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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高大帅气,一个精致玲珑,要是一男一女,那肯定是郎才女貌。
“我们走,凌霄公子,你自便。”沈嘉明搂着婉婉的肩膀就准备。
婉婉,“等等。”从身上摸出了一个瓶子。
这是她最近照着医书上面制作的药丸,“这个给你,希望能缓解你身上的痛苦,柳姑娘的事情,你想通了再来找我吧,还有我和无双公子会在青芒找找有没有解药的。”
轻软的声音,仿佛一缕春风能抚平烦躁的心灵。
凌霄看着眼前这个身材矮小的玲珑公子,从他身上传来的馨香,阵阵入鼻,险些让他失神。
把药丸递给了他,婉婉转身就走了。
对于凌霄来说,她的选择毋庸置疑,肯定一直陪在她身边的沈嘉明。
直到看到两人的背影,直到消失在黑夜中,凌霄才肖然转身,他这次伤得不清,看来沈嘉明的身手好像又进步了。
就是那么看似轻轻的一脚,现在让他觉得体内的五脏六腑好像都伤到了。
看了看手中的小瓶子,他打开从里面到处药丸,放在口中吞了下去。
沈嘉明直接把婉婉送回到了她的房门前,“快点去休息吧,这么晚了,要是那个男人再来滋扰你,你就告诉我。”
婉婉扭头对上他幽暗的眼神,点了点头,“恩,我会的,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我看着你进去。”沈嘉明推了推她的后背。
她也不矫情,推开门走了进去,然后就把门给关上了。
看着紧闭的房门,靠在旁边的柱子上,看着黑色夜空中的明月,拿出箫,吹了起来。
他不是一个擅长音乐的人,可是来到这个地方之后,没有网络,没有他擅长的计算机,只能靠这些无聊的东西来打发时间。
不过,最近,貌似他已经慢慢的习惯了这样的东西,也许这正是古人说的诗意情怀。
“天边飘过故乡的云,它不停的向我召唤,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唤!归来吧,归来哟,别在四处漂泊……那故乡的风,那故乡的云,为我抚平创伤……”
一首《故乡的云》带着一种对家的思念,他不知道现在是思念巴黎的那个家多一点,还是思念A市的那个家多一点。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现在在思念他们所有的人。
他也很想归去,可是还要等待三年,这三年的时间,还好身边有她。
今晚上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婉婉进了房间,就听外面传来那熟悉的音律,这一首歌,只要生活在现代,就不会没有听过的。
故乡,她的故乡在A市,那里有她的爸爸妈妈,还有她所有的亲人,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好吗?
一门之隔,他和她的思绪都飘到了那个遥远的A市。
月光如流水般倾泻在大地,同一片月光,他们却在不同的时空中流转。
凌霄回到斗魂门,走进了那个冰凉的房间,这里有一张石床,上面躺着一个睡着了的女人。
准确来说是昏迷了的女人,她就是凌霄的未婚妻柳月蝶。
当是青芒和斗魂的恩怨,柳月蝶成了牺牲品,直到现在还没有醒来。
离她中毒的时间,已经有半年,这半年来他花了所有的精力去找名医,找名药,可是她还是在沉睡。
凌霄看着床上紧闭双眼的女人,眼中有着沉痛。
伸出手,轻轻的抚摸上她如玉的脸颊,有些冰凉冰凉的。
记得,以前的时候,她的脸颊是温热的,她的笑容是灿烂的,永远都如同三月的阳光一样,那么温暖着人心。
“蝶儿,你为何还不醒来,都已经过去半年了,你是不是到了某个地方,舍不得离开,所以忘记还有我在这里等你……”
“你知道吗,今天我找到那个青芒的无双公子,他不记得我,也不记得你了,你说这是为什么?”
“不过,不管他是装的,还是真的,我都要他交出解药,不会再让你继续的沉睡,我还要准备和你办婚礼呢,怎么可能少了新娘子。”
……
凌霄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可是半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到她身边来讲诉着生活中的点滴,江湖中的趣事。
他知道,她是一个最喜欢游戏江湖的姑娘,所以就喜欢收集一些趣事来说给她听。
他们说过,要一些携手天涯,把斗魂门交给他们的孩子们。
可是,世间上的事情,往往都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曾经在美好的梦,在她倒下了那一刻,也已经烟消云散了。
“蝶儿,你知道上次我带来给你看病的那个聚宝阁的玲珑公子,居然和那个青芒的无双是一起的,我现在还能相信他们吗?”
