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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闻雨走进房间,发现房间的摆设与她离开时一样,她笑了笑,正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她走到窗前,望着天上的明月,凄凉的笑了笑,没有了白天的活泼开朗,有的只是一个经历了太多太多悲伤的凄凉。
她忘不了,永远也忘不了在哪十五的满月下,那个人亲手将她杀害。那个人就是她的好朋友,芳玉蝶。
没过一会,酒肉就送上来了,菲闻雨为自己斟满一杯酒,仰头喝下,回忆起了她的前世。
别人只知道她爱钱,却不知道她为什么爱钱,她不是因为没有才爱,而是因为太多了,才爱的。
她前世是个飞贼,没有人知道她的真面目,自然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另一个身份——全世界最大集团的董事长的千金大小姐。
她这个身份是万人瞩目的,别人是多么的羡慕,但她自己是多么的唾弃这个身份。她因为这个身份,从出生开始,她的生活就受到了安排,没有一点人身自由。
小时候,她就要陆续学习琴棋书画,各种歌舞武技,她要是全世界最好的学校,而且,在她学校各种艺术时,她的成绩也不能落后,如果她的成绩落后他人,那么她爸爸的脸面就会受到侵害,从小,她就没过过一天快乐的生活,天天如同一个布娃娃一般受人摆布。
在她高中时,因为她的成绩一直保持第一,所以她才有一点点的私人空间。那时的她已经没有一点活力,不会笑不会哭,后来,是芳玉蝶的活泼与热情让她找到了喜好与正常人的情绪,使她成为一个和芳玉蝶一样活泼开朗的人。
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了刺激,后来,她以自己优异的功夫,开始了飞贼生涯。尽管当飞贼的时间非常短暂,而且晚上她不能睡觉,但她是快乐的,她看见自己偷回的钱,心底有一种快感,然后白天,她以千金大小姐的身份,将钱捐给穷人。
她只偷贪官的钱财,她的速度也快的惊人,警察拿她没有办法,可是,当她在几年后告诉刚留学回来的芳玉蝶这事时,她却无情的给了她一枪,因为,她现在是个警察。
菲闻雨一想起前世就想笑,泪水也不受控制的流下,猛地灌口酒,擦擦嘴,菲闻雨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夜行衣换上,从窗口跳走。
古时的月夜是美丽的,天上点缀着点点繁星,仿佛银河就在眼前。菲闻雨穿梭在大街小巷之间。突然,她停住了脚步,警觉性的向后看去,厉声问道:“是谁!”
一个同样黑衣的男子慢悠悠的从巷子里出来,菲闻雨有少许吃惊,这个男子一身黑,带着黑纱斗笠,身披一件又大又长的黑色风衣,斗笠只是装饰物,脸完全露出来。他的眼睛十分狭长,脸非常尖,他不似秦凌的妖孽,秦凌是属于一种带刺的玫瑰般妖孽,而他,却是黑夜中神秘的鬼魅。
“你是谁?”菲闻雨后退几步,灵感告诉她,这个男人不是好惹的。
那个男子眨了眨眼,歪头呆呆地问道:“你又是谁?你知道我是谁吗?”
菲闻雨顿时傻了,原来,她的灵感也会出错,她咽了口唾沫,走上前去,打量着他,问道:“你,失忆了?”
“失忆?”男子挠挠头,想了想,摇了摇头,傻乎乎的说:“没有,我还记得自己的名字。”
菲闻雨无语的望着他,问道:“告诉我你的名字,你家住哪。”
“南宫轩,这是名字。”黑衣男子想了想,又说,“我不知道家在哪。”
“那你从哪来的啊!”菲闻雨有些抓狂,哪有自己的家都不知道在哪的啊?真是的,她都记得秦王府在哪里。他这不是失忆是什么?
南宫轩像孝子一样的歪头想了想,说:“我刚和师父从山上下来,我没看见过这么热闹的地方,所以兴奋的到处看,结果。。。。。。”说着,他不好意思的垂下了头。
“结果你将自己搞丢了是吧。”菲闻雨无语的接完他的话,翻个白眼,本想转身就走,谁知道南宫轩突然拉住她的手,可怜兮兮的说道:“我饿了。。。。。。”
菲闻雨甩开他的手指,其实,被他抓住手的那一刻,她真的被惊到了,他的手好冰,就像刚才冰窑了拿出来的一样。
“好啦!算我倒霉,走!”不知道为什么,菲闻雨稀里糊涂的带着这个傻帽去了宾楼。
掌柜的惊呆了,暗道:这个姑娘什么时候出去的,我怎么不知道?
菲闻雨带着南宫轩在掌柜惊呆的情况下上了楼,并且叫了几道菜。
南宫轩的食量很少,稍微吃了几口就饱了。但他的住处却是个问题,菲闻雨想了想,最后打个响指,说:“现在我帮你出钱住宾楼,等到你找到你师父后就将钱还给我,好吧?”
