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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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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逃逃,躲躲躲,藏藏藏——

君乐水跑得气喘吁吁,心中暗骂一句:“混帐王八蛋。”

不晓得哪个死人头说了什么“烈女怕缠郎”的浑话,被一些变态男人奉为圭臬,害她被追得像条老狗,快累死了。

“乐水!”魏鞅的声音传宋,她心脏顿时一缩。“我知道你是希望我追来才跑的,如今我人都到了,你又在气些什么呢?快回来啊!”

鬼才要你来追啦!她张嘴才想吼回去,蓦然忆起不能自暴位置,否则就枉费她藏得这么辛苦了;手忙脚乱又把嘴捂住,她偷偷地对魏鞅的声音来向比出一只中指。

不明白魏鞅是哪根神经搭错线,她甚至没应过他一场约,他却笃信他俩是天生一对,对她苦苦追求。

她曾试着与他沟通,让他明了她目前尚无心谈论感情,而且,他也不是她欣赏的那一型,希望他别再纠缠不清了。

他却始终不信,直说她是害羞,这样的女性矜持十足可爱,让他更喜欢她了。

天哪,让她死了吧!认识“君乐水”的人都知道,她这个人会么都懂,就是不晓得“害羞”两字如何写!

天性豪爽是原因之一,父母失踪后,现实逼迫她更加收起女性的矜持,为了生存,她甚至可以开设“贩梦俱乐部”出卖四个弟弟的色相,以谋取金钱重建家园。

她不在乎人骂老鸨、没良心、拜金女;衣食足而后知荣辱,当一个人连饭都没得吃、面临生死关头时,自尊大可送进焚化炉与可燃性垃圾一起毁了,她只求活命。

所以说魏鞅根本不了解她,她这个人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绝对不会因为一点点面子问题而口吐违心之论。

“乐水,你别不好意思嘛,顶多我不再当众说我爱你就是,你出来吧!”魏鞅的声音更近。

君乐水愈发将自己缩成一颗小小的球,打定主意不管他在废话些什么,她不理就是不理。

“跟男朋友吵架啦?”一个小小的声音突然窜进她耳畔。

她吓一跳,扯开喉咙,差一点点就尖叫出满心惊慌。亏得几年的社会经验磨去了莽撞,留下冷静,她在千钧一发之际咽回忧惧,撇头望去。

“唔!”半声惊呼出口,再度强自压下。因为在她身后的是一只泰迪熊,而熊的后面……人呢?怎么没人?一只玩偶熊不可能自己开口说话吧!

“泰迪!”想也不必想,罪魁祸首一定是那个骗子。

从身边的大树后出一条颀长身影,金色的头发、苍穹般的蓝眸,薄唇上挂着一抹乍看之下天真、实则高深莫测的浅笑,不是泰迪又是谁。

“真巧。”他有礼地对她打了声招呼,惹来她两颗指责的白眼。

“骗子。”她低言。

他蓝眸泛彩。“我有骗你什么吗?”

“刚刚在前院时,我问你‘你是这里的住客吗?’你回答我‘可以这么说。’结果你根本不诅烨山庄。”

“我也没说我是这里的住客啊N来欺骗之说?”

“你说‘可以这么说’,不就等于承认自己住在这里,是山庄的住客?。

“你以前学数学的时候,有没有学过不等式?”

“这跟那有什么关系?”

“大有关系。”他一本正经的。“我们都知道一加一等于二,但一颗苹果加一颗橘子,你可以说等于两颗苹果或两颗橘子吗?”

她吹胡子瞪眼睛。“你在耍我啊?”

“我都说得这么清楚了,你还听不懂,怎能怪我?”他一脸无辜。

她手痒痒,想扁人,拳头方举——

“乐水,你在这里吗?”魏鞅一句问话令她的动作僵死。

该死,都怪泰迪太混帐,让人火大,气得她忘记隐藏行踪,被魏鞅发现,又得逃了。

先喘口气,她才准备起身。

“喂!”泰迪已抢先一步现了行踪。

她横眉竖目瞪着他。这混蛋,想泄她的底吗?给她记着,君子报仇三年不晚,现下她忙着处理魏鞅没空理他,有朝一日,定要报回这个老鼠冤。

一边横身移动、小心躲藏,她边在心里叽叽骂个没完。

泰迪却迳自对着魏鞅开口。“你要找人去别处,别妨碍我午睡。”

魏鞅看见他,兴高采烈地跑过来。“嘿,你有没有看到一个长得很美丽的女孩子?”

