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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杀狼,暗中护她]
想到此处,运出内力,她的身子腾空而起,林六惊叫一声:“见鬼了!”从空中重重地甩了下来,她的轻功并没有这么厉害,怎么突然之间好像增进了不少。.
“素女心经,相传是上古时候的素女相传。而真正能练到八成以上的少之又少,如为师这般练就七成也属不易。”
想到金针道长说过的话,林六从雪地里站了起来,满脸都是雪,好在是雪,如若摔在石头上,指不定会有多痛呢。
她的功力怎的就长进了?还是刚才运力太猛。
林六又试了一下,踏雪如飞,很快就奔到了胡杨林里,终于体会到一回做女侠的快乐了。张望着胡杨林,看能不能寻到几棵果树,采一些山果回去也是好的。
胡杨林里除了几棵柿子树,便是些白桦树和松柏,就在林六已经感到气馁的时候,眼前一亮,一条黄棕色的野兔在松柏下蹦跳着,正低头吃着松柏的枝叶。一直以来,林六以为兔子都吃草和菜的,没想到对松伯的枝叶也能吃得如此津津有味。
“现在,你是我的了!”林六小心翼翼地往那兔子走了上去,可这兔子却比她还要机警,听到些微的声响,调头就跑。
林六在它的后面紧追不放,那一抹黄棕色在雪地显得尤其的吸引眼球。
“死兔子!叫你别跑,别跑……”
林六喊着,就在她还未追到兔子,有个东西已经先咬住了兔子。
狼!
是的,是狼!
她遇上狼了!
林六静静地站在雪里上,看着那五只狼以极快的速度将兔子撕碎。五只狼,一对大狼,应是夫妻,三只半大的狼崽。
公狼丝毫不顾得母狼的饥饿,和着毛撕扯着兔毛,一口就咬下兔头。母狼呜呜地发出不满,低头撕扯着兔腿,三只狼崽很饿,正要啃咬,却被公狼扬爪击开,那动作快敏得就像是打不听话的孩子。
他们没有发现她吧?
林六此念一闪,轻缓移开步子,不曾想,公狼弃下野兔,恶狠狠地瞪着她,嘴里发出古怪的声响,好像是在告诫:你不要动,一动我就咬死你。
怎么办?她可不想成为野狼的美食。
林六运足内力,纵身一闪,就上了一棵胡杨树,上了树,挑了根还算粗壮的枝干,没有了兔子,猎杀一只野狼回去也不错。
要想逃脱,也是轻而易举的事儿,只是林六很不满野狼一家夺了她追的兔子,还吃得连毛都没剩下几根。原本公狼扯下了几块兔皮,可那三只饿馋了的狼崽,叼住兔皮象是得了宝贝一般,没几下竟连着兔毛一并吞下肚。
林六上了树,野狼一家就守在她所藏的树上,公狼趴在地上,母狼偎依在他的身边,一副心在不嫣、不急一时的样子。
杀狼!
可这是多么美满的一家,狼爹、狼娘,还有三个狼崽。
林六在钟南山时,曾听李夜提过草原的狼。
狼,其实是一种孤独的。但它们很有责任感,更懂得生存之道。
只要你不招惹他,他便不会招惹你。
如此,她能脱身,为什么一定要杀它。狼,同时也是一种能记仇的动物,如若你杀了它的伴侣、亲人,它也一定会报仇。
她只想和沈思危过几天安稳的日子,真的有必要去招惹狼群么?
林六想了一阵,既然如此,就罢了,避开它便是。
这里,并不是草原,为什么会有狼出没?
难道草原里没有吃的,所以连狼也往南边迁移,再往南就有百姓,就会有牛羊、鸡鸭,有了这些也就寻到了食物。
咦,那边树上“扑簌簌”飞动的是什么?
林六举目远眺,是雪雉!
这可是雪后最好的美食了,如若捕上两只也不错。
罢了,狼肉有什么好的,她要去抓雪雉。
林六运开轻功,落到另一棵树上,显然她的避开是正确的选择,因为那野狼一家好像根本就无心攻击她,虽然那一只兔子让他们没有吃饭,却也不那么饿。
两只雪雉在胡杨林中优雅着地迈着步子,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圆圆的眼睛四处审视着,正用心地寻找着食物。
雪雉,又名雪鸡,这种动物很奇怪,有着白天鹅、老鹰一样的痴情,如果一个死,另一个绝不会离开。
林六寻了几枚石子,静静地盯着雪雉,落在后面的雪雉低头看着雪地,正用心寻觅着食物,突然不知从何处飞来一样东西,它还未待瞧得仔细,便是数枚石子袭来,端端击在头部,雪雉扑腾了两下,便倒在雪地上。
另一只雪雉听到异响,调过头来,“咕咕”地唤了两声,见倒地的雪雉不动,露出无尽的悲伤。这便是雪雉不同于其他禽类的地方,若是麻雀,一子击过去,其他的麻雀就会立即散去,它会记住在这个地方有危险。而雪雉则不同,另一个死了,它会在那个地方一直守下去,虽然知道是死了,可它还是不会离开。
林六躲在树上,静静地看着那只落单的雪雉,鸟儿尚且如此,人呢?人自视高贵、高尚一等,可在情感还不如鸟儿忠贞不渝。
“唉……”她轻叹一声,心下颇是感动,“到了我的五脏庙,你们一对不会分开,它的肉里有你,你的肉里有它,也算是生死鸳鸯吧。”
林六又拾起了几枚石子,这一次她想一举击中,至少不让这痴情的鸟儿太多的痛苦。正要过去拾起一对雪雉,又听到一阵熟悉“呜呜”声响,竟是野狼一家奔了过来。
林六快速拾了雪雉,回过头去,看着不远处的野狼,带头的公狼冲她发现怪异的呜叫声:“别这样盯着我,上次的兔子已经让给你们了,休想再打我手里猎物的主意!告诉你!休想!”
提着雪雉,正要走,却见那公狼如离弦的箭冲了过来,林六运足轻功,踏雪而飞,那公狼满是惊异地看着她离去。
她离开不久,胡杨林一棵大树上掠下一条黑影。公狼望向黑影,咧出白牙,背毛竖立,向对方宣泄着不满,这从天而降的黑衣人是有意挑恤。黑影拨开宝剑,移形换影,黑衫漫卷,化作幻影重重,招招狠绝、迅速,那公狼还未浅吟一声,只见鲜血飞溅,倒卧地上,母狼与三只狼崽尚未得瞧得分明,皆一一丧命。
剑光四射,跃人眼目,来去自如,矫若游龙,动似脱兔,起剑、收剑,都似只有眨眼的功夫。待五狼毙命,那剑刃之上竟半染半滴鲜血,直卷起周遭的积雪纷飞,雪花覆落狼身,竟将五狼的尸首掩去了大半。
“啪!啪!”传来人的拊掌赞赏之音。
黑衣人寻声望去,却见在另一棵大树上站着个清瘦的男子,只留下两撇胡须,神色举止间透出几滑稽、怪异:“少主,还是在九岁时杀过狼,这十多年了,可从未杀过狼。”
李夜手握佩剑,并不答话:“我想杀便杀,难道还需要什么藉口不成。”
“少主不需要藉口,在下给少主一个藉口。”男子赔着笑脸,“方圆数里,唯一间闲置的茶肆,狼儿寻不到食物,难免不会找那茶肆里的人下手。所以,少主为了那茶肆中人,定要杀了这些狼。”
李夜面无表情,就算被他猜到又如何。
“狼儿啊狼儿,不要怪少主心狠,怪就怪你们的运气,什么人不好招惹,偏偏招惹了少主在意的人。你们这不是自寻死路么?”
