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架 登录注册
闪婚娇妻二十四 > 闪婚娇妻二十四最新目录

第218章 躲命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惩罚者开始杀人了,就意味着他们杀的人极有可能本就是该杀之人。

就算警方事后调查后,确定不了调查的方向,不知道凶手是无差别杀人,还是针对某个特定目标布置的杀局,其他人只是遭受了池鱼之殃。

可顾叶二人却明白,与XX博爱精神病院院长在一起同时被枪杀的人可能就是这个罪恶组织中的一些重要人物。

他们在一个隐秘的地方聚会,可能本就是在一起交换相关的信息,结果却被惩罚者一窝端了。

刚才电视上被杀的那个成功人士先前逃过了一劫,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惩罚的噩运。

惩罚者的原则一向是除恶务尽。

“我的直觉告诉我,此次惩罚者派到华夏,杀了精神病院院长这些人的惩罚者一定是一个黄种人甚至他本身就是华夏人或者华裔。”

叶红鱼凑在顾惜朝身边,边看资料边道。

华夏人对新奇的东西历来有围观的传统,虽说已经开放这么多年,华夏大多数经济发达城市见到一两个白人或者黑人很正常。

但物以稀为贵,同样适用在这一方面,就算现在街道上看到白人黑人什么的已经不奇怪,但如果真有个白人黑人出现在人民群众的视线中的话,同样会引来更多的关注。

“不错,还有呢?”顾惜朝将身边的娇妻往他怀中压了压,他过往参与过许多惊险刺激的案子,这件案子并不是难度最大的,所以,他的神情很是平淡,目光更多的投注在自家娇妻的脸上。

“刚才电视直播中,那个成功人士是被枪杀的,枪杀之后,在场的人愣怔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就说明凶手并不是近距离射击的,远距离射击必然要使用专业的狙击枪。

众所周知,咱们国家是一个禁枪国,就算存在民间的一些枪支,大多是警方遗失的一些普通枪支,还有那些民间工艺爱好者自己制作的一些枪支。

这些枪支的威力都是有限的,根本与狙击枪不搭边,我们还可以从枪支的来源查起。”

叶红鱼有些叹息般地道。

相信世界上许多人对惩罚者这个组织的心态都是很复杂的,一方面,它的存在的确从某种意义上惩治了一些罪恶,但另一方面,它如果继续激进下去后,会不会像一个失去控制的汽车一样,造成更多的负面影响。

“针对这种情况,我会像调查人组织以及国际刑一警提交相关的调查报告的。提醒他们留意这一点,并建议他们联系惩罚者组织的首脑,让他进行必要的约束行动。”

话音刚落,白子卿的电话打来了。

前面既然说了,在华夏,像狙击枪这种东西根本不是随意能够搞到的,那么,这个枪支必然是通过某种方式进入T省的。

走私就成了其中最可疑的渠道。

作为国际黑商亚洲区的负责人,白子卿对外只有一个代号,一向都是神龙见尾不见首的那种。

不过,一旦顾惜朝这个好基友召唤,他会马上展开调查,目前,基本可以确定,在三天前,有一套可以组装成狙击枪通过国际黑市的另一条途径到达了T省。

但由于先前与那个贩卖器官有关的组织人员可能都死在了这个薛亮的枪下,就算还有漏网之鱼,但包括精神病院院长在内的这些人都死了。

警方也在事后搜查了他们的住处和办公室,但可惜的是,这些人做的本就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就算留有什么资料名单什么的,藏的自然也相当严密,警方根本就没有什么收获。

这样一来,就导致包括顾惜朝在内的警方人士都不知道,还有那些人介入了这个犯罪组织,薛亮会不会再杀人。

“我怎么觉得你似乎有点纵容的嫌疑。”时间又过了一天,叶红鱼发现,顾惜朝在这件案子上的态度并不是很积极的那种,不由地调侃道。

“嗯?有吗?”

“也是,那些人就算被警方找到,且不说寻找证据定罪需要浪费很多的人力物力,就算找了证据,为了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只能不公开审判,

既然这个薛亮手中有名单,那就先让他杀杀看,是吧,反正他杀的人已经多了,也不在乎多杀一个还是少杀一个,

除非,可能还涉及到这个案子的人,自动投案自首,寻求警方的保护。”

“正如老婆所说,在像我这种人的纵容下,那些人想要保住命,投案自首的确是一个好的保命法子,但他们大概不会乖乖地认罪。”

“你的意思是,这些人为了保命,自然不可能像警方投案自首,因为那样一来,就算他们暂时保住了命,逃脱了惩罚者的枪杀,可他们犯的这种罪行,最终也极有可能被执行死刑,结果还是个死。

这些人出卖了自己的良知,就是为了换取金钱,过的更好,绝不会就这么乖乖地等死,所以,他们恐怕会使用其他犯罪方式,触犯了一些不怎么严重的法律,让警方暂时将自己抓走,置身于警方的保护之下。

等着在监狱中躲上几年,这个风头过去,他们从监狱出来,那个杀手可能早就被警方抓住了,就算没有被抓住,一般杀手也没有那么长的耐心,等着继续杀他们。是吧!”

“可能有人真这么想,也这么干,不过,我可以保证,如果他们真的想躲到监狱中,但前提是,先要在看守所蹲一段时间,蹲在看守所的日子未必就是安全的。”

“你的意思是说,薛亮不杀完不罢休,就算这些人躲在看守所也逃不过。”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