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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你已经够美了,别磨蹭了,我眼睛都快被你晃花了。”应小可叫苦不迭。
陶乐换了新买的连衣裙,长风衣,翻出双很久不穿的牛皮小高跟,在宿舍里哒哒哒哒地跑来跑去,对应小可的抱怨充耳不闻,还问应小可,“要是围个围巾会不会更有英伦范儿?”
应小可一脸“你真是够了”的表情,受不了地说:“现在天气不冷,还没到围围巾的时候,再说了,你不过是去见条狗,至于这么打扮吗?难道萨摩耶会夸你漂亮?”
陶乐一边照镜子一边小声嘀咕:“萨摩耶不会,但是阿珩会。”
应小可翻个白眼:“放心好了,陆美人被猪油蒙了心窍,你就是穿得像乞丐,他都会觉得全天下你最漂亮。”陶乐笑嘻嘻地说:“这话我爱听。”
陶乐桌上的手机震动起来,熟悉的音乐渐渐流淌,应小可凑过去看了一眼,“乐乐,陆美人打电话来了,你快点。”
陶乐正对着镜子搽唇彩,闻言对应小可喊道:“帮我接下,说我很快就到。”
应小可帮她接了电话,陶乐七手八脚地收拾好包,又最后照了下镜子,才急匆匆奔出宿舍。
应小可对着陶乐的背影用力点了点,“女人,你的名字叫麻烦。”
***
陶乐本以为陆之珩会在校门口等她,谁知道出了宿舍楼就看到他,他刚下班,穿着衬衫西裤,衣冠楚楚的模样,在满地汗衫大裤衩的学校招眼无比,走过的女生无不多看两眼。
陶乐心中涌出一股自豪感和满足感,无论陆之珩多优秀,无论有多少人觊觎他,他都是她的,她快步走过去,揽住他的胳膊,亲热地说:“阿珩,你怎么进来等我了?”陆之珩一般在校门口等她。
陆之珩笑了一下,没有回答,明明是在看陶乐,表情却透着股迷惘,仿佛在透过陶乐看别的什么。
“阿珩?”陶乐看他情绪不高的样子,关切晃了晃他的胳膊,“你怎么了?”
“几年前,我来过你们学校一次,就在这个宿舍楼下,你在空间里说过你们宿舍阳台上放着一盆鸭脚木,当时我就抬头仔细看,哪个宿舍的阳台上摆着一盆鸭脚木,我的乐乐住在哪一间。”陆之珩半眯着眼,仿佛陷在回忆里,眼神幽远。
陶乐觉得有些奇怪,更多的还是不安,“阿珩,你什么时候来的?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
陆之珩回想当时看到的画面,再低头看看娇娇俏俏依偎在自己身边的陶乐,强迫自己甩掉那些负面情绪,低头吻了吻陶乐的头发,用力揽住陶乐的肩向外走去。
“阿珩,你还没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来我学校的呢。”
“当时为什么不找我?”陶乐喋喋不休地追问,“我都不知道你来过S大……”
当时的陆之珩半身陷在泥淖里,听闻陶乐变成别人的女朋友简直晴空霹雳,千里迢迢赶来S大,也不知道是为了一个希望还是绝望,跟现在的明亮生活比,当时真是恍如隔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