李夜冷声道:“我叫你过来帮忙,可不是听你奚落。”
“在下哪敢奚落少主。在下只是好奇,少主不是对堂主、军师说,并未对林幽兰动情么,此间为她杀狼。唉……在下还真是怀疑少主曾经说过的话。”
凉人崇尚鹰、狼,鹰的自由,狼的孤傲。李夜自九岁时被迫杀狼之后,这十多年来宁可杀人也不杀狼,可此间居然会一连杀死五只狼,还有三只狼崽。
李夜猛一转身,抓住八撇胡男子的衣襟,厉声道:“狼若伤她,不行!你若敢伤她,我一定要你好看!”
八撇胡笑嘻嘻地推开他的手,道:“少主传在下来,不会就只是警告在下吧?且容在下猜猜,林幽兰被流星阁的人抛于途中,重病缠身,少主要在下日夜兼程赶到这儿,是为了给她治病。不知在下猜得可对?”
在他的身边,全都是一个比一个更聪明的家伙。
“既然知道,还问我作甚?一会儿就你装成过路取暖的,去茶肆为她瞧病。”
“过路取暖?喏,还好,这理由不算太坏……”
“当然不好。”李夜看着八撇胡,“白先生的寒衣太厚了,脱了!”
八撇胡望望周围,冰天雪地,双手护在胸前,道:“你想冻死我?”
“你若穿这么厚进去,还说取暖,谁会相信?快脱!脱——”李夜霸道地拽住八撇胡,不由细说,强行脱下他身上的寒衣,八撇胡直冻得浑身颤栗,提起一边的包袱,道:“你别走远,我一会就过来。”
李夜道:“一定要瞧仔细了!”
八撇胡轻叹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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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六回到茅屋时,沈思危站在门口翘望着,见她回来,道:“野鸡,哪来的?”
“这是雪雉,很痴情的鸟儿呢。”林六笑着,“许多女子喜欢鸳鸯,其实鸳鸯并不是最痴情的鸟儿,不及雪雉。刚才我在林子里,击中一只,另一只怎么也不肯离去,索性成全了它们,让它们生死相随好了。”
沈思危被她古怪的话语惹得笑了:“既为它们感动,你就不敢杀了它们。”
“阿弥陀佛!它们得救我们的命,让我们填饱肚子不是。”林六嬉笑着,“在林子里,我瞧见一家野狼了。一对狼夫妇,还有三只小狼崽。”
“许是从北方过来的。”
“我也这么想。幸许晚上听到的狼嚎就是它们的声音。”林六进了屋里,锅里的水翻滚着,再看地上,他似已将鱼儿剖好弄净,“你会烧饭?”
“不会!第一次。”
林六笑,“下次出门,你要小心些,遇上狼莫与它们恶斗,能避则避。”
“《中山狼》的故事可有听过?”
“听过。”
“狼,本是恶畜,若我见了,自会杀之。”
本是一个温润的人,偏生说出杀字来。林六微微一笑:“罢了。不知道你做的鱼是什么样子的。”
可林六在李夜的故事里听到完全不同的狼,它们有多可爱,又有多么的友善和孤独。
李夜,他可前凉后裔啊。
这个时候,她还想他作甚,他利用、算计她,她最初有些生气,可现在已经不生气了,因为那是一个和她并无多大的关系的男子。想到当初为了他,竟与嘉王对恃,是那样的讥讽的可笑。
从今往后,除了沈思危,她不会再为任何人做出牺牲,更不会为了旁人而让自己难过、受伤。
又过了两刻钟的工夫,沈思危道:“鱼汤好了!”
再看旁边,林六已将两只雪雉处理干净。
沈思危看着乌盆里的鱼内脏和雪雉内脏,道:“我去倒掉。”
“那你可得掩埋好了,这血腥味最易招惹野狼。”
“放心。”沈思危捧着乌盆,他就是想招惹野狼,不仅要惹,还要将它们一网打尽,这野畜不是吃百姓的牛羊,就是伤人,留着何用。
他将那些东西倒在了离茅屋极远的地方——河边,看他不设法将这一家狼给弄死才怪。
待他回来时,林六已经盛好了鱼汤。
这家伙怎么做的,又咸又苦,实在难以下咽,可这是他第一次下厨,再难吃,也没有黄莲难吃,所以她是一定会喝上两碗的。
“吃饭了!”
沈思危应了一声,坐到桌前,含了一口,立马就喷了出来,难喝,实在太难喝了。
“怎么了?”林六佯装无事。
“你没尝么?”
林六点头,捧着碗饮了一口,扮作很美味的样子,慢慢地咽下:“是有点咸,你剖鱼的时候没有把鱼胆弄干净,所以会有一点苦,倒并不难吃。”
她说得中肯,即不让他觉得自己是故意遮掩,又说得轻浅。
沈思危怀疑自己是不是尝错了,又大饮一口,还是那味,再看林六,依然视作美味佳肴一般,大口的喝汤,细心地吃肉。
是他的舌头有问题?还是她的问题?
“下次你想学,我教你。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
“你学不学得会,这一辈子都只能煮给我一个人吃。如若有第二个人问起,你就说:不会!”
沈思危笑,难道女人都是这样的霸道么?教会他,却不让他煮给别人吃。
为防骏马遇狼,沈思危在安歇之前,将马儿牵到了屋子里。
一到晚上,林六就只想咳嗽,最初还能忍,可到了后来,根本无法忍受,一咳就止不住,一阵又一阵地咳嗽。
“真的不要紧么?”
“不要紧。”
“要不明儿,我去镇里给你抓药?”
“外面的雪积得那么厚,你怎么去,就算没有迷路,恐怕待你回来已是几日之后了。”
她说的何偿不是事实,最初不就是到处一片茫茫大雪,辩不清东西南北,他才会和她迷路的么。如若不是这里有家茶肆,还真不知如何安身,那样的雪野,那样的严寒,他们一定会被冻死的。
外间,传来“咯吱!咯吱!”的声响,是人踩在雪地声音。
沈思危走到门前,透过门缝,带着诧色地道:“真是奇了,这方圆数里不是无人么?怎的还有一个先生模样的男子在赶路?”
林六道:“许是这场大雪被困住了。”
突然的大雪,不知道阻住了多少赶路的人儿。不知道又有多少商旅、离人不能如期赶到家中与亲人团聚。
八撇胡近了茶肆跟前,朗声道:“里面……有人吗?在下又冷又饿,想进来借暖吃些东西,不知可方便?”
沈思危打开了房门。
林六招呼八撇胡坐下,起身寻了碗,为他盛了一碗鱼汤,八撇胡只饮了一口,本是冻得苍白的脸,变得更加难看了。他怀疑这汤许是屋中的女子做的,太难喝了,这苦味竟不比黄莲差。
林六反有些不好意思:“先生若是喝不惯,我替你沏杯茶可好。.”
