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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燕喜堂”时,天已沮。
天生福人早已到了,正在书桌旁,专心致志地临摹雪峤大师的书帖。
“你从哪条路来的?”我洗着手,奇怪地问:“我都快走到教坊司了,也没见着你。”
“你去接我?”他停下笔,若有所思地注视我,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不是。”我被他看得老脸微红,连忙翻着书掩饰说:“我正好去花园里散步。”
说完,我像被书里的精彩内容深深吸引了一样,头俯得低低的,完全埋进了书页里。
吴公公在门口探了探头,见天生福人这个散财童子在,兴奋得两眼直冒雪花银,蹑手蹑脚地趸进厨房,帮翠缕料理晚饭。
然后,傻蛋魂飞魄散地从厨房奔了进来,瑟缩着蜷在天生福人脚边。它很清楚,自己在那个吃货公公眼里,就是一碗香喷喷的红烧肉。
晚饭简单精致:黄灿灿的小米粥,葱花饽饽,玫瑰松糕,以及几样我腌制的咸菜:蒲藕笋蕨、枸蒿蓉菊等,黄的如翡,绿的如翠,活色生香。
天生福人食欲大开,拾箸欲夹。
吴公公眼疾手快,掏出一双不知从哪儿偷来的银箸,抢先一步,从每个碗碟里夹出一些菜,挨个品尝。
“你干什么呢?”我笑着揶揄他:“搞得跟试菜一样。难不成你马上要调到乾清宫去侍候皇上,所以先在这里练练手,熟悉熟悉业务?”
“哪里哪里……”他嗫嚅着,不顾我的唇枪舌剑,将菜悉数试过,哈着腰,一步步朝往门口退去。
“去哪里?坐下来吃啊!”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今儿真是古怪,平日总是毫不客气地饿虎扑食,谁阻你一秒就要和谁拼命。今天怎么了?”
“我还有事要做,很重要的事,差点忘了。”他说着,退出门,一溜烟走了。
傻蛋长嘘一口气,活转过来,满屋子又跑又跳,快乐得几近癫狂,还泄愤般地把吴公公站立过的地方全都淋上自己的尿液,把吴公公清洗过的毛笔全部拖下书桌,啃得四分五裂,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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