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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 成亲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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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马上来。”凤绯夜继续跟掌柜的说,“这些都给我包起来诶……”

话还没说完,立刻被唐千夙勒住脖子往普通区域走,还将手中的布衣给了他:“你去把这个换上。”

那衣服跟公子挑选的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啊,掌柜的连忙说:“那公子,这些衣裳我就都给您包起来了。”

生怕这好好的生意被那抠门娘子给坏了。

“不用了,我穿不上。”唐千夙说。

“都包上。”凤绯夜对她笑着说,“难得轻松一会儿,喜欢就买。”

“我不喜欢。”

“我喜欢给你买。”

“……好,买买买。”

通常都是想要的人恳求后,买的人无奈之下说“买买买”,怎么到她这儿又反过来了。

唐千夙没好气道:“但你得把这个换上,把头发也扎起来。”

“你帮我就换。”

“……”要是她不愿意,他必然又有得闹,“好我给你换。”

他立刻笑逐颜开,展开手臂,如同一只美丽的蝴蝶,等着花来投怀送抱。

客人不多,两人又是贵客,看他们俩的随从还站在店门外守着呢。掌柜的自然也服务周到,让两人有着足够的二人世界。

唐千夙看他那花枝招展的模样,没好气地上前将他身上的外袍褪下。

他却趁机收起双臂将她困在怀中:“先抱一会儿。”

“别闹。”

褪下他的华贵外袍,将那件布衣套在了他身上。

布衣是淡淡的灰蓝色,很朴素。大街上有很多人都这么穿。

唐千夙整理了他的衣领,衣领右衽,一带穿过他的腰时,自然站在了离他很近的地方。

他低头就亲吻她的额头。

似乎有些习惯他这种暧昧的挑弄,唐千夙只是瞪了他一眼,帮他将衣带系上。

凤绯夜一脸动容。

“千夙,以后你每天早上给我穿衣好不好?”

“你就是想让我伺候你呗。”她手上的动作没停,因为当过一段时间的男子,所以她对男装穿着也是得心应手。

“我也伺候你……每天晚上为你宽衣。”

唐千夙两秒钟之后才会过意:“流氓。”

“当然我也不介意你为我宽衣……”他笑着又补了一句。

“你啊。”

唐千夙淡淡回了一声。

凤绯夜抬起手,让她给他扎腰带:“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吗?能用你入眠,能抱你醒来,你为我穿衣,我为你描眉……”

多么美好的画面。

不要轰轰烈烈,但求安稳朝夕相处。

“现在突然明白人为何想要安定,因为身边有了想要陪伴的人,所以迫不及待想要安定下来,朝夕相处。”

“也许这种日子,你过了一段时间也就腻烦了。”

“只要你在绝对不会腻烦。”

那种日子确实是令人向往,只是她没想过与凤绯夜隐居于世的画面,如今听他说起心中微微觉得异样。似乎是很美好,但似乎……无法融入其中。

“坐下来我给你把头发梳起来。”

他依言坐了下来。

她用梳子输过他如水的发丝,银发厚重地落于手心,发质如绸缎垂坠,捧在手中让人觉得爱不释手。

已经如此美貌的一个人,连头发都完美无瑕。

凤绯夜恬淡而坐,望着镜子中两人的模样,他喜欢她对他做出的任何碰触,更喜欢这样亲密无间的感觉。

这是他这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光,希望日后他们会越来越好。

目光落在镜中的她脸上,他红唇扬起幸福的笑意:“绾青丝,绾青丝,青丝长长,长不过君之手,华发生时许白头……”

唐千夙微微一愣,想起了过往,他曾给她念过这样一首诗,而后惹怒了花十三……

她承认,其实那时候答应跟他成亲是带着目的性的。

她说过即便要做个内应,也会再做内应的时候忠诚于自己的主子,哪怕是虚假,这样才会得到信任。

如今她成为凤绯夜的妻子跟做内应或许大同小异,她也该终于自己的丈夫,哪怕从一开始她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然而,凤绯夜深陷在角色之中,而她却始终无法融入。

观念与道德在心中形成了一道无形的尺子,不知不觉就让她拿出来衡量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心中莫名产生一丝内疚感。

“好了。”

将他的头发束上之后,带上了一个与衣服同色系的帽子。

原本极其普通的布衣,一穿上就该土了吧唧的衣裳,穿在这人身上愣是超凡脱俗,特别素雅好看,让从来没见过他这样朴素模样的唐千夙都微微失神。

人靠衣装这会儿是全然反过来,衣靠人穿。

再怎么遮掩这人的美色就根本遮掩不了!

将那银丝束入帽中不过是收拾了那份妖娆华丽,可却展示了他,修长白皙的脖子之上那张精致绝丽的容颜,那脸蛋全然就一瓣儿桃花,鲜美欲滴。

又长又翘的睫毛在眨动,目光辗转回眸之间如春天里最早绽放的花,赏心悦目又暖人心扉。

看她惊艳又无奈的表情,他笑着问:“你夫君美色天下无双,怎么穿怎么好看,唐千夙你该高兴,你嫁给了天下第一美人……”

唐千夙拾起桌上的方巾盖在他脸上:“就该把你的脸给蒙起来。”

“我美的地方何止脸庞……”

“你要不要脸?”再美自己说出来会不会有点让人起鸡皮疙瘩?

两人从成衣店出来,已经从甜蜜的新婚夫妻模样,变成了穿着同款衣服的兄弟二人。

唐千夙挑了一件铁灰色的布衣,也将头发冠上。

女子的身姿单薄瘦弱了些,但挺直的脊背将衣服撑得格外笔挺优雅,比起当年的唐小四,如今的唐千夙更显得沉稳淡然了些。

身高与凤绯夜相差不多,两人走在街上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引人注目,不过因为男儿洒脱的好看,仍旧吸引了不少人的眼光。

可总比方才要方便了许多。

可是……

凤绯夜你能不能不牵手?!

“千夙,来这儿。”

那一摊卖的是古器,不是那种珍珠玛瑙也没有闪亮的宝石,就是用一些带有属性的灵石打造的发簪、手镯、项链等等。

凤绯夜看上的是一对用灵兽角打造成的一对戒指,价格不菲。凤绯夜当然不在乎价格多少,对于那些属性有是固然好,但也不是他看中的东西。

他只是觉得这对戒好看,正好两人新婚,还没有定情物。

“公子好眼力,这男女对戒不仅属性极高,而且也是爱情忠贞的象征,送给心仪的姑娘最合适不过。”摊贩极力推销。

这些东西看起来不华贵,但带有一些防御的属性,人戴上后,能增加自身的一些防御能力。

所以,这些东西可比普通的首饰要贵上很多。

唐千夙从人群之中钻进去。

“要买什么?”

“这个好看吗?”修长如玉的手将两枚戒指拿起来。“对戒,正好你我各一个,算是定情之物。”

定情物?

原本极力推荐的摊贩一看来的又是一个美男子,顿时有些接不上话。这么好看的两个人,居然……

不过也对,他们就该走到一块儿,不然多少姑娘都得折这两人手里!就没他们这些其貌不扬的人机会了。

“公子,这戒指,属性极高,戴着好看不说,还能加防护,这位公子手小一些,就戴小的这枚,正合适……”

唐千夙作为现代人,当然更知道戒指存在的意义。

凤绯夜拥有现代人的记忆,如何又不知道戒指的意义呢?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那是两人结婚成为夫妇的一个标志。

“我们的成亲戒指就选这对好不好?”

他在极力的将她带入角色,让她有为人妻子的觉悟。

她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点了点头:“你喜欢就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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