八撇胡连应了一声。
林六纯熟地沏茶动作,道不出的优雅,一线的水流冲入茶盏,虽然寻常的茶,一股香味却飘散出来,洗茶、沏茶……一看就似经过特别训练的一般。
八撇胡一进屋,目光就停留在林六身上,从头到脚地细瞧:少主的意中人模样还算端庄,举止也算得体……怎的偏偏是大燕皇子的女人……
沈思危对于来人总看林六转,颇是不满,正要发作,却听那八撇胡道:“夫人身子欠安?”
林六浅笑:“刚染上了风寒,因为这场大雪不得去镇里求医。”
八撇胡接过茶盏,轻尝一口,虽是寻常茶叶,但入口之后倒还满嘴生香,道:“不瞒夫人,在下略懂些医术,若是不弃,能否让在下一瞧。”
沈思危欢喜起来,道:“我正想带她去镇里,如此最好,还请先生为她瞧瞧。”
八撇胡指落林六的手腕,微阖双目,那神色从平静转为忧色,又从忧色转为喜,虽只片刻,却如阴晴天气的变幻一般。
“先生,有话不妨直言。”
八撇胡道:“夫人有喜了!”
“喜?”林六忆起上月,癸信虽是延后,到底来过,怎么可能有喜,“先生不会是瞧错了吧?”
再则,她身中“夜夜媚”被迫承欢,夜夜缠绵,也难保不会真的怀孕。
“夫人中过‘夜夜媚’?”
林六垂下眼帘,只轻微点头。毕竟,这个话题很让人尴尬,况且面对的还是一个陌生男子。
沈思危想到林六所受的伤害,满心都是痛,没想到嘉王竟如此待她。
“按理,身中此毒的女子两三年内不可能怀上身孕,又在中毒期间孕上子嗣,确实少见,从此看来夫人的体质与旁人不同,在下能否冒昧地问一句,夫人可吃过什么特别的东西?”
特别的?
林六从小到大吃的都是五谷杂粮,虽身在镇国将军府,可也未吃过什么特别的,太好的东西轮不到她的嘴里,除非是林夫人、倩倩吃剩下的,偶尔赏她一碗半碗的也有。
从头到尾想了一遍,很快忆起当日沈思危从府中拿血雪莲的事儿,道:“春天时,倒是吃过血雪莲。”
八撇胡捻着胡须,道:“如此说来,夫人能孕上此胎,全靠血雪莲的功效。血雪莲不仅能缓解百毒、延颜益寿,也有强身健体的功效。”见林六的神色也变得黯淡神伤,她的手不安地落覆在腹部,八撇胡停顿了片刻,继续问道:“近来夫人是否感觉到腹部常有坠痛、刺痛感?”
“先生,这孩子……”
“夫人近来突染风寒,又是这严寒天气,早动胎气,只怕这胎儿极难保住。如若好生调料、安生养胎,许能勉强保住,以夫人中毒孕胎又染风寒之症来看,即便生下,这孩子也难和寻常孩子一般。”
林六并不曾想过,有朝一日会怀上她和嘉王的孩子,一切都太过突然。“先生不妨直言。”
“在下所说的难和寻常孩子一般,这孩子要么痴傻,要么欠缺健康。而在下这包袱里,都只有寻常的几味治愈风寒的药,这保胎的药物倒不曾带有。在下先帮夫人开些治愈风寒的药,大人的身子要紧,夫人放心,这几味药并不会伤及夫人腹中的胎儿。如若夫人想要保他,在下下次来时,再替夫人另备一些保胎药物可好?”
这个孩子,即便生下,也难与寻常孩子一般。
而他的到来,记录着她这一生的折辱,更是被他人算计,是嘉王的爱恨交织,是她的愤怨纠葛……
此刻的林六,不由得想到了母亲杨氏。当年的母亲,也许是怀着这样的心境吧,不同的是她是健康的,而自己的孩子也许无法熬待正常出生时,即便出生,也是一个残儿。不寻常又怎样,她就不会有痛苦、挣扎,他也是一条性命。
林六思虑一番,道:“那就劳先生下次来时,请带些保胎药。”
沈思危微微怔道:“幽兰,可是……这孩子……”
林六道:“无论怎样,我都会尽力而为。即便是如何的不堪,可我是他母亲,如若要怨、要恨也与他无干。”
她为什么要恨自己的孩子,又为何要待自己的孩子不好。不会这样,就算这孩子有多不健康,她都会生下他,明知会被他所拖累,她也不会放弃。
八撇胡打开随身的包袱,里面有些草药,打开这包,解开那包,这里抓一把,那里取一些,将数种草药混到一起,随后递与林六,道:“夫人将这些草药煎服,三碗水煎成一碗水,连饮两天。三天后,我会再经过这里,到时再给夫人开一剂保胎药。眼下,只要夫人注意保暖,呆在这屋子里,少走动,相信应该不会有大碍!”
“多谢先生。”
八撇胡又坐了一会儿,估摸着差不多,离了茶肆茅屋。
沈思危将八撇胡送走,满是狐疑地道:“这人好生奇怪,方圆数里无人,怎的突然就出来了。”
林六的心下也开始胡乱猜测起:嘉王派来的人?没道理,嘉王不会这么好。如若派人到这儿,他就会带她回去。答案是:不可能是嘉王的人!
皇上的人?皇上日理万机,也道理为她这样的小女子分神。答案:也不是皇上。
是谁?
林六想到了母亲杨氏,可她那日被劫后,就赶上了大风雪,不可能是明府的人,虽然杨氏现在明玉堂的平妻,可杨氏的另一层身份想必明玉堂夫妇心里都知晓,大家没有点破罢了。
最后,林六想到了一个人——李夜!
如若他关注自己的行踪,出现在这附近也在情理之中。之前,她不知晓李夜的背后还是那样惊人的身份,如若凉国未亡,李夜就和嘉王有着同样尊崇、高贵的身份,也定与他一样踌躇满志、意气风发,征战沙声,战功赫赫。
是他吗?
如果真是他,昔日为何要利用她、背判她……
她曾为他感到愧疚,可在知晓真相的那一刻,是她对他无法言喻的失望和感伤,随后,她就把自己的心封锁,不再对任何一个人敞开,甚至告诉自己:此生真爱的唯沈思危!
当她不由自己的忆到李夜,想到那个形迹可疑、举止怪异的八撇胡郎中先生极有可能是受李夜之命前来为自己疹治风寒时,她的心又感觉到了温暖,这种温暖不同于沈思危之间的相处。
她和沈思危之间是知己、是朋友,是可以交心的,而和李夜之间却有着生死相依的情缘,素女门里,师父要挑她足筋,李夜倾力相付,如若不是其间再生意外,林六真的很难想像,此刻的李夜或许就真的代自己受过……
八撇胡远离茶肆,回头凝望,确定无人留意自己,这才进入胡杨林。
李夜手捧着寒衣,傲立冰雪,就像是立于天地间的石柱,蚊丝未动。听到身后传来的雪地行走声,“咯吱!咯吱!”,他低声问道:“她的病如何了?”问这话时,语调里竟没了往昔的冰冷,竟有了些许暖意。
[第七十四章 腹痛,清洗亵裤]
八撇胡笑了笑,这样的少主还从未见过呢,美人情,英雄冢,即便是李夜这样冷情无心之人,到最后一旦动情,也天下所有多情的男儿皆是一般。
为了护她,杀了自小就喜欢的狼!