南宫轩毫不犹豫的点点头,反正又不是他出钱,他不心疼。
第二日,菲闻雨在集市里溜达,当然,还带了一个拖油瓶——南宫轩。
“我要买那个。”南宫轩开心的东摸摸西看看,跟在菲闻雨身后,看见糖葫芦,拿下了舔了舔,兴奋的叫道。
菲闻雨的脸那个黑啊,话说,她这个爱吃零食的小老鼠都没有这了厉害。四周的人们都被他的声音吸引,纷纷停下脚,望着那个大朋友。看这情况,菲闻雨都想丢下他直接溜走了。
她尴尬的为他付了钱,拖着他赶紧跑了。
“我拜托你,别这么大惊小怪的好不好?真是的,样子这么冷酷,性格却是这样的!”菲闻雨将他拖到一个小巷了,训斥道。
南宫轩舔了舔糖葫芦,没舔几口,就丢了,他笑嘻嘻的保证道:“好啊,我不会再这样了。”
听见他的保证,菲闻雨在带他出来继续逛。一直逛了好久,南宫轩买的东西真的太多太多了,他又不自己提,气的菲闻雨要死。
回到宾楼,菲闻雨将东西一放,揉揉酸痛的手,哀嚎道:“臭小子,等你师父找到了,我一定要双倍的钱!!!”
“好懊啊!”南宫轩点点头,在菲闻雨抱回的东西中找好吃的。
只不过,每样东西他只吃几口就不吃了,对于他的浪费,菲闻雨也非常的无语,想当年她当千金大小姐的时候,她都没有这么浪费。
“喂喂,你干嘛这么浪费啊?”菲闻雨看见一个个只被他吃几口就丢掉的零食,心疼的叫道,话说,这也是钱呐。
将最后一个食物丢掉,南宫轩笑了笑,耸耸肩,说:“我不喜欢吃太多,但又希望全部吃完,所以只能丢掉喽。”
“浪费可耻!”哼了一声,菲闻雨鄙视的望了他一眼。
在远方的边境,生活可没有这么富饶温暖,秦凌披着战甲,在帐篷里与其他几个将军商量怎么攻过方驰山,在不知不觉中打到敌人内部去。
“王爷,这个地方地势起伏大,有利于隐藏,我们可以在这个地方设下天罗地网,再将敌人引到此地,将他们打个措手不及!怎样?”处于秦凌右手边的将领提出建议。
其他的将领点点头:“王爷,这倒是个好办法。”
“不行!”秦凌一口否决,“我们能想出来,敌人难道不能想出来吗?他们明知道是个圈套,不可能会去跳!”
众将领交头接耳议论起来。提出建议的那个将领知道秦凌的本事,问道:“不知王爷如何想得到?”众将领纷纷停下议论,将目光投向那个高高在上的王爷。
秦凌严肃的看了一遍地图,仔细分析:“这个地方山路崎岖,不宜攻打,敌人在方驰山设下战营,必定是因为这一点。”
“但是,方驰山后面却是个悬崖,前路不通,可找后路,我们可以在后面攻上,他们定不会想到悬崖那里是他们的致命弱点。”
闻言,大家点点头,不过又为怎么到悬崖而烦恼了,“王爷,此计固定不错,不过,我们怎么去悬崖啊?”
“挖地道定不同,不过。。。。。。”秦凌笑了笑,说,“本王知道一个地方可以通往悬崖后,而且可以让山上的人一点也不知道。”
“真的吗?太好了,王爷果然精明!”大家开心的欢呼,只要打过此战,他们就可以回家了,而且,这几年内也不要再打了。
秦凌望着将士们这么开心,笑了笑,独自离开了。
方驰山,他以前和母妃住的地方,因为这个地方距离敌国比较近,而且这是缪王出游的必经之路,母妃就想在这个地方引诱缪王,将他杀害。
而那个地方,就是他母妃提前挖的地道,是让他逃跑用的,他还记得,她母妃那时没日没夜的挖那个地道,地道的入口非常隐蔽,在悬崖最边缘,一个没人会注意的地方。
秦凌还记得,这是他敬爱的父皇秦拓提出的建议,而母妃居然。。。。。。居然同意了,他记得,在这个山上,缪王发现母妃的意图,嘲笑她,母妃那时将他藏在一个水缸里,缪王他们以为他跑了,但他没有,而且,他亲眼目睹母妃被杀害,被。。。。。。
秦凌望了望天空,天空是那么晴朗,但他的心却如绞割一般的痛。
他不会哭的,自从母妃死的那一天起,他不会再哭了,他恨他的父皇,恨他那个没用的父皇。母妃用死换来国家短暂的和平,而他的父皇却是那么堕落,后宫三千,身边的女人多的数不胜数。
竟然父皇不报仇,那就让他来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