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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的晃晃荡荡,马车终于踏入皇城地界了。深夜下的皇城,安静地很。
“公子,姑娘,已经到府里了。”
兰棋温和的声音响起。
“未皇,饭菜已经准备妥当。”
这个声音,虽然与六年前相比,已显苍老,但应该是他没错。我突然有了精神,决定逗他一逗。某人突然轻哼一声,这分明是对我接下去要做的事情的不屑。但不屑归不屑,只要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我还是可以玩一会儿的。
“方总管,再多配一份碗筷。”
某人懒洋洋地起身下车。
“有劳方总管了。”
我跟着下车,故意说上这么一句。
“红,红姑娘。”
“如若红觞没有记错,此次是我与方总管初次见面,方总管怎知我的姓氏呢?莫非兰尘告知过你?”
我想,我演得还算过得去,因为方总管的脸都白了。
进入大殿之后,他便是不是地打量起我。
“方总管,莫非当真见过红觞?”
我继续“追问”。
“额,不,是老朽老眼昏花,才将姑娘与一位故人混淆了。老朽真是该死。”
“这不怪方总管,兰尘在初次见我的时候,也曾这么说过。是吧,兰尘?”
我故意将某个置身事外的人拉进来。某人却是听而不闻。
“方总管,听说那位故人在这城外有一座墓园?”
“是。”
“那我改日可要去祭拜祭拜。虽未见面,但也算是一场缘分。”
我对着方总管认真地说道。而方总管的脸色在这对视的瞬间,变了几变。之后便意味深长地笑了。这笑,倒是看得我毛骨悚然。
“姑娘,老朽的那位故人也正巧喜好用左手握汤匙呢。”
不好,露馅了。唉,这个习惯早该听他们的话,改过来了。用左手握汤匙,这是红朝的禁忌。
一直在吃饭的某人,竟然在这个时候笑出了声。原来他早就发现了。
“方总管,六年不见,你头发倒是白了不少。”
“姑娘也变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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