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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的郊外,有一处漂亮的庄园。庄园外面,有高高的铁篱笆。
篱笆里疏疏落落地散着七八幢各自独立的四层小别墅,每一个别墅,都有专属的管家负责打理一切。
记得有科学研究说,人总是要到了四周岁以后才有比较成形的记忆的。换言之,如果一个人能记得四岁以前发生的事情的话,那么他很可能是个天才。
我记得三岁的时候到这个庄园里的一切……但我知道,我不是天才。我只是……记得被自己的母亲抛弃的那一天罢了。
那一天,母亲难得的早起,难得的和颜悦色。把我领到这里,交给管家,转身离开。
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我才知道,我不是没有父亲的野孩子。我的父亲很有钱,是个大老板。
我那个大老板的父亲有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儿女、自己的家庭,他的房子遍布国内各大城市。
却没有一个,是容得下我的家。
当母亲找上门把我交给他时,他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就把我送到这个庄园,一住,就是十几年。
这十几年里,庄园里陆陆续续有了其他的人入住,都是男孩,虽然大家不说,但我知道,他们都和我一样,说不定更惨。
我们年纪都差不多大,喜欢玩的游戏也都差不多,相似的经历更让我们比一般的孩子更容易玩在一起。(当然多少也有无奈的成分,这个庄园,就只有我们几个人而已。)
倪亦峰、李海涛、简清风,还有我,聂云轩。
庄园四霸——我们自己封的,感觉很响亮、很帅气!
帅气的我们都很喜欢庄园深处紫丁香花丛中的那栋别墅。
那栋别墅是庄园里最大的一栋,它的周围,总是充满了鲜花,虽然我们男孩子并不在意这些,但可能是深刻在骨子里的挑剔和高标准,让我们本能地觉得这栋最大、最豪华的别墅非常棒。
我们总是像约好了似的一起去这别墅里玩,疯跑、打弹子、躲猫猫……花样繁多。
虽然这别墅并不是我们之中任何一家的产业,但是反正也是空着,我们便顺理成章的把这里当成了属于我们共同的城堡。
那一天,照例大笑着推开大门跑进我们的城堡,天不怕地不怕的我们却都大吃了一惊。
那是一个如紫丁香般的女孩儿,大大的眼睛、长长的头发、纤细得像一根刚刚抽芽的垂柳枝桠——鲜嫩欲滴。
微微张开的嘴显出了她的惊讶,一袭杏粉色的长裙轻轻地随着风飘起、又落下。
衣服很旧,却很干净整洁,一如女孩儿的笑脸。
我们四个都看呆了,虽然我们都说天不怕地不怕,天塌下来当被盖啥的。但我们彼此都清楚,因为家庭的关系,我们……都是胆小鬼。
怕痛、怕黑、怕一个人……更怕——鬼!
年纪最小的清风当时就“哇”的一声大哭起来:鬼啊!!!
我永远记得那时,女孩儿的温柔笑脸,她笑着朝我们伸出手,“你们好,我是梦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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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从聂云轩的角度写的番外,希望大家喜欢~~中午和傍晚还会更新的哦~请叫我喜欢男配的水星^_^