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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去上学了,白天把家里收拾好后,就换了鞋出门买菜。下了楼,他从楼梯道里推出自己的单车,骑着车乘着轻风,穿过热闹的街道,悠闲的去买菜。
今年是大四实习期,他还在犹豫要不要去找工作,毕竟他没有工作经验,多结识一下社会总是好的,至少比书上看到的更真实,更有感悟,方便他写作。他从小喜欢看各方面的书籍,遇到什么事也会反思醒悟,因此写过许多散文。
身为班长,他每次写的作文也是深得老师喜欢,还在课堂上被老师当众念过几篇。也有两篇作文登上过学校校报刊。
不过,这之前他都没意识到什么,他只是坚持让自己各方面优秀,做一个出色的儿子让妈妈骄傲。他不想让妈妈为他受的苦白受。
有一年搬家缺钱,妈妈好久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妹妹也老是感冒生病,他们都没有认识能借钱的,后来还是他找同学借的周转过来。从那时起,他才深刻明白钱的重要性,如果没有钱,他们一家人会马上饿死。
当时读高三的他想过放弃学业,出去挣钱做苦力洗碗也好,总之靠自己的双手养活妈妈和妹妹。
但是他也知道妈妈一直对他期望很高,如果他真的把放弃学业的事说出来,妈妈宁死也不会答应。因此,他就一直想找个合适的方法找机会和妈妈说。也是在那时候,他无意看到杂志上的征稿启示,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把自己以前写的散文投了过去。没想到过不久,收到回信,还得到两百块的稿费。
得到第一笔钱,让他尝到甜头。才写了两千多个字,就能轻易赚两百块钱,赚钱多容易啊。从那以后,他就找班里同学借最新一期的杂志,看到有需要投稿的就马上构思写出来后寄出去投稿。
并非每一篇稿子投出去后都有收获,很多都石沉大海,但是一个月只要有三篇文章收到稿费他就很高兴了。
上大学后,他就有更多时间看书学习写作了。他渐渐发现,情感方面这一类的很吃香,也曾站在女性的角度写过几篇爱情故事。大二的时候被一家杂志邀请成为他们情感专栏的写手,每一期杂志,他交一篇社会情感文,并充当心理导师回答读者提出的情感问题。
这个专栏他持续写了一年之久,在这中间,他交到几个文学上的朋友,大家从没见过面,只是在网上聊天。有一个朋友是网络写手,年收入居然上百万。不用说,他听到钱就心动了。开始苦心钻研网络小说,用了整整一年时间,找了个出名的网站,注册笔名,发表了自己第一本网络小说。
他一直坚信,只要有付出就会有回报。可是他整整写了五十万字,却只有三个人看。那时候他的状态特别不好,觉得自己太天真了,别人能吃这碗饭,他不一定能。而且五十万字,要付出很多心血,呕心沥血的构思就算了,还要坐在电脑前一动不动的把心里的故事情节敲打出来。
有时候因为一个词用不准还去翻词典。
五十万字时,他想放弃,没人看,网站也没编辑理他,合约是签了,可是好像没人管。但他的故事大纲都写了,计划写三百万字的,五十万突然不写了,就相当于扼杀了一个成长孩子的生命。
他舍不得,他的人生里也没有半途而废。于是他坚持写下去,在心里默默决定,等这个故事完结,他就不写网络小说了,有时间还是出去找工作好。
他每天坚持更新,也不敢去看人流量收藏什么的,怕会受到打击写不下去。等到他写一百五十万字时,才发现小说的收藏者已经到达一千了。
没多久,编辑找了他,问他打算写多少字。他说出自己的计划,然后他的小说登上网站首页,他激动的一天一夜没睡着,收藏一夜涨到三千,他的书很快上架,能正式有收入了。