为了让她恢复健康,居然在严寒之中传出堂中的郎中日夜兼程为她瞧病。
“是很严重的风寒,不过这都不是最重要的。”
李夜转过身来:“她还有其他病?”
八撇胡道:“回少主话,不是病,是喜,她怀有身孕了!”
李夜身子微微一滞,不可思议的看着八撇胡。
“按理她是不会怀孕的,许是因为以前服过血雪莲之故,所以她的体质与旁人不同。”
“你告诉她了?”
“在下说了!”
“她怎么说?”
“要在下帮她保住胎儿。”
即便嘉王辱她、伤她,她还是要替那人生育子嗣么?
其实答案一早就在他的心底,虽然他们相处的时日不多,以她的性情、为人也定会全力保住胎儿。
“只是眼下她身体极弱,又感染风寒,就算在下全力以赴,也未必能帮她保住胎儿。而且瞧她现在的身体,已然动了胎气,落胎只是早晚的事儿,即便有幸保住胎儿,他日生下的孩子恐怕也是个疾儿。”
“这话什么意思?”
“属下的意思,非傻即痴,亦或缺胳膊少腿。”
“你也告诉她了?”
“属下说了。”
“她还是要保胎?”
“是。”
李夜反倒想了一会儿,不由轻笑起来:“她总是与寻常的女子不同。哈哈……”
八撇胡不由好奇:“少主为何发笑?”
“我在笑,旁的女子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聪明。可是她,也许正巴望自己生个又丑又傻的孩子。如此一来,她就不会为了孩子在王府厮杀一生。但凡嫁予皇族的女子,年轻貌美时,为了争宠夺爱不惜一切;年老色衰之后,又为了各自的儿子阴谋算计……她若生了又丑又傻的孩子,她倒轻松了,只管守着个傻孩子过平静日子。”
八撇胡道:“少主真是了解她!”
李夜敛住了笑意,世人都道她的行动离经叛道,可他就是看懂了她。正因为看懂,才会难忘。他算计了她、利用了她,为了让自己成功成为一枚最厉害的细作、暗人,他居然欺骗了她的感情……
只是,最后被欺骗的可以洒脱放手,而欺骗他人的反倒深陷其间。
他忘不了,她是怎样一次又一次地救他。
为了救他,她被嘉王凌辱……
每每合上双眸,他隐隐都听到地牢里她传来的无助声音,明明痛苦难当,却是那般的竭力抑制。
八撇胡道:“少主不该爱上一枚棋子!”
“谁说我爱上她了?没有!我根本就不爱她,只是感激她救我性命。”
一次是在嘉王府,还有一次就是他暴露了身份,如若是不是她来相告,再晚一步,他就被嘉王所缚。即便到了那个时候,她的心还是向着自己的。
为了救他,她牺牲了一个女人最尊贵的东西。
为了救他,她背叛了自己的丈夫。
林幽兰,这一辈子我欠了你太多!
欠的又岂止是情,亏欠的还有这一生一世的承诺。
他以为这一生都不会动情,到今昔,方知动了情,不可自拔地深陷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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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过汤药后,林六便早早儿地睡下,手停落在腹部,轻柔地抚摸,什么时候那里便多了一个胎儿。
既然与思危无缘,既然和李夜已经错肩而去,余生有个孩子也好,因为他傻、他不健康,便不用为他厮杀一生,只与他作伴就好。
林六直咳到下半夜才缓和了一下,沈思危一次又一次地起床,为她取水,替她轻敲后背,这神情,依然是一对老夫老妻。
她,终于睡着了么。
沈思危看着身侧的她,一面想与她静寂的多呆几日,一面又希望官差、家奴能早些寻到他们。他倒无所谓,生怕如此下去,延误了她的病情。
沈思危一直都未睡着,心头记挂着捕狼的事儿,想想能抓狼,心里就兴奋得睡不着,虽是二十多岁的人,玩兴起时,竟和孩子一般。见林六睡得沉稳,小心地起了床。
来到河边,瞧了一阵,他放的雪雉内脏、鱼儿的内脏原封不动。
沈思危不得由好奇起来,她明明说过在胡杨林里见到过狼,这些狼儿冰天雪地间寻不到食物,望到这血腥、鱼腥的内脏怎的就没了踪迹。
他觉得有些失落,打听去瞧过究竟,转到胡杨林里,借着些许的光亮发现在林间有几个黑点,走近一瞧,竟是五头死狼。
显然,五头狼都不是饿死,更不是冻死的,因为每头狼的脖颈处都有一道细细的伤口,血流得并不算多,皆是一剑毙命!
有人杀了这些狼!
莫不是她!
沈思危想到林六归来时手里提着雪雉,明明杀了狼,还说要放一条生路?可她又不似在骗人。
手指落到狼皮上,有些暖意,沈思危想将这些狼皮剥下,为她铺叠在身上做垫子也不错,如此也能御寒。剥了狼皮,沈思危方才转往茅屋方向。
远远儿地,就看到一缕火光,见从六出了茅屋,往了边的雪堆走去,片刻后复又回到屋中。
沈思危推开房门,带着几许责备地道:“深更半夜,又到外面去方便,不是说了,就在屋子里,小心受凉。”
“哦,我没事。”
带着一股寒意,关上房门,又加了一些松柏的干枝,他坐在床前,看着床上的林六:“怎的脸色这么差?”
“我……肚子疼。”
“是今儿我熬的鱼吃坏了肚子?”沈思危想了一阵,看着林六的面色潮红,又道:“难不成那人给的药有问题?”
林六摇了摇头,一张脸憋得更红了,轻轻一动,就能感觉到下身如泉涌一般,从未像此刻这般多的癸水。
“到底怎了?”
林六依旧不说。
“让我瞧瞧。”沈思危说着就将手伸入被窝里,就算替她按摩一下肚子也好,至少就能减轻她的痛苦,看她的脸色,原本就没有什么血色,这会子竟越发的憔悴起来。
快触及她的腹部时,竟一把被林六止住:“不要,脏!”推开他的大手,在偌大的天朝,无论是山野村夫,还是豪门望族,亦或是皇族男子,该视这种事为最脏。
沈思危愣了一会儿,语调暖了几分,道:“是动了胎气,见红了么?”
林六的脸更红了。
上次癸信相约,癸水少得可怜,只用了一方绸布就不再用了,绸布上面如梅花一般,绽了两三点就没了。
如此,她也是放心的,生怕不小心怀了嘉王的孩子。本想寻了法子,弄些麝香、陈香特物放在屋里,又想那样违背体力的痴 缠许是怀不上的。
天不遂人愿,即便不可能怀孕,她还是怀了。而今,又染风寒,经历此遭种种,这孩子许是难以保住。自来到这儿之后,她的小腹就一直隐隐作痛,她本是一个极能抑制的人,此刻竟有些扛不住。
沈思危面露忧色,道:“许是冷得这般,若再暖和些,就不会这么疼了。”
他说着,将背上的狼皮放下。
林六惊诧不小:“你……你出去杀了那些狼?”
