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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乘洪萍的车回了家,洪萍笑着说怎么不请她上去喝杯茶,大热天的,喝杯自来水也好呀。吴晓尴尬地回复说下次吧,下次请你去吃冰淇淋,那种最好的,好像叫哈根达斯,吃一口就要几块大洋的那种。
吴晓慢悠悠的爬上了楼,时间才下午四点,离吃晚饭还早,何况中午吃了不少,洪萍的厨艺确实很突出。
吴晓忍不住咽了口唾沫,最让他想念的其实还不是红烧肉,是洪萍胸口那对大柚子,雪白嫩滑,单手难握,简直就是极品,比之北川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想到女人的大柚子,吴晓心里就郁气难平,狠狠咒骂了一句王大海。王猪头有那么美丽优雅的洪萍还不够,非要来搅和他的幸福婚姻,现在可好,再过几天,他和妻子也要离婚了,最可怜的还是儿子天天。
吴晓拿出钥匙,打开了自家大门。
只见地板上放满了大包小包的购物袋,妻子刚从超市回来,采购了很多生活用品,顺便给天天买了好吃的零食,还有晚上要吃的小菜。
妻子此时正拎着一个白色小塑料袋,把里面的新鲜基围虾倒出来,养在水斗里。
听到开门声,妻子就知道是吴晓回来了,她人在厨房,连忙跑到客厅,露出无比温柔的笑容招呼道:“小吴哥,你回来了呀,热不热,冰箱里我中午冰了两罐加多宝。”
吴晓还没来得及做出回答,妻子就热情地拿出加多宝,替他打开,送到了面前。
吴晓尴尬地接住,喝了一小口,顿时一股冰爽的水流从上而下,流进了身体,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
妻子满意地笑了,那笑容已经很多年没有在这个家里浮现了,“你先看一会儿电视吧,今天晚饭我来烧,包你满意!”
吴晓盯着妻子的脸蛋,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准确来说,他无法接受妻子突如其来的三百六十度大变样。结婚十年,她何曾烧过一顿饭,哪怕是最简单的早饭也没有过。但是今天的早上,他婚后在家里第一次吃上了现成早饭,现在呢,妻子连晚饭也要包下了。
吴晓知道妻子从小娇生惯养,在大学里就是学校人文学院的院花。每天,多少登徒子整天围着她转,哪怕碰碰她的手,嗅嗅她的香水都是一种巨大的福分。
虽然妻子嫁给他的时候,已经打过一次胎,可能不止一次吧,其它的吴晓也不知道,总之当初老爸老妈是不赞成的,尤其是传统思想极其严重的老爸,一个劲的教育他,说人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万一生不出孩子怎么办,你也知道,打过胎的女人,有一定风险无法再次怀孕。
可是吴晓发了狠,想娶妻子的那份心意,怕是老天爷看了也会感动,老爸老妈见说不动他,便只好妥协。
说实话,老爸老妈当时是不怎么看好儿子的这段婚姻的,吴晓是他们二老亲生的没错,但他们比谁都清楚,吴晓有多大的能耐。儿媳妇那么出挑,人漂亮不说,又喜欢抛头露面,二老便每天替儿子担心。
这种杞人忧天的心理,一直到天天降生那天,总算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迎来了拨云见日的快乐日子。小孙子天天给二老带来了无尽的美满,也让吴晓开始一心一意经营两人的婚姻,每天买菜做饭,洗衣烧水,包括后来的接孩子上下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从不埋怨,也不让妻子操心。
如果不是那天在温情煮意吃了顿饭,他或许仍旧会活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小书店、老家、自己家、东海十八小,四点六线,单调却平静,符合他低调、内敛的性格。
王大海那双贼兮兮的眼睛,让他醋意横生,而手提包里面发现的那个杜蕾斯,则让他疑窦丛生,觉得妻子其实一直在瞒着他做些出格的事情。没想到妻子真的出轨了,想到这,吴晓不禁叹了口气。
妻子见他半天不说话,又无缘无故地叹息,便关心道:“怎么了,是不是冰的温度太低了,那你先搁在玻璃茶几上,等会再喝吧。”
吴晓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他决定了,必须和妻子离婚,他无法容忍妻子背着她偷男人,相信天天也无法接受一个水性杨花的妈妈的吧。
一顿两个人的晚饭,妻子愣是烧了两个多小时,从四点半开始,烧到七点钟才刚刚做好。幸亏中午午饭吃得多,否则吴晓怕是要饿扁肚子了。
妻子一脸歉意,从厨房把一碗碗各种奇形怪样的小菜端了出来,吴晓几次想去帮忙,都被她固执地阻拦了。
“今天呀,所有的家务就让我一个人来做吧,你以前每天都那么辛苦,现在换我吧,好好弥补你。”妻子嘴上说的很真诚。
吴晓没有答应,转移话题道:“有没有跟老妈打过电话,说我们不去吃饭了。”
妻子回答道:“我出门去买菜前,就跟他们说好了,晚上呀,天天不回家,他喜欢住在奶奶家,就让他再多住几天吧。”
吴晓隐隐听出了妻子口中的话外之音,可能是因为和洪萍呆久了,他察言辨色的能力提高了不少。妻子说晚上天天不回家,那是什么意思,他又没问天天,他只是问了有没有跟老妈打声招呼,莫非,晚上妻子还给他安排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