他一直写,网站也一直给他推荐的机会,所以看小说的人数也一直在增加。原本计划写三百万字的,可因为读者的支持,他跟打了鸡血似的,硬生生写了六百万字。当时小说结束时,他感觉到自己好像完成了人生的大事。
再开始第二部作品时,他比开始更淡定成熟有经验,因为有了许多同行,他也知道写什么方面的更吃香更有订阅保障。
他之所以没去找工作,是因为他在小说这方面,已经混到靠它买房没问题了。但他还是觉得写小说不是个很稳的工作,毕竟网络是虚幻的。要想有所作为,不能一辈子做这个。
可他又不知道找什么方面的工作,而且他担心工作的地方太远,他没时间照顾妹妹。他打算时等一段时间后,在网上开个店之类的,但他没有社会经验,会的也只是纸上谈兵,所以这件事一直耽搁着没行动。
买菜回来的路上,有人在发宣传单,也往他的前面的车篓里发了一张。过马路等红绿灯时,他无聊随手把车篓的宣传单拿起看了看。原来是某公司与电视台一起合办的大型益智节目,上面写了节目的种种规则,以及报名方式。
吸引他的是,比赛冠军获得的奖励,全家马尔代夫十日游,双开门大冰箱,滚筒洗衣机,苹果IPAD,后面几个他不再乎,他只中意前面那个马尔代夫十日游。
小雪每次看电视在电视上看到海,都吵吵着想去看海,没看过海。妈妈累了这么多年,也没能好好休息放松一下。他想,如果他能在这个比赛走到最后,那么,这个礼物对他们全家来说,一定是个惊喜。
对面的红灯变绿又变红,他双脚踩在脚踏车上,单手撑着车把,手拿宣传单犹豫着。然后对面再次亮起绿灯时,他却调了头,他已经在心里记下了报名地址,决定凑个热闹。就算不为得奖,就当学习好了。
遇到一个他不会的问题,都是他日后的一种收获不是吗?
比赛先要经过海选,留下一千名额,再两两PK留下一百个名额。一个星期比赛一次,白天很轻松的打败众多对手,走到最后十强。
最后十强是电视台现场直播的,白天没有把握赢,又想得到冠军之后给妹妹一个惊喜,所以没告诉白雪他参加比赛这回事。
白雪上学一个星期后,学校里有个人物被传的沸沸扬扬,虽然她没见过,但周边的女生,不管是她们班还是别的班,一提到这个“风王子”就激动的尖叫,说他很帅很帅,简直是漫画里走出来的塞巴斯钦。
白雪不看漫画,也不知道这个塞巴斯钦是个什么人物,反正她就觉得女生们一提起“风王子”就不正常了,只有她和她的同桌范离离还是正常的。
因为离离从没在她面前说过什么风王子很帅之类的话。
有天体育课吧,大家正挺直身体站好,白雪听到左边的女生小声兴奋的说,
“快看,天啊,风王子来了!”
一个传一个,很快所有女生头都朝左边扭去,体育老师都控制不住这种场面。白雪自然的也跟着望了过去,只这一眼,她就心跳的砰砰厉害。
因为,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帅这么有气场的男生,走路的姿势,淡漠的表情,那样迷人那样自然,就好像他的一举一动都是艺术画里展现出来的那么美。
那天,她记住了风王子的长相,也记住了自己砰砰的心跳声,从此后,她也和众多女生一样,成了风王子的粉丝。
风王子的粉丝还分了好几派,一个不小心就会得罪人,然后被群殴,所以白雪不敢对别人说她喜欢风王子的事,只能小声跟离离说。
可离离对风王子一点儿都感兴趣,她的心里只有白天。白雪不知道这回事,见每次提到风王子,离离都表情淡淡的,只以为离离没见过风王子,所以才能这么淡定。
白雪绝对相信,这世上但凡见过风王子的女生,都会被他迷的无法自拔,他天生就有一股魔力。
她的好同桌离离也不会例外的,别问她为什么,因为离离也是女生啊。都说了,所有见过风王子的女生都会为他痴迷的。她绝对绝对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