子火!

不能期望发火男人的表现有多风度翩翩。

「我跟他交往,一切以结婚为前提,我是在找老公一起创造幸福,不是在找老师挽救我的烂数学。」何丝丝对他的嘲讽不以为忤,还尽心尽力的向他交代清楚。

「你在找老公?」是天气太冷,还是事发突然,元敬淮语气明显的颠颤不稳。

「嗯。你不当我老公,总会有人愿意吧?」何丝丝倒很有自信,只要她点头,想当她老公为她守候的男人肯定一堆,他的好友洪威保和彭育不是早已争先恐後排第一跟第二了吗?

「丝丝,停止你的离家出走变心游戏。你赢了,我认输,你回家来,我们还是在一起,不要忘记你说过的,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的。」元敬淮不相信她会弃他就别人,他真的不信,他的丝丝是信守诺言的人。

「永远在一起?」何丝丝喃喃复述一遍,而後轻轻摇头。「不,我不跟你在一起了。太痛苦了,想飞也得飞,不想飞也得飞,敬淮,太累了!我爱你,但我不要跟你在一起。」

「你爱我、却不跟我在一起?这是什麽逻辑?」他一定是标准的爱情门外汉,否则怎会不解她言下的涵义?

「你不懂,那就不要勉强自己去想,那只会跟我与数学的交恶关系一样,愈想搞懂愈不懂,放弃是唯一的选择。」将精神放在其他有把握的科目上,也许会多争让几分。

「你说我不懂爱情,我也承认,我的确不懂。但我知道我爱你,我不想过没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我要一回家就看见你,我要闻你的香味,我要你为我打领带,我要……」元敬淮抓住她的臂膀,情绪激烈。

他坚信他的丝丝会一辈子因应他的「要」而存在。

「我不要!」何丝丝喝止他开口闭口自私自利的「我要」,他只管他要,从不考虑别人要不要。「敬淮,你自私够了吧?举凡你要的我都给,我要的你却连想也不想就回绝我,我们还谈什麽爱情?这一点意义也没有。」

「你的意思就是在告诉我,你跟我分手是分定了?」

拜托!早分了不是吗?他还以为她只是在要性子闹别扭?

Anybodyhome?她真想敲敲他的头壳问问。

「敬淮,请读我的唇。我们,你和我,分手了,结束了,到此为止了!」何丝丝一字一句说得清楚而明白,想必只要不是白痴,都应该听得懂,看得明。

读她的唇?他干嘛读她的唇?吻下去就对了,还读什麽唇!

何丝丝说得正经八百、异常认真,而元敬淮只见美妙樱唇款款诱引,他哪有心思领略她想表达的真义?

他捧起她的小脸蛋,深吻住她的唇。

喔!久违了,这一世注定独属於他的销魂滋味……

一触及她温软的躯体,元敬淮忘却了这阵子以来的思念与等待之苦,他不相信的事很多,包括他不相信何丝丝不想念他的吻和拥抱。

她的热烈回应和需索,足以表明她的离家出走,只是虚晃一招。

风中之吻,外冷内热,万物皆在风中飘荡,何丝丝的旧誓言、新誓言全部都混淆……心被一种名叫做矛盾的害虫给啃咬。

那日黄昏的彩光忽地在何丝丝紧闭的双眼里闪耀,泪奔婚纱街的耻辱和委屈,不可能在这吻下得到平反,她现在最该做的是拒绝,而不是任他予取予求!

何丝丝双手一撑,再度推开他,一回生二回熟,她发觉推开他并没有想像中的困难,显然她之前是自限了。

「吻得好好,抱得正暖和,你干嘛又推开我?」元敬淮大惑不解的问着,抓起柔弱的她要再夺吻,却得到个大奖赏——五百!

啪一声,在风里散乱,元敬淮又惊又怒,瞪着窜火的眼睛,他不相信疼爱他到满点的何丝丝,竟会动手打他?!

为什麽他不相信的事,全都发生了?

「你打我?何丝丝,你竟然打我?你为了那个数学老师打我?!」

谁为了数学老师打你呀?!

何丝丝当下被气哭了,滚滚而落的是同情自己遇人不淑的悔悟之泪。

她实在不该打他,她该打自己!

是她惯坏了他!才使得她细细腻腻的爱了那麽久,而这个男人还是一点也不长进,不知世间情为何物。

不懂数学,不会危害人生,不懂爱情,却会影响幸福啊!

如果他拿打保龄球的专注力来多多推敲她的心,也许,他对於情爱的慧根不会只停留在幼幼班,一天到晚嚷着「我要我要」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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