沈思危笑道:“我倒是想杀来着,可等我寻到它们的时候,已经死了!”
“死了?”林六再陷沉思中。
“瞧着这些狼皮还算暖和,便剥了下来,给你垫上许能取暖。”他伸手在火烘烤了一阵,再入被窝,一双大手再度临近她的腹部时,被她轻轻地推开,“幽兰,就让我为你做些事情。”
“可是……”
林六想拒绝,他温暖的大手已经落在她的腹部,手指摩梭在腹部的肌肤上,这般的暖和,就似刚才的坠痛、胀痛已缓解了不少。近来本就有些腹痛,今儿又喝了沈思危做的鱼汤,有些拉肚子,这进进出出几次,竟然动了红,最初只是一点,可不多久就似癸水来了一般。偏在山野茅屋,没有草纸、没有绸缎布料,能用的只有燃烬的草木灰。也只有用黑龙的法子来应对癸红。
就在沈思危出去不久,她就因为一阵阵腹部传来的痛楚给惊醒。只得撕破了一件旧布衣裳,裹成需要的大小,塞到大腿间,可不多会儿,她就感觉到身上传来的浸湿感。
不可以这样!
林六动了动,坐起身来,她能感觉到那癸水更汹涌地涌出体外,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刺痛。她咬着双唇,原本苍白的脸显得更白了。
沈思危满是关切地问:“很痛吗?”
她点头,复又摇头。待痛感缓和,她欲将身下的旧被掀去,却见那破被褥竟已湿了一滩,空气里飘过一阵浓烈的血腥味。
真是丢死人了!
还是在他的面前。
沈思危很快就发现,亵裤上也染红了一大片,在月白色的缎子上洇染出一朵猩艳的花。
“明儿一早,我们就去镇里,恐怕这胎儿真如那人所言保不住了。”
保不保得住,她已经尽心了,也想过要真的去保,如若还是不能保住,她也唯有面对现实。
“一定很疼吧?”沈思危说着,继续用自己暖热的手心为她轻抚着腹部,“孩子,孩子,你娘是要保你的,可若你真不想要这娘,也不要将她折腾得这般痛苦……”
林六的心底一酸,竟有想哭的冲动,但终是抑下了泪珠儿,没让自己流出来。
对于未来,林六一片茫然,一面想要离开嘉王府,一面又想带着肚子的孩子静寂的生活下去。
疼得太过厉害,别说骑马,就是光躺着都难受。
林六道:“你先上床睡吧,我把自己打理一下。”
她说的打理,莫过于就是换换垫塞的布,这里能用的东西本就不多,难道要丢了不成,她身上的亵裤也是要换的。
沈思危虽是男子,家中又都兄弟,可府中的女子也不少,小时候就常见一些稍大的侍女总是鬼鬼祟祟地拿着这类东西藏在屋子里清洗,有一次他和四哥以为母亲身边的大丫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硬是闯了进去,才发现那丫头在洗血裤。
当时,兄弟二人都认为那丫头受了伤,而且还是屁股上的伤。热心地跑去和母亲说,要让那大丫鬟休养,谁知母亲听后,笑了几声,反倒是那大丫鬟羞涩得无地自容。
再后来,慢慢地大了,府中的大哥、二哥都娶了亲,他和众兄弟也明白了女人是怎么回事。再则,在一些书里也有关于女子“天癸”、“癸水”、“癸信”等等的记载。
“那我出去,你寻些干净的换上。”
沈思危退出屋里,林六换了块布,看着燃过灰烬,也曾听母亲说过,贫苦人家的女儿都用布条包裹灰烬使用,癸水太多了,她也没有这么多的布可以换,只得这样了。弯腰用棍子扒弄了一些灰烬,择去里面小棍小杂,抓了三把,在布上摊平,包裹好夹塞到两腿间。
从锅里取了一些热水,又从桶里取了冷水,混到一起,寻来乌盆,将自己的脏裤放到水里。
门“吱嘎”一声,沈思危走了进来,迎面碰到林六捧着乌盆往外走,道:“这个样子,你还要摸水么?”
“不算什么的。以前在林府,我便时常这样,有时候一洗就是一大堆的衣物,何况这是自己的……”
沈思危夺过她手中的乌盆,道:“以往怎样我不管,现在你不能碰水,瞧你先前疼得直冒冷汗,回床上歇息。”
林六埋着头,用极低的声音道:“思危,你就让我把它洗了吧,洗净了放到火上烤烤就干了。”
“身子要紧,往后再洗。”
“我换洗的衣服本就没有,这样怎么可以,何况刚才,我已经加了热水……”
“就算这样,那也不行。待你走到河边,这盆里的水早就凉了。”
“思危……”她很着急,声音已经低和不能再低:“我只想把脏的洗了,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
“不行!”他吐出两字,扬了扬头,道:“你马上回床上歇息,这些脏的交给我。”
怎么可以交给他,自来被癸水沾过的东西,男子们都视得极为秽气。故而,皇上不碰癸信期间的后妃,王爷们更是避而远之,对最受宠的女子尚且如此,况是不得宠的。有时候,有的后妃为了得宠,瞒下癸信之约,不巧被帝王发现,也会因此招来杀头的大罪。
癸血,是最脏秽的东西。
男子们人人避而远子,每每提及,面露鄙色。
“思危!”林六欲夺乌盆,“和我以往受的苦相比,这根本不算什么。”
“别再争了!此处无外人,我来洗!”沈思危固执起来,在她之上,死死地拽住乌盆不放。
林六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同样的固执与坚持。
“幽兰,听话,马上回床上去躺着,这几日烧饭、寻食、洗物、打水所有的活都交给我,你只需要躺在床上歇息,何况你大病一场,刚才还一直在咳嗽呢……”
他温柔、温暖的话语像一涓温泉流过她的心底,让她感觉不到丝毫冷意,只有春光般的温暖,像漫无边际的春天般温暖。
“思危……”
“怎么,不放心么?担心我洗不干净?好,那我就蹲在屋子里洗,等你说干净了,我再拿到外面去清洗,可好?”
“不,不……”
“怎还不听话,快回床上躺着,别把下面的被揭起来,你身子单薄,莫要再受了风寒。”
从来没有人这般关心过她,即便是母亲杨氏也未。记得她初懂人事,母亲指着她身上那一片腥红:“把脏衣服换下来,洗干净吧,你成人了……”
母亲说,除了下人替主子洗这类脏衣裤,姐妹间不会洗,因为洗了,就是代人受过。为什么男人没有,因为男人好命。而女人之所以投胎转世为女人,皆是上辈子做错了事,这世得受惩罚,所有每月都会有那么一次,也会疼上那么几天。
她的母亲都视此事为脏、为秽气……
沈思危将她的裤子浸泡乌盆里,月白色的缎子上有一片手掌大小的腥红。他没有犹豫,没有厌恶,仿佛那只是弄脏的寻常泥污,用手朝那片腥红揉搓起来。搓上一阵,又再往水里一洗,如此反复,直至那片腥红再也不见。
林六躺在床上,静静地望着她,这一刻,她发现沈思危不再是谪仙,只是一个寻常的男人,一个懂得疼爱、珍惜女人的男人。
这般瞧着,热泪就在眼眶里打转。
“思危,也许会给你带恶运的呢。”
“我是沈思危,不是完颜思危,更不是木思危,从来不信这些。”他抬起头来,笑容明朗,像波光粼粼的湖面投下了朝阳,耀人眼目。他敛住笑意,转而情深,道:“世间的最大恶运莫过于有朝一日,你的心里不再有我。”
从来,她的心里只有他。
他可以在她心里长久的驻扎,一生都不会离去,一世都依然还在,只是与此同时,她的心里有一个人:李夜!
