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但……但是我得问过人家。”怎么可以私自决定呢。
“那你去问。”
“喔,那我问好再跟你说。”“现在问啊!”林爸催促。
“我、我现在要去洗澡。”林慕慕指着床上已经拿出来的换洗衣服。
“晚点洗不会怎样的。”林爸催促,“快打。”
林慕慕逼不得已拿起手机,怎料一滑开解锁,艾伦的讯息同时传入,显现在画面上。
眼尖的林爸看见了,并念出上头的句子,“亲爱的,不见不散。”
林慕慕听了,一阵鸡皮疙瘩猛地窜起。
听见“亲爱的”三个字,一股莫名的嫌恶涌上心口。
“这是你男朋友?”林父指着手机问道。
“不是啦,那是一个朋友,约星期日晚上要吃饭的啦!”
“不是你的男朋友,他干嘛叫你亲爱的?”林爸可不喜欢女儿脚踏两条船,那太没水准了。
“乱喊的啦!”懒得解释的她只想把父亲打发掉,“我明天再问啦,都这么晚了,说不定他已经睡了。”
“女朋友打电话过去,就算睡着也要接啊。”不然当什么男朋友?
“不是这样的吧?”哪门子的道理?
“当然是这样的!”林爸理直气壮道,“当年我追你妈,就算我三更半夜在睡觉,她要吃盐酥鸡我也立刻起床去买。”
“爸,你太猛了!”她不得不对爸爸竖起大拇指。
“找老公要找像你爸这种疼老婆的。”他催促,“快打,不接就让他出局。”
林慕慕叹了口气,认命打了电话。
她其实晓得阳岱笙这个时间尚未睡觉。为什么会知道呢,因为他睡前一定会传讯息来道晚安,而且她一定得回,否则隔日必定被钉得满头包。
电话没一会就接通,欢欣鼓舞的“喂”传入耳中,再耳背的人都听得出来他很开心接到电话,只有想着要怎么跟他解释父亲要他过来吃饭一事而烦恼的林慕慕未听出来。
把人叫来吃饭,不就好像真的承认两人的关系了?
但她说穿了,不过是个替代品吧?
人家喜欢的是姐姐的说……
“那个……我爸喔,问你星期天有没有空,要跟你吃饭。”林慕慕问得有些支吾。
“好。”
“好?”他会不会答应得太快了?
“几点?”
“中午吧……”
“那我中午过来接你跟你爸妈。”
“我妈那天可能要上班。”母亲的班表每隔一阵子会调动,所以时间不定,都得再经过确认。
“那就接你跟你爸。你姐会一起去吗?”一听到他提到姐姐,林慕慕心口酸度立刻跃到与胃酸同等级。
果然啊果然,他在意的人是姐姐。
“我姐在宜兰,她下个月才会回来。”他又不是不知道,明知故问嘛。
“喔。”太好了,他就不想见到林昕昕,她太聪明了,让他在她面前有无所遁形之感。
林慕慕很努力的想要分析他的语气有没有任何失望之意,但短短的一声“喔”实在听不太出来。
“你爸有什么不吃的?”他拿出笔记本。
“我问一下……”
“你竟然不知道你爸有什么不吃的?你这样还是人家的女儿吗?”他十分不以为然。
“那难道你就知道你爸什么东西不吃吗?”最好他都很清楚啦!
“我爸不吃青椒跟芹菜,我妈不吃海鲜,我妹不吃萝卜、姜、葱、苦瓜、廿加子!”哇赛,他会不会记得太清楚了?
“不过你不用记,他们都不在了。”而他什么都吃。
“呃……”他突然丢出这句话,气氛骤变,让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所以你爸到底不吃啥?”
“爸,他问你什么不吃?”林慕慕转头问父亲。
“我什么都吃啊,不挑食的。”林爸笑嘻嘻回道。
“我爸他……”
“我听到了,星期日就由我来安排,我会开车去接你们。”不挑食最好。
“喔,好,谢谢。”
“时间差不多了,我要睡了,晚安。”一听到他说晚安,林慕慕注意了一下时间,果然是十二点了。
这人作息一向正常,比闹钟还准时。
“嗯,晚安。”挂了电话,林慕慕对父亲道,“他说他星期日中午会来接我们,还说他会安排好的。”
“所以细节就不跟你交代了。”林爸问。
“对、对啊……”老爸会不会觉得他这点太鸭霸啊?她也是这么觉得,不过她不太敢有意见就是了。
“那不错。”林爸满意点头。
“不错?!”都不过问她意见,叫不错?
