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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你日思夜想之日便在党项,便是身边已有他人又如何?你日思夜想,念念不忘几年,难不成就这样拱手相让了?”这声音雄浑低沉,带着一股逼人的气势。.陶素听的清楚,这声音曾给她留下过很深的印象。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位生来英俊却有着不怒自威气势的党项太子,旭邪。
哈日珠拉住陶素,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找到一个隐蔽的角落,蹲下,并示意陶素跟着。陶素会意,蹑手蹑脚的跟上前去。轻轻将群袍拉起,也跟着哈日珠蹲了下去。没头没尾的开始偷听毡帐内的对话。
旭邪的声音停下来过了好一会儿,方才听见一个优雅从容的声音响起。“那人早已将我忘却,我如何还要去自找烦恼?对着这雕塑了此残生,倒也不失为一件乐事。”
“你说的那是什么混账话?!”旭邪大怒,声音激昂,伴随着瓷器破碎的声音传出来。
陶素神色一凛,心中惋惜一上好瓷器的辞世。
“大哥瞧不出他们夫妻甚为恩爱吗?既是如此,我何必出现,扰乱了他们原本的生活。”那优雅的声音带着几分落寞之意,可却听起来并不悲凉。
那声音带给人如沐春风般的感觉,想来那人也是让人极为舒服的。同这些党项蛮夷怕是有许多不同。
“堂堂党项王子,竟是这般窝囊!”旭邪继续怒吼,听得见手掌怒击桌案的声音。“你先同那人相识,又对厮一往情深,如今做什么拱手相让,给了旁人?他们便是再恩爱又如何?我绝不准许你,对着这么一个雕刻的并不像的雕塑了此残生。要么得到,要么毁掉!”
旭邪的霸道和蛮横,陶素虽早有耳闻,却不知竟是如此极致而乖张。她的手忍不住紧握住了哈日珠的手,掌心里渐渐渗出汗来。
哈日珠转头微微一笑,声音细弱蚊声,道,“大哥素来喜欢放狠话,可若真做起来却不及从不爱多言语的三哥一半。”
陶素微微拧了眉头,党项汗王的三哥儿子倒是特点鲜明,大王子暴躁易怒,却颇为仁慈,二王子温文尔雅,却心机极深,三王子冷面无情,做事狠辣果决。敌人似乎很强大。
哈日珠似乎还想对陶素说些生么,却又听到二王子道,“喜欢一个人难道就为了得到?得不到难道就要毁掉吗?大哥心中所谓喜欢难道就是这般狭隘?”
“嗯哼。.”旭邪很是傲慢的哼了一声,扬声道,“我没有你那么豁达的思想,更没读过蛮子的书。什么孔雀,蟒蛇的言论在我眼里都是狗屁。我只信奉一条,弱肉强食!生存只有一条法则,就是要不停的让自己变得更加强悍。我所喜欢的必须为我所有,我所得不到的,必须亲手毁灭。”
“那你便是这般吧,到死的那日你会发现自己活的是多么了无生趣。”一声长长的叹息过后,是一阵疾驰有度的脚步声。有人掀了帐帘走了出来。
一袭白衣,在月光之下勾勒出极其唯美的背影。陶素皱着眉,呆呆的望着那远去的背影,耳边还喧嚣着大王子恼羞成怒的吼声。
那背影,好生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
正百般思索,却见哈日珠轻拉了拉她的手臂,道,“那人是我二哥,旭衡。我父汗素来对中原文化敬仰万分,所以在二哥七岁那年便将他送往中原求学。如今学成归来,本想着能带来些先进文化,却不料他十足的学成了呆子。一点党项人的血性都没有。你们大秦好男风,他什么不学,偏将这个学的淋漓尽致。”
“他就是你那个痴痴喜欢一个男子五年的二哥?”陶素挑了挑眉毛,仔细思索了一下方才兄弟俩的对话,突然觉得有些不妙。似乎有男人要跟她抢男人了。
哈日珠哈哈一笑,面部表情十分僵硬,显而易见的尴尬汇集在眉宇之间。“我见过二哥房里那尊雕像,男生女相,十分俊俏。若是我能碰见那位大秦公子,怕是能传出一段佳话,也可让我党项和大秦就此结秦晋之好,可惜了,造化弄人,那人谁的心不好偷,偏偏偷了我那二哥的。”
男生女相,十分俊美。这一行人中,除了李瑾之还能有谁。
陶素挑了挑眉毛,不置可否。“说来也是,想必若是哈日珠你认识了瑾之,今日的安王妃怕也不会是我呢。”
“我可不喜欢他。”哈日珠毫不避讳的笑着拉起了陶素的手,“我喜欢驰骋沙场的英雄!”
