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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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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诺等了一阵,白睿还是那副睡姿一动不动的,他只得满腹不解地走了回去。常春已经蜷缩着身体睡了,程诺愣了下,也躺了下去。

第二天一清早就接着赶路,程诺朝外张望了一下,白睿果然失去了踪迹。常春见了他还是一副不大自在的样子,程诺有时候心细,有时候却大大咧咧的,也不是那么在意。倒是常春暗地下主动把那个小包拿过来给他看了看,就是一些钱而已。常春要把那些钱给他分一些,程诺赶紧挡住了,笑道:“你留着吧。”

常春低了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路上倒是挺顺利的,没有再起什么波澜,顺顺当当地回了贫民窟。程诺把买来的东西都好好归拢了,又把房间布置了一下,去河里洗了澡,照样是流光给放的风。

天已经有些凉了,洗着有些冷,风一吹程诺忍不住就打了串喷嚏。

这天下午就看见流光提了把斧子去砍树了,那小个头雄赳赳气昂昂的,不多时就滚回来一棵脸盆粗细的黄杨木树干。

贫民窟穷是穷了点,能人高手还真是不少。流光找了个人帮忙,也就花了两天时间,就用那棵黄杨木做出来一个宽敞舒服的大澡盆子。程诺跟着打下手,趁机将剩下的黄杨木弄了一些小物件,小柜子小桌子什么的,把草屋弄得更舒服了一些。

风平浪静地过了两天,流光要跟着七八个强壮的雄性去山里捕捉一种珍稀的长毛熊。这种熊力大无比,但是一身的皮肉都十分昂贵,能捕来一只抵得过数十只的蚩蝗。这个世界看得不是年龄,而是力量,所以流光年龄小也没人敢小看了他,常春那些半大孩子却留在了村子里。

流光出发前程诺就给他准备干粮,晾晒的肉干,蒸的菜团子等等。现在的饭食基本都是程诺研究出来的,流光对吃一点都不讲究,只要能吃饱有肉就成了。程诺却不想他吃的那么单调,跟着别人学采野菜小葱什么的,尝试了不少新花样。

这次他们要到深山里,程诺是忍不住担忧,流光毕竟还小呢。他跟带孩子的家长似的,絮絮叨叨地叮嘱流光要小心不能莽撞之类的,流光不耐烦,斜着眼睛道:“我都去过三次了,有什么媳的?倒是你,安安分分在家,别到处勾三搭四的!”

程诺的额头青筋跳了跳,流光这小屁孩天天都不知道跟谁学的台词,一句比一句雷死人不偿命!他忍不住在流光头上敲了一记,果然流光立刻就蹦了起来,瞪着两只吊梢眼睛道:“你怎么还敲我的头?该死的雌性!”程诺索性又多敲了几下。

不过流光才出去不久,程诺就觉得屋子里空荡荡的难受了。他索性背着竹筐,叫上草头一起去田地的边上采野菜了。

这片土地太贫瘠了,田地里面的庄稼都是恹恹的,各类的野菜却是十分坚韧。地头有几个雌性也在,一个个都是面黄肌瘦面容苍老的。

来这些天程诺终于发现这个世界的雌雄怎么分了,简单地说,就是衣服和头发。

雌性一般会穿裙,而雄性则是裤,而且雌性的配饰会多一些,会把头发留长用簪子束起来。当然,在贫民窟的雌性一般不会讲究那么多,也有穿裤的。在小镇上他就见过头上插着两朵花穿着红裙的男人,当时就是一身的冷汗,这幸亏是不流行什么云鬓之类的……

有些野菜的叶子上带小刺,程诺心不在焉的,不小心就被扎了一下,又痒又麻的。他用手漫不经心地把那根刺挤了出来,直起腰看着远处那片起伏的山脉。

草头也跟着他直起腰,好奇地朝远处张望:“程诺哥,你看什么呢?”

程诺笑道:“我在想远处有什么。”

草头抓了抓稀疏的头发道:“我也想去哪些大地方看看,听人说,那里的肉和米吃都吃不完。程诺哥,你是别处来的,见过哪些吗?”

程诺笑了笑正要回答,却见远处扬起了一大片尘土,他不觉愣了愣。

贫民窟里倒是有人养了类似狗的动物,可是马是没有的,看那些尘土里人影的速度,倒像是骑着马似的。

草头也看见了,脸色顿时有些紧张:“是盗贼团!”