泰迪摇头,若有似无地移了一步,挡住魏鞅的视线。

君乐水有点惊讶,这家伙在维护她呢!

“你再想想,她很漂亮,很容易认的。”魏鞅却不死心,继续追问。“她的头发很长、穿着一袭白衣,清艳绝伦,浑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仙子?”泰迪低喃一声,笑意爬上眼底。“我在午睡,闭上眼睛睡觉的人不会看见任何东西,包括仙子。”

魏鞅叹了一口好长的气。“是啊!那我再去别的地方找找好了,谢谢。”他走了。

君乐水气闷地直起身子,突然听见泰迪胸膛里来低低的咕噜声。这家伙居然在取笑她,想K他两拳,但——

该死的,她也觉得魏鞅的话很好笑。“你想笑就笑吧,别憋成内伤了。”她咬牙。

他快乐地扬起嘴角,倒是没发出笑声。“你的朋友有色盲,你身上的衣服应该是米色的;而且剪裁大方俐落,十足是现代独立女性特爱的款式,与仙子半点边也搭不上。”

君乐水眨眨眼,这家伙口才不错,一番话说得含嘲带讽却不尖锐,没有引起她的怒气,反消了她满腔火焰。

“错,他根本是个瞎子。”她颔首附和,同时拉拉自己的头发。“看清楚,它只到肩膀,没有很长。”

说她家仙子,真是见鬼了,她明明有张非常性格的脸。

君乐水的五官保证不柔美,若生在古代,十成十会打入丑女之流。

不过近几年流行个性美,她隐含英气的外貌瞬间升格为性格美人,引起一些想赶流行的男人竞相追逐。

而这其中又以魏鞅最为诡异,竟然会将她这副飒爽洒脱的形貌看成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眼睛去糊到蛤仔肉了,白痴。

“的确。”他突然靠近她,修长的手指穿过她的发。

柔软的发丝在他的拨弄下扬起一片发瀑,乌亮亮、衬着金黄日阳,闪出炫人的光彩。

不只他,连她自己都看呆了半晌,喉头蓦地干涩起来。“你……”

“他又回来了。”他毫无预警吐出这句话。

“什么?”她脑筋还没转回来。

他以未伤的手臂圈住她的腰。“准备逃了吗?”

“我……啊!”他居然抱着她快跑两步,跳进身后的排水沟里,冰凉的水瞬间漫上腰际,冻得她牙关直打颤。“你干什么?”她快冷死了。

同一时刻。“乐水,是你吗?”魏鞅的声音远远来。

君乐水目瞪口呆,这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魏鞅还在那么远的地方,他就发现他又找回来了,感觉比狗还灵敏,真是了不起。

泰迪拍拍她的肩。“你不走吗?”

她的神智尚未回来,暂时无法回答。

“那我先走喽!”摆摆手,他来得潇洒、去得更爽快。左钻右拐、几个起落,人已消失无踪。

“好身手!”她彻底呆滞,还以为自己正在欣赏一出武侠剧,毕竟现实生活中哪来这种身似苍鹰、动如脱兔的高手?

然后……“乐水,你终于被我找到了。”魏鞅逮到了她。

君乐水气得牙痒痒,一失足成千古恨啊!而且——

她又忘了向泰迪询问父母的行踪了。

“你这个骗子,别再我碰到,下回我一定饶不了你。”她仰天长啸。

魏鞅怔忡地望着她。“可怜的乐水,压力过大了。”他目光怜悯,似乎将她当成了疯子。“不过别怕,我会照顾你的。”

君乐水用力一拍额头。“救命,谁来整治一下这个神经病!”她快他搞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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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君乐水越瞧镜中的自己,越不明白魏鞅到底相中她哪一点,要缠得她这么发疯。

明明拒绝他不下N百次啦!软的、硬的,各种方法她都试过,他就是不肯离开,坚持她只是害羞,有朝一日她一定会懂得他的好。

然后,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天哪!”想到都觉得可怕,她跟魏鞅……让她死了吧!