那些狼死在了胡杨林里,之后又有神秘的八撇胡先生来给她瞧病,身上还带着专治风寒的草药……
是李夜吗?他一直就在她的附近。
既是如此,为何没有出现。
她的心底,也有太多的话想要问他。
问一问:为什么要利用我?
问一问:复国报仇于你真的如此重要?
可是问了又如何?他有他要走的路,而她已经嫁给了旁人。
在李夜利用她的背后,也有他的关注。只是每每思及此处,她就会觉得心酸、心痛。当她为李夜感到愧疚后,她又知晓了另一个真相,把自己的心再度放在了沈思危的身上。如果她会轻易地再爱旁人,她也许会爱上李夜,也许会爱上沈思远,甚至是嘉王,可现在一个叫沈思危的男子,将是她心上的唯一。
应爱的是嘉王,可她强迫不了自己的心,她原本就厌恶嘉王,怎可能爱上他,越是强迫便离他越远。
心不动,心不痛。
理智告诉她:如若哪个女子爱上嘉王,将是一生的劫难。
不该再挂李夜,可李夜对她所做的一切,她已然猜晓,曾经怨他、恨他,却尽皆得到了她的原谅。
不该再爱沈思危,却因他的温柔、体贴,因他在严寒夜里的一路追随而心动。
这一生,她要如何了结?
心能遂愿,情难安放,无论是李夜还是沈思危,本不该再有纠葛,可她从不愿欺骗的自己,她的心早为这两人撕扯着、牵绊着。
无法去问,对他们间是爱还是绊?
看着面前的沈思危,林六的心里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温暖,沈思危于她是一轮明朗的太阳,总给他以温柔与春风般的柔情;李夜于她,却是暗夜里一轮皎洁的明月,总给她以光明。
“幽兰,我从来没有替人洗过衣服,你是第一个。”他将洗净的裤子拧干,虽然没洗过,可他自幼看到府中的老妈子、丫头们洗过,见得多了,也就会了,又另取了她被癸水浸透的垫布,泡在水里,只一煞,那一盆的水就染成血红。
他依旧未蹙眉宇,将手浸泡在盆里,像洗之前的亵裤那般揉挫起来。
“如果有一天,你心里有了旁人,倘若他也会这样为你洗脏裤子,我想……他就是真的爱你……”
“思危……”泪,早蓄眶中,一涌而出。
不,不会再有了,你将是唯一的一个。
可这话她却说不出口,即便是她心中的唯一,嘉王却占了她的名份,占了她的身。
他的此举,无疑在她的心中放了一把火。这把火温暖了她的心,正以燎原之势,熊熊温暖着她的身,将她心底最后的寒冰也一并消融。
她的心,为他牵绊,为他温暖,也为他相随一世。
林六低垂眼帘,时不时望上一眼对面的思危,目光在不经意相接,他回以她一抹亮丽的笑颜。
“瞧,我也能洗干净。往后几天,你就把所有的活都交给我吧,如果你担心我做不好饭,你教我。”他审视中手着的布片,这是块暗灰色带白碎花的布,已经很旧了,是寻出来的某旧衣裳。
他抬头看着床上的林六:“我去河里清洗,一会儿就回来。”
“等等!”林六唤了一声,“不要把脏水倒在河里,得倒在岸上。不要在河里清洗,在乌盆里清洗。”
这些,都是杨氏教给林六的。
那是女子的污晦之物,自然不能污了清净的河水。
望着他的背影,林六心潮起伏,曾说好,离开了这里,他们就故作陌路,不再亲近,不再坦然,为何想到分别,她就觉得不忍和心痛。
她配不上他!
她早已是不洁的女子,想到嘉王就觉得厌恶,如若一切重来,她宁愿死,也不愿被他所碰。
“思危,你一定要幸福。”她悠悠地轻语。
也许余生,她可以在神灵面前为他祈祷。
只要他幸福,她远远地瞧着,也会觉得开心。
[第七十五章 吵闹,嘉王大怒]
腹痛如绞,癸水似潮,在思危从河边回来之前,林六又换了一次,这回是到外面将布包里的草木灰倒掉,捧了雪,将浸透的灰掩埋。
沈思危归来,将她的亵裤搭放在长凳上,又将垫布挂在一处烘烤。
“刚才,你到外面去了?”
“嗯。”她低低地应了一声。
他坐到床前,定定地看着她的脸色,道:“外面天寒,就别出去了,不要怕弄脏,我给你洗。我希望你能早些好起来,毕竟,在我们的一生里,也许能照顾对方的机会并不多。往后,你得学会保护好自己,更得学会照顾好自己……”
她好不容易平息的内心的挣扎,他又讲出这般体己的话。
只是这东西很是奇怪,之后居然突然就少了,而思危也只为她洗了这么一回,原以为会很多,待换了之后,就没了。只是总是淅淅沥沥地与她纠缠着,时有时没有,每日总有那么三两滴,就似上个月时一般。
“思危……”她凝视着他的脸,“我害怕。”
“我在你身边。”
“思危!”她唤了一声,起身抱紧了他,“害怕我们分开,害怕有朝一日我们要故作陌生的相对……”
泪如雨下,她以为自己可以坚强,原来在他的面前,她也只是一个寻常的女人。渴望被人疼爱,希望被人捧在人心,他所给予的,是她一直梦想得到的。
已然得到,却不能长久。
明明相爱,却不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
在世上的眼里,他们一个是他人之妻,一个是她人之夫,明明是最圣洁的情感,却要在人言中被说得污秽不堪。
林六扒在他的怀里,肆意地大哭起来,本想竭力的控制,越想控制自己的情绪,便哭得逾是悲伤。
沈思危怀拥着她,忆起那胸前那鲜艳的纹身,也听说过嘉王对她的折辱,七夜的承欢,又是怎样的床第折辱,令她不堪重负,最后不得不选择自尽。
她害怕,他何偿不是胆惧的。
他并非一个不敢做为的男子,只是担心,若让新月知晓,在他心上的女人依旧是林幽兰,害怕有人会伤及她的性命。
“思危,要不我们逃走吧?逃得远远的,天涯海角,也比现在这般的好,做对亡命天涯的比翼鸟,岂不自在快活?”
