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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绣笑着把狗蛋儿招过去问道:“我给你起个好听点的名字好不好?”
乡下的孩子大多都叫的不好听,什么臭臭,铁蛋之类的,所以狗蛋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名字有什么不好,但是眼前的这位夫人长得那么好看,又笑的一脸和悦,而且重点是她们家的点心很好吃,为了以后还有点心吃,狗蛋儿觉得自己有必要听话,便点了点头。
苏锦绣见狗蛋儿点头,就支着下巴颏想了想,便说道:“叫庆云怎么样?”
因为前头三房家的二小子,今年七岁,身边也有一个同等年纪的伴读,就叫庆喜,苏锦绣便想着,像狗蛋的身份,叫的太文雅了,却是不合适,便也比照着其他小厮的名字起了一个,图个顺口。
来福家的自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苏锦绣当场就让庆云留了下来。给了来福家一锭银子,除了是定下孩子的银钱之外,庆云身上的衣服也得重新置办。虽然只是禄哥儿的小厮,但是这穿衣上也不能太马虎了,可是乡下孩子本就没有那么多讲究,就是来福家的今天特意给庆云弄了一身干净衣服,可一看就不合身,也不知道是拿了谁的衣服,临时改的。
苏锦绣对下人向来宽厚,吃穿用度更是不会苛刻,反正梁府能弄到钱,她也不必过分勤俭。
安排了庆云去陪禄哥儿玩耍,外头就有人传话,城里的两个人牙婆子已经请到了。
“知道夫人着急要人,那吕婆子已经把人都领来了,正在后院候着呢。”守门的婆子在外头禀报道。苏锦绣对着红秀点点头,红秀便出去说道:“知道了,让那些人在后院候着,夫人一会儿就过去。”
那婆子领命下去,苏锦绣从床边的木榻上一边起身去换衣服,一边对着床上的梁子言说道:“我想给你买个小厮,好照顾你衣食住行,虽然长风挺好,但是他毕竟是军营出身,当个护卫还行,若是让伺候人,只怕他不在行,虽然平常我都在身边,但是难免我有些事情照顾不到,有个小厮在身边也方便。”
梁子言一边把丢在一旁的一本杂记拿起来翻看,一边说道:“这些事你看着办吧!”
来到了后院,就看见十几个姑娘小子站在那里,旁边有个年纪大的一直在训话,估计就是他们说的吕婆子。见到苏锦绣,那吕婆子首先迎上来拜倒:“见过安国公夫人。”随后又招呼着身后的人给苏锦绣行礼,后面的人看着长得参差不齐,但是行起礼来,都是有模有样的,想来是来前,人牙婆子有专门教过。
苏锦绣挥手让大家免礼,早有婆子搬了椅子放到前边,苏锦绣走过去坐下,对着一排姑娘小子打量了一下,基本上都是干瘦的身条。也是,谁家吃的发胖还能出来为奴为婢。苏锦绣问:“你们当中有谁识字?”大家都面面相觑,只有两个姑娘举手。
“你们俩识字?”
其中一个长得比较普通的姑娘上前道:“奴婢父亲早先是个秀才,小的时候,父亲教过奴家一点,虽然不能认全,却也识得不少。”
“既然是秀才的女儿,又怎么会出来当奴仆?”
“父亲早些年多病,家里为了给父亲看病,很多东西都典当了,已经是一贫如洗了,可是下头还有两个弟弟,我只好出来做工。”苏锦绣点点头,又看着另外一个长得还算清丽的姑娘问道:“那你呢,你叫什么,又是如何识得字的?”
“奴婢无父无母,不曾有姓氏,人人只唤一声‘秋月’,识字是跟着之前的主子学过。”那人说完之后,红秀在苏锦绣耳朵旁说道:“她之前是国公府的丫头,后来被当家主母以行事不端的理由赶了出来。”
苏锦绣听得诧异,抬眼去看,只见这姑娘虽然长得清丽,但是眉眼之间透着一股清冷,不像是那种狐媚的人啊。
“你之前的主子既然能教你识字,应该是个和善的人,你为何不继续做下去?”
那姑娘低低矮身道:“不瞒夫人,奴婢是被赶出来的。之前的夫人觉得奴婢勾引了主子,所以将奴婢赶了出来。”
苏锦绣见那姑娘说的坦荡,不由得心里起了几分好奇,又问道:“你之前的主子都能教你一个奴婢读书认字,想来那位夫人也不算冤枉了你。”
那秋月也不辩白,只不慌不忙的说道:“主子教奴家识字,是因为奴家喜欢医术,但又看不懂医书,所以才央求了主子教的。只怪奴婢长了一张让人误会的脸,之前的主子和夫人都是和善之人,到是因为秋月让两位起了嫌隙,被赶出府,也是秋月罪有应得。”
苏锦绣很是欣赏这秋月的态度,要说国公府的情况虽然她不是很了解的,但也算是知道一些,那国公大人,向来行事正直,都四十多岁了,家里也就只有一房小妾,还是因为正房夫人多年无子,这才抬进门的。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国公夫人善妒,这位夫人苏锦绣是见过的,一看就是个强势的,想来对于国公大人的桃花看的十分紧。
就说眼前这秋月,长相的确是有些好看,但是却也说不上十分魅力。苏锦绣自认识人还是有几分把握的,现在看着这秋月,实在不像是勾引主子的人。当然国公夫人的怀疑是自由的,放这么一个威胁在身边,也的确是能打发就打发了。
“你说你看医书,现在可懂医理?”苏锦绣对秋月说的对医术感兴趣很有想法,便出声问道。
“懂谈不上,但是对于预防一些小病小灾的,却是通晓一些。”
这两个人里,要别人说,怎么也是头一个秀才家的更合适一些,但是苏锦绣却对眼前的秋月起了几分心思。当然懂医理是很大的原因,当然还有一些怜悯之心。像秀才家的女儿,随便去了哪个人家,都很好出手,但是像秋月这样的,有“劣迹”在前,只怕没人敢收。
能够被吕婆子编到队伍里来给主家相看,只怕也是花了银子才得了这个机会的。想到这里,苏锦绣便有了主意。到最后的时候,苏锦绣挑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十几岁的小子,认识两个字,就算是梁子言的小厮了。至于自己要的两个丫头,其中一个就是秋月,又挑了一个看着挺能干的丫头,叫阿桃的。
给了吕婆子银钱,收了卖身契,只一上午的时间就算是搞定了。让红秀领着两个丫头下去换衣服,学规矩,自己回了屋子里和梁子言商量起红秀的婚事来。
红秀这些年一直跟着她,也算是忠心耿耿,当初跟着苏锦绣的时候,也只有十五岁,因为比苏锦绣年纪大,处处都护着苏锦绣。如今也已经十七了,这要是原先在乡下,早就连孩子都有了,却是因为她耽搁了。虽然她舍不得红秀,但是姑娘家家的拖到了这种年纪,不是要给梁子言当通房,那就只能赶紧给寻个良人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