她想逃、想躲,想把魏鞅揍飞到外太空去,一生永不相见。但她做不到因为这件事早被他渲染得哪天他要是挂了,别怀疑,凶手绝对与她有关。

人们都说她太不知足,所谓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别人盼一辈子都盼不到的痴心人儿,她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一个,该庆幸了,再日日夜夜诅咒,恐怕厄运真的会找上门来,压得她永无翻身之日。

“唉!”可惜的是,道理她懂,但……“我就是无法喜欢他啊!”她吼。

“乐水,你在干什么?”华婶的身影蓦然出现在镜中。

“哇!”君乐水吓一大跳。“华婶,你吓死我了。”

“不好意思。”华婶走过来拍拍她的背。“你的朋友在洗手间外头久等不到你,急了,请我进来看看你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我无心吓你的。”

闻言,君乐水跳更高。“这里是女厕耶!他有没有搞错?我明明叫他在餐厅等的!”

“他说他在餐厅里等了很久,你一直没出来,他放心不下,才来看看。”

“久?”君乐水瞄一眼手表。“不过五分钟,哪里久了?”

华婶笑道:“热恋中的情侣都是这样的,一分钟也舍不得分开。”

“谁跟他是情侣?”拜托,她没那么倒楣好吗?

“可他说……”瞄了火冒三丈的君乐水一眼,华婶一时忍俊不禁,笑了出来。“原来还在单恋啊!我说乐水,女孩子害羞内向是好,可别太ㄍㄥ,小心他跑了,你就欲哭无泪啦!。

“真要有那么一天,我只会放鞭炮庆祝。”君乐水没好气。

“你真不喜欢他?”华婶终于懂了。

君乐水翻个大白眼。“我只想躲他远远的,一生永不见。”省得她错手打死人,要坐牢的。

“为什么?瞧他这么重视你,应该是很爱你才对,你不满意他哪一点?”

君乐水挑起黛眉。“华婶,你该不会接受了说客一职吧!”

“他是有请我来问你,你不喜欢他哪个部分,他愿意改,请你别再跟他玩捉迷藏了。但我会开口最主要的理由是,我关心你。”华婶淡言。

一瞬间,君乐水几乎将她当成失踪已久的母亲。她妈妈跟华婶一样,都有一双温柔的水眸,有着抚慰人心的能力。

“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对于自己的未来一半都有不同的怀想,有人希望互补、有人只愿衣食无忧。而我的要求只有一个:了解我的生存方式。魏鞅不是这个人,所以不管他如何爱我,我就是无法对他来电。”

华婶愣了一下,然后叹了好长一口气。“乐水啊,你立了一个最难达成的标准。华婶忍不住要担心,你这辈子是否有披白纱的一天。”

“要披白纱还不简单,上婚纱摄影公司拍组艺术照,指定要有白纱造型的就有啦!”

华婶瞪她一眼。“女孩子穿白纱是很神圣的事,别拿它当玩笑。”

君乐水缩了下肩膀。“华婶,你该不会也是‘女人一生只能披一次头纱,这种观念的忠实拥护者吧?”

“有什么不对?”

“没有。”听人说,三岁一代沟,她跟华婶差了二十来岁,观念上有所区别也是理所当然的。她不觉得那种形式上的要求有什么重大意义,但她尊重华婶的想法。

“不管你对魏先生有什么看法都要跟人家说清楚,躲在厕所里当缩头乌龟解决不了事情的。”

“我知道啦!”问题是,魏鞅根本不听人说话,这一点才最教人发疯好吗?

“还有……”华婶欲言又止的。

君乐水爽快地笑咧了嘴。“华婶,你有话尽管直说,我们都这么熟了,啥事不能讲!”眼珠子灵活地转了两下,她搂住妇人的腰,那姿态就像个正在对母亲撒娇的女儿。“是不是希望魏鞅利用职务之便帮忙介绍一下虹烨山庄!没问题,我去跟他说。”说着,她就想走。

华婶赶忙拉住她。“不是啦,正好相反。我们一点都不想扩大山庄的营业,只希望维持原状就好。”

“为什么?”君乐水不明白,山庄的业绩看起来并不是顶好,尤其九二一地震后,到南投玩的人又更少了。每一个业主无不卯足全力争取客源,华婶他们为何例外?

“我和你汉伯、王叔都有一定年纪了,太多客人上门我们实在招呼不来,恐怕还会拉低山庄的品质,这不是更惨?”

