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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他的眼里,我这小白兔就是小白兔,永远变不成大灰狼,他不动声色纵容着我在他怀里胡闹。
我好像真没用什么大劲,却还是在他的臂上留下两排整齐发红的牙印。
放开他,我还不忘愤愤不屑的说:“这最多只能算的上是鸡肋,食之无肉,弃之又浪费。”
打开床头的灯,看了我咬过他的地方,却也没生气,他神情一缓,身子倒回忱头上,一副无力的样子:“其实我也很饿。”
其实晚餐他也吃的不多,但他却很会装。
“那你不早说。”我撑着他的胸膛,挣着从他的臂弯里逃脱出来寻找自由的空气。
“我不是一直在等着你求我要吃的吗?我就想看看你倒底能忍到什么时候。”
还真是习惯了将众生玩弄于股掌间,睥睨天下,接受万众敬仰的主。
“可你这里那一尘不染发光发亮的厨房,根本就不像有吃的东西。”
刚才去找水喝的时候硬是连个杯子都没有找到。对他这个像他一样生冷冰凉的地方,我不抱太大的希望,只盼着能有块充饥的饼干就感恩了,他就应该在门上贴一张‘来者自备干粮’的温馨提示。
跟着他出一趟门才发现,对于吃的东西,贺文稀将有钱公子哥的挑剔发挥到了极致。
难怪他不能理解我在街边小铺里,吃肥肠粉的那种畅快淋漓。
拉着我在午夜游荡了几条街,他却没有挑中一家想要吃的东西。
不是这家看起来不卫生,就是那家看起来味道一般,像他这般挑剔的人就应该请个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的保姆伺候着。
又困又累,想着明天还要上班,我扯住他还想前进的身体:“大少爷,就饶了我吧,实在是走不动了,我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坐一下。”
贺文稀退了回来,坐在我的身旁,他一身黑黄相间的运动报和跑鞋,一副好像做好要长途跋涉的准备。
人倒霉的,穿人字拖都会打脚,我坐在路边的花塘边上把鞋脱了下来,雪白的脚丫子上一个就快破皮的水泡冒了出来。
见我皱眉难受的样子,他蹲到我的面前。“做个交易吧。”
我都被他用完了,难道我还有利用再利用的潜质?
我狐疑的盯他,不敢轻举妄动。
这人一旦在我身上动心思,就一定不怀好意。
“我背你回去,不过以后家里的晚饭就由你来准备。”我正要找理由推托,他却拉着脸正视我:“别告诉我说你不会煮饭。”
三年前说不会有人信,在国外三年里哪餐不是我自己打理的,他天天让人盯着我,就连我不吃海鲜他都一清二楚,想蒙他说不会煮饭,那简直不可能。
虽然我煮饭的级别以限于能煮熟但是绝对吃不死人。
就这样把我沦为住家保姆?
脚起了泡又不是断掉了,我才没那么娇气,我拎着鞋赤脚站了起来,冲他呤呤一笑:“不用背,我皮厚实着呢,我能走着回去。”说完我走到了他的前面。
他追上来的时候,在我耳边没头没脑的一句“三年了,你怎么一点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