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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1章 他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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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方的意思是,要是在接任大典那天大小姐还没有回来夺回主家之位,那么烈家的主家便顺其自然的落在了林晓晓身上,之前所属于大小姐的一切也尽数归为了林晓晓所有。

可……

“主家对大小姐多年的栽培与培养岂不是毁于一旦?”

“丛林法则,适者生存,月月败了只能说明她实力不够。林晓晓毕竟也是烈家的血脉,若是月月败在她手里,我自愿将烈家主家之位双手奉上,奉她为烈家新任主家人。”

“接任大典就差两天便开始了,这么做明显有失公允,再说主家明明知道大小姐是被人……”

“接任大典会如期举行……”烈方忽然摆手制止了陈确接下去的话,“陈确,你要知道,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如果林晓晓成为烈家的新任主家人,你日后的辅佐对象便是她。”

大小姐可是烈方看着长大……然而烈方此刻温雅无比的面庞却说着冷酷无情的话。只因为在烈家,优胜略汰,胜者为王,也只有胜者才能辅佐华国,守护华国。

烈方,正是如此。

感受到烈方身上自然散出的压迫,陈确躬身:“是,主家。”

现在,他也只能祈祷大小姐能活着回来,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待陈确走出烈式集团的大厦天已经完全黑了,他抬眸,空中星光惨淡。

在同一片天空之下,夜,悄无声息进行着。萤火林间翩翩起舞,倒也不失为一番好景致。

几日下来,烈月身上的鞭伤已好了大半,虽残留些瘀伤,但不会像之前那么疼了,脱臼和骨折的右手也被清歌给接上。这一切都得归功于连医术都精通的清歌,除了黏人之外,倒让烈月对他的看法再次产生了一些改观。

有人说,一种行为第一次可称之为突发,第二次叫复始,第三次叫习惯,第四次则称作自然了。

烈月连续被清歌抱着睡了四天,从最初的抗拒已习惯到第四天虽然心里不满,但不会做出像第一次类似的举动。至少面对清歌不安分的手脚,她不会在做任何徒劳的挣扎。

幽深的的丛林,远方,传来了一声响彻山谷的狼嚎。月光森凉,凉凉的月光将狼的嚎声衬托的愈发阴森诡异。

清歌忽然间松开环住烈月的双手,站起身子将衣裳给烈月身上搭好,神神秘秘的朝森林深处走去。

倏然,烈月也冷冷的张开了眼睛。

她睡眠向来极浅,在狼嚎的同时她便醒了,只是她不明白清歌离开有什么用意。翻身,她只瞧见一个模糊的背影,清歌的身影后方尾随着片片萤火,若隐若现。

去那里做什么?

森林深处,一匹强健有力灰狼眼球闪着血红的贪婪之光,此刻,它正追逐着一只肥肥的白兔子,动作敏捷而又快速,扬起片片灰尘,显然是一只林间追猎的老手。

因为肥胖的缘故,被追逐的白兔子动作迟缓,并且反应有些迟钝。但它对于自己凶险的处境看得明白,知道在速度上跑不过灰狼,所以聪明的往矮小草木缝隙里钻。

下一刻,肥兔子身子便被树木枝杈卡住了,无法动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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