“可是……”照君乐水观察,山庄的客人至少减了五成,这样真的撑得下去吗?“华婶,你千万别跟我客气,有需要尽管说,别怕会为难我。”

华婶看着她半晌,慎重点头。“我们是真的不想扩大业务。”

“我了解了。”君乐水用力一颔首。“我这就去跟魏鞅说,要他别多事。”

华婶松下一口气。“麻烦你了。”

“什么话?”君乐水笑着搂了华婶一下。“魏鞅会搞这么多事还不是因为我,既然间题是因我而起,自当由我去解决。”摆摆手,她走了,找魏鞅谈判去。

不过,魏鞅会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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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必客气啦!写篇旅游报导对我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费不了多少工夫的。”果然,魏鞅根本不听别人的拒绝。

君乐水咬牙忍住气。“谁跟你客气了?我说的是事实,虹烨山庄不须你多事去推荐。”

“还是你觉得单单一篇平面广告还不够,那我打电话给电视台的朋友,请他们来这里拍摄,做个民宿特辑?”他自顾自说得可兴奋了。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她火了。“我说,虹烨山庄不需要任何广告,华婶他们只想维持现状就好。”

“为求效果,我们或许还可以请明星来作秀,你喜欢男明星还是女明星?”

“我们不要广告。”她再次强调。

“不然免费邀请几位政治人物来投宿,然后由我访问他们住在这里的感想,再做成专题报导也可以。”他像个爱作梦的孝,迳自描着未来的远景,乐不可支。

她却气炸了。“魏鞅——”她吼,好大声。

他吓一跳,随即噤声。

“我再说一遍,虹烨山庄不要广告,请你别多事。”她把话说重了。

他快乐的表情一变而为沮丧。“为什么?我只是一番好想让你开心。”

“问题是,你完全不管对方的想法如何,便一味地将自己的心思塞给别人,这种作法只会令人发疯,我一点也不觉得高兴。”相反地,他还把她的耐性绐耗光了。

“是这样吗?”他不是很懂。

“魏鞅,我……”她话说到一半,眼角蓦然接收到一抹金黄色的影子在前院的密林里一闪而逝,那是……泰迪!这家伙,终于又被她逮到了。

“魏鞅,你听着,不准你对虹烨山庄做任何报导,明白了吗?”撂下最后一句叮咛,她拔腿追泰迪去了。

“那我该怎么做你才会开心?”魏鞅对着她的背影问。

但她没有回答,哪有空啊!

所以他只能自己想。“不能把自己的心意强塞给别人,否则只会令人不悦,所以……那该怎么做呢?”

他想了好久,约莫有十来分钟吧!

然后,他突然跳起来拍手欢呼。“我懂了,刚才那些建议你都不喜欢,难怪要生气,那么……有了。”

他两指交叉一弹。“我记得有出连续剧正在找民宿的景,干脆叫他们来拍虹烨山庄,借此宣传山庄的好处,这样你总该满意了吧?”他对自己的机智万分得意。

幸亏君乐水没听见这番蠢话,否则非气到吐血兼抓狂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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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整个世界比喻成一个巨大的食物链,泰迪无疑是站在金字塔顶端傲视群伦的狩猎者。

他有一份人人畏惧的工作——杀手,专门接受联合国委托,处理一些无法在台面上进行的歼灭行动。

不过他的身分是隐密的,没有人知道联合国内部有一个这样专门杀人的组织。

他的任务成功不会有人为他喝采,相反地,失败了却会像一只被捏扁的小虫,惨遭无情的舍弃。

在组织里,他们谁也不认识谁,偶尔在外头相遇,互干一架也是有可能的。

可至今,仍无人敢找泰迪的麻烦,因为他是最顶尖的,排行第一的杀手。

知道他真正身分的同伴只有一个,长年与他争夺杀手排行榜王者头衔的藏姬。

但他想不与她相识大概也很难,因为他们是同一期受训毕业、又极难得接过相同任务的伙伴。

只是他作梦也想不到,有一天,藏姬会跟他求婚。

“亲爱的藏姬小姐,我想你大喝醉了,早点歇息吧,晚安,祝好梦。”抱着他可爱泰迪熊,他绅士地退场。

“我是滴酒不沾的,你应该知道,泰迪。”她冷冷地开口,没做多大的动作,但他却停步了。

因为他听见身后传来枪枝安全栓打开的声音。“我以为求婚的必备品是玫瑰,几时改成枪了?”