他何偿不想这样,纵情逍遥快活。
“可是幽兰,我是男子倒也无谓,你是女子。还是皇子妃,如若再被抓回来,你的名节受损,恐怕性命也难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我又能逃到何处?为了我,你已受伤,不能再让你的名节受损。”
“到了如今,我还有名声么?在燕京百姓的心里,我就是一个被贼人占去的嘉王妃、不贞不洁,还要妄图独占嘉王的荣宠,我又是一个不知歹、自私自利的妒妇……”
“就算这样,至少现在你还能活着。如若私奔失败被抓,杨府、你的母亲,镇远候府都会受牵连,而你,也定会被视作全天下最不耻的荡 女被浸猪笼。”
“我不怕死。”
“但我害怕你再次受辱!”
为什么他们就不能自私一点,不能再坚决一点。
情爱,真不是两个人的事儿,是一大群人的事,事关她的舅父一家,事关他们镇远候府一家。如若真的私奔逃走,天下的人定会看笑话。镇远候之弟和嘉王妃私奔逃走,这将是天底下最大的丑闻、秘闻。
他在维护她的声名,保全她的性命。
而她,又岂能用这残败之躯毁了他一世的声名。
他爱惜她的,正是她想要怜惜他处。
接下来数日,沈思危说到做到,不让她干任何事,只让她躺在床上。
吃的,是他双手捧到床前;穿的,是他为她清洗干净在火前烤干的。
生命长河里,于他们值得感动的都太少,值得珍惜的又太多。感动于他们间那点滴碎小的琐事,珍惜着眼前的光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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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没了踪迹呢?
难不成,她真被那贼人给劫持走了。
第一次是李夜所劫,李夜死了,是他亲眼所见。
那这一次,对方又是何人?
为什么失去后,他方知她的可贵,明知新月对她没有好感,对她有妒、有怨还有恨,可她还是冒险相救,以己易换新月。
“王爷,燕京府衙,镇远候府、我们王府再加上方圆三百里的各州衙,上上下下加起来不下三千人都在寻找,可就是没有打听到王妃下落。那日,沈驸马说要回转京师,也一并没了下落。这几日,镇远候府的太夫人都快要急出病了,今儿一早,又着大将军、沈四公子兄弟俩再往寻找……”
卫长胜颇是无奈,该找的地方也都找了,如若有消息,各地也该传来了。
嘉王双手负后,手指交织一处,这根动,那根停;那根停,这根动。如此循环,逡巡踱步,心事重重。
上一次被劫,半年之后方才回转,林幽兰竟与劫她的男子生出情愫。
这一次被劫,是福是祸,那一干人又神秘失踪,之后便下了一场十年来罕见的大雪,那成膝的大雪,数日不消,久久不融。
小喜子道:“卫将军,你没瞧见王爷正在担忧。旁的不说,那天寒地冻,我们自家府里这些日子出去寻人的家奴都冻死了三个,你说王妃那娇弱的模样,莫不是……”方知说错了话,小喜子用手自掌一巴掌,打得响亮,弯腰笑道:“王爷莫急,许这几日王妃在哪里躲避风寒不定,她定会平平安安地回来。”
小喜子的眼珠随着嘉王的身影转动,看了半晌,头昏眼花,眼前都是嘉王转动的身影,任谁的心情也好不了。
“卫长胜,再加派人手,从府中挑一百名家奴外出寻找,无论怎样都要将王妃平平安安地寻回来。”
“喏!”卫长胜应了一声,退出青柏苑。
嘉王胸口闷得紧,每一次她一出燕京,他就掌控不了她的消息。早知是这样,那天夜里就应亲自领兵相随,也不至这么个大活人就从燕京府铁捕头和卫长胜的眼皮底下溜走了。
燕京城是他完颜皇族的天下,出了这城,就由不得他,若想掌控外面,怕比登天还难。
心事繁复,越想越难受,她在时,他倒不觉什么,而今不在,他坐立难安。她于他,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在时觉得不多,不在时却分明觉得少了些什么,这心头怎么也不是滋味。
小喜子替他换了盏热茶,笑嘻嘻地奉上。
外间,传来一阵吵嚷声。
小喜子几步奔到堂前,望着外面,大声道:“什么人啊,如此放肆?”
“死奴才,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
青柏苑门口,一片花团锦簇,小喜子举目望去,但见新月公主在十余名侍女、太监的簇拥下缓缓而至,彩衣如霞,美人如玉,脂香四溢,人未至,胭脂味至,音先随。
“三哥!”新月唤了一声,在剑心、琴心的搀扶下入青柏苑花厅,“这外面天寒地冻,驸马竟为了一个死女人抛下我和孩子不归燕京。以前,你看不好她,这回是她先招惹我的,回头你可别管我与你没招呼……”
嘉王心头一沉,像一枚石子落入湖心,惊起圈圈涟漪:“幽兰又怎了?”
“怎了?她该死!一百个、一千个的该死!”新月说到此处,胸口起伏,挺着大肚,花容含怒,“她要死便死,也不该拖着我的驸马去受这等风寒之苦……”
嘉王微微蹙眉,对于新月的刁蛮、任性,他也瞧得多了:“嘉王妃又何时招惹了你?”
“三哥!”新月高喝一声,转身就想寻东西,就近抓起嘉王的官窖青花瓷茶盏,一声水响,茶盏落地,随茶水一道化成了碎片,正想转身去寻旁的物什,却一把被琴心止住:“公主殿下息怒,你不顾忌自己的身体,也得念及肚子里的孩子,为了胎儿,不可再动怒哇!”
“动怒!动怒!你们除了整日劝我不要动怒,你们还会做什么?”没人知道,她有多爱沈思危,这么多年,她被所有的人包围,唯独沈思危从来不曾奉承她,是这般的真实,“本宫怀孩子、生孩子,皆是为了束住驸马的人和心,现在他都不管我了,我还要这小的做甚?你们走开,今儿我要砸了他这青柏苑……”
嘉王也阻拦,静坐在太师椅上,看着新月那腆着的大肚:“你现在是要做母亲的人,有些性子还得改改……”
“改?我为什么要改?在镇远候府,我天天扮着乖巧模样,侍奉公婆,巴结兄嫂,到了你这儿,你还让我改。三哥,你给了我不快,我为什么要你快活!今儿,我非砸了你的青柏苑、大闹你的王府不可!”
新月双手插腰,大声高呼着,仿佛如果谁阻了她,谁就是她的大仇人。
嘉王双手一摊,道:“你爱怎样便怎样。”
让她砸这里?
不,她可不解恨。
“今儿,我就砸水月阁。林幽兰这个狐媚子,就算是死也要拖着驸马,今儿还非砸了她的水月阁不可……”
新月这话是什么意思?
嘉王初以为她是在骂林幽兰,沈氏兄弟自林幽兰被劫当晚就出城了,沈思远倒是在大雪前回转燕京,而沈思危却没有踪影。
“到底怎么回事?”
新月苦笑,道:“三哥可别告诉我,你不知晓她的下落。这个女人,早就该死了,如若让我找到她的尸体,我定要将她碎尸万段,剁碎了丢出去喂野狗……她敢让我不快活,我便要她不得好死。原以为,你娶了她,成了你的人,她就会老老实实的。谁知道又出贼人劫持事情,就算她再回来,也没忘了四处勾引男人……”
她堂堂大燕朝的公主,论长相,花容月貌;论尊贵,天底下没有比皇家公主更尊贵的女子。可沈思危偏偏不爱她,他不喜欢她,却唯对那林幽兰独有情钟。
“原以为,让人给她下媚毒,就能让她出丑……可真没想到,还没等她出丑,她居然还因此躲过了一劫,赢得了三哥你的宠爱。她到底怎么了?不就是靠一张柔弱的脸蛋媚 惑了你们这些男人,不就是床上的功夫还算了得……让你们一个个都失了分寸……”
媚毒?
