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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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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黎孅

这是一个很耸动的标题是吧?哈,其实这是一首歌。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中国好歌曲”这个节目?

其中一个少数民族的参赛者,叫莫西子诗,他唱了这首歌,少数民族特殊的唱腔、带着点民族色彩的旋律、直接白话的歌词,第一次听见他自弹自唱,我的眼眶就泛红,他的歌词非常简单直白,全词如下——

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作词:俞心樵作曲:莫西子诗

不是你亲手点燃的,那就不能叫做火焰

不是你亲手摸过的,那就不能叫做宝石

你呀你终于出现了

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

这颗心就稀巴烂

这个世界就整个崩溃

不是你亲手所杀的活下去就毫无意义

你呀你,终于出现了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

这颗心就稀巴烂整个世界就整个崩溃

今生今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莫西子诗这首歌,是写给交往七年的日本女友的,在准决赛时,女友为他助阵,上台钢琴伴奏,在他表演完,老师们询问了,那位是他的女友吗?

“她就是那个让我稀巴烂的姑娘。”

莫西子诗的回答完全没有修饰,男人的直白和粗率的表达,完全打动我的心!

身为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罗曼史小说的作者,我深深觉得这句话真是浪漫死了!

在写上官与欧阳这一对的相遇场景时,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的歌词呀,就不断出现在我脑海中,于是我抓了这首歌来写他们邂逅时那一瞬间的感觉。

我并不确定这首歌在台湾的KTV能不能唱到,或是有没有发行唱片、拍摄mV……不过我创了一个场景让这首歌能够被唱出来,但是故事的发生地点还是在台湾喔!

这个故事写得有点久,但我还满喜欢这个故事,希望大家也喜欢!

欢迎来我粉丝团玩<https:;

楔子

渐层色的咖啡色复古皮鞋,踩在米色大理石阶梯上,一阶一阶地拾级而上,镜子般的墙面映出一名穿着雅痞的男人,Paulsmith的夏季西装外套内,是经典的直条纹衬衫,合身窄版的剪裁衬得他身形高 颀长。

男人踩着轻松的步伐,闪过前方身形摇椅晃,与他擦肩而过后,倚着墙面吐在阶梯上的年轻男孩。

“呕、呕……恶。”

在浓郁的酸味和酒味传到鼻尖前,上官常浩屏佐吸,上前扶着男孩坐在平台上,确定他不会跌下楼梯,递了手帕给他,低声嘱咐他好好待着,这才离开。

“楼梯间有一位醉了呕吐的客人,请你们找一下他的朋友。”走出楼梯间,拦住了一位服务生,上官常浩说明状况,请服务生前往处理。

服务生领命而去。

“接下来嘛……”上官常浩站在明亮的入口沉吟,定眼看了前方长长的长廊,一扇扇紧闭的门内,隐约传出原版mV的音乐,以及绝对不是原唱者的歌声。

有些颇有水准,有些不忍评论。

上官常浩额上隐隐浮现青筋,一派优雅的模样,却爆粗口,“那个白痴!没告诉我包厢哪一间,我要怎么找?还吵着叫我来!”

正想要掏出手机打电话给邀他来的死党,上官常浩就听见一道很耳熟的惊人哭声—

“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得到这样的报应?我结这婚根本就是一场灾难,我过的是什么日子?我操你妈—我要离婚!”

听见男人不理智的哭喊,上官常浩发出了复杂的叹息,那叹息带着了然,也带着笑意。

“啊哈,在这!”确定声音从左手边飘来,他举步往前走。

循着声音而去,他最后停在一间门扉大开的包厢外,里面传来背景音乐的声音,却没有一个人唱歌,只有刚才那个哭诉着婚姻之苦的男人,坐在门边哭泣。

上官常浩往里一探头,里面的人全都醉死了,而这间包厢里的成员,都是男性,他笑了笑,也没有安慰男人的打算,习惯性地往对门望去。

只见对门包厢紧闭,隐约能听见里头女孩们的笑闹声,追酒、唱歌,好不快乐。

对门突然被人打开,一名打扮入时的女郎带着醉意,对着无人的走廊大喊,“maTIsse一手!”