“当你拒绝的时候。”她的回答酷到不行。

“呵呵呵……”低沉磁性的笑声震出他喉头。“你为什么会想跟我结婚?别告诉我你突然发现自己爱上我。依我两人的个性,这辈子只可能成为敌人,永远不会变成情侣,这一点你比我清楚。”

“原因有两个。第一,让你这样的好人才离开组织对世界是个损失。第二,我相信我们两个人的孩子会成为下一代最顶尖的……”

“杀人魔。”泰迪抢下她的话尾。

藏姬秀丽的黛眉若有似无地轻蹙了一下。“要让我来说,我更倾向于相信我们是推进世界和平的使者。泰迪,我以为你该清楚,要成就一番大业,必得做些小小的牺牲,这是不可避免的;自由平等不会平白无故从天上掉下来。”

“这我当然知道,只是,藏姬,你为什么要加入联合国的黑暗部队?”

“我想为世界和平尽一分力。”黑夜中,藏姬莹白的玉脸在银月下闪着艳丽的冷光,就像个坚忍不拔的殉道者。

“我只为了生存。”他知道藏姬出身军人世家,勇敢、荣誉、不怕死是她毕生的信条;但他不是。“我会杀人是因为我想活下去。对于一个一出生就落在社会最底层,生活中除了烟、酒、毒品外,就只剩垃圾的孩子而言,联合国的黑暗部队是让他摆脱贫穷的不错选择,所以我去了,就这样。”

“你难道一点都不以自己的工作为荣?”

“不!”他快乐地摇头。“每一回的任务我都当它是助我爬出地狱、攀回人间的一个考验。成功了,我便能顺利蓉生而为人的尊严,开开心心地活下去。”

现在她知道,为何联合国对他的去职这么发疯了。因为这个人连一丝为世界和平努力的理念也没有。

在泰迪的生命中只有自己,除去生存,他不在乎任何事。当他还为联合国做事时,这项特质会使他成为最顶尖的杀手,可一旦他离开组织,天晓得他会利用那一身本领干出什么丰功伟业!

难怪组织要她密切注意他的动向,万一他有所图谋,她就得……不!他是个人才,未到最后关头,她不愿轻言放弃他。

“既然你觉得组织不错,又为何突然提出辞职?”

“因为我存够钱、年纪也不小了。”

“你才三十八岁。”正值壮年、好做事的时候,此刻离职,对组织无异是个大损失。

“够老了。”他启唇轻笑。“二十五岁时,我上山下海,为了追踪一个目标可以连续七天七夜不睡觉。三十八岁的现在,我熬个三天人就快挂了,不急流勇退,难道要等到人宰了,再到地狱去后悔未把握仅剩的人生、畅快享乐!”

藏姬皱眉,泰迪的本事高、人也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轻佻;常常,她搞不清楚他说的话是真是假。

“你若不想继续从事一线工作,大可退居幕后当个训练教官,何必非辞职不可?。

“我问你,历任教宫中,真正能安享天年的有多少?”

“一成左右。”这一说,她才觉得奇怪,既退居幕后,为何死亡率还会如此之高?

“尤其那些在职时名声越盛者,死得越快。”他调皮地眨了下眼。“联合国不会这么简单就放过一个人的,总要将人榨干为止。而我呢,妻未娶,子未生、大把人生尚未享受,还不想死,因此恕我不玩了,再见。”

“你的理由就只是这样?”太简单了,反而教人难以相信。

“不然呢?”他反问。

联合国怀疑他被重金收买了,才会派她前来监视。但这是项机密任务,她不会告诉他。“希望你永远不要忘记今晚说过的话。”

“当然,我可不想有跟你对决的一天。”他嘻笑,却是看穿了她的来意。

她再度体会他的机敏,这样的人为何一点节操观念也没有,倘若他有一丝荣誉心,与她两人一起为世界和平效力,那该是件多美好的事!

她怀想着。

“泰迪。”一个娇柔的呼唤响起,打破两人间的沉窒。“我知道你在这里,别藏了,你躲不掉的。”

闻言,泰迪清亮的蓝眸漾起一片温柔的波涛。“这可爱的小东西还真不死心啊!”

藏姬美丽的眼瞳一眯,来人对泰迪而言定具有特殊意义,否则他不会露出如此不设防的表情,值得一查。

“我先走一步。”如同来时般的突兀,她去得也迅速。

泰迪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她八成搞错什么东西了,要不要提醒她呢?”想了一下,他耸肩。“算了,混水好摸鱼,把所有的事都搞得一清二楚未免无趣。”他决定,等着看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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