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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啦?”汤一品抱歉地笑笑,“是不是我来得太晚了,我已经尽快赶过来了。”
她看着桌上满桌没有动过筷子的菜,说道:“你也是的,该边等边吃嘛,是不是饿坏了?来来来,你快点吃。”
林芳菲把手腕抬到她面前,“你看看,明明跟我说半个多小时的,现在呢?都已经八点半都过了,你当自己是铁打的吗?”
不可能吧。汤一品不太相信地瞄了一眼她的手表,果然已经八点四十了。怎么会那么久?她印象中在咪咪的家中没待多长时间啊,不会超过半个小时的,怎么已经一个半小时了?
难道是因为刚才自己太饿了,所以从周颖家走过来走得太慢了?
见汤一品又莫名其妙地陷入发呆状态,林芳菲伸手在她的面前椅了几下,又把筷子硬塞到她的手里,催促道:“好啦好啦,我们都先别啰嗦了,赶紧填饱肚子要紧。我刚才点的鲜滚粥,现在喝温度刚刚好。”
话还没有说完,林芳菲却突然看见汤一品猛的站起身来,把筷子啪的拍到桌子上,大声说道:“我明白了!”
汤一品从桌上对面探过身子,双手捧住林芳菲的脸,在她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我想起来了,太谢谢你了亲爱的,你简直就是我的福星啊!我现在有事要走了,回头联系你。”
没等林芳菲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汤一品已经一把抓起自己的包,头也不回的跑出了餐厅。
“哎,哎,哎,你吃一点儿再走吧。”林芳菲在她身后大喊,可是她早已跑得没影了。
她无奈地摇摇头,果然是汤一品的风格。虽然可惜了这满桌的菜,但是看她的样子,一定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但愿能对她的案子有帮助。
林芳菲笑着拿起了筷子,自顾自的据案大嚼起来。
汤一品在夜风中奔跑着,心脏也因为兴奋和紧张而剧烈地跳动了起来。
就在刚才跟芳菲说起过来的时间为什么那么久的那个电光火石之间,她想到了!想到了唯一可以证明沈过无辜的方法——就是时间。
根据咪咪提供的微信,她遇到沈过的时间是7点55分左右,确切的说,应该比7点55分要再早一点,因为她跟她偏要朋友发短信的时候,已经跟沈过聊了一阵,并且约好了去他家。
而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周颖遇袭的时间推断,最早不过7点半。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是沈过袭击了周颖,他最早只能是7点半离开她家,然后往回走,碰到咪咪。那么,他在路上的时间,就是7点半到7点55,最多25分钟的时间。
可是,凭着汤一品自己两次从周颖家走到沈过遇到咪咪的地方,她很肯定,别说25分钟,就是35分钟,也很难走到。
她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汤一品来到咪咪那天碰到沈过的地方,开始计时。
第一次,她用自己最快的步速往周颖家走,用时是64分钟。
第二次,她用尽全力开始从周颖家往沈过家的方向跑,用时是45分钟。
虽然把自己累得够呛,但汤一品已经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是的,无论是跑是走,从周颖家到*到沈过的地方,25分钟以内是绝对到不了的。
没有作案时间,沈过是无辜的。
第二天一大早,汤一品就约了汪勇来到周颖的家。今天,她要再试多一次,因为自己毕竟是女人,要让这个侦查实验让人信服,必须找一个跟沈过差不多的男人来试一次。
昨晚想了半天,觉得只有汪勇最合适。他跟比沈过年轻三岁,个子相差不过一厘米,而且,他以前是刑警,体力更是完全没有问题。
如果让他尽力奔跑,如果在25分钟之内无法到达目的地的话,就证明了沈过也无法到达,没有作案时间的他,自然就可以洗脱嫌疑了。
汤一品给汪勇的头上带上自拍摄像机,对他说道,“汪勇,你就尽力跑,按照我刚才跟你示范过的路线跑到目的地,中途不要停下,摄像机会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的。”
汪勇点点头,笑道:“你就放心好了,路线我已经记熟了,该做什么我也都记下来了。等着看结果吧。”
两个人对好时间,开始了模拟实验。
他们俩当着摄影机对好时间,汤一品假装是周颖,倒在了案发的地方,而汪勇则假装是凶手,他首先将凶器装进了随身携带的包里,然后拉开房门,撒腿就跑。
见汪勇跑走以后,汤一品从地上爬起来,跟在后头追。不过到底还是没有汪勇跑得快,很快他已经跑得不见人影了。
等汤一品气喘吁吁地追到目的地的时候,汪勇已经好整以暇地坐在路边的早餐摊吃着热气腾腾的灌汤包子了。
“怎么样?”汤一品赶过来,紧张地问道。
“给!你的。”汪勇把一碟包子和香醋推到她面前。
终于到了又一次开庭的日子。
果然不出众人的所料。检方并不承认汤一品提出的证据。虽然已经证明了视频证据的真实性,但是检方却否认了证据的关联性。
公诉人强调已经将视频证据转交给警察,对这起强奸案着手调查,但是,对于本案,除了被害人猜测性的言论外,没有任何证据能指向楚峥雄是实施伤害案的凶手。
检方甚至还提出了新的证据,证明在周颖遇袭的当天,楚峥雄根本不在国内,而是在新加坡参加一个商务会议。
最后,公诉人总结道:“由于辩方提出的所谓证据,只是一味的攀扯他人,根本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建议审判长根据现有的确凿的人证、物证,判处被告人故意伤害罪成立。”
汤一品站起来,请求传带辩方证人出庭。
审判长同意后,咪咪出现在了证人席上。
她用自己的证言和手机上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了她在当晚7点55左右,遇到了沈过,并且一起回沈过的家中,发生了性关系。
待咪咪做完证,离开法庭后,汤一品总结道:
“根据证人的证词和聊天记录,证明了她当时遇到被告人的时间,而根据警方的证据,被害人遇袭的时间是晚上7点半到9点半之间,直到9点半左右,被邻居发现。
那么,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就是,一个被我们一直忽略了的问题,如果我的当事人真的是凶手的话,那么,7点半到7点55分,这25分钟的时间,够不够他从犯罪现场到达遇到证人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