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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认识吗?如果说陆少卿是全国小骄傲,季千百就是国民男神,踏入娱乐圈七年的时间,凡是他主演的电影,票房皆过50亿,是名副其实的50亿影帝,他参演的每一部电视连续剧收视率都是最高,和他搭戏的女明星,都会跟着火起来,被称作‘最旺妻’的男星,除去这些,夏槐最佩服的还是他的歌,皆是自己作词作曲,每一首歌都充满了韵味,就像是在用他的歌来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歌词配着旋律,动人心弦。.
这是一个才华横溢的男艺人,是大家公认的最有实力的‘季天王’,夏槐是他的铁杆歌迷,当酒吧歌手这么久以来,她最喜欢翻唱的就是他的歌曲,并希望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像他一样,唱属于自己的歌。
此时,偶像就在眼前,夏槐和所有见到偶像的粉丝一样,激动不已,直接从凳子上站起了身,双眼冒红心的看着他,语无伦次的解释着:“误会,误会…刚刚都是误会…您带着一副大墨镜,我没认出来是你…那个季千…含笑公子,我是你的歌迷,我叫夏槐。.”
夏槐说着伸出了自己的手,眼含期待的看着他,一直在电视屏幕上才能看到的人,今天竟然见到真人版了,还能与他握手,这种心情…真是…真是好到爆了。
季千白伸手轻握了下她的手,随后放开,淡然一笑:“我还真以为我的魅力失效了呢,竟然有人不认识我。”
“哪能。”夏槐将被他握过的手悄悄放到身后,心想,怪不得一些粉丝总是嚷着,能够被自家偶像握一下手,她就一辈子不洗手呢,现在她都有这种感觉了,这种莫名的满足感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正想着,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无比兴奋的说道:“可以帮我签个名吗?”等回到家后,把季天王的签名往微博上一晒,自己还愁不涨粉吗?
听到她的请求,季千白唇角微扬:“当然可以。”他说着拿起桌上的毛笔,没等夏槐反应过来,将她的手拽到自己的面前,一笔一划的写到:季,千,白。
写完后,他拽着她的手仔细的看了看自己的杰作,得意的说道:“签好了,没想到我的毛笔字还是这么漂亮。”
我靠啊,谁让你签手上的?这要是让陆少卿看到了,还不得把她的手剁下去了?夏槐苦兮兮的看着手上的签名,又抬眸看着自家男神那张含笑的脸,实在是说不出任何埋怨的话,或许是他见过的大多数粉丝都喜欢这样的签名方式吧,所以他习惯了,就签在自己手上了,身为歌迷,哪有怪自家偶像的道理?
看着她一副苦兮兮的样子,季千白挑眉:“怎么?不喜欢?”
“没…哪能啊。”夏槐故作高兴的看了眼自己的手心,兴奋的蹦跳了两下:“能得到自家爱豆的签名,我喜欢还来不及呢。”
她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季千白柔声说道:“既然是这样,就不要洗下去了,至少要让这签名在手上待三天以上。”
“啊?”这不是找死么,夏槐讪笑了下,不住的点头:“嗯,一定,一定,回去我就不洗手了,别说三天,一个星期都不是问题。”呵呵…反正回去洗不洗你又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