新月怎么会知道媚毒的事儿?
“什么意思?”嘉王再也无法安静下去,倏然起身,双手握住她的胳膊,厉声道:“什么意思?下媚毒,让她出丑,到底是什么意思?”
新月冷哼一下,想推开嘉王的手,却不能够,道:“不错,是我把‘夜夜媚’的药给了玉妃,那又怎样,难道三哥想要打我吗?”
“你……”
嘉王抬起手臂还真想给她一记耳光,终是没有落下:“我曾告诉过你,林幽兰现在是本王的女人。”
“是你的女人?可是三哥从来就没有看好她,任她在外勾完一个又一个,让她给你戴了一顶又一顶大绿帽子,你真是给我们皇家丢脸,做了天底下最大的王八……”
“新、月!”外人怎么说,他自是知道,可他不允许有人当着自己的抵毁她,嘉王一记耳光落下。
新月抚住痛处,双目含泪,久久不能回过神来:“三哥,你打我?你居然打我?那个女人对你就这么重要,她到底有什么好?不过是个个可枕的……”
“住嘴!”嘉王高呼一声,压住了新月的势头,蟠龙广袖一挥,指着王府大门方向:“新月,你现在就可以走了。看来这些年,你的性子一点也没变。当日,你在端王府里给思危下迷药,将思危扶入你的厢房共卧一榻……一步又一步,我从未说过你,也由得你,因为你喜欢他,可没想到,你越来越过份,居然敢对付我的女人。你都知护着驸马的声名,我也是人,也会想要护她。为了对付她,你让人在市井传谣,毁她名节,将她说成不堪耳闻的浪 女,本王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可是新月,你忘了她除了是我的妻子,也是你的三嫂。可你看看,你现在成什么样子了?越来越没了仪态,和那市井的泼妇有何区别?”
“你骂我?你居然骂我是市井的泼妇。三哥,你可知,我做的一切都为了你。”
“是为了你自己。”
为了她想得到的,不惜一切手段,曾经让所有人以沈思危酒后轻薄她,是他嘉王一手设计。她,是他的皇妹,是他一母同胞的妹妹,为了自家妹妹担些骂名,他也无话可说。但现在,新月越来越过份。大闹他的青柏苑就算了,居然扬言说要砸了水月阁。
“好C得很!既然是这样,那我这便回府!我们兄妹做成这般,那么新月就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处理此事。三哥最好祈告上苍她已经病死了,否则,我定要她声名狼藉,生不如死!她付诸在本宫身上的耻辱,本宫定要林幽兰百倍偿还!”
她,到底怎样了?
嘉王道:“你要走也可以,但走之前,必须把话说清楚,你到底又听到什么?”
新月冷哼一声,“三哥不是派出三千余人的官差和家奴么,难道不知道她的下落?”
嘉王不与新月说话,目光一转,看着新月身边的侍女,道:“剑心,你说!”
剑心低了低头,放缓语调,道:“今晨,从城外传来了沈四公子的回复消息,说是打听到了嘉王妃下落。大约七日前,她曾在燕京北一百七十里的王李镇王家庄停留过,听那里的村民讲,嘉王妃身染风寒、病得很重,待我家驸马在那儿寻到她时,已奄奄一息,后来驸马带她去求医……本应在王李镇的,可镇远候府的家奴在镇上挖地三尺,也没打听到他们的下落。五日前又下了那么一场大雪,只怕……凶多吉少……”
她奄奄一息,病得很重……
她是死了吗?
“这都寻了数日,依旧没有找到他们的下落。那场风雪,冻死了不少牛羊,就连一些年纪大的老人、年幼的孩子也冻死了许多,恐怕……”
新月道:“贱女人死了倒不要紧,只是不该累及我家驸马。”她停了一下,“最好上苍开眼,让她病死了才好,免得她祸害人间。”
嘉王身子一摇,燕京北一百七十里,他总是在南、北一百五十里的范围寻找,而她却已在那么远的地方,再寻二十里,就多寻二十里,就能打听到她的下落。
“这一回,贱女人最好死了才干净。否则,本宫和她没完。敢引 诱本宫的驸马,本宫要她生不如死、臭名远扬!”
新月怒吼着,想到沈思危在风雪交加时怀抱着林幽兰去求医,心里就恨得牙痒痒,嫁给了他,却并没有得到他的心,即便想和他同床共枕,如同嫔妃盼得皇宠。就因为这个林幽兰的存在,沈思危才待她总是这般若即若离。
思危,为什么你就不能明白,本宫对你的情有多重。为何你就不能正眼瞧瞧本宫,这些年为你付出多少心血。
嘉王沉思了一会儿,大唤两声:“小喜子!”
“王爷!”
小喜子此刻也被这对兄妹俩的争吵惊呆了,这是多年来从未见过的,嘉王动手打了新月公主,还骂了她。
“马上转告卫将军,让他带人赶往燕京北一百七十里的王李镇一带,务必要寻到王妃。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是。”小喜子领命。
新月不愿再停留,带着满腹的怒气,出了嘉王府,迈出王府大门,仰头看了看那块匾额。“三皇嫂?就凭她林幽兰卑贱的身份,也配做本宫的皇嫂?”
琴心低垂着头,搀扶着新月,低声道:“公主,该上凤舆了。”
新月怒视着琴心:“看来,以往的手段,还不够狠!去告诉灵舌公子,这一回要更厉害的。”
剑心扫视一下四周,在嘉王府前谈论此事,是不是太冒险了些,道:“公主要吩咐什么,不防上了凤舆再说。”
新月冷哼一声,提着锦袍,上了凤舆,一并将琴心唤到上面,凤舆动,她的声音淹没在“轧!轧!”的车轮转动声中。
新的一轮算计已经开始,这一回不是她亡,便是我死。
她倒要瞧瞧,这些个想要护着她的男子又将如何应对。
“林幽兰,你敢染指本宫的东西,本宫便要你付出代价。还有沈思危,本宫待你那么好,可你居然敢弃下本宫,去寻那个贱女人。这一回本宫就施以小惩,让你长长记性,更让你学会如何珍惜本宫和肚子里的孩子。”
——新浪首发《胭脂兰:退婚王妃》水红作品——
在床上躺了几日,林六的身子也好了许多,晚间有沈思危替她按摩腹部,肚子倒没有那么疼。
他们之间,不是夫妻,却更像世间所有恩爱的夫妻,是真心的相待,只有关爱与呵护。
这日,林六的癸水已少,身子几近干净,只是咳疾犯得越发严重了,好在冰雪开始消融,官道上的积雪没有那么厚,一大早沈思危就出门了,去镇上替她抓药。
躺了一阵儿,心里空落落的,他出门不过半个时辰,她却在官道上寻觅他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