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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朱克非说,眼中有着满满的欣赏,“很适合你。”好简单的夸奖,但她居然觉得很高兴。
前天提早下班,花了三小时在百货公司买衣服是值得的。
三小时啊,她已经很久没花这么长的时间在买衣服上了,唉,难道真的是被薇薇说中,她对这个男人不只有一点好感,而是有很大的好感?
再看看朱克非,也不是西装领带,连眼镜都拿掉了。
她第一次这样近看他,五官很立体,脸部线条锐利,但那眼神却温柔得要腻死人——虽然她二十三岁前没记忆,近几年也没恋爱过,但她还是懂得,他看她的样子,有着感情存在。
有点高兴的同时,也觉得奇怪,才见第二次面哪来的感情?难不成对她一见钟情吗?
不想还好,一想突然有点耳热。
吼!太,太厚脸皮了。
自己虽然长得不错,但离天仙还是有段路,朱克非这个怎么看条件都很好的男人真的对她一见钟情?
程沛霓只觉得连脸颊都热了起来。
担心他看到自己的一脸诡异,因此悄悄的瞄了他一眼,所幸他正专心开车,没有空注意到她奇怪的样子。
车子稳稳的上了高速公路。
她正想着该要说些什么,来转移自己关于厚脸皮的意识时,朱克非先开口了,“你知道德国的科学家联合环保工程师,设计了一个节能自给社区吗?”“我知道,我知道。”
薇薇老是以为她只是爱玩开心农场,其实她向往的是节能跟自给啊。
真没想到朱克非会留意这条新闻,她还一度以为自己只能在网路上讨论这个神奇社区。
“我看过影片,他们的工程师太了不起了。”“你有没有注意到他们集能板的放置方法?”“当然有。”
程沛霓的兴致很快的被勾了起来。
两人就这样一路聊着,朱克非其实对环保并无兴趣。他会留意这方面的新闻都是为了沛霓,即使失去她,即使到了美国,习惯依然是习惯,他改不掉,也无意去改,对他来说,那是人生的一部分。
他跟她在一起四年,几乎可以说比沛霓更了解沛霓,什么话能让她高兴,什么话能让她冷静,他都一清二楚。
就像现在,他丢出话题,沛霓一下就高兴起来。
车子下了交流道,往海边前进。
在沛霓对地球的热爱中,车子停了下来。
她有点意外,但又有点高兴的说:“这里?”他点点头,“这里。”
一片无尽的海洋。
接着沛霓就看到他变魔术般的从后车厢搬出组合桌椅,小冰箱,以及一盒一盒的食物。
近晚时分的海风吹起来有一股舒服的凉意,橘子的太阳正缓缓降落,眼前的景色美极了。
他从小冰箱拿出了葡萄汁,盒子里是简单的蔬菜三明治。
程沛霓咬着三明治想,奇怪,这男人是会读心术吗?为什么从她上车到现在,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让她放松且高兴?
其实她一点都不喜欢套装,也不喜欢饭店,不喜欢珠宝,更不喜欢大餐,她喜欢的约会就是这样。
舒服的景色,简单的食物。
她也很高兴他没在一见面时,拿出一大把玫瑰花。
花应该长在土壤里,而不是被包在玻璃纸中。
“这边的景色很美吧?”
“嗯。”
“我以前很常来,尤其是夏天的时候,可以很舒服的待在海边,什么都说,或者什么都不讲只是看着天空。”
程沛霓当然听得出来他的声音充满某种情感,忍不住问:“跟女朋友?”“对。”
这是以前他们最喜欢的海边,看着橘色的太阳慢慢落在海平线后面,随着黑夜降临,可以看到满天星斗。
学生时代只有机车,他们曾经不只一次靠着“欧多麦”飞奔到这里。
当时他总想着,等到他能买车,一定要开车载她来。
“那个女孩子呢?”