“对啊,你从小到大都不太有主见,就连你现在做纸黏土生意,也是你姐推波助澜才开始的不是?你从小就对人际关系困扰,在外头上班对你来说很痛苦,却又不敢提,要不是你姐发现,曾游说你转职当soho,让你心里有个依靠,要不你被公司裁员时,说不定已经得忧郁症自杀了。”
“也没这么严重吧……”还自杀例。
“所以有主见、有魄力的男人当你的男朋友,真是选对人了。”林爸满意点头。这才叫互补啊。
“爸,你还没见到他耶!”这样就觉得他不错?连贿赂的饭都还没吃到,会不会太随便了?
“你姐说他不错啦!可以托付的。”原来姐跟爸已经暗通声息了,而且还强力推荐?
该不会其实郎有情妹有意吧?
“好了,你去洗澡吧,我先去看个电视。”说完,林爸就朝客厅走去。
林慕慕回到床前拿起干净衣服,不知为何,心情倏地沉重了起来。
第9章(1)
星期日中午十一点四十五分,阳岱笙准时出现在林家大门口,还开了一台内部空间宽敞舒适的休旅车,载送林家长辈。
听说要跟女儿“男朋友”吃饭,这个月开始轮日班的林妈不惜请了两个小时假,就是要见上这一面。
餐厅订位三人或四人都是一样的桌子,丝毫不造成困扰,只有林慕慕因为老妈也出现来搅和而脑袋发昏。
在餐桌上,阳岱笙的表现可说是可圈可点,他非常尽责的扮好“女婿”角色,所有事情都打点好好,而且讲话十分客气有礼,让林家两老赞不绝口,只有林慕慕觉得他是不是有人格分裂。
还是,他就只坏脾气给她看?
中途,林家两老一起去厕所,林慕慕偷问阳岱笙,“你跟我爸妈讲话好客气。”一点都不像你。
当然,心中腹诽的那一句,她聪明的没说出来。
“他们是你的家人,当然要客气相待。”阳岱笙斜眼睨她,“难道你跟长辈说话都很不礼貌?”
“我才没有。”她瘪了瘪嘴,“因为你对我……连对我姐也没那么客气啊。”
不过对姐姐还是比对她还要有礼些就是了。
“你姐跟我同辈,年纪还比我小,虽然依辈分我还是得叫她姐姐,但不需要那么拘谨。”依辈分得叫她的姐姐为“姐姐”?
他该不会过个几天就叫她爸妈“岳父”、“岳母”了吧?
用过午餐,阳岱笙还很巴结的送林妈回医院上班,让林妈对他更是赞不绝口。途中,林爸说家里的灯坏了,想去大卖场买些材料,阳岱笙更是二话不说自动担起司机兼水电工之职。
见阳岱笙在马梯上展露健壮的二头肌,姿势一百分的拆换墙上的日光灯,扶着马梯的林爸悄声对林慕慕说,“我从小看你什么都不行,没想到你还是有看男人眼光的。”
林慕慕傻愣的嘴角抽搐。
怎么连老爸也这么说啊?
为什么大家都觉得他们两个很匹配,难道就是因为他补足了她的弱点?
好吧,这样说的确也没错,深思之下,阳岱笙的果断与决绝弥补了她容易举棋不定的部分,她本来就不喜欢用大脑,跟着他,脑袋完全放一边,其实还挺轻松的。
可是配不配跟喜不喜欢是两回事,人家比较喜欢与他性子相近的姐姐,她不过是长得相似的第二选择罢了。
“你们如果结婚,我就有个好儿子了。”想到一些烦琐事会有个“乖儿子”去发落,林爸都要欣喜的眼眶含泪了。
家里就只有他一个男人,大女儿远嫁到宜兰,那大女婿基本上是没啥帮助的,可这个“二女婿”人就住在三条街外,以后他就不用胆战心惊的爬上爬下,且“二女婿”身材这么粗勇,粗重活儿就可以全部交给他来包办,况且这人做事还有条有理,跟迷糊的二女儿形成良好互补,这真是天掉下来的礼物,打灯笼都寻不着的好女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