那些采着野菜的雌性神色都慌张起来,撒开腿就往贫民窟里跑,程诺不甚明白,也拉着草头跟着人群跑了起来。这些天以来,他的体力都不知道比原来好上多少,完全能追上兔子速度的草头。

就是跑到村头的时候草头突然停下了脚步,双手往泥坑里一搅合,猛地把手上的泥巴就往程诺的脸上身上糊了过去,程诺下意识地就往后躲了躲。

草头一脸紧张地解释:“程诺哥,这是以防万一,有的盗贼连长得好的雄性都不放过的。你要是出了什么事儿,我怎么跟光哥交代?”

程诺一寒,看来这个光男性的世界像朱六那样的变态还真不在少数。不用草头动手了,他也顾不得脏,赶快自己又往身上多抹了些。

那些人速度极快,几乎是说话间已经能看清楚了人脸。程诺现在反应比兔子都快,揪着草头的手就蹦进了屋里。

草头也是一副惊魂未定的表情,两人气喘吁吁地相对着看了一眼,顺着门缝往外扒拉着看。

贫民窟的居民并不是好惹的,程诺也曾见过五六人队伍的盗贼团经过这里,也没惹什么事,停留一下就走了。这次的盗贼团却足有一二十壮汉,胯|下骑的均是造型奇特速度极快的兽类,手上持刀,背上带着弓箭,一看就不好惹。

程诺暗自忖度,这片贫民窟又没什么东西好抢的,应该是路过吧?

但是想是这么想了,那个领队的男子却一拉缰绳,整队的人都停了下来。

程诺隔着门,远远就看见一张笑嘻嘻的狐狸脸。领头的男子倒也没多大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相貌称得上算英俊。他和那些粗犷的汉子造型倒是不同,身上的衣服十分华丽,身体也偏瘦些。

领头男子挥了一下手,一个大汉就扯着破锣一般的嗓子喊了起来:“这里的人都听着,这是我们揽月寨的二当家楚云轩,我们来这里不过问点事!无关的人自然不会有麻烦!如果说完还缩在龟壳里不出来的,休怪我们辣手无情……”

一听“揽月寨”三个字,程诺的心里就“咯噔”一声。他下意识朝草头看了一眼,两人都是面面相觑。

程诺很快是静了下来,这年头又没有查指纹的技术,他不相信这些人还真能把他们给找出来了。草头脸上也就紧张了一下,低声安慰道:“程诺哥,死无对证,你别怕,咱们什么不说就是了。”

楚云轩骑在一个豹脸的野兽身上,一脸的闲适,眼中带着趣味打量着这片贫民窟,倒像是来这里游玩似的。

大汉喊完了,陆陆续续有人从屋子里出来站在街上。这里的居民都听说过揽月寨的大名,自然不会把他们说的话当放屁听。程诺深呼吸一下,也跟着草头走了出去。常春和金鱼等人也都在人群里,看见他们很快就挤了过来,几人站在一处。

这片贫民窟的居民也不多,林林总总也就三四百人,现在有些壮年男人去山里打猎了,剩下的人也就两百多点。程诺知道山前山后还有几个和这里差不多的村子,也不知道揽月寨这些人有没有去过那里。

揽月寨的人分成两队,一队把这群人带到了一片空地上,另一队则挨着各家各户搜藏。楚云轩骑着坐骑走到最前面,站在高处笑嘻嘻道:“嗯,这次麻烦大家了,不过也就是一点小事。”

他说着手掌松开,里面掉出一个红线穿的玉佩,下面的人都是一脸茫然。

楚云轩晃了晃那个玉佩,脸上依然带着笑容道:“这个玉佩也许有的人会眼熟,是我们揽月寨一个破落汉子的。嗯,我对他倒是没什么好感,不过闲着也是无聊,不如来查查看,到底这玉佩是怎么出现在宋家镇的当铺的。”

程诺一愣,宋家镇就是他们之前去的那个小镇!他不由看了眼常春。常春的头发盖着半张脸,也没看他。程诺心里顿时跟明镜一样,想来当时常春贪下的,就是这枚玉佩。

两个大汉各自把一个麻袋扛了上去,扯下口子,里面露出两具残破不堪的尸身,正是商五和朱六!

贫民窟的人也不是没见过尸体,此时也是面面相觑。

楚云轩笑眯眯道:“嗯,也许有人不知道,我揽月寨讲的就是有仇必报,三百兄弟意气相投同气连枝。当然呢,有人想入我们揽月寨,只要单独向十座挑战,打败他们就可以坐上相应的位置。”

他说到这里,语调陡然一变,森然道:“他们两个技不如人死不足惜,但是,既然从十座身上拿了玉佩,就得代替他们入山。当玉佩的那个坏孩子,我现在从一数到十,你自己乖乖走上来也就罢了。不然……呵呵,你不要以为我没有那个手段找出你。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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