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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熟悉的乌豆叫卖声又悠然飘了进来。.一天的坐板接近结束,晚饭快开吃了。
由于这个看守所接近市井,常有外面的叫卖声传进号里来。其中最准时的就是这位卖乌豆的大爷了。每天下午的差十分五点,“热乌豆,五香的”悠扬的叫卖声必然准时响起,从没有误过分毫。坐板时,人们都背对着墙上的挂表,看不到时间。每天听到这一嗓叫卖声,都松了一口气:“一天又熬过来了。”
平时叫卖声一起,基本上标志这一天的“工作”结束。.而今天,恰在此时却听到管教喊我提讯。这个时间提讯,平时是很少见的。
我来到前厅,上次来过的女检察官已在柜台前等候,说:“不用出来了,你签个字就行了。”又拿起一张纸,对我正色道:“你被退回XX处补充侦查了。知道了吗?”
“知道了”。我答。
“好,签字。”
接过她递过来的一纸“决定”通知,一看,上面写的正是这件事。我签上字,又把那个“以上看过,都对。”这句每次都要写的“铭言”写上。
“回去吧”。检察官接过我递回去的“通知”。
“谢检察官。”
所谓补充侦查,可能就是公诉部门觉得提供的材料还不足以支持赋予的罪名,需要办案部门再补充证据。
那纸决定,没有给我留底。我留意了一下上面的日期:七月二十九日。
我的两次“检提”的时间都有点怪,一次中午、一次傍晚。都不是正常时间,都是利用的“边角碎料”。这说明什么呢?
这是我“到”检察院后的第一次被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一次是一个月。一个月后,该办什么“手续”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