后方的女孩拉住醉了乱点酒的女郎。“你别闹了,谁喝得完啊!”

“老娘喝!妈的,今天不醉不归!”女郎十分有气势地叉腰狂吼。

上官常浩快笑出来,他一点也不意外看见熟面孔,往常都是这样,这一群人中其中一个约聚会,就会有其他人来凑热闹,不论是在夜店聚会还是唱歌吃饭,这对夫妻会找自己的人另外开一间包厢玩。

“嗨,菲菲。”上官常浩轻声喊着女郎的名字。

“嗨,上官,你来啦,你们男生的场子不在这里!”叫菲菲的女郎站在包厢门口,一副怕上官常浩闯进来的模样。

“我今天是来狄伦的场。”上官常浩立刻表明自己今天来谁的场子。

“喔,他在隔壁。”菲菲往旁边一指。

“谢了。”上官常浩道了谢,正要举步离开时,他忍不住望了眼还没醉死,仍在哭泣哀悼婚姻的男人,提醒一下还没有玩够的女郎,“菲菲,詹姆士醉了。”

“死不了啦!”菲菲撇撇嘴,没有把老公喝醉的讯息放在心上。“每次出来都这样,醉了就哭哭啼啼跟我吵着要离婚,酒醒就什么都忘了,别理他!”哼了哼气,对老公喝了酒之后没出息的样子大翻白眼。

既然做老婆的不担心,上官常浩也觉得没必要多事,向菲菲笑了一下便离开了,往走廊最深处,那间最大的包厢而去。

推门而入,不是烂醉一片的情况—还没全醉死,但也差不多了。

包厢中央有一个十六寸的大蛋糕,代表这里不是纯喝酒唱歌的聚会,而是一场庆生会。

“上官,你来了,要不要吃蛋糕?”戴着粉红色假发的十八岁少女捧着切好的蛋糕上前,一脸热切的询问。

上官常浩看着少女捧着的蛋糕,再看向场中央那个十六寸的蛋糕,正中央有个人脸的凹槽,边缘有着人直接用嘴啃咬的痕迹,而且还有一个喝醉了的女孩,正蹲在蛋糕边舔奶油。

姊妹淘拉了拉那个正在舔奶油的女孩,她疯狂的回头大喊,“你们知道为了拍照我多久没有吃淀粉,没有吃我最爱的蛋糕吗今天谁也别想阻止我,我要吃!”她吃得满脸奶油,几乎把脸埋进蛋糕里。

上官常浩不假思索地一摇头,“谢了,不用。”

粉红头少女端着蛋糕一蹦一蹦地离开了,上官常浩眼睛瞟到少女在裙子上头别了一只白色的兔子尾巴,他挑了挑眉。

仔细一看这包厢里的人,不是精心打扮,就是装扮夸张,而把Party办得这么疯狂的家伙,上官常浩只认识一个—

“没义气的家伙,我生日你竟然迟到!”一个男子从身后勒住上官常浩脖子。

上官常浩想也不用想,会这样对他的也只有一个人—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狄伦。

“我没义气?”上官常浩挑了挑眉。“我四个小时前飞抵机场,飞奔回家跟父母说一声后就立刻来你的生日趴,我累个半死,时差还没调过来,我还是来了,早知道会被你说没义气,我今天赶回来干么?”他气势比他更强的讲道理。

“哈哈哈哈,开玩笑,知道我们兄弟之间不用多说。”狄伦语无伦次地又哈哈大笑。

上官常浩了解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虽然这家伙还能清楚的说话,其实呢,他已经醉了,而且醉得不轻。

二话不说,把死党拖到无人坐的沙发上,逼他休息。

“你醉了。”

“是啊。”狄伦苦笑点头。

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实在不像爱玩爱闹的好友。“怎么?今天你生日,有什么不开心?”还喝成这样。

“她没来。”狄伦说着,又拿起桌上没人喝的酒,一口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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