陶素就这哈日珠的拉拽起身,却发现脚麻的根本动弹不得。因笑的厉害而直不起的腰也酸的厉害,便拉着哈日珠,道,“今日怕是要耽搁一段时间才能见你的朋友了,瞧,我的腿和腰都不大想要见她们呢。”
哈日珠眨了眨眼睛,对于陶素这蹩脚又绕嘴的话半天才思量明白,笑道,“你们中原人说话真费劲。”
陶素郑重的点了点头,“我算是比较直截了当的了。”
想想那些贵妃命妇,哪一个说话不是七拐八拐,直绕的人脑仁生疼。
李瑾之被酒灌的迷迷糊糊,转头想要找陶素求救。那厮喝酒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别说是这些九品不怎么样的党项人,就是素以酒量文明的蒙古人也不见得是她的对手。
陶素曾在那达慕大会上,一个人单枪匹马拼酒撂倒了蒙古八个亲王,三个世子,自此威名远扬。李瑾之那年十七岁,足足羡慕崇拜了有大半年。并且时不时的还要拉着比自己更废柴几分的堂兄弟们拼酒,每一次都喝的烂醉如泥,害得太皇太后成日头吩咐人准备醒酒汤,一碗一碗的灌给他喝。
可饶是再如何锻炼都不如人家天生异秉来的厉害,最后因身子骨略有一些吃不消,李瑾之只能作罢。从此安安静静的做个小小的崇拜者,再也不妄图能够达到偶像的水平。
正想着要酒鬼媳妇来拉拉风,却不料左右巡视几番都未曾见到她的身影。李瑾之有些着急,笑着挡开依然不肯放过他的党项贵族年轻男子们。起身越过人群,准备去寻找陶素。
“王爷这是要去哪里?”娇媚柔软的声音,合着阵阵扑鼻香味传来。李瑾之转头,正瞧见方才献舞的红衣女子。火光照耀之下,那动人的容颜美的异常迷人。党项女子身姿修长,轮廓健美,带着一股噬魂销骨的媚态。
李瑾之觉得自己的呼吸有片刻的停顿,强行安耐住心中的悸动和不安,“姑娘可曾看见我的王妃?”
那美人嘴角轻轻一扬,只是浅浅的微笑,竟带出了风情万种的姿态来,“方才我瞧见哈日珠带着王妃去了那边,想来是去了二王子的毡帐。”
李瑾之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微微蹙了眉头,“二王子?”
一个据说喜欢男人的男人,神秘又非常有能力。陶素见他做什么?李瑾之微微的感到了不安和彷徨。转身便要去寻人,却被美人轻轻的拉扯住。
“王爷,何必亲去?打发人去传话就好,这晚宴之上还有好多好玩的东西您未曾瞧见呢。和不同我一同去看看?”
男人不会拒绝任何一个样貌不错的女人,即便是明明知道会有危险。李瑾之虽不是寻常的好色之徒,可却也实在好奇这**裸的勾引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玄机。
“那便有劳姑娘了。”他松松的抱了抱拳头,略一施礼,便跟着那红衣美人走了。
陶素跟着哈日珠走了好原的路,放才到了她的毡帐。
“你怎么住的这么偏僻?”陶素忍不住问出了声。
哈日珠的毡帐在整个营镇的最边缘地区,没有重兵把守,更没有守门侍卫,似乎连下人都很少。
哈日珠不以为意的扯了扯嘴角,笑的很自然。“我不是父汗的掌上明珠,自然也不用住在父汗身边。更不用学很难的舞蹈,不用懂什么是万种风情。”
陶素总觉得哈日珠的语气酸溜溜的,可抬头看着她清澈的双眸,却又觉得是自己想的太多了。
“那位红衣舞娘,也是贵国公主吗?”陶素今天的问题似乎有些多,问完之后,方才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唐突了。本有些尴尬和不知所措,可哈日珠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她伸手掀了帘帐,大大咧咧道,“她是我姐姐。是已过世的大夫人留下的独女。有一个很美丽的中原名字,丹凤。”
“丹凤?”陶素挑了挑眉毛,不自觉的重复一句。“大夫人是中原人吗?”
“嗯。”哈日珠点点头,“据说是为很美的女人。你瞧我姐姐的样貌就知道了。姐姐虽酷似大夫人,可眉宇间却有几分父汗的样子,据说那位夫人要比姐姐美上十倍。的的确确是可倾城美人。小时候我常常想,父汗为什么不喜欢母亲,长大后知道了大夫人的故事,倒也懂了几分。你见过这世间最美的花儿以后,便是给你整个花园你也不大会在意了吧。”
“嗯,也许吧。”陶素点了点头,又忍不住反驳道,“不过,我倒觉得珍惜眼前的比较重要。纵然那朵花再美又如何,还不是凋谢了,与其悼念和惋惜,不如好好打点正在开方的花儿,别等到她们也枯萎的时候方才知道后悔。”
“没错,人总是这样,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哈日珠用力点了点头。“比如父汗现在,其实也是无比思念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