“很久没联络了。”
程沛霓莫名的松了一口气——还好没联络了,还好,是很久没联络了。
她对这个男人有好感,希望还能再见面,不只是在海边,也希望能上山看看夜景,乡野间的萤火虫……如果他有女朋友的话,那一切就太不妙了。
“我叫朱克非,今年三十穗”
嗯,她知道啊。
“育幼院长大,所以没有家人,在台湾大学毕业后到美国读硕士,然后就在贺氏电视购物上班,担任行销经理,单身,没有交往对象,没有负债,在纽约有一间公寓,坪数不大,但没有贷款。”
程沛霓一怔,然后笑了。
他在做自我介绍。
虽然有点公示硬邦邦,不过几乎是陌生的两个人,这种履历式的自我介绍最容易让彼此了解自己。
刚刚她还因为知道这是他与女朋友常来的海边时,心里咚了一下呢。
直接点,让一切都容易点。
“我叫程沛霓,今年三十岁,嗯,你可能已经知道我离奇的出身,不过由于版本众多,我不太确定你听到的是哪个版本,还是讲一下好了。”她清了清嗓子说:
“我在七年前意外落海,被齐恩淑教授,也就是现在的干妈救起来,很多的前因后果导致我无法想起落水前的事情,干妈一来没有孩子,二来觉得这一切也许是缘分,所以收养我为女儿。”
朱克非静静的听着。
这一切他都知道,但是,他想听她亲口说。
不透过打听,也不经过网路搜寻,他要自己来认识这个新生的程沛霓。
“根据资料,我也是育幼院长大的,因此清醒的时候没有家人。”她对他笑了笑,“不过我现在除了干妈之外,还有一个亲生儿子,六岁,意外发生时他就已经在我肚子里了,虽然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不过我很爱他,对我来说,这个孩子是我的全部,也是我努力生活的动力。”
第5章(2)
虽然她对朱克非有好感,不过她不想隐瞒东篱的存在。
那是她的心肝宝贝,她最最引以为傲的儿子。
如果他们之间这刚刚开始的情愫会因为东篱的存在而消失,那只能证明,这个男人不是她想要的那个。
她的对象一定要爱她的宝贝儿子才行,即使做不到视如己出,但至少要懂得爱屋及乌,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要记得,这孩子是程沛霓的心头肉,她宁愿自己重感冒也不舍得他打一个喷嚏。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有一天,孩子的父亲会来找你?”“想过。”她很诚实的说:“在医院的时候几乎天天这样想,可后来一天一天过去,我就不抱期望了。”
“有试着找他吗?”
“他在警局有留电话跟住址,干妈帮我联络过,但联络不上,住处人去楼空,电话也停机了,几乎跟断线风筝一样,干妈又不是FBI,这样根本不可能找到的。”
“后来我就想,也许跟那个人没有缘分吧,不然怎么会这样刚好,我的住处被房东清的一干二净,连一张照片都没有,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孩子出生后长得跟我越来越像,一点他的影子都没有。”程沛霓顿了顿,又笑,“跟你说这些,你会不会觉得奇怪?”
“不会。”
“那就好。”她松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觉得你不会介意。”“介意的话就不会问你了。”朱克非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不要太激动,“你的手机里有照片吧,让我看一下他的样子。”
“你想看?”
“想看。”他补上一句,“我想认识他。”
他一脸坦然跟诚恳,真的让程沛霓惊了——比起感动,更多的是惊讶。
这些年的工作历练,她看人已有八九分准,这个男人不是客套,也不是讨好,是真的想看小宝贝的照片。
虽然有点奇怪,但总体来说还是很高兴的。
程沛霓拿出手机,叫出档案夹,“这里,整个资料夹都是。”朱克非一张一张翻着,经过这几天的心理建设,他相信自己现在表现得很好,即使内心正处于惊涛骇浪的激动中,但表情如常,手指也没有在颤抖。
孩子真的长得好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