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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号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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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甲四监室的号长是“刘哥”,就是我进号时被只管提出去回来正好给我解围的那位长的很敦实的中年人。.“刘哥”,这是我们几个年龄大一点的人对他的称呼,号里一帮小年轻的就都统称“刘伯”了。

刘哥四十左右的年纪,个头不高,身板宽,显得很壮实。按我们这里的“行当”来说,刘哥和笔者算是同行,都是一笔写不出两个“诈”字来。但刘哥要比本人实惠得多,本人“诈”了一场,得到的 “实惠”不过就是“吃饭不要饭钱,住店不要店钱”的“好处”,而且直到现在才“兑现”。况且还有个 “不得随意‘走动’”的附加条件。而刘号长的实惠比起本人来可大多了,据其自己说:“在我们家搜出了四百万现金。”

刘号长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时该公司为了增加资金,增强实力,苦于没有其它门路,就以高息为回报向社会上“募集”了一部分。最后是一共“募集”了三千多万元。可由于迟迟不见回报,有人就给“报官”了。警方最后查抄了公司,又查抄了公司几位主要负责人的家,在刘号长的家里搜出了四百万现金。刘号长现在在号里不无“怨气”地说:“倒霉就倒霉在这四百万上了,没法说(辩解)呀。”就发生的数额来说,这是大案了,按律主犯当斩。.但现在警方给定的性质是“单位诈骗罪”。这种罪“好”,好就好在这是属于单位犯罪,无法判单位——“非自然人”的死刑。具体到刘号长他们,也就是说刘号长只作为法定代表人对这起案件负责,这样一来,按刘号长自己的说法,“脑袋总算是保住了”。

他们当初在“募集”资金时曾宣传说,其中一部分资金要投资一部大型的电视连续剧,据说是一部有着“国”字号招牌的对海外宣传传统民俗的片子,他们也确实投进去了一部分资金,可这部电视剧后来却无声无息了。刘号长以此对警方辩解过,力图说明自己当初并没有“虚构事实”,可因为他自己也找不到这个连续剧剧组的线索了,以致无法取证,警方当然不能采信。

现在刘号长“进来”了,一次晚上我们一起看电视,正调台时,调到外省的一个电视台正播报省际新闻,对号里人来说这当然没什么意思,手拿遥控器的人一调而过。说时迟,那时快,忽听刘号长大喝一声:“别动。”又一把抢过那人的遥控器,调回到了那新闻节目上。众人无不差异,刘号长什么心思?身在号中,竟还关心起外省的“大好形势”来了?刘号长不管别人惊奇的眼光,自己紧盯着银屏,支楞起耳朵生怕漏掉了上面的一丝一缕。边看还边兴奋地喊着:“快看,快看”。

大家也不知“快看”什么。

只听刘号长又如释重负地说:“我正找它呢。”

原来电视里正播报的新闻,就是刘号长他们投资的那部电视连续剧现已在该省某地开拍了。这下可找着“证据”了,刘号长闻听当然兴奋异常,赶快拿笔把那地名记了下来。对着我们,脸上放着光彩地说,“找管教,赶快要求会见办案警官,让他们取证去。”

穷途末路之际,居然如此“柳暗花明又一村”,虽然从法律上说它还不能完全彻底地解决刘号长的“问题”,但“辩”好了能够解决一部分,少判一年是一年啊。这真是确确实实地喜从天降,刘号长当然喜不自胜、脸上也喜笑颜开的。一人有庆,关键是号长一人有庆,那两天,号里的阳光也比平时灿烂了不少。

刘号长在号里为人方面不错。一般地说,以我在甲四里的际遇,与我在市一所里遇到过的另一位“管号的”相比较而言,在全市一所所有的“管号的”里面,他也应该算是一等一的好人了。尤其特别的是对于笔者,可能毕竟有“同行”这一层关系,再加上其他因素,的确给了方方面面不少的照顾。初进牢房,假如没有这些照顾,就算是没有人“恶搞”,一切只是依“规则”按部就班地肯定行事的话,笔者也得要吃不少苦头,没准也得给号里留下点“典故”之类。初进号能够遇到这样一个宽厚的“领导”,对笔者来说,无疑也是吉星高照、福分非浅了。

在号里待了一段时间以后,我有了一个感觉,感到号里的号长,有时颇像旧时年月偏于一隅的一个“山大王”。列位看,在“硬件方面”,号里因陋就简,本来没有多大的享受可言,可是号长享受的,别人却都看得很神圣,谁也不敢越雷池一步。硬性规定出等级来,以显示出号长的权威。比如,号长们通常坐的那个“宝座”,不过是一个小塑料桶翻过来,上面铺了几条废毛巾,在外面谁媳坐那东西。可到了号里,全号仅此一个,只有号长“大人”的臀部可以享受,即使号长不坐,宁愿它空闲着,其他的人也不敢丝毫染指。再如,号长们睡的铺位,虽然跟大家一样也在板上,但历年流传,就是号门口那块地方,而且绝对保证“居住”面积,谁也不能越雷池一步。

而在人力方面,号里有的是人,号长则尽可能地享受。每天的一举一动都有人伺候,早晨刷牙时,都有人提前把牙膏给挤到牙刷上,至于铺床、叠被、洗衣服更是有专人负责。而且这些活,还都不是一般人能干的。在号里要是没有点“资格”,也不是想伺候号长就能伺候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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