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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那个奸商附体的笑,“你说呢?”
和童简不说话,跟林奸商斗嘴,那简直就是在和爱因斯坦比智商,只恨先天不足,后天怎样弥补都无用!
当然,如果非要说林以枫是奸商,那和童简一定是消协。。.
名义上管着他,实际没啥权利。
两人第一次见面,也是要多狗血有多狗血,就连八点档都比不上他们相遇的鬼斧神工。
用普通人的眼光来看,和童简虽算不上倾国倾城,眉清目秀四字,还是当得起的。
富家千金,海归学历,再加上略高于普通人的智商,于是总有那么一些蜜蜂苍蝇多情种子围绕着她转。她也很高兴,小学的时候就有男生主动给他搬板凳擦桌子干值日,初中的时候也总有一些情窦初开的小男生给她传纸条送她回家,高中各种殷勤更是不胜枚举,大学研究生就去了英国,回来后刚好同学聚会。
同学聚会,说白了,就是互相吹捧炫耀的地方。。.
原本那天她兴致满满,打扮得十分精心,结果一路塞车,最后无奈只能狂奔着赶到了酒店,妆容和发型都乱得不成样子,其实这倒还好,关键是她刚一过旋转门,就看见初恋前男友兼高中三年同桌领着个如花似玉的美女从她身边经过……
想当初,那个男生可是追她追得满校园跑啊!
这也就罢了,关键是,当初和童简提得分手,分手理由还十分恶毒:你皮肤能白点儿吗?你能再瘦点儿吗?我不想每次和你走一起,都被人说是遛猩猩……
那男生当时就词穷了,脸都憋红了才憋出一个字。
这个字十分博大精深,可以表达各种难以确切表达的情绪,由两个口组成,意思很简单,太阳……
那时候的和童简既豪爽又脑残,听罢男生的话,手插进口袋,轻蔑地瞧了对方一眼:找你妈去!
可见,女大十八变这句话还是没错的。想当初那么抽风的一个小萝莉,如今也能成为一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杀得了木马打得过流氓的新一代强悍御姐,让我们也着实感叹时光如梭岁月如歌……
言归正传。
和童简看见前男友如此雄纠纠气昂昂地领着女友从她身边走过,然后笑了一下,想着这么多年,应该没人会记得当初她的毒蛇。
但是她错了。
那个男生立马堵在了她的眼前,皮笑肉不笑:“和童简?怎么这么多年过去,你混的连猩猩都没得遛啦?”
如果和童简能坐着时光机再重生一次,她提分手的时候一定不会这么毒蛇。不过,眼下的面子很重要,面对前男友的挑战,和童简也挤出一个比阳光灿烂的笑容,然后用甜美近乎腻人的声线道:“哎呀,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老公……”
那男生一脸看好戏的神情等着和童简的下文,这时候就听得一个沉稳好听的声音,在叫她:“和童简?”
她一转头,就看见一个年轻男子,眉目沉静,长身玉立。当时酒店的水晶灯太好,璀璨地笼下来,只让他周身都像带着潋滟光芒,侧脸的线条简直就是完美,长长的睫毛在眼角打下一小阴影,嘴角一丝笑容越发明晰,暖黄的光线中,更是衬得他浅笑温和。
她当时都有点痴了。
不过随即就想到自己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立刻把他拉来江湖救急,对着险些小人得志的前男友就挺直了胸膛,“我老公!”
这家伙还挺上道,微微点头,伸出手:“你好,我是林以枫。”
对方愣了愣,瞅着面前的男子,便知道自己在气势上输了三分,可还不死心,“我说呢,当年你嫌我黑,原来你就喜欢这样吃软饭的小白脸啊。”
和童简气得冒烟,一时之间竟不知道怎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