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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墨作为年龄最小的弟弟,对自家各位哥哥一向都表现得尊敬谦卑,甚少会提出割爱的请求,如今说出此话,可见他对安天晓的诗也是有着特别的钟爱。
白煜不让步:“七弟,孝子应当多欣赏措辞甜美的诗词,相思之苦不合适。”
白墨反击:“四哥,我情有独钟,你为人博爱,就别跟我争啦。”
“七弟,博爱之中也总有最爱,成全四哥可好?”
“四哥,你又忍心叫小弟我伤心?”
……
兄弟俩你一言我一语,听起来像戏言,但始终互不相让,言语间让人不禁联想,他们争的不是诗,而是写诗的人。
虽然七皇子还年轻,仍缺乏一些成年男子的硬朗气息,在少女们看来或许不是情郎人选,但也算得上是一道亮丽的风景,这样一件美好的事物被人占了去,闺秀们的心情更失落到了极点,眼神已经升级到恶毒的阶段。
虽然安天晓也讨厌着那些神憎鬼厌的嘴脸,但她上来比赛绝对不是为了拉仇恨的,此刻周遭的目光已经够精彩了,再这样下去,说不定会被当场啃得骨头也不剩。
她重重的咳了两声,打断了两位美男的对话:“四殿下、七殿下,承蒙两位殿下的赏识,民女受宠若惊,但,两位殿下讨论的是我的诗?”
白煜眼角斜飞:“正是,如何?”
“民女何等身份,要劳两位殿下讨论民女这首诗的去向,实在不该。不如这样吧,此等伤神费心的问题就由民女来处理,两位殿下觉得可好?”安天晓笑得温柔,以婉转谦卑的姿态表达了“我的诗该我做主”的个性想法。
白墨呆了一瞬,大概是没料到区区一个婢女会用这般方式索取主动权,心中暗暗赞好,便不自禁的颔首表示同意。
若不同意,便显得有些不近人情兼不讲道理了,毕竟,诗是安天晓的,该尊重作者意愿。
其余皇子也用欣赏的目光投向安天晓,在白墨表态同意之后又忍不住瞥了白煜一眼,内心都不约而同的冒出了一样的想法——老四纵横百花丛,没有女子在他面前能不失自我,看来这次是遇上对手了。
安天晓与白煜视线对上,一人保持淡定姿容,一人越发意味难测。
她眉眼弯弯:四殿下,快同意吧?
他唇角微勾:你想把诗给七弟?
她轻哼一声:反正就不给你。
他笑意微凉:好,好,你好——
白煜连点了三下头,表示很很很同意。
安天晓侧头想了想,道:“民女再三思量,此诗实在出不得场面,还是自留好了。”
静了静后……
“既然姑娘打算自留,那本王就不勉强了。”白四爷居然爽快的放弃,实在不像他风格,安天晓本以为他不会轻易罢休。
白四爷随即又转头对他的七弟道:“想必七弟也一样不会强人所难的,是吧?”
白七少只好无奈颔首,虽然他的神色告诉大家他是百般的不愿,但若他不颔首同意,岂不是成了强人所难的霸道皇子?这可跟他一贯的亲民形象不相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