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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摸摸。.”他轻触她柔软的肚腹,又凑上耳朵听。
傻子。她失笑。“哪里听得见!”
“我希望头胎是个女娃。”他流露傻阿爹的笑容。“最好能像你一样,粉粉嫩嫩,像朵花似——”
说这么早!她横他一眼。“万一是男孩,你就不疼啦?”
“疼,你生的孩子,我怎么可能不疼。不过——我还是觉得女娃漂亮。”
“生女娃,将来她们长大得嫁人的时候,不心疼死你才怪。”她糗他,仿佛已经看见十几年后的画面。
“哪个男人敢靠近本王的女儿?”他大手一握,浮凸的肌肉鼓出衣袖。“看我不拿刀把他们一个一个切成两半!”
“傻阿爹。”她刮他脸颊。“我就等着看你将来敌不敌得过你女儿的眼泪。”
他抱着她转了个圈。“不管,我的女儿就是要一辈子待在我身旁,就跟你一样!”
她仰起头亲了他一记,两人脸贴脸傻笑一会儿后,换他吻她。
带着永恒不变的热情——与挚爱。
【全书完】
后记
我从来没想过,“享受跑步”这四个字,有天会从我嘴巴说出。.
但在这几天以前,跑步——不过是我用来“减肥健身”的手段之一。但有一天,就在我写完稿子肩膀酸痛的那个清晨,六点,我套上旧旧的球鞋,到小学操场做了些拉筋运动后,突然间想——不然跑一下步好了。
早上六点的空气很好、风吹在脸上的感觉很凉,我在跑步的时候,头一回感觉到的是快乐,而不是消耗卡路里的义务。
那一天,我跑了四百公尺(小学操场两圈)。
后来,我在书店看见一本书——一本原本跟我这个不爱动的人,八竿子扯不到一块儿的运动类书籍,《天生就会跑》。基于某种缘分我翻开了它,一读,欲罢不能,随后便掏钱买下。奇迹,就发生在我读完《天生就会跑》后隔天。
一样在清晨六点,一样做完拉筋运动之后,我一口气在小学操场上跑了五圈——一千公尺;而且脸不红、气不喘。
更妙的是,我跑步完时的感觉,不仅是快乐,而是享受。
读到这儿应该有人觉得奇怪吧?读完一本书能让人一口气增加六百公尺?又不是吃了禁药。但道理说穿了很简单,就只是因为,我终于知道正确的跑步姿势与速度。以前呆啊,以为跑步就是穿上球鞋后卯起命来狂奔,直到两腿发软——但真正的跑步(我是指慢跑),其实是非常细致的,得随时聆听身体的声音,即时做出调整。
初级跑者,跑步的速度,大概是一边跑一边讲话,感觉微喘的程度——换句话说,以前的我都太拼命、跑太快了。我一边跑一边感觉我的脚——如果小腿开始觉得疼,我就把步伐再放慢一点;觉得喘时,也把步伐再调慢——挺直背脊,感觉像是用腹部在带领自己前进一般——地迈开步伐。
然后,一千公尺就这么结束了。
跑完一千公尺隔天,我提早半个小时出门,早上五点半,在做完拉筋暖身运动之后,照我上头说的方式,在操场上规律地移动。该天我的成绩是六圈,一千两百公尺。
应该可以再多个一至两圈,但因升起的太阳会刺眼,所以跑完六圈我就停步,然后走路去吃早餐。(我打算以后更早一点起床,五点好了,笑)
但我并不鼓励大家跟我一样,一早起来就套上球鞋往外跑。一来是因为拉筋暖身运动。我拉筋已经两年多了,腿肌、背肌相对柔软,跑起来所能承受的冲击力也会比较小;二来,是我运动方面的资讯较充足。若有人想跟进,我强烈建议去读一读我上头说的《天生就会跑》,里头有相当多的知识,可以预防跑步的运动伤害。不过啊,跑步的感觉——不管是跑的时候,还是跑完以后——真的是太棒了!(没错!这是诱惑,大笑)
来说说《狼王》这本书。
我在以前后记里写过,我的书里,都会有个隐藏的“主题”;而《狼王》的主题,就是“勿以貌取人”。因为国籍、种族不同,人与人之间,容易产生某种“误会”,很多在自己国家觉得理所当然的事,出了国门就变了涵义。这时候,需要一点放松跟开放的心——不去坚持对错,以接受现状为主。
看着书中女主角青儿随着时间过去,慢慢脱去青涩,变得成熟宽容,我这个当妈的,真是有说不出的感动——(拭泪)
但总而言之,还是希望大家读了之后开心,觉得心里暖暖的。
谢谢大家不离不弃的支持,我爱你们!(飞吻)
下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