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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可儿接了一桩离婚官司,当事人是女方,三十二岁,与她丈夫育有一儿一女,为了照顾家庭女方放弃大好前途做起了全职太太,不料丈夫在外面沾花惹草,包养了两个情妇。.
而这两个情妇一个是女方的闺蜜,一个是女方的表妹,两人已经和女方摊牌,并且告诉女方她们不可能离开男方。
女方在得知男方出轨之后曾劝说过他,希望他能看在儿女的情分下和那两个女人断绝关系,男方当时就撂下了狠话,说女方要是硬逼他的话就和她离婚,而且财产一分都不会分给她,让她最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就让她净身出户!
当时女方确实被她威胁到了,因为她是一个从农村里出来的女人,没有读过什么书,不懂什么法律知识,所以不知道《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当时她隐忍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男方做出更过分的事情,公然带着情妇出席各种诚,不再顾及她的感受,她才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她在朋友的提议下找到一间律师事务所咨询,结果律师告诉她,一般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如果掌握到一定的证据,女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并且很容易争到抚养权,以及分到男方至少一半的财产。
当时女方下定决心要把男方告上法庭,起诉离婚,可她拿着身份证明和其他资料去律师事务所办手续的时候,被事务所拒之门外,原因是她丈夫的关系和后台太硬,他们一间小小的事务所招惹不起。
时可儿是在一个饭局上听到几个同行说起这件事的,其实大家都很同情那个女人,只是现在这个社会太现实了,为了避免麻烦上身,很多人都充当起了无情的人。
只是时可儿和他们不一样,在听说这件事后,她让人查到了女方的电话,亲自打电话去询问了一下对方的情况。
对方事先不知道她是律师,三言两语敷衍过去,并不愿意透露什么。时可儿当即表明自己身份,为了让对方相信自己是律师,她报上了自己的名字,让对方上网查一下。
不过当时女方并没有去查,原因是听说过时可儿的名号,知道她是鼎鼎大名的律师,所以就把自己的婚姻状况以及现在的情形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她。
时可儿听后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告诉她:“如果你信得过我,就把相关资料准备好,到‘锦胜’律师事务所来找我,我做你的律师,并且不收分文。”
于是第二天,女方找到了时可儿,并且拿出自己全部积蓄,希望能雇时可儿能帮自己讨回一个公道,打赢这场离婚官司。
时可儿没有拿她的钱,并且以自己的名义向事务所垫付了所有资金,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活得这么惨的女人,明明嫁了一个王老五,可全身家当却只有三千多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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