他的声音透着一中无奈。
原本以为蝶儿的毒看到了一丝的曙光,没有想到会是现在的样子。
下毒的人和解毒的人,居然是一伙的,这怎么看都感觉像是一个笑话。
他应该相信他们吗?
……
今天是元宵节,所以到处都是张灯结彩的,好不热闹。
婉婉穿了一件白色的裙装,准备和小翠出去看看这个古代的花灯。
她只是在一些史书,或者小说电视上,看到过这个花灯的,可是却从来没有感受过这个传说中的元宵花灯节。
“小姐,你怎么还是穿白色的?”小翠看着婉婉的一身白色,有些不满。
婉婉睨了她一眼,现在这个丫头可是一点不怕她了。
不过,这正是她要的感觉,大家都是普通的人,何必感觉那么高高在上呢。
“怎么,不好看吗?”她喜欢白色,因为白色是白塔,陪什么东西都好配。
对于穿衣,她没有太多的讲究,越是简单越好。
“不是不好看,只是这个大晚上的白色,有些渗人,小姐,要不咱们换换?”小翠的眼中闪着古灵精怪,现在的她变得比以前活泼的很多。
她才十五六岁,在现代,这个时候的她,还正是一个孩子,在上中学呢。
小翠也不等婉婉答应,直接推着婉婉回了房间。
婉婉就坐在哪里,等着小翠给她打扮。
像当初她刚刚穿越来这个时代的时候,连头发都不会梳理,全是小翠弄的。
这也不能怪她,在现代谁会没事整这么复杂的发型,简单的披在肩上就可以了。
“小姐,这件这件……”小翠从她的衣柜中找了很就,才找到一件粉红色的衣服。
粉红的颜色最适合青春的小女孩儿了,而且小姐的皮肤白皙,穿上粉红色的,就会显色皮肤更加的水润剔透。
婉婉皱了皱眉头,她不喜欢这个颜色,总感觉这个颜色会吞噬她的冷静一般。
“不要这个颜色吧,那个蓝色的不错。”她喜欢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所以还是偏爱冷色调的衣服。
例如蓝色,绿色……
当然最爱的还是白色,白色是无色系的,穿上会让她更加的冷静。
“小姐……”小翠拿着那件粉红色的衣服过来,“小姐,就穿这件吧,你穿上一定很好看。”
“可是……好幼稚!”这是婉婉对于粉红色的评价。
“什么?幼稚?”小翠有些听不懂,茫然的问道。
“算了,就这个吧。”婉婉也不想再说什么,粉红色就粉红色吧,反正她是女人,穿这个颜色也不奇怪。
男人穿这个才是奇怪了去。
不过有些男人穿粉红色的还真是好看,看上去一点都不会显得娘。
例如她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的男主角穿上粉红色的西装,显得很年轻,而且很梦幻,给足了无数妹妹幻想的念头。
当婉婉穿着她觉得别扭的粉红色推开门出去的时候,外面站着一个白衣翩翩的少年。
这人不是谁,正是无双公子沈嘉明。
沈嘉明看了一眼,她不同往日的打扮,居然换上了粉红色,这颜色还真是衬她的肤色。
“沈公子,我们小姐穿这个颜色的衣服好看吗?”小翠见他眼睛都看直了,噗嗤的一下笑了起来,然后轻掩着嘴问道。
某人点了点头,“好看。”
“小姐,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就是好看,你还不喜欢。”
“就你懂,走,逛花灯了。”婉婉睨了小翠一眼,然后提着裙子,就往外面走。
沈嘉明,“你穿这样去逛花灯,不怕遇到歹徒吗?当然要我这样的护花使者一起才行。”
“你也要去?”婉婉扭头问道。
“那当然,这样的日子怎么能少了我呢,元宵节可是古代的爱情节,当然不能一个孤单的过。”说着这个话,眼神灼灼的看着眼前的粉衣女子。
婉婉移开了视线,故意忽略,“那就走吧。”
沈嘉明看着的侧脸,只是淡淡的一笑,他懂她为什么回避,他愿意给她时间。
本来的两人行最后变成四人行,还多了一个别果。
街上的花灯真是多不胜数,让人看着眼花缭乱。
各种动物形状的,还有植物的样式的,如牵牛花,还有蒲公英……
“沈嘉明,你在以前逛过的花灯吗?”婉婉问道,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花灯节,也就是古代的爱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