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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她大概疯了。.
现在是晚上八点十分,她的约会对像已经迟到超过一个钟头,而她,不但不生气,还空着肚子乖乖坐在位置上,痴痴等候对方的到来。
他会来的,孙雅曼傻傻冀盼,邻桌的客人正在吃最后一道甜点,侍者也殷勤地帮她加了好几次水,这面装横温馨、服务周到的餐厅虽然没有派服务生催她快点餐。
但任何一名有常识有尊严的女人,在男伴迟到半个钟头时早该认命离开,而非抱持着希望期待约念仍将进行。
何况她是一个重视时间观念的人,和朋友相约,交情再深,涌常只要超过十分钟她就走人,而今晚,她已经等了好久,应该生气的脸不但没有一丝一毫不耐,还满心期待男伴的到来。
爱情没有规则,先动心的那一方却往往先输掉一半。
今晚的约会,从接到电话的那天起孙雅曼便开始期待,并且,为了呈现出最好的那一面。
七点钟的约,她下午三点就开始紧张,洗头洗澡化妆着衣,她头一遭花这么多时间打理外表,只为了和那男人吃一顿晚餐。
姐起来好累可是孙雅曼完全不觉得,反而烦恼时间不够她打扮。
啊……只要想到就要见到喜欢的人,她心头就甜滋滋的。
拿着跟侍应讨来的纸笔,孙雅曼除了低头信手画图,更常常抬眸望向餐厅门口,总之,这副安静等候的模样,出人意料的表现出耐心。
谭越踏入餐厅后,目光很快搜寻到孙雅曼的身影。
两人只有一面之缘,这间餐厅的光线又采柔黄色调,一开始谭越以为自己无法这么快找到孙雅曼,但落单的客人只有那么一桌,他实在很难不发现她的存在。
“对不起,我迟到了。”
理亏的人率先表示歉意,风度勉强算及格,不过,那两道浓眉如果不要拢得那样紧,这句道歉听起来会比较有诚意。
“啊,没有关系。.”孙雅曼慌乱地站了起来,他终于赴约,令她欢欣也令她手足无措。
“别站,坐下吧。”
谭越的眉拢得更紧,他不喜欢这样,桌面太干净,只有一杯半满的水,很明显这位小姐没点任何东西吃。
“孙小姐,我记得在电话中请你先行用餐。”谭越不喜欢个性太依赖的女性。跟着人座后,他看一眼整洁干诤的桌面说道。
“可是我还不饿。”她没有说谎,大概肾上腺素发作,她太紧张也太兴奋,所以肚子虽空却感觉不到饿意。
“现在己经八点二十了!”
六点左右的时候,谭越拨孙雅曼手机,结果这位动作迅速的小姐居然己经出门,原本想要取消晚餐之约的他,只能请她先用餐;因为临时被工作绊住,他今晚无法准时赴约。
“你也还没吃吗?那我们赶快点餐。”好辛苦,工作到这么晚还没吃饭。
孙雅曼赶紧招来待者,完全没听出谭越话里的不悦。
“听说这里的义大利面很道地,你要不要试试?”翻开服务生送上的菜单,她认真研究着。
在谭越打算放弃这位对像时,孙雅曼自然不做作的反应使他改变想法。
相处之后再决定好了,无须因为小姐的一点点依赖性格,就放弃这位看得很顺眼的人选。
人选--这种字眼似乎不适用于恋爱中的情侣。
的确,他们是以结婚为前提交往的男女,被此认识的方式,传统说法称之为相亲,现代一点的用语,则是透过亲友介绍的异性朋友,总之,跟自由恋爱扯不上边就是。
很不浪漫的相遇,但有什么关系,对于一名想要结婚的成年男子,相亲是条再便捷不过的途径!
从售票口拿了对方预留的票,谭越循电影票上的片名,迅速找到该部影片放映厅。
戏院有带位人员,谭越很快找到位子。
昏暗中,就银幕反射出的光线,他看见坐在邻座的孙雅曼抬头朝他一笑,表情颇为愉快。
非常有耐心的一位小姐。
或者说,很能自得其乐的一位对象。
几次约会下来,忙碌的他有一半以上的机率不是迟到便是早退--相当差劲的表现,不过这位小姐从未向他抱怨。
通常,约吃饭他若迟到,她会拿本素描簿画画,怡然淡定地打发掉等待的时光,约听音乐会或看其他表演的话,他如果临时有事,她会独自进场聆赏,并且在散丑传封简讯谢谢他的门票,顺道称赞一下表演很精采。
非常体贴大方、温和柔顺的个性。
这年头拥有这样耐性的人不多见,孙雅曼一定是位很受欢迎的老师,谭越可以想像她的学生如沐春风,快乐地在她指导下学习的情景。
“还要一小时才结束。”孙雅曼小声对谭越说。
谭越这样成熟威猛的男人,应该对节奏俐落的动作片比较感兴趣吧,可是约看电影时,他请她挑部女生爱看的片子,她顺他意选了部文艺爱情片,没想到老是迟到的人今天来得这样早,看样子这一小时他要无聊地度过了。
“那很好。”谭越低声回她。
他不觉得无趣,就算是出于社交上的礼貌,孙雅曼仍然很高兴。她偏了偏头,微微一瞅后才将目光转回银幕。
谭越欣赏文静内敛型的女生,孙雅曼谨记他的偏好,尽量不让自己喜形于色。
可是,不是和朋友,是和谭越一起看电影耶,这个对她来说一直那么遥远的男人,现在就坐在她身旁,和她做着一般情侣常会做的事情。
想到这点,孙雅曼情不自禁又侧头偷看他一眼。
他性格帅气的瞳眸,即使在晦暗不明的戏院中,依然晶灿有神、湛湛动人。他坚毅的额头、直挺的鼻梁、阳刚的下巴,在幽暗光线中自成一道迷人侧影,孙雅曼偷偷睨着他,一颗心早不在电影剧情上了。
事实上,早在大四那年,她遇见他的那天起,她的心就容不下其他男人,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那一年,孙雅曼兴致一来,跟着高中学姐去爬南华山,自恃体力不错的她,轻松完成这条百阶入门路线,却在回程中粗心地扭伤了脚,而谭越,正是背她下山的同队队友。
“谢谢……”下山后,她想问他名字,但喉咙挤了半天,只能出这两个字,这是她第一次在异性面前,如此别扭不自在。
“不客气。”简单回她话后,谭越潇洒地离去。
坐在车里,孙雅曼凝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突生一股“如果他能回头看她一眼该有多好”的想法。
他好高、好壮,直至今日,孙雅曼仍清楚记得谭越宽厚的背。
从来都是被男生热烈追求的她,第一次动了倒追人的念头,只是,她亲爱的学姐残酷地告诉她:谭越已有个感情十分要好的女友,名叫赵若璃,交往多年的他们,早有了步入礼堂的计划。
再玩世不羁、再随心所欲,她也做不来横刀夺爱的事。
何况谭越眼里只有他美丽文静、气质优雅的女友,勉强算是跟他同爬过一座山的她,根本没有介人他们感情的能耐。
爱情强求不来,但她无法遏止自己想要更认识他的yu\\望!
她缠着学姐询问关于谭越的一切,她混在人群中,默默守在球场边看他打球,她挖出柜子里的泳衣早起晨泳去,就为了可以玩玩看他一眼。
甚至,不看球赛的她,守在莹幕前看NBa转播,只因她知道热爱篮球的谭越同一时间可能也在观赏比赛……
大学最后一年,她作业迟交、笔试乱考,为了一个不可能喜欢自己的男生,失意颓丧到这种境地,简直偏执过了头。但若时光倒转,她认为自己还是会一样糟糕。
白云苍驹,世事无常,经过了五年的时间,从台北到纽约到巴黎再回到故乡,孙雅曼走过不少地方,调见不少人,以前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女孩已消失不见,她变得比较成熟也比较世故,但不变的是,她依然喜欢着谭越……
她那样地喜欢着